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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道德知识读本-诚信是金,行为感动他人

时间:2024-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诚信是金一、言而有信,一诺千金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早已融入我们民族的血液中。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深圳公司的行为使法方总经理深受感动,他把深圳公司当做真诚可信的合作伙伴,于是决定追加两项优惠条件:向深圳公司供货不收定金;向法国政府贷款,与深圳公司共建中国分厂。深圳公司的诚信行为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效益。

服刑人员道德知识读本-诚信是金,行为感动他人

第一节 诚信是金

一、言而有信,一诺千金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早已融入我们民族的血液中。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小到为人诚实不说谎,大到对事业、对国家的忠诚,诚信二字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

美国纽约自然博物馆里,陈列着一块很大的大石头,石头里面是闪亮的紫水晶。这块石头原本放在一个普通人家的院子里,主人以为它是一块“废石”,又碍事,决定把它移走。装车时石头掉到地上,摔破一个缺口,露出嵌在里面的紫水晶,废石顿时成了价值连城的宝物。但主人很平静,说:“我已决定将它丢弃,虽然它是宝物,我也不再将它据为己有。我决定将它送给博物馆,让更多的人来欣赏。”“废石”主人的决定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他是一个言而有信、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人。

我们为人处世、与人交往,要讲究诚信,即诚实守信。“诚”,就是内诚于己,诚实无欺、诚实做人、诚实做事,实事求是;“信”,就是外信于人,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

西汉初年有个叫季布的人,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特别讲信用。凡答应了的事,无论多么困难,他都想方设法办到。当时流行一句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一古训是说,人在理智状态下一旦许下诺言,就要忠实地履行承诺。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交往中不兑现自己的承诺,失信于人,就会产生信任危机

日本餐饮业有条行规,盘子要用水洗七遍,洗盘子计件付酬。有个打工的学生为提高效率,少洗了两遍。在抽查中,老板用试纸测出盘子的清洁度不达标准,责问这个学生。他却振振有词:“洗五遍不也挺干净吗?”老板淡淡地说:“你不诚实,请你离开。”这个学生不得不到另一家餐馆应聘,老板打量他半天,说:“你就是那个只洗五遍盘子的学生吧,对不起,我们不需要。”第二家、第三家……他屡屡碰壁。不仅如此,他的房东也要他退房。万般无奈,他只得搬离这座城市。这个学生的经历值得深思。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做人不讲信用,不知他怎么可以立身处世。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不讲诚信的人可以欺人一时,但不能欺人一世,一旦被识破,他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其结果既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为人诚实,言而有信,能得到别人的信任,也是自身道德的升华。

巴尔扎克说过,遵守诺言就像保卫你的荣誉一样。下列两则例子,认真体会:(www.xing528.com)

小王波家境不富裕,中午买盒饭时,让售货员拿份最便宜的。他递给售货员阿姨10元钱,阿姨却找给他97元,原来阿姨把10元当成了100元。小王波急忙说:“阿姨,您多找钱了,这钱得卖多少盒饭才能挣回来呀!”看着诚实俭朴的孩子,售货员非常感动。

改革开放之初,深圳某贸易公司与法国一家公司做生意。在一次结算时,法国公司少收了7000万法郎。深圳公司总经理发现后,认为法方虽然没有发现此事,但我们做生意应当诚实守信,主动将7000万法郎退还法方。深圳公司的行为使法方总经理深受感动,他把深圳公司当做真诚可信的合作伙伴,于是决定追加两项优惠条件:向深圳公司供货不收定金;向法国政府贷款,与深圳公司共建中国分厂。深圳公司的诚信行为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效益。

二、对人守信,对事负责

对人守信,对事负责,是诚信的基本要求。恪守信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即表现为一种积极负责的态度。“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是人们崇尚的行为准则,实实在在做事是个人得以立足、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就做不好事,更做不成大事。

在我们周围,常常看到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例如,答应别人的事,并不兑现;明明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却百般推卸责任或者嫁祸于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不珍惜自己的人格,做事投机取巧;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克服的。所以海涅总结说:“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承诺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轻易承诺而不兑现,是一种不良品质。我们在没有把握答应别人的要求时,不要轻易许下诺言,要学会拒绝;一旦有所承诺,我们应该努力兑现。

在诚信做人方面,有人提出“小节无害论”,认为偶尔不守信或者失约关系不大,在小事上没有尽到责任也无关大局。这是十分有害的。

我们所做的大事、小事,都要认真面对,在做人方面实质上没有大事小事之分。生活是点点滴滴的小事构成的,诚信做人就体现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之中。我们做大事的同时也要拘小节,把做事与做人有机地统一起来。

“假币”古已有之。相传明朝有个书生叫冯俊,在进京赶考的路上将随身携带的东西换了些银子,在住店时发现换来的银子是假的。店主劝他:“如果你一点点花出去,就没有人能发现银子是假的。”冯俊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不能拿它去害人!”说完,毅然将假银子扔进河里。在19世纪的欧洲,一家旅馆门前,一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小男孩儿在卖火柴。一位绅士拿出一先令买一盒火柴,可男孩儿没有零钱找。于是,他要绅士稍等片刻,自己去换零钱。绅士等了一会儿,不见男孩儿回来,就走了。深夜,另一个男孩儿来旅馆见绅士,他是卖火柴男孩儿的弟弟。他对绅士说:“先生,我哥哥没法给您送钱了,他在换钱的路上,双腿被一辆马车撞断,火柴和钱也丢了,医生说他活不成了,这四便士是他找给您的零钱。”冯俊和小男孩儿从小事诠释了“对人守信、对事负责”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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