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根僧 (1898—1965)
王根僧(1898—1965),又名季锋,字兆熊,号更生。江西兴国人。1917年秋考入云南讲武堂韶关分校第二期炮兵科学习。毕业后在赣军中历任排长、营长、团长等职。1925年1月进入黄埔军校第三期步兵科学习,任入伍生队中队长。同时加入中国国民党。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军第九师第二十六团参谋长,参加了北伐战争。1927年9月,因部属参加南昌起义而离职。此后,与中共组织脱离关系。
1929年4月,王根僧出任第五十七师上校参谋长。同年11月,出任“护党救国军”第八路军(总司令李宗仁)第二纵队参谋长,参加了第二次蒋桂战争。1930年4月,出任陆军第一方面军第七军参谋处长。随后,随该军参加了中原大战。中原大战结束后,王根僧离职。
1933年初,王根僧应杨虎城之邀来到西安,出任西安绥靖公署参谋处长。同年,王根僧经在第十七路军宪兵营工作的中共地下党员谢华介绍,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2月,中共西北特别支部成立后,王根僧参加了特别支部的领导工作。
1936年12月9日,西安各大学、师范、中小学近2万名师生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一周年大请愿大游行活动。当游行队伍行进至火车站以西的中正门(今为尚德门)时,在暗中保护游行活动的王根僧示意守门的士兵,打开城门门锁,游行队伍随即蜂拥而出。游行队伍冲出中正门后,欲乘火车前往临潼,但因火车站站长和司机等走避一空,遂步行前往临潼。后行至西安城东十里铺,被张学良劝解返回西安。
西安事变期间,王根僧协助杨虎城和西安绥靖公署参谋长李兴中等部署军事调动,做了大量工作。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于1937年5月7日明令撤销西安绥靖公署和第十七路军建制,第三十八军保留番号。王根僧出任第三十八军第一七七师副师长,并被授予少将军衔。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第一七七师第五二九旅开赴华北抗日前线,参加了忻口会战等著名战役。
1937年11月26日,从欧美考察后回国的杨虎城由越南西贡港乘船抵达香港。在此之前,王根僧受第一七七师师长李兴中的委托,已于11月24日由西安飞抵香港,迎接杨虎城回国参加抗战。11月29日,蒋介石电嘱杨虎城,要他到南昌与自己相见。王根僧作为江西人,自愿与杨虎城相伴,前往南昌。第二天,杨虎城和王根僧乘坐飞机来到湖南长沙,随后又由长沙坐火车前往武昌。12月2日,王根僧经与特务头子戴笠交涉,与杨虎城、戴笠共乘一架仅可乘坐三人的小型军用飞机,由汉口飞抵南昌。杨虎城到南昌后,并没有见到蒋介石。王根僧陪同已被限制自由的杨虎城在南昌度过了八天短暂而漫长的时光。12月10日下午6时左右,戴笠以躲避空袭为名,强行将杨虎城带上汽车,离开南昌。王根僧再三要求与杨虎城同行,但被戴笠强行拒绝。从此之后,杨虎城失去自由,开始了12年的铁窗生涯。
王根僧在与杨虎城分别后,被国民党特务带至汉口,予以软禁。直到1938年2月21日,王根僧才得以离开汉口,返回所在的部队,投身抗日战场。同年5月,第一七七师由韩城至朝邑(今已划归大荔县)一线东渡黄河,开赴山西抗日前线,在十几天内就收复了晋南地区的13个县。(www.xing528.com)
1938年6月,第一七七师扩编为第九十六军,由李兴中任军长。该军隶属第三十一军团(孙蔚如任军团长)。随后,该军投入中条山守卫战。1939年1月,王根僧被任命为第九十六军副军长。
王根僧(后排左一)视察石河子纺织厂
1940年9月,第九十六军奉命南渡黄河,承担郑州以西(不含郑州)至洛阳一带的河防任务,并进行休整训练。1945年6月,王根僧调任陕西凤(翔)(县,今彬县)师管区司令。
1947年2月,王根僧出任新疆警备总司令部中将高级参议。同年5月,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十二军副军长兼新疆警备总司令部南疆警备司令部副司令。1948年春,第四十二军改编为整编第四十二师,隶属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驻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市),担任守备任务。王根僧任该师中将副师长。
1949年9月25日,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参谋长陶晋初,副总司令兼第四十二师师长赵锡光、副师长王根僧等发表通电起义,新疆和平解放。随后,第四十二师被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兵团第九军,王根僧被任命为第九军第一副军长。
从1953年8月起,王根僧出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参谋长,兼石河子农业试验场场长。后兼任石河子管理处处长,常驻石河子。王根僧为石河子这座戈壁新城的初期开发和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1965年,王根僧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享年6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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