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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框架与主要内容

时间:2024-06-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村民自治的成长,是国家以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以达标示范活动推动村民自治和以机制创新深化村民自治的进程。“乡村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矛盾和冲突。“乡村关系”问题和“两委关系”问题,都是转型时期中国国家与社会矛盾的表现,其深层根源在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紧张关系。第八章主要探讨了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问题。

村民自治:框架与主要内容

四、叙述框架与主要内容

本文分为导论、上篇和下篇、结语四个部分。

在导论部分,介绍了选题的缘由与意义,检索了既有的研究,介绍了本文的分析思路和相关概念。

上篇为国家建构篇。本文运用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将村民自治置于现代国家建构的视角下,来理解其发生背景、生成原因、成长逻辑和发展困境,并试图向读者清晰地呈现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上篇共分为4章,即第一至第四章:

第一章试图向读者呈现一幅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图景,以此构成我们理解村民自治的历史背景。在这一章中,我们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视角出发,对传统社会时期、晚清民国时期、人民公社时期三个历史阶段的乡村治理结构进行了“回顾”。

第二章立足现代国家建构的理论视野,梳理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和村民自治制度萌生的历史路径,寻求对村民自治在中国乡村社会发生的理论解释,以此回应有关村民自治萌生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问题的争论。

第三章从三个维度向大家呈现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成长的粗线条,以此构成我们理解村民自治成长历程的大致轮廓。同时指出:作为一项底层自发的社会民主制度,村民自治在全国范围的展开,“是一个社会民主依赖国家力量提升和推进的过程”。村民自治的成长,是国家以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以达标示范活动推动村民自治和以机制创新深化村民自治的进程。

第四章运用现代国家建构理论,探讨了当前村民自治发展中面临的“乡村关系”问题及“两委关系”问题等两大难题。“乡村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矛盾和冲突。“两委关系”问题的实质,就是村党支部享有的“领导权”与村民委员会拥有的“自治权”的对立和冲突。“乡村关系”问题和“两委关系”问题,都是转型时期中国国家与社会矛盾的表现,其深层根源在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紧张关系。

下篇为社会发育篇。从乡村社会发育与社区重建的视角出发,探讨了村民自治的未来发展问题:笔者认为今后村民自治的发展,有赖于乡村社会发育,应着重于乡村社会的内部建设,尤其是要解决好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财政基础、文化基础和社会基础等问题。下篇也分为4章,即第五至第八章:

第五章主要探讨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问题。该章简要分析了村民自治的组织载体——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限度;并从村民自治发展的角度出发,认为应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具有自主性的村级自组织,以此促进村民自治的发展。

第六章主要探讨了村民自治的财政基础问题。首先,简要梳理了不同时期、不同乡村治理格局下的财政基础;接着,着重分析了免除农业税后,村级财政新格局,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村民自治发展困境;最后,从制度创新和财源拓展两个视角入手,探讨了如何化解村级财政困局,并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对策主张。

第七章主要探讨了村民自治的文化基础问题。首先,简要梳理了传统乡村文化资源及其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接着,分析了传统乡村文化资源的流失及其对村民自治发展的影响;最后,从村民自治发展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如何重建乡村文化的问题。

第八章主要探讨了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问题。笔者认为,乡村精英在村民自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村民自治实践,需要乡村精英扮演积极角色,发挥主导作用。当前,乡村社会存在着大量乡村精英外流的现象,并由此而影响到了村民自治的发展。村民自治的发展需要开发社会资源,将各种精英吸纳到村民自治的机制中来。

最后一个部分是结语,对正文中已述及的重要观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表述。总的认为:整合乡村社会是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内容;村民自治是现代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再整合;村民自治的成长离不开现代国家的行政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困境根源于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紧张;村民自治的发展有赖于乡村社会的发育。

【注释】

[1]1998年江泽民总书记在视察安徽时指出:“包产到户、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都是党领导下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参见江泽民:《全民推进农村改革,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在安徽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9月25日。

