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诸凌虹
【摘要】
英语教学法是英语学科教师教育最核心的课程,也是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具的一门课程,但在该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学生难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效果并不理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案例教学法首次被引入英语教学法课程中。本文从案例教学法的起源、理论基础以及在英语教学法课程中的实施及其效果等方面,对其在英语教学法课程中的应用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
英语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 建构主义
英语教学法是英语学科教师教育最核心的课程,也是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具的一门课程。由于学生在修读课程之前缺乏教学实践经验,难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针对这一问题,本人尝试运用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在系统学习理论的同时更加直观、完整地理解相关内容,以培养学生具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线教学意识。
一 问题的提出
英语教学法课程是为英语师范专业三年级本科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它既包括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又涵盖了日常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内容涉及语言理论、语言学习理论、教学方法和技巧、课堂管理与评价、课堂教学设计等英语教学中的诸多方面,这一课程要求学生不仅记忆有关英语教学知识,更要通过反思、讨论、探究并构建英语教学的理念,逐步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能够在复杂的教学情景中运用相应的教学理论解决各种问题。为此,本课程需要教师和学生双方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方能达到预期教学效果。然而,在实际教学中,英语教学法课程受到了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首先,课时限制。英语教学法课程虽然是一门英语学科教师教育最核心的课程,但只开设一个学期,每周两课时,整个课程只有三十六学时。受到课时的限制,本课程无法按计划安排学生进行教学见习,因此,这门信息量大且要求具备较高实践能力的课程对学生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其次,班额限制。由于授课班的班额一般在四十的四十五人左右,教师难以有效组织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教学理论的理解、掌握以及实际应用能力的课堂教学活动,如小组讨论、课堂展示、教学演示。因为学生人数较多,这些活动会过多地占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
最后,学生教学经验有限。在对2010级84名学生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百分之四十的学生有过班级授课经验,这其中包括教授四至六人的小班,也包括教授打工子弟学校的其他学科,另外还有5%的学生没有任何教学经验,而占55%的学生具备家教经验。由此可见,大多数学生缺乏班级英语授课经验,从而难以理解抽象的教学理论,更不用说将这些理论与教学实际进行有机地结合。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英语教学法课堂。
二 案例教学法的起源
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采用典型案例作为教学手段,以达到特定的教学目标。这种教学方法将学习者置于特定时间的真实情景中,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项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让学生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帮助学生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870年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当时的新任院长蓝德尔(C.C.Langdell)首次在教学中系统地应用案例教学法。在此之前,学生学习法律主要是“通过听教授(多数是法官和执业律师)讲课,并阅读经由判例萃取而来的规则。这些学习方式基本上是消极的,学生被动地吸收资讯” (1)。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蓝德尔采用案例教学法,即学生解析案例发现法律的运作模式。具体做法是学生阅读和分析案例的事实及法院裁决的见解,然后置身其中去思考自己的解决策略和行动方案,并在老师的质问下,从复杂的案例内容,分析出案例的事实及隐含的法律原理原则。与早期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强调培养学生的心智,“使其逐渐进入法律程序的观点,也就是使学生具备了像法律人一样的思考” (2)。正是由于它的实用价值,案例教学法最终得到师生的认可。
随着案例教学法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成功,这种教学方法的应用也被逐渐拓展到其他教学领域,在医学教育、企管教育及师资培育等领域中,案例教学法都得到了广泛应用。案例教学法最早于1920年代出现在教师培训中,但没有受到普遍的认可和重视。直到1980年代,随着公众对教师教育的关注度逐步提高,教师教育强调基础理论而忽视实际情景知识的模式开始受到质疑。首先,课堂生活的复杂现实与理论原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其次,在教师培训中没有培养其处理课堂中常见难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使用为受训教师呈现了比书本理论更生动、更具情境性的素材,为受训教师提供机会,让他们能够抓住教学中的困境并运用相关教学理论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并提出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受训教师可以“在原则与案例之间建立联系,在普遍规则与具体的、有案可查的事件之间建立联系——这是一种一般的和特殊的辩证法。” (3)同时,案例的使用也比在真实生活中进行直接观察更易于管理。由此,案例教学在教师教育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学者们分别从案例教学法的心理学理论基础、案例的描述、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等不同方面深入研究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
三 案例教学法的建构主义理论基础
与案例教学直接相关的学习理论基础是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可以归纳为四个学习原则:主动原则、适应原则、发展原则、社会原则。
1)主动原则是指知识是由认知主体主动建造而来,而事实是认知主体被动地接受而来的。
2)适应原则是指认知的功能是适应性的,是用来组织经验世界,而不是用来发现本体性的知识。
3)发展原则是指知识的成长是透过同化、调试及反省性抽取等历程逐渐发展而成,后续知识必须给予先备知识,且受限于先备知识。
4)社会原则指的是知识是个人与别人经由磋商与和解的社会建构。 (4)
在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主张教师利用真实教学情境来布题,以便学生用旧经验来建构新知识。在这一过程中,案例教学体现了建构主义的四个学习原则。
