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绩。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助理秘书长乔莫·桑达拉姆说:“2005年,全球有14亿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中,比1990年的18亿人有所减少,但是,如果除去中国,贫困人口的数量在1990年到2005年间,实际上是增加了3650万人”。世界银行中国局前局长杜大伟也说,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使得如此多的人摆脱了贫困,对于全人类来说是史无前例的”。但是,另一方面的情况也同样让人触目惊心——中国农村目前仍然有3597万贫困人口,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则还有 1.5亿贫困人口。(2)农村贫困人口的大量存在是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遇到的最大瓶颈,同时也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作为一个全党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问题,如何在农村进行有效的扶贫开发,人们已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思路和对策,国家和社会各界为农民脱贫事业已投入了巨大的资源。但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整个进程还是比较缓慢,有些地方甚至是年年扶贫依然年年贫困。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认为我们的扶贫工作可能从方向上忽略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这个严酷的现实,缺少从制度层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系统思考与设计,因而,我们的扶贫工作总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只有通过新的机制把亿万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扶贫开发事业才会有大的突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尽快实现工业化、避免农村出现两极分化,中国共产党在50年代领导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合作化运动。但是,后来由于在生产关系上盲目追求更高的公有制,急于进入共产主义,搞了完全违背农民意愿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终于导致了人民公社的解体。在以“社员”的身份过了20多年集体生活以后,中国农民又在改革开放初期经过联产承包回归到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的身份。联产承包以来,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有了更多的自由,获得了“第二次解放”。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日益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曾经欢天喜地过的一部分农民又陷入贫困的境地,“三农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的沉重话题。
1. 为了解决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从根本上帮助部分农民摆脱贫困,要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
现在的农民之所以在获得了自由以后又变成了弱势群体,根本原因在于其分散与落后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市场主体地位的脆弱,以其单薄的力量经受不了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一方面,实行承包制以后,中国的农业经济基本上变成了世界上“超小型农户经济”, 每户经营规模只有0.45公顷。(3)分散落后、规模狭小的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根本经受不住天灾人祸的考验;另一方面,现在农民的生产生活、社会交往已经被卷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来,现在的农民已经成为社会化的小农,甚至和全球都联系起来。这意味着农民进入了一个不稳定、高风险的社会。目前农村的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其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的弊病日益凸显。农民既不了解市场,也不掌握信息,更不懂技术和经营管理,很难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发家致富。他们犹如大海上的一叶叶扁舟,既不能扬帆远航,又不能抗击风险。可以说实行联产承包以后,农民既体味到了市场的甜头,多数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又饱尝了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以及不公平竞争所带来的失败与痛苦。
因此,要解决这种大市场与小生产的尖锐矛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就要着重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合作化的程度,让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摆脱弱势的地位。目前,全国各地农村已经出现了许多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把农民与市场进行对接的成功经验,创造出了引导农民组织起来的多种模式,如“销售型”经济合作组织,由种养大户、运销能手、经纪人、龙头企业牵头成立,通过订单式购销,确保产品购销渠道畅通,从根本上解决会员的后顾之忧;“加工型”经济合作组织,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通过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致富;“科技型”经济合作组织,主要围绕特色产业提供科技服务,推进产业科技水平提升;“劳务型”经济合作组织,由没有从事特色产业的农户组成剩余劳动力服务队伍,专门为菜农、果农和养殖专业户提供集中采摘、运输、喂养等多种服务,解决专业户劳力缺乏问题;“服务型”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通过这些组织,把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产业化“链条”,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原来普遍存在的农民一家一户单打独斗、一盘散沙式的混乱无序和无助的状况。(4)不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对全国各地类似的经验进行深入地研究与论证,把引导农民建立起自己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今后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
2. 为了有效实施产业化扶贫的政策,要把农民组织起来
近些年各地扶贫开发的实践证明,产业化扶贫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但是,目前产业化扶贫的模式在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一是分散的农民很难形成主导产业,生产基地的建设困难重重。二是一家一户的农民与龙头企业的关系不好处理,处于不对等的弱势地位。因此,只有把农民通过经济合作组织重新组织起来,才能与产业化扶贫的政策进行较好地对接。通过成立各种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就可以形成规模化的主导产业,统一面向市场,提高农民作为市场活动主体的地位,把过去不得已情况下倡导的“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发展为“公司-合作组织”的新模式,让合作组织与相关龙头企业形成平等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以实现真正的双赢。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获利了,就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帮助部分农民实现脱贫致富。
3. 为了有效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要把农民组织起来
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时期。但来自农村外部的大量利农惠农措施及大量的扶贫资金,与今天农民一盘散沙的无序状态,以及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流动打工而出现的“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村民老龄化”状况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无法保证国家的利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解决不了部分农民的脱贫问题。因此,只有培育起各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以及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扶贫资金才能发挥出更大效益,切实让贫困农民受益。同时,要把现有对农业的 “政府-农户” 的财政补贴模式,改为“政府-农民合作组织”模式,即政府补贴主要发放给农民合作组织。同时,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采购和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也应该向农民合作组织倾斜,以发挥其最大效益。
