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回族伊斯兰教认为,完整的人生是有来有回的。“来”有两义,造物化人是来,来至今世亦是来;“回”亦有两义,回归造物是回,离开今世而进入来世亦是回。对于每个人而言,经历死亡而进入来世都是注定的,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回归本真,只有今世为善的人才能,为恶的人则不能。人生结局也截然不同,善者进天堂,恶人下地狱。回归本真因此是对人的必然要求。所谓“回归本真”,传统回族伊斯兰教称之为“返本归真”,是讲造物化人,人则必返归造物主,与“人主合一”具有相同的含义,均是追求人或人性的本真,即纯善无恶的人性,而不是与造物主同为一体。不过,从和谐角度看,造物主以其绝对的超越性,是超越和谐的,人则不然,“人主合一”或“返本归真”乃是人生和谐的最高义,是人的主观精神中的天人浑同,是超越有限而进入永恒的人生和谐。
(一)和谐是人的精神寂然
传统回族伊斯兰教的和谐人生思想,强调道德养成,也推崇“圣人”,并像宋明理学一样,走的是学圣人、尽德性、明明德的人生修养之路,追求的是寂静无为而无所不为的人生境界,所不同者,在于传统回族伊斯兰教“圣人”的凭借不同。儒家圣人以天理为最终依凭,传统回族伊斯兰教的圣人,则更进一层,以造物主为最终依凭。刘智讲道:“天地上下,人物表里,皆本然之所流行也。而惟圣人能实践以趋其境,圣人以继性为性者也。继性者,浑同于真宰之本然。惟浑同,故能实践之也。……先天之浑同,浑同于虚寂;后天之浑同,浑同于实践,实践与虚寂非两境也。实践之所在,即虚寂之所在。”[36]圣人“以继性为性”,“浑同于真宰之本然”,这是他们的最大凭借。不仅圣人以此为凭借,其他人也以此为凭借,条件是只要认真学圣人就可以了。至于刘智所讲的“实践之所在,即虚寂之所在”,“虚寂”指“真宰本然”的状态,也指“实践”的化境寂然,即要求修道者要修到无所修,将实(现实世界中所有实的事物)化为虚,将动(现实生活中一切动的作为)化为静,无所为而无所不为,其实就是伊斯兰教苏非主义者典型的修道方式,该方式讲究冥思默想,返观自性,认己而认主。
(二)和谐是人的生命升华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人类似乎都有某种无限的追求,冀求超越有限而达致无限。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做法。佛教的做法是超越轮回,涅槃永恒;道教追求羽化成仙,长生不死;传统回族伊斯兰教则认定人性是不死的,来世之人是永恒存在的,但生命的质量和幸福的指数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进天堂,享受真正的幸福;有的人下地狱,遭受不尽的痛苦,而果报之原因,是人在今世的善恶行为。王岱舆讲道:“经云:‘今世乃后世之田,栽花者得花,种棘者成棘’。故曰:‘肩担荆棘亲樵采,体着绫罗自织机’。”[37]每个人都会因为今世的作为而收获来世的结果。来世幸福是人们今世生活的动力,推动人们在今世做善人善事,而落实到实处,就是要人们存天理,灭人欲(为恶的人欲),其善果即天人合一,即将有限的“我”融入到无限的“他”(造物主)之中,将短暂的人生升华到永恒的境界,以此获得两世吉庆。黑鸣凤讲道:“大世界始于无称,小世界终于无我,天人一致即最初无称矣。”[38]“最初无称”,就是在人的主观精神中,人与造物主“浑同”为一,人的生命则在最佳的和谐状态中,实现最大的超越,获得最高的意义。
(三)和谐是人的价值完善
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每个人,都盼望着能活出一个具有完善价值的人生。像中国的儒家一样,传统回族伊斯兰教所崇敬的具有完善人格的人(名之曰“完人”),也是“圣人”,并模仿人们对待孔子的做法,称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为“至圣”。毫无疑问,“圣人”也是和谐人生的最大楷模。王岱舆讲道:“经云:‘未有天地万物时,首先造化至圣之本来’,即所谓无极也。……遵真主之明命,三要全备,万行具足,神化无极,赖及宇宙,宣正古今,诚所谓括天地而理万物者,乃正教之至圣焉。”[39]“三要”指“天命”,即造物主的命令;“天理”,即包括在人性之中的道德良知;“圣治”,即穆罕默德这位“圣人”的言与行,亦是人们所效仿者。穆罕默德精神(本来)就是宇宙万物的究极本体——无极,这是一个纯善无恶的存在理念,也是所有为善之人性的总来源,所谓“继性”、“德性”指的就是这个理念原型。[40]王岱舆还讲道:“清真证圣,乃极大正事,不证圣者,为无以妈纳。”[41]“以妈纳”现多译为“伊玛尼”,指伊斯兰教信仰,通常称之曰“正信”;“证圣”是确认穆罕默德为主的使者,是伊斯兰教信仰最重要的条件之一。现实生活中的人,虽然成不了“圣人”,但只要学圣人,尽德性,明明德,也可以像“圣人”一样,进入人主合一的境界,由此实现具有完善价值的人生,而这又必然是一个充满和谐的人生。因为,伊斯兰教认为,人之被创造的最大价值,就是认主,人主合一则是认主的最高体现。
(四)和谐是人的道德要义
