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伟 (1906—2002)
王子伟(1906—2002),陕西渭南县(今渭南市临渭区)人。早年入本乡私塾读书。1920年考入西安中华圣公会中学学习,1923年毕业。1924年考取上海大学英语系。半年后,因病退学。1925年10月,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入伍生总队学习。1926年3月进入黄埔军校第四期炮兵科第二队学习。在此期间,曾参加了第二次东征。同年10月毕业后,返回陕西。1927年1月,在国民军联军第十七路司令邓宝珊所部任上尉参谋。1928年春,王子伟奉命前往南京军官训练团受训。此后,他曾先后掩护和营救共产党员、黄埔军校毕业生焦启铠、邓烈权逃脱了国民党当局的追捕和迫害。1929年,王子伟在中央军校教育长张治中兼任师长的教导第二师炮兵一团任上尉连长。1930年7月,王子伟在国民革命军第二十路军总指挥张钫部下任少校参谋。
1932年初,王子伟以第10名的优异成绩考入中央军校第十期,因经济拮据难以入学。李元鼎先生为此致函杨虎城,希望他予以资助。杨虎城派第十七路军驻南京办事处处长呼延立人送给王子伟3000元,王子伟得以入学学习。在中央军校期间,王子伟曾参与了营救黄埔四期同学、杜斌丞先生长子、共产党员杜弘范出狱的活动。1935年春,王子伟在结束中央军校第十期学习后,又考入中央军校兵学研究院第二期深造。1936年初完成学业,返回陕西,进入第十七路军,担任陕西警备第一旅副旅长。从同年7月起,兼任该旅第二团团长,率部驻防周至一带。
西安事变爆发后,王子伟奉命率部队由周至返回西安,驻防西门北马道巷的西营房,担任警戒任务。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陕西警备第一旅移防安康。在此期间,王子伟与该旅第三团团长、共产党员刘威诚商议,经旅长王竣同意后,曾选送几批连排级军官前往延安抗大学习,这些人后来大都成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1938年5月,陕西警备第一旅第二团移防西安。同年6月,王子伟因部下军官前往延安抗大学习之事泄露而被免职。
1937年9月,南京政府军事委员会将在淞沪会战中伤亡惨重的第十六军残部重新组建,仍为第十六军,由中央军嫡系部队第四十六军第二十八师师长董钊任军长,下辖第二十八师、预备第一师和预备第三师。同年年底,王子伟被任命为第十六军少将参谋长。1941年,王子伟出任西安警备司令部副司令。
1943年12月9日,许权中在眉县被国民党特务杀害。当许权中的灵柩运至西安火车站后,王子伟前往迎灵,并参与后事料理。之后,王子伟先后担任兰州西北军官训练团总队长,南京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议、南京政府国防部一厅二处副处长等职。1946年秋,王子伟在韩兆鹗的安排下,在南京与中共驻南京代表团成员王炳南秘密会面。之后,他曾将国防部秘密文件抄送中共地下组织。
1947年9月,王子伟回到陕西,担任设在西安的肤施(即延安)团管区司令。1948年4月,调任西安团管区司令。
1949年5月20日,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策划下,王子伟和西安团管区副司令张正坤率西安团管区400余人,携枪300余支,宣布起义,配合已攻入西安城的第一野战军第六军部队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私财产。(www.xing528.com)
新中国成立后,王子伟先后担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参事室参事,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副主任,并先后当选为西安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2月,王子伟以民革陕西省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当选为政协陕西省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958年7月,王子伟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工资由行政13级降为15级,并被撤销省政协常委,保留省政协委员、省人委参事室参事职务。
1959年7月,王子伟以特别邀请人士的身份,当选为政协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962年12月,王子伟的右派分子帽子被摘掉。1963年12月,王子伟再次当选为政协陕西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陕西省人委参事室于1966年8月根据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有人揭发王子伟曾参与所谓以胡景通、张镜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问题,报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对王子伟“重新戴上右派分子帽子,给予开除处分,交群众监督改造”。之后,王子伟被遣送回渭南原籍劳动改造。
从1967年初至1976年,王子伟曾十次上书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申诉冤情,要求平反。他在1970年10月第七次上书中共中央时,曾随信写下一首《悲愤词》,其中写道:“望京阙,路三千。伫候中央之德音兮,早到长安”。他还写道:“荏苒韶光六十五,空到人间,不复留恋。毕生人民友,直至黄泉,三秦父老识忠奸”。
1979年3月,陕西省省级统战系统落实政策办公室对王子伟问题作出复查结论,经中共陕西省统战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对王子伟所谓参与“反革命集团”活动问题,予以平反,并对王子伟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依据——1958年7月10日在省民革委员扩大会议上的发言进行复查。经复查认为,这个发言基本精神是检查自己以往对党的领导的错误认识,不属反党反社会主义性质,应予改正,有关过去上述问题的处理决定,一律撤销。恢复其原陕西省参事室参事职务和行政13级工资待遇。
1979年7月26日,政协陕西省第四届第三次常委会议决定增补王子伟为省政协委员。同年12月25日,政协陕西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补选王子伟为省政协常委。之后,王子伟还先后当选为政协陕西省第五届委员会常委、第六届委员会委员。1981年9月,王子伟出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他还先后当选为民革陕西省委员会委员、常委,陕西省黄埔同学会理事等。王子伟晚年广泛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积极参政议政,为改革开放建言献策。
2002年5月27日,王子伟因病医治无效,在西安不幸逝世,享年9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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