与上世纪50年代通过农业合作化把农民组织起来不同,今天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是农民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广大农民实际上是被排斥在制度的决策、实施的过程之外的。因而那时的农民主要是“被组织”。 在市场经济时代,只有高效利用有限的土地、劳力、资本资源,农民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因而今天把农民组织起来,必须是以利益为纽带,以自愿为原则的。农民们已经在与市场经济的碰撞中看到了这个无情的事实:生产经营中一家一户的成本过高,要降低成本和提高自身的谈判地位,就必须联合起来。农村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成为农民与市场之间的一道桥梁,帮助农民在充满竞争的环境中获得自己更大的利益。
二、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是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农业现代化就是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管理农业,建立高度集约化经营和高度社会化管理的农业生产,开发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5)只有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脱贫致富的问题。以小规模经营为基础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家庭承包责任制确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这对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小规模家庭经营的生产发展到今天,农民越来越缺乏种田积极性、难以与市场有效对接、农民收入缺乏提升空间、农户生产、生活方式缺乏可持续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6)小规模的农业生产解决不了农民的致富问题,更实现不了农业的现代化。国际上的经验也表明,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大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民的各种联合与合作,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现代农业重在农业组织制度创新。(7)历史发展到今天,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对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经营形式的农业生产继续进行体制和机制的创新,闯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现代化的特殊道路。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8)两个飞跃的思想给我们提供了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思路。
首先,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推广农业机械化。我国农村在公社化后期曾经在农业机械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又出现了倒退。我们要探索一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背景下适度规模经营基础上的农业机械化,使农业生产上的耕作、水利排灌、植物保护、农田基建、农业运输,以及林、牧、副、鱼各业都逐步实现机械化,从而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农业生产率。要适度规模经营,就要把农民适度组织起来,农民只有在组织中才能受到有效的教育和训练,进而从传统农民成长为现代农民,并把传统农业发展成现代农业。多数农民都发展成为现代农民,农村的贫困现象就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其次,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才能实现农业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现代化农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才有利于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现代集约经营的转化,并能节约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取得更多的劳动成果,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经济效益。要适应农业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大趋势,就要求我们特别重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也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广大农户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整体,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经营。(9)农业的产业化趋势客观上已经把农民变成了一个经济共同体,广大农民已经逐步通过经济的形式组织起来了,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不断向前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再次,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适应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大趋势。农业现代化是与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紧密相联的。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吸收的劳动力越来越少,大批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途径之一就是在农村中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工业化,同时逐步推进农村的城镇化。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会为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也会从组织体制和机制上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农村科技、教育、文化的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
三、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是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稳定的客观要求
农民是改革开放的第一受益人,但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农民们却又不断遭受到各种各样的利益侵犯,造成部分农民不断地以非制度化和非规范化的方式进行无序的政治参与,引起农村社会关系的紧张和矛盾的加剧,这也是导致部分农民陷入贫困的原因之一。有的地方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一些地方民事纠纷多发,同时也诱发了不少刑事治安案件,对农民脱贫致富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农民历来在中国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实际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尽管我国农民是最具有利益一致性的群体,“但是我国农民的利益表达却呈现出高度分散化和个体化的特点,绝大多数都是以农民个人或小团体的形式自发地进行的。”(10)这就使农民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只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利益和实现农村的稳定。
