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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家庭伦理的常经

时间:2024-07-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仁”在中国儒家哲学中属于社会伦理范畴,且居于核心地位,所以,刘智视夫妇为人道之纲。(二)父子之道传统回族伊斯兰教倡导的父子之道是父慈子孝,并以父为尊,以子为卑。

构建和谐家庭伦理的常经

二、和谐家庭之伦理:家之常经

在传统回族伊斯兰教的“神圣秩序”中,基本的构想是,自然宇宙是一个伦理宇宙,人类社会是一个伦理社会,而在这整个伦理结构中,家庭伦理则又居于核心地位。刘智讲道:“天地生人,德成于伦。五伦之礼尽,而生人之能事毕矣,天地之生义完矣。故五者,万物之本也……夫妇,为人道之纲,修此而后家道正,家道正而乡国正矣。故圣人之教,五伦至男妇始。”[10]刘智借用儒家传统范畴中的“天道”和“人道”概念,用以分别指称伊斯兰教之教义教条与人类社会伦理生活中的法则,并认为,夫妇为“人道之纲”,而人道(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典)为“万物之本”,均内在地包含着人类之家庭的重要性。刘智又讲道:“天地生物之本,男女生人之本。男女之最初继主而立极者,阿丹也。阿丹,天下万世人之元祖也。腋生好娃,配为夫妇。故夫妇原出一体,生齿繁衍,互为配偶……由是婚姻有礼,男女有正,而生人之道,扩充于无尽矣。”[11]人类婚姻是造物主的神圣安排,人类家庭也不外如是。

(一)夫妇之道

传统回族伊斯兰教倡导的夫妇之道为夫爱妇敬,并以爱为主,以敬为从,有传统夫唱妇随之义。伊斯兰教传说中的亚当(阿丹)、夏娃(好娃)不仅分别为男女两性的原型,作为人类的一对原始夫妻,他(她)们还是天下夫妻的原型,其象征意义为夫妻本是同体而生。王岱舆讲道:“及其(指亚当。——引者注)熟寐,真主自其左肋,造化其妻,名曰好娲。所以夫妇之亲,本来一体,宜相敬爱。妇从夫出,夫乃妇原,理当听命。”[12]又:“人者仁也,浑一未分,是为人极。一分为二,是为夫妇。人极原一人,夫妇为二人,一人者人也,二人者仁也。是故三纲五常,君臣父子,莫不由夫妇之仁而立也。”[13]造物之初的人祖,还只是一个生物意义上的人,不成其为完整的人;有了男女之分,有了夫妇名分之后,才具备了完整意义上的人,因为,人的本质既是自然的,也是社会的。“仁”在中国儒家哲学中属于社会伦理范畴,且居于核心地位,所以,刘智视夫妇为人道之纲。那么,什么是夫之“爱”?刘智讲道:“夫尽其为夫以爱。其道五:教之礼法,以娴其仪;食之义粟,以洁其养;量丰歉,以示宽俭;严内外,以正闺阃;无伤毁,以永缱绻。”[14]为人夫之“爱”,乃是“爱护”的意思,即应该使自己的妻子衣食无忧,不受到任何伤害,并对维护“欢洽和顺,固结不离”的夫妻关系负主要责任。什么是妇之“敬”?刘智又讲道:“妇尽其为妇以敬。其道五:言必遵夫;取与必听命;不私出;不外见;不违夫所欲。”[15]为妇之“敬”,乃是“顺从”的意思,唯丈夫之命令是从。为什么呢?答案是只有顺从才能尽享丈夫的爱。刘智对此解释道:“真主以己之爱恶,寓于丈夫爱恶之间,见夫之爱恶,即见主之爱恶矣……夫因妇之顺逆而爱恶焉,主亦因夫之爱恶而爱恶之矣。是则见夫之爱恶,犹见主之爱恶也。”[16]得到丈夫的爱,也就得到了造物主的爱。

(二)父子之道(www.xing528.com)