首先,案例教学法一贯重视学习者的主动参与,教师通过组织学生分析资料、发现问题、提出并鉴定解决方案等认知活动,引导学习者主动参与认知活动,体现了建构主义的主动原则。其次,在案例教学中,学习者针对案例提出解决方案,其目的不是解决问题本身,而是培养学生积累经验,转换用于未来的教学实践中,体现了建构主义的适应原则。其次,案例教学利用真实情景中的教育问题进行学习,鼓励学生对于案例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强调问题解决的反省思考,这种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在先备知识的基础上建构新知识,体现了建构主义的发展原则。最后,案例教学在组织讨论时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观点,通过讨论协商,学生分享彼此的观点和想法,并承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的风险,形成学习群体,体现了建构主义的社会原则。
四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不但为案例教学法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案例教学法提供了具体的实施策略,其中包括“以问题为中心的合作学习”策略。建构主义虽然强调知识靠个人主动建构,但并不否认他人的意见或看法对个人知识建构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合理设计学习情境和任务,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并通过相互鼓励和支持成功建构知识。此外,建构主义认为个体所学的新知是以自己的先备知识或经验作为基础来建构的,这就要求教师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不但使用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策略,还要确定所呈现的问题应与学生即将学习的知识相关,也要与学生既有的知识或经验有适当的关联。鉴于以上几点,英语教学法课程中案例教学的使用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案例议题(www.xing528.com)
在英语教学法课程中所包含的议题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学生相对熟悉的议题,如课堂口语活动,但对口语活动的设计、活动类型及不同的活动目的,学生并不十分清楚;另一类是学生相对陌生的议题,如语法教学中的演绎法,学生仅对这一术语不熟悉,但在大多数学生的英语学习过程中教师都使用了这种方法教授语法;再有一类是学生之前极少接触的议题,如英语课程标准。鉴于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应是与学生先备知识或经验相关,我们只从前两类选择合适的议题使用案例教学。
2)案例的选择或撰写
以案例呈现的方式来分类,案例可分为书面叙述型案例和非书面叙述型案例。顾名思义,书面叙述型案例是以书面文字呈现的案例,非书面叙述型案例主要以影像、声音、课件等手段呈现的案例。由于英语教学法课程的授课对象是师范专业学生,作为职前教师,他们缺乏课堂教学经验,在阅读书面叙述型案例时较难想象真实课堂情景,也无法体验教学过程中的困境,因此我们更多地选择影像及课件呈现案例。这些影像和课件选自一些中学在职教师的授课录像或课件,从中节选出与本课议题或内容相关的部分。
3)呈现案例
案例的呈现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学生先备知识不足的议题,教师先进行讲授,再呈现案例;另一种是针对学生较为熟悉的议题,教师可以直接呈现案例。在呈现案例时,教师播放教学录像节选,或者进行课堂模拟,也就是授课教师选择中学在职教师的教案或课件,模拟中学教师进行授课以还原中学英语课堂,这样学生先亲身体验教学过程,而后运用相关教学理论对这一过程进行分析。
4)讨论
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中的重要环节,讨论分为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两中形式,一般是在小组讨论之后再进行全班讨论。为了保证讨论的效果,对于学生较难把握的议题,教师也可以先组织全班讨论确定案例的症结及案例的议题后再分小组讨论。小组讨论的内容包括确定案例的症结、提出行动方案、归纳原因。其中,归纳原因就是将案例讨论中的心得和感想归纳成若干原理原则,以作为日后处理实际教学问题的参考,这是学生通过案例教学获得的重要成果。
五 案例教学的效果
通过在英语教学法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我们收到了以下几方面的效果。
1)案例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在课堂上呈现的不再是枯燥的书本知识,而是鲜活的有情景的案例,这些案例会激发学生对其反应的问题产生兴趣。正如舒尔曼所说:“如果说案例只有唯一的一项优点,那么就是它能引起我们的兴趣。毫无疑问,案例也能引起学习者的兴趣。” (5)
2)案例教学可以引导学生从教师的视角观察分析英语课堂教学
英语教学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一就是帮助师范生学会像专业教师一样思考。通过呈现的案例,这些职前教师从最初的看热闹,逐渐转变成看门道。案例教学法不但向学生呈现现实问题,还要求他们从英语专业教师的角度,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因此,案例教学法为学生学习专业思维提供了机会。
3)案例教学法额可以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改变原有教学模式,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探究知识,而本研究所关注的案例教学重在“设谜求解”,即教师通过对课例进行改造,在当中设置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自行提出解决方案,这能够更有效地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案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主动建构知识
案例教学法重视学生的主动参与,通过呈现真实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学生经过讨论对该问题形成自己的理解,从而达到用旧经验来建构新知识的目的,而不是消极地接受教师或书本传授的知识。
六 结 束 语
案例的应用让学生置身于某种真实的教学环境中,弥补了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只是空谈理论,无法将教学理论知识应用到教学实践中的缺憾。同时,案例教学的应用一改以往课堂教师主讲理论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用教学中的真实情景来布题,培养学生建构取向的认知模式。同时案例教学强调真实教学问题的解决,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动力。此外,案例教学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解决某一课堂情景中存在的问题,案例教学促进学生主动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案例教学重在“设谜求解”,即教师通过对课例进行改造,在当中设置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自行提出解决方案,更有效地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注释】
(1) 张民杰:《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务》,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2) Stevens,R.,Law school:Legal education in America from the 1850s to the 1980s.Chapel Hill: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83,p54.
(3) 舒尔曼·朱迪思·H:《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上海:华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页。
(4) 张民杰:《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务》,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年,第42页。
(5) 舒尔曼·朱迪思·H:《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上海:华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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