1.创新农村党组织的制度载体,充分发挥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在领导农民脱贫致富的问题上,农村的的党组织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但是目前农村党组织的现状远不能适应这种责任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的两次重大改革和制度变迁,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次是实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党组织长期以来直接领导农村经济事务和组织农业生产的状况;另一次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党组织长期以来直接充当基层政权、“代民执政”的状况。在这些变化之下,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感到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难以转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组织和党员要么难以发挥作用,甚至无所适从、无所作为;要么沿用过去的手段和做法,依靠行政命令、收权争利,从而很难实现科学领导。(11)目前农村的党组织普遍存在着党员年龄老化、文化偏低,整体素质不高、组织上比较涣散等问题。由于长期实行家庭承包制,农民处于严重的分散与流动的状态,实际上使党组织失去了必要的依托,党组织的活动失去了必要的载体。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弱化,基层党的建设虚化的状况,使党组织维护不了群众的利益,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无法有效地带领困难农民脱贫致富,这是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的重大问题。(www.xing528.com)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是领导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力量。”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必须学会适应农村新的形势,通过各种方式重新把农民吸引到党的周围,尤其是要通过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首先,要按照“群众走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跟到哪里”的原则,(12)及时把党的组织建到各种新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基层民主组织之中,以实现党建工作与具体工作的有机结合。要把原来的领导职能转变为引导和服务,学会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和方式去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善于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宣传服务、技能培训和组织带动等方法,来发挥党组织的强大优势,真正作为农民谋利益求发展维权益的主心骨、贴心人和引路人,只有这样,党组织才能在农村继续赢得农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信赖,人民群众才会像当年革命时期那样与我们党同舟共济。
其次,要善于把各种农村致富人才吸引到党的周围。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一大批农村致富人才也迅速成长起来并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面对这种情况,党组织必须充分利用党执政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行积极而科学的引导,要“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后备干部”,把农村中有能力、有号召力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在党组织中汇集一大批“有能力的人、有特长的人、有资金的人”,(13)必然会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农民脱贫致富就有了领路人。
2.健全村民自治组织,真正实现农民当家作主
实行村民自治是农村一次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广大农民在基层社会生活中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和途径,促进了农村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是,由于农民目前处于严重的分散和流动的状况,这种村民自治制度还非常不完善,各种不健康的现象,如贿选骗选、家族势力控制、黑恶势力介入、“村委会专权”、“村干部专权”、“两委冲突”、干群对立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村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村务还远没有达到当家作主的程度,这也是影响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导致国家和社会的各项扶贫投入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为了早日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党和国家必须依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治理,在政治上就是要加快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把赋予农民的权利真正落到农民手上,只有让农民对村里的大事有话语权,才能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才能理顺群众的情绪,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帮助农民早日实现脱贫的目标。为此,我们要运用扶贫过程中各方面的力量,在农村依法健全三项制度:一是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二是村民议事制度,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三是村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4)只有为村民参政、议政搭建一个健全的自治制度的平台,让村民代表集体讨论决定村里的重大事项,彻底改变由少数或个别村干部包揽村政村务的做法,真正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才能为农民的脱贫致富提供政治上的坚强保证。
在市场化的背景下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急于求成。一定要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在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和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下稳步发展,绝不能再走替民作主和强迫命令的老路。我们要从文化理念、制度设计和服务模式等层面深入开展对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自治组织的研究工作,认真总结已有农民组织发展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农民深刻认识到组织起来的必要性,为把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依靠集体的力量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创造有利的条件。
【注释】
(1)杨迎春(1961.12-),男,内蒙古赤峰市人,硕士,肇庆学院政法学院书记、教授,长期从事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2)范小建.农村扶贫新十年布局[J].老区建设,2010,(21).
(3)曲度彪、郭永钧.邓小平社会主义建设依靠力量理论研究[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171.
(4)“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对策研究”课题组.农村社会管理的一场革命——关于肃宁县实施“四个覆盖”的研究报告[J].领导之友,2010,(6).
(5)秦宣、刘保国.邓小平与中国现代化[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159.
(6)王佳友.小规模家庭经营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1).
(7)杨红炳. 发展现代农业重在农业组织制度创新[J].经济问题,2011,(03).
(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55.
(9)秦宣、刘保国.邓小平与中国现代化[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162.
(10)朱光磊.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237.
(11)王长江.让农民组织起来[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03).
(12)王长江.让农民组织起来[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03).
(13)张志明. 以制度创新把农民组织起来[N]. 学习时报,2008-4-18.
(14)秦兴洪.共和国农村的发展道路——中共三代领导集体的选择[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9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