[2]米有录、王爱平主编:《静悄悄的革命——中国村民自治的历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3]赵秀玲:《村民自治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4]中共中央书记处农村经济研究室资料室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1985),第107-109、302-321、362-363页。转引自赵秀玲:《村民自治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8页。

[5]关于第一个村委会诞生的情况,徐勇教授曾做过实地调查。笔者也曾于2002年7月赴广西合寨村拜访了最早村委会诞生的亲历者。参见徐勇:《伟大的创造从这里起步——最早的村委会诞生追记》,《炎黄春秋》,2000年第9期。

[6]参见仝志辉:《村民自治的研究格局》,《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13页。

[7]这3个研究报告,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分别于1994年、1995年和1996年出版。参见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

[8]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9]白钢:《关于改进村民自治的立法问题的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工作论文971103。

[10]参见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11页。

[11]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110页。

[12]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110页。

[13]王仲田:《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发展》,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

[14]彭宗超:《直接选举制的历史发展模式比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8年第6期。

[15]参见党国印:《村民自治是乡村民主政治的起点吗?》,《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1期;《中国乡村民主政治能走多远》,《中国国情国力》,1993年第3期。

[16]王沪宁认为,为加强村一级组织调控作用,从目前乡村变化了的生活方式看,将社会体制的下线伸入到村是必要的。参见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

[17]参见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沈延生主张:将村民自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起点和突破口是不切实际的。自下而上的演进不能代替自上而下的变革,“非国家”层面的群众自治也不能代替国家层面的民主宪政。离开政治发展整体目标的所谓政治民主化,会沦为历史的笑柄。其政策性主张是实行“乡治、村政、社有”,村政的基本内容就是将政府组织延伸至行政村。

[18]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19]沈延生:《关于村民自治及村民自治研究的述评》,《当代中国研究》,2003年第2期。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85页。

[21]参见徐勇:《村民自治、政府任务及税费改革——对村民自治外部行政环境的总体性思考》,《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11期。

[22]参见肖唐镖:《国家、乡村社会与村民自治——村民自治中乡村社会的心态和行为研究及其他》,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举办的学术研讨会论文,1999年7月;《宏观体制与政策对乡村建设与治理的不利影响》,《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3期。肖唐镖从城乡隔离的不平衡发展体制、财税政策、干部管理体制、以经济发展为先导的发展政策和行政管理体制等五个方面出发,分析了宏观体制与政策对乡镇工作及乡镇干部行为与心态的影响。进而认为,国家的宏观体制与政策为村民自治设置了严重的障碍

[23]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为了完成经济赶超任务和各项指标,各级政治组织(以党委和政府为核心)把这些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由于这些任务和指标中一些主要部分采取的评价方式是“一票否决”制(即一旦某项任务没达标,就视其全年工作成绩为零,不得给予各种先进称号和奖励),所以各级组织实际上是在这种评价体系下运行的。关于“压力型体制”的讨论,参见荣敬本等著:《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在笔者与徐勇教授合作的一篇论文中,我们也详细考察了“压力型体制”下的乡村关系,文章以一个乡为个案,具体考察了该乡在“压力型体制”下,通过“目标责任制”管理方式实现对村的行政主控。参见黄辉祥、徐勇:《目标责任制:行政主控型的乡村治理及绩效——以河南省L乡为个案》,《学海》,2002年第1期。

[24]所谓“多予”,就是国家尽可能多地支持农村和农业的发展。所谓“少取”,就是尽可能减少从农村汲取资源,减轻农民负担。所谓“放活”,就是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消除体制性障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5]徐勇:《草根民主的崛起:价值与限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2000年夏季号。

[26]参见应星和仝志辉的讨论。应星:《评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取向——以〈选举实践与村庄政治〉为例》,《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仝志辉:《乡村政治研究诸问题——对应星批评的回应和进一步思考》,《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

[27]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曾多次组织有关村民自治的学术研讨会。

[28]张鸣:《热闹中的冷想》,《读书》,2001年第3期。

[29]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

[30]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1]参见徐勇为《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所作的“序言”。

