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传统心理是不欣赏锋芒毕露口出大言的人,而喜欢那些口齿木讷老老实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这种无声的道德标准一直延续到当代政治社会生活之中,我们总是倾向于接受说老实话,做老实人的教导。这对于我们继续发扬民族文化传统自然是一个很有利的因素,但是如果过分拘泥地、绝对理解了这一点,对于我国民族幽默心理的养成却可能有害。幽默的意识至少在形式上,或者语言的表层结构上,是与日常的道德意识不完全一致的。自我调侃的方法之一是把自己有限的缺点夸大到荒谬的程度,甚至明明很聪明,却装作连普通常识都没有,说出一些显而易见的蠢话来,才显出自己在智慧、教养和道德上的优越。故作大言和故作蠢言都属于自我调侃的幽默法门之列。对于中国人来说,故作大言的心理障碍比故作蠢言的更大。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则相反,他们的传统心理定势是肯定自我欣赏的人。且听一位美国的祖母对她孙子的评价:“我孙子比林肯总统还聪明。他现在才8岁就已经会念盖慈堡演说词了,(按:林肯在南北战争期间所作的一篇著名演说),而林肯到50岁时才会念。”这种形式上的大言是任何一个宠爱自己孙子的中国老祖母所难以想象的,而不敢作这样的想象,或者说歪曲,就不能把才学会念短文的孩子与在重大战役之后,以惊人的简短而震惊美国的著名总统之间的反差显示出来,并通过这种反差突出祖母故作大言的乐趣。这位祖母自然并不真的以为他8岁的孙子比总统更高明,但是她为孙子开始学会念总统的演说而得意,她的这种得意如果毫不夸张地表现出来,充其量只是抒情而已,但她把念演讲与作演讲故意混淆,使不等同的东西等同起来,然后把孙子的年龄优势孤立地绝对地加以强调,把荒谬的内容掩藏在勉强的形式逻辑之中。叔本华认为笑是观念与实体之间的不协调,在这里,结论与原因之间的不相称,所突出的不是客观的事实而是老祖母主观的感情,我们因迅速顿悟了二者之间的反差而感到自己对老祖母的同情和自己智能的优越而发出轻松的微笑。
当然,我们中国人也不是没有这样的幽默感,几乎每一个相声演员在舞台上都每每以大言不惭的胡吹引起人们的笑声。明明不会唱歌而冒充内行,明明不懂外语而装着很精通,结果弄巧成拙,狼狈不堪或者是歪打正着,偶然巧合而蒙混过关。但这是属于表演艺术,是演了给人逗乐的,让人欣赏的,这可以说明中国人有足够的智慧和情趣去欣赏故作大言的幽默,但却很少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用以自我调侃。中国人的温良恭俭让传统使得中国人的幽默感在这方面比他们的道德意识显得逊色,因而在人际交往中特别是在受到社会赞扬时人情味就不如其它方面那么丰富。五十年代布劳先生被任命为美国钢铁公司的董事长时,有人问他对这个新职位的感想,他就并不像中国的许多同行那样对自己采取谦虚谨慎的态度,他说:“毕竟,这不像匹兹堡海盗队赢了一场棒球。”他说得也很有分寸,并没有显得很傲慢,但是他也没有掩盖自己内心的得意。在美国赢得一场棒球在国民心目中比在中国重要得多,可是他觉得比起他的新职位来说赢场棒球已经算不了什么。他把他的大话隐藏在曲折的暗示之中,因而显得比较精致。
在我国南北朝时期,北齐高祖有一个十分钟爱的优伶石董桶,他的职业就是随时以幽默调节主子的精神。一次齐高祖令人读《昭明文选》中郭璞的《游仙诗》,高祖十分欣赏,陪读的学士们也都同意,独独石董桶口出大言:“这有什么好,让我写一首,肯定胜过他一倍。”高祖说:“你是什么家伙,能与郭璞比!”石董桶说:“陛下让我写,如不及他,我甘当死罪。”于是就让他写。石董桶随口说道:“郭璞(游仙诗)说:‘青溪千余仞(八尺),中有一道士’,我的诗是:‘青溪二千仞,中有两道士’,岂不胜过他一倍吗?”齐高祖为之大笑。(www.xing528.com)
这故作大言的幽默仍然是表演性质的,而非人际交往性质的,因而比人际交往的大言幽默,更具戏剧性,悬念严重到皇帝面前以命相赌。这虽是个假定,但在逻辑上也勉强讲得过去,关键在原来讲“胜他一倍”时,并没有具体分析,是诗的质量上胜过一倍,还是某些字句上胜他一倍。在人际交往中有许多概念的内涵是约定俗成,不言而喻的,(按石董桶原来所说不言而喻的是在质量上胜过一倍),然而在字面上却往往有超出不言而喻的部分。石董桶在这里所用的方法是把人们约定俗成破坏了,由于约定俗成是未经明言的,因而明明被他钻了空子,在逻辑上,他也还是混得过去。凭着这种逻辑上非常惊险的连贯,石董桶取得了胜利。如果完全绝对不讲逻辑上的贯通,纯粹是信口开河,正如完全按着严正的逻辑进行推演一样,是毫无幽默感可言的。
中国人把故作大言的幽默用之于社会生活中的确还不成风气。传说在“文革”中,红卫兵批斗侯宝林,要他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按当时的不成文法,交代的罪行越大,态度就算越好,越可能得到“从宽”的处置。于是侯宝林就故作大言地把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侵朝战争,乃至导致邢台地震的罪名都加在自己头上,结果是引起了哄堂大笑。但是据文革以后考证,这仅仅是传说,并非是事实。这似乎可以说明即使是侯宝林那样的善于故作大言的幽默大师也还没有能以故作大言为武器,在特殊的社会交际中保护自己。同时,这似乎又可说明那些创造这种幽默故事和传播这些幽默故事的人对于把故作大言的幽默从舞台上解放出来,用之于人际交往中是多么神往。
故作大言的幽默,其实是幽默中最易成功者,试想在多次婚礼、集会上,为了推选主持人我们花去了多少时间,即使最后有人勉强接受了,我们又不得不忍受其语言无味的照本宣科式的主持。其实,这时主持人只要敢于故作大言会场顿时会活跃起来。他满可以放开想象:“今天承蒙莎士比亚(或月下老人)之派遣,我不胜荣幸地为罗密欧与朱丽叶主持婚礼……”如果新郎姓王新娘姓周,可以改口:“不,王密欧和周丽叶。”可以想象这样的故作大言该会给新娘、新郎及来宾带来多少忘情的欢乐,就是那最拘谨的客人也许会忘却了礼仪的制约而神采飞扬起来。中国人之所以很少进入这样的境界,那是因为他们太执着,太认真,不习惯于“忘我”。在创造欢乐的幽默气氛时,你必须暂时地把自己想象得伟大些,让你的想象自由地飞翔,只有这样你才能很自然地“大言不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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