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以后,宣传新思潮的《每周评论》、《新社会》等相继被查封。1922年冬,北洋政府召开国务会议,进一步通过“取缔新思想案”,仍以《每周评论》、《新青年》的成员为迫害对象,其中有李大钊、陈独秀、鲁迅、胡适、钱玄同等人。“《胡适文存》与《独秀文存》忽于端午日被禁止了”,钱玄同化名“夏”编撰了一条谜语,意在“为了揭发事实,故意转弯抹角,掉弄笔头,以引起社会的注意”(周作人《北大感旧录》)。
这一信息公布后,引起反响。后来唐弢说:“胡适便据此四处活动,多方写信。北洋政府一面否认有禁书的事情,说检阅的书已经发还,一面却查禁如故。”(唐弢《晦庵书话》)胡适“多方写信”,今能得见其致教育总长张国淦信,说:“曾以警厅禁卖《胡适文存》的事奉询”,“据云,《胡适文存》及《独秀文存》并未曾禁卖”,“但迄今已近一月,而警察仍在干涉各书摊,不许他们发卖这两部书,前次没收的书也并不曾发还”,胡适不禁问:“我想再奉托先生再为一问,究竟北京的政令是什么机关做主,究竟我的书为什么不许售卖?禁卖书籍为什么不正式布告该禁的理由?为什么要没收小贩子出钱买来的书?”(《胡适来往书信选》)其实,禁你的书还需要理由吗?
不久,钱玄同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拿起今天的晨报第六版来看,忽然看见《警察厅定期焚书》这样一个标题,不禁打了一个寒噤。虽然我并不知道这许多‘败坏风俗小说及一切违禁之印刷物’是什么名目”(《胡适来往书信选》)。“败坏风俗”就是堂而皇之的理由,“从古代到近代,从外国到中国,‘败坏风俗’几乎成为禁书焚书的共同口实,前于北洋军阀的统治阶级利用过它,后于北洋军阀的统治阶级也利用过它”(唐弢《晦庵书话》)。禁你的书算什么?君不见还有“定期焚书”吗?胡适看到“便衣侦探把一张禁售的书单传给各书摊”,除了他与陈独秀的《文存》外,分明还有世界名著、嘉本德的《爱的成年》以及周作人小品文学的集结《自己的园地》等,胡适不免以为“这种昏谬的禁令实在太可笑了”,这除了说明统治者的凶残和虚弱外,还能说明什么呢?(www.xing528.com)
还是当时胡适给教育总长张国淦的信中说得好:“盼望先生们能设法消除这种笑话,不要太丢中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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