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希钦 (1910—1998)
张希钦(1910—1998),曾用名张锡庆。河南东明(今属山东)人。早年在东明城内上小学。1922年在读高小时因家贫而辍学,随父前往洛阳、郑州等地谋生。后辗转来到上海,曾参加了五卅反帝爱国运动。1930年考入国民党南京军官学校。1933年毕业后,来到北平。同年5月,参加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在第十八师担任连长。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同盟军失败后,于1934年受中共组织派遣,来到西安,任西安绥靖公署步兵训练班迫击炮队队长。1935年秋,步兵训练班结束后,张希钦担任西安绥靖公署特务营连长。
1936年12月9日,西安各校学生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一周年游行请愿活动,张希钦率本连官兵担任学生请愿活动中维持秩序的任务,并暗中保护学生的安全。12月12日清晨,在西安城内的军事行动中,张希钦率该连官兵奉命驻守钟楼及周围地区,并打响了西安城内战斗的第一枪。
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张希钦因中共党员身份暴露,根据党组织的安排,奉命离开第三十八军,出任山西战地总动员委员会主任参谋。后历任晋西北游击队第七支队支队长,山西新军暂编第一师参谋长、副师长,晋西北新军总指挥部参谋长等职。1942年冬,张希钦调任晋绥军区第八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解放战争期间,张希钦历任吕梁军区参谋长、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参谋长、第一野战军第二军参谋长、第一兵团参谋长等职,先后参加了延安保卫战及青化砭、羊马河、蟠龙、沙家店、宜(川)瓦(子街)、荔北、扶眉和兰州等战役,战功卓著。(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后,张希钦先后担任新疆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兼参谋长,中共新疆分局委员、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等职。1955年9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
1960年起,张希钦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部副部长、部长,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南京军区副司令员等职。张希钦还先后当选为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等。
1998年12月24日,张希钦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