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荫三 (1889—1990)
窦荫三(1889—1990),字树槐。陕西蒲城人。早年在本县和西安府实业学堂学习。1907年,在同乡、著名革命党人井勿幕的影响下,加入同盟会。随后在蒲城一带宣传革命。次年9月,窦荫三参与了同盟会会员、蒲城县教育分会会长兼高等小学堂教员常自新等发动的反对县知事迫害进步学生的斗争,即著名的“蒲案”。他在这次斗争中被捕,后经各界声援而被释放。1911年10月,陕西革命党人为响应武昌起义而发动了西安起义。窦荫三参加了起义活动,并和韩望尘等赴大荔粮台筹集粮秣,支援抗击清兵的斗争。
1920年,窦荫三加入杨虎城率领的陕西靖国军第三路第一支队,担任军需。1925年,出任杨虎城任师长的国民军第三军第三师军需处长。在西安反围城斗争期间,窦荫三为守城部队筹集军粮,多有贡献。1927年5月后,窦荫三随杨虎城东出潼关,先后担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十军军械处长、暂编第二十一师军需处长、新编第十四师军需处长、陆军第十七师军械处长等职,随军转战河南、安徽、山东等地,为该部的军械和军需供应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0年11月,杨虎城为了解决第十七路军军械弹药的补充问题,决定成立陕西省机器局,对外称修械所。杨虎城曾一度亲自兼任机器局局长,窦荫三任总务科长。后窦荫三任机器局局长。当时,该局月产步枪200余支、手枪数十支,子弹20余万发及机关枪、手榴弹、迫击炮等武器弹药,基本上保证了第十七路军的军务所需。1933年后,窦荫三又兼任第十七路军军械处长。西安事变爆发后,窦荫三根据杨虎城的安排,参加了一些军需、军械供应工作。在此期间,他曾先后受到中共代表周恩来、叶剑英的接见。
窦荫三戎装照
从1931年初至1936年期间,窦荫三受杨虎城的委托,先后创办了西安集成三酸(硫酸、硝酸、盐酸)厂股份有限公司、西京国货公司等企业和商业机构,并担任西京医院董事长、渭南象峰面粉厂董事长等职。(www.xing528.com)
1937年1月,窦荫三根据杨虎城的指示,将步枪子弹20万发、机枪子弹10万发等送交红一方面军第一军团。
1937年5月,杨虎城在离开西安前,将为补充蒲城尧山中学经费而创办的咸阳尧山油厂交给窦荫三,嘱托他尽力办好,为尧山中学提供办学经费。1942年后,窦荫三出任该厂厂长。从1938年起,窦荫三出任西安红十字会常务理事,参与了该会医院(即今位于西安东大街的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窦荫三先后担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委员、西安市工商联副主任、政协西安市委常委,陕西省工商联常委、顾问等职,并先后当选为西安市第一、第二、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第一、第二、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窦荫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先后参与创办了西安“各界人士俱乐部”、西安民主剧院、西安职工业余文化补习学校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称赞。
1963年7月,窦荫三主持召开了回忆杨虎城将军初期革命活动的座谈会。同年12月,他又参加了杨虎城将军率师北伐至守备南阳经过座谈会。他还撰写了一批回忆文章,从而为研究杨虎城将军生平和第十七路军军史保留了一大批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1990年3月25日,窦荫三因病医治无效,在西安逝世,享年101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