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陈嘉教授
我上过陈嘉教授的必修课,但不敢妄称弟子,对先生有过的辉煌所知不多,只听说先生早年在美国耶鲁大学攻读英、美文学,获博士学位后回中央大学(今天的南京大学)英国语言文学系执教。先生当年意气风发,曾在校内自导自演莎士比亚的话剧《哈姆雷特》。可惜,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文革”后进校的同学无缘一睹风采。此时的先生已是一派长者风范,温、良、恭、俭、让。先生中等个子,微胖,戴一副宽边眼镜,说一口发音标准、语速平缓的美国英语,态度祥和,从容不迫。
“南京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的前身是“外语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文学”专业自然有文学课,其中一门课是“英国语言文学选读”,最让学生苦不堪言,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与哈代的《还乡》的原文更是让人望而却步。英文与中文不同。1000多年前的唐诗今天仍然朗朗上口,但英文倒退数百年就非常艰涩了。先生临时代过两节课,讲的是《名利场》的片段。先生只是将作品朗读了一遍,略加评点,就让大家体会到了作品的精妙之处。我们以前只知道先生是名家,现在才明白先生不凡,不但学问高深,而且能够深入浅出。之前,我自己也曾找到《名利场》的原作全本,似懂非懂地读了一遍,但哪里体会得到作品的神韵?
文学是最有表达力的艺术之一,也是最触及灵魂深处的艺术之一,只有借助机智的火花才能放出美丽的光彩。文学作品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心灵交流。作者是创作,读者也是创作。读者以自己的经历和见识感受作品,甚至得出作者原本没有的寓意。伟大的作品更需要不同凡响的诠释,而不同凡响的诠释本身就可以是伟大的创作。
文学是以才华给人生一片光亮,而历史则培养睿智。先生对此都是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十年浩劫后,先生虽已年近古稀,但不顾同仁苦劝,执意为77级、78级开设“英国、美国概况”,而且是必修课,很有些“强制”启蒙的意思。同学少年,追求新意,对上个世纪以及上上个世纪的宗教、国王感到无比陌生,学起来很是勉强,但也还是都咬牙挺到最后。
考试也是一次洗礼。七月的南京,枝头夏蝉劲歌,人却热得懒不思动,有“开口四两肉”的说法。外语系的小楼虽然漂亮,但却热得不行。用作考场的办公室内没有空调,电风扇也没有,是“大火炉”里的小火炉。先生考试时每三人一组,考下来大家的成绩非“优”即“良”,皆大欢喜。许多年之后,也还记得此事。想起来,先生“弟子三千”,但无意借考试取“高徒七十二人”,只是要以复习迎考,“逼”学生温故知新。也是,先前对许多问题不甚了了,临到考试反倒豁然开朗。(www.xing528.com)
口试下来虽说是皆大欢喜,但却是苦了先生。77、78级学生加起来100多人,每组问15分钟,先生也要在“小火炉”内坐上一天。我的姓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是“Z”,按“Z”排座次,自然敬奉末座,应试时也排在后面。轮到我们这组口试时已是天近黄昏。先生虽已忙了一天,同一个问题想必已问了多遍,但先生毫无厌烦之意,仍然认认真真地提问。
先生以三人一组的方式口试也是用心良苦。三人一组复习时可以取长补短,也有助于互助友爱。口试时如果谁一时语塞,先生也总是循循善诱。再答不上来,先生又另换一个问题。其实,一道题目很少是三人都答不上来,毕竟“三人行,必有我师”。先生提问时并不落实到人,三人都有机会自我发挥。英文说,“每条狗都有自己翻身的日子,”改一改就是每人都有自己得意的答案。
毕业后,同学星散,云游四方,半数以上流落到美国,但虽然身处他乡异国,再作冯妇,却未受到“文化震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不能不归功于先生开的“英、美概况”。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与1215年的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宪法》的《人权法》又不期而遇——先生在“英、美概况”一课中对此早已介绍过。回想起来,当时“文革”刚过,留学甚少,对大部分人来说,负笈远行也是很遥远的事。而先生却立意深远,以有生之年再送后人一程,其中之厚爱感人肺腑。可惜,当时年轻,多自以为是,不能理解先生的苦心。
我到北京后,只要提到南大外文系,圈内人都问及先生,肃然之情溢于言表。我真正体会到先生是德高望重,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名校之所以是名校,是因为有先生这样的名教授,而先生之所以是名教授,不仅因为先生学问的博大精深,更因为先生是一代宗师,不计名利,诲人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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