[32]王仲田、詹成付主编:《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3]王振耀、白钢、王仲田主编:《中国村民自治前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34]白钢、赵寿星:《选举与治理——中国村民自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5]陈浙闽主编:《村民自治的理论与实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www.xing528.com)

[36]王振耀编著:《中国村民自治理论与实践探索》,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

[37]王汉生、杨善华主编:《农村基层政权与村民自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38]吴毅、吴淼著:《村民自治在乡土社会的遭遇》,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9]吴重庆、贺雪峰主编:《直选与自治——当代中国农村政治生活》,羊城晚报出版社2003年版。

[40]薛和:《江村自治——社会变迁中的农村基层民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41]赵秀玲:《村民自治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42]徐勇、吴毅主编:《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3]胡荣:《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个案研究》,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

[44]肖立辉:《村民委员会选举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版。

[45]仝志辉:《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46]李连江主编:《村委会选举观察》,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7]董礼胜主编:《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及其治理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

[48]徐勇、项继权主编:《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9]金太军、施从美著:《乡村关系与村民自治》,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0]景跃进:《当代中国农村“两委关系”的微观解析与宏观透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51]唐鸣等著:《村委会选举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52]王禹:《村民选举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3]王禹:《我国村民自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4]李德芳:《民国时期的乡村自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5]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56]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57]张厚安、徐勇、项继权等著:《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8]Kelliher,Daniel,The Chinese Debate over Village Self-governace,The China Journal 37: 63-86.

[59]Manion,Melanie,The Electoral Connection in the Chinese Countrysid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90(4): 736-48.

[60]Lawrence,Susan,Democracy,Chinese Style,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32: 59-68.

[61]O'brien,Kevien,Implementing Political Reform in China's Villages,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32: 33-59.

[62]Oi,Jean,Econnomic Development,Stability and Democratic Village Self-governace,China review,1996.

[63]1.Shi,Tianjian,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Village Elections in Rural China,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425-442,1999.
2.Shi,Tianjian,Village Committee Elections in China: Institutionalist Tactics for Democracy,World Politics,51: 385-412,1999.
3.Shi,Tianjian,Voting and Nonvoting in China: Voting Behavior in Plebiscitary and Limited-choice Elections,journal of politics,61: 1115-1139,1999.

[64]参见徐勇:《进展与走向——中国学者对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的研究》,2001年9月“村民自治与中国社会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

[65]“政治民主”视野可以概括为两类观点:一种认为村民自治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有实质性价值,将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相等同,把作为“市民社会内部的民主发展”与作为主要政治体制的政治民主相等同,研究视野从村庄所代表的社会范畴不自觉地转到了某种意义上与之相平行的国家这一政治范畴;另一种则始终将视野从村庄所代表的社会范畴限定于村民自治的社会范畴,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揭示其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形式上的示范意义。参见郁建兴、黄红华:《村民自治研究的研究》,《学术月刊》,2002年第8期。

[6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6页。

[67]《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页。

[68]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40页。

[69]莫基切夫主编:《政治学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77页。

[70]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39页。

[71]参见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6页。

[72]转引自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

[73]转引自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

[74]韦伯:《经济与社会》,转引自王焱编:《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1页。

[75][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8-21页。

[76]参见杨雪东:《市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公共权力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77]参见李强:《后全能体制下现代国家的构建》,《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6期。

[78]参见徐勇:《“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建构》,《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

[79]徐勇:《“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建构》,《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

[80]关于“现代国家建构”,徐勇教授做过深入的研究。此处的不少观点引自或受启发于徐勇教授的既有研究。参见徐勇:《现代国家建构中的非均衡性和自主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徐勇:《“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建构》,《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

[81]杨雪东:《市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公共权力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82]金耀基著:《中国社会与文化》,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页。

[83]李友梅:《民间组织与社会发育》,《探索与争鸣》,2006年第4期。

[84]有关法团主义的讨论,参见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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