传统回族伊斯兰教认为,造物的真主集真善美于一身,用拟人的眼光看,他是存在之真,道德之善,品行之美,由其化生而来的人,所以也本善无恶,即人性为善。伊斯兰教还信“善恶赏罚”,认为造物主喜悦并奖赏的人的两大品行,是信道而行善。《古兰经》这样的经文有很多,如,“信道而且行善的人,真主应许他们得享赦宥和重大的报酬。”(5:9)“他确已创造了万物,而且必加以再造,以便他秉公地报酬信道而且行善者。”(10:4)“信道而且行善者,将蒙主的允许而进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并永居其中,他们在乐园里的祝辞是‘平安’。”(14:23)“至于信道而且行善者,将在一个胜地,感觉快乐”(30:15)。造物主在末日审判时,会让行善的人进入美好的“乐园”(即“天堂”),经文的用意很清楚,就是激励人们信仰伊斯兰教并广行善事,不做恶事。所以,“善”字是一个可以概括或论定人的一生道德生活行为的重大范畴,而和谐人生所追求的,亦不外是一个“善”字,所以,“和谐”就像“善”字一样,也是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个重大理念。
【注释】
[1]〔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为《大化总归·四典要会》合印本),马复初校订,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刊本,上卷。
[2]〔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上卷。
[3]〔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60页。
[4]〔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上卷。
[5]〔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上卷。
[6]〔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54页。
[7]〔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55页。
[8]〔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9]〔清〕刘智:《天方性理》,卷三。
[10]〔清〕刘智:《天方性理》,卷三。
[11]〔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31页。
[12]〔清〕马德新:《四典要会》,第56页。
[13]参见〔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14]〔清〕马德新:《四典要会》,第63页。
[15]参见〔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下卷。
[16]〔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上卷。(www.xing528.com)
[17]参见〔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下卷。
[18]参见〔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下卷。
[19]〔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下卷。
[20]参见〔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21]〔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115页。
[22]〔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29页。
[23]〔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118页。
[24]《古兰经》讲:“他确已创造了万物,以便必加以再造,以便秉公地报酬信道而行善者。”(10:3)
[25]〔清〕刘智:《天方性理》,卷三。
[26]〔清〕马开科:《大化总归》,上卷。
[27]〔清〕马德新:《四典要会》,第57页。
[28]〔清〕刘智:《天方性理》,卷三。
[29]〔清〕刘智:《天方性理》,卷三。
[30]〔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31]〔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32]〔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33]〔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34]〔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72—73页。
[35]参见〔明〕王岱舆:《清真大学》,第238—240页。
[36]〔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37]〔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142—143页。
[38]〔清〕刘智:《天方性理》,卷四。
[39]〔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38—41页。
[40]参见〔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39—40页。
[41]〔明〕王岱舆:《正教真诠》,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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