传统回族伊斯兰教倡导的父子之道是父慈子孝,并以父为尊,以子为卑。刘智讲道:“夫妇,生人之本也”;“父子,尊卑之本也。”在传统农业社会里,人们的尊卑意识很浓,刘智认为这都始于父尊子卑。他还进而解释道:“父子定,则乡而长幼,国而君臣,由是而定矣。故圣人教人明尊卑自父子始。”[17]父尊子卑的根据是父母代主育人,既是自然法则决定的,也是造物主的命令使然的。刘智认为父之“慈”体现在十个方面:谨胎教、命美名、开乳、报牲、防患害、严教训、择师董学、量才授业,及其长也,男婚女嫁。[18]在子女进入成人年龄的整个过程中,父(母)亲必须尽全面的养教责任。传统回族伊斯兰教尤其反对父母亲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的做法,认为生男生女均是造物主前定的。“圣人曰:‘勿以男喜,勿以女忧,惟男暨女,真主所寄命也’。”[19]子女只是造物主寄存其生命于父母那里的。子之“孝”也体现在十个方面:敬事而顺、洁诚而养、奉以亲身、执守良业、勤于学而敏于善、不危其身、不辱其名、奉父母于无过、亲在从其事、亲没守其爱。[20]刘智认为,子女的上述孝行中,关键在于一个“敬”字。“然其要在于一敬,余皆由敬生,依敬立,因敬成者也……盖敬于静,则无时不尽其心;敬于动,则无事不竭其力。敬于生前,敬于身后,扩而充之,事无尽量,时无终穷,皆孝也,皆敬也,人子庶几其无愧也夫。”[21]致敬则在于有学,失学为不孝之最。王岱舆讲道:伊斯兰教之所谓“绝后者,非绝子嗣之谓,乃失学也。何也?一人有学,穷则善身,达而善世,流芳千古,四海尊崇,虽死犹生,何绝之有?有子失学,不认主、不孝亲、不体圣、不知法、轻犯宪章,累及宗族,遗臭万年,无不憎恶。虽生犹死,何后之有?”[22]

(三)兄弟之道

传统回族伊斯兰教所倡导的兄弟之道是协义。刘智解释道:“协者,共力同心之谓;义,则事理之宜也。言兄弟之所以尽其为兄弟者,不在务友于之名,而在并力同心于事理之所当然也。”[23]兄弟为“同本之枝,并蒂之果”,“如手足”,相互之间虽是一种平等(比肩)关系,但是,“右先于左”,即按平常习惯,人们做事多用右手,所以,右为兄,左为弟,兄强弟弱,为兄要爱惜为弟。兄之道因此在于“宽容,而不嫌弟之不足;在仁爱,而不忌弟之有余;在体恤,不以繁重累之,而伤其筋骨;在涵养,不以小忿与争,而破其情怀”。弟之道则在于“恭而敬,顺而安,循事而励,有屈而不愠”。[24]总之,为兄要顾惜为弟,为弟要敬重为兄,兄弟之间务必团结和睦。刘智讲道:“人若知兄弟实为一体,分为二身也,则无不和睦之兄弟矣。人若知兄弟虽有二体,而实为一亲身也,则无不敬爱之兄弟矣。一体之中,可无包容惜爱乎?一体之中,肯相凌渎毁伤乎?”[25]

伊斯兰教非常看重宗教信仰认同,以“穆斯林皆兄弟”相互勉励,从而将血缘兄弟之情演绎成为道缘教友之义,于是乎,穆斯林所在之处,所到之处,天下也就如同一家了。王岱舆讲道:“溯嵇上古人民,原系同宗一道,浑然朴略,并无彼此殊分,直因离散渐远,迁徙万方,以至异端傍起。故此别户分门,顿忘原始。惟我清真,不昧本来一脉。故云:‘天经乃尔鼻祖,正人皆尔弟兄。’此即同宗一道之明谕耳。”[26]按照伊斯兰教的宗教传说,人类均为阿丹子孙,血缘上也本来同宗一脉,只是后来随着人口日繁,人们不仅在地域上渐行渐远,在文化上也丰富多样,所以,能够与穆斯林称“兄弟”者,也就只有穆斯林了。“穆斯林皆兄弟”虽然为某种比喻说法,但所表达的伊斯兰教的内在信仰认同,现实生活中却为穆斯林所广泛看重。在穆斯林这个“大家庭”中,是否也要以兄弟之“协义”共勉呢?此一段内容,固然已超出一般家庭伦理范畴,权且缀于“和谐家庭之伦理”一节之末,作为“常经”,供读者诸君驻目善意而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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