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主义者的节日
“官官相护”并不是一条没有例外的定律。美国的政府与政府有时就会打起来,而且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马塞诸塞州(下称麻省)诉环境保护署案(1)便是一例。该案原告包括麻省等州,被告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环境保护署(下称环保署)。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法律上各州都是所谓的主权实体,政府作为法律上的单独实体,可以作为诉讼的一方。所以各州之间,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经常因为某些纠纷而成为诉讼的原被告。
麻省案中原告要求法院命令环保署恪尽职守,按照《清洁空气法》管理新汽车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美国最高法院判原告胜诉。消息传来,全世界的环保积极分子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庆祝自己的盛大节日。汽车制造商等反对派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事业受到了重大挫折。麻省案的判决也给了布什总统一记响亮的耳光。布什一向反对环保运动,反对国际环保文书《京都议定书》,授意环保署拒不制定有关尾气的排放标准。但美国环保斗争终于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尽管这胜利来之不易。
一、又是一次险胜
首先,这次诉讼旷日持久,长达8年。1999年,美国几家环保组织联手,向环保署提出申请,要求环保署制定标准,限制汽车排放温室效应气体。拖到2003年,环保署驳回原告申请,理由是:(1)环保署制定的标准无法律授权;(2)即便有法律授权,环保署也不会制定相关标准,因为其政策是鼓励各方自愿克制。2003年10月,环保组织联合麻省等29个原告,向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诉讼。2005年7月,华盛顿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人合议庭判原告败诉。2006年3月,原告向美国最高法院提出调卷审理请求。同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接受申请,调卷审理该案。2007年4月2日,美国最高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如此耗时、耗力、耗财的诉讼,若非有不屈不挠的精神和屡败屡战的英雄气概,环保斗士不可能取得麻省案的胜利。
麻省案诉讼不仅是场恶仗,而且是一场乱仗。以麻省为首的12个州、3家市政府以及若干非政府组织携手,结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另一方面,环保署也并非孤家寡人,10个州的政府跳出来,站在环保署一边,反对原告中的兄弟州。被告还包括汽车行业的利益集团:汽车制造商结联盟、全国汽车经销商协会、卡车制造商协会和发动机制造商协会。汽车制造业能量很大,至于它们如何通过院外游说和其他幕后活动搞定政客,在美国也是黑幕重重。
美国各个山头对环保的态度形成了敌对的两大派。布什总统及其保守派一贯反对环保活动,而且固执己见(撇开立场正确与否不谈,保守派的特点是立场坚定斗志强,难免有些自以为是,而自由派的特点是怀疑一切)。除个别情况之外,以大公司老大为首的保守派是反对环保的,至少是对环保运动很不理解,对环保政策的执行很不得力;而民主党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通常是全心全意支持环保的,民主党有这方面的光荣传统,前副总统戈尔退下来后还在发挥余热,积极推动环保事业。
两派对立也反应到美国最高法院中来,自由派倾向的大法官支持环保的积极措施,而保守派倾向的大法官则阻挠环保的积极措施。双方势均力敌,各为四人。大法官美国最高法院以简单多数决定其判决。既然环保问题双方势均力敌,各为四票,那么中间派肯尼迪大法官的态度就是决定性的了。肯尼迪大法官成为两种势力较量的聚焦点,他的倒向可以决定整个法律天平的倾斜——甚至是整个政府的倾斜。可以说,肯尼迪大法官是一人定乾坤,整个环保事业的安危冷暖,系于肯尼迪大法官一身。环保两派多年的针锋相对、成败与否,取决于肯尼迪大法官一人的决定。
中间派很重要。人类总结出一条经验,就是争论中有两类人不用说服:坚决支持你的人和坚决反对你的人,要争取的是中间派。向信徒布道是浪费时间,信徒已经是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不需要再有人来说教。如果对方是死不改悔的顽固派,无论你如何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都是枉费心机,只会无功而返。麻省案中环保派大法官说服了肯尼迪大法官,从而获得了司法斗争的伟大胜利。而布什与戈尔之争中,肯尼迪大法官倒向保守派大法官,结果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微弱多数做出了有利于布什当选的判决。
二、法律问题、事实问题
美国的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通常只审法律问题,不审事实问题。但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经常交织在一起。对法律的解释有可能取决于对事实问题的回答。麻省案中的具体法律问题是:环保署是否有权制定限制尾气排放二氧化碳的标准?环保署提出,根据《清洁空气法》,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碳和其他一些气体并不构成该法所指的“空气污染物”。
这就涉及事实问题,即汽车尾气是否对环境造成损害,是否构成“空气污染物”?斯蒂文斯大法官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指出:“《清洁空气法》关于污染物的定义有充分的空间,温室效应气体包括在内绰绰有余”。斯蒂文斯大法官的根据是:“不管使用哪种标准,美国汽车尾气的排放都明显增加了温室效应气体的凝聚”。这就是对事实的判断。为了支持其论点,斯蒂文斯大法官引用了一份学术报告,并称该报告为“相关科学的客观和独立的评介”。按照该报告的结论,“环境变化所造成的危害包括:全球性冰山退缩,高山积雪减少,河流湖泊春季融雪提前,20世纪海平面加速提高,为数千年来之最”。
保守派大法官则抓住诉讼资格的问题大做文章。他们坚持认为,原告没有诉讼资格,所以最高法院不必讨论汽车尾气危害的是非曲直。事物总是有正反两个方面,同一现象也可以有正反两种描述。以罗伯茨大法官为首的保守派大法官在程序问题上死缠烂打,我们可以说他们是充满智慧,也可以说他们是老奸巨猾。约翰·罗伯茨首席大法官的母校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德尔什维茨教授看透了罗伯茨,他一针见血地指出:罗伯茨“已经想出了办法,既可以取得实质性结果,表面上又按兵不动,好像并不是处心积虑地以结果为重”。
针对罗伯茨大法官提出的问题,麻省案中的多数派法官对诉讼资格做了界定,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原告就有诉讼资格。三个条件是:(1)原告受到具体、特定的伤害;(2)伤害可以追踪到被告;(3)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可以减轻伤害。只要一位原告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其他原告便都获得了诉讼资格。三个资格条件是法律问题,但也涉及事实,涉及对事实的判断。法官们常常试图绕过事实,披上法律的外衣出现,但事实问题往往是他们难以逾越的。
三、沿海的是先进的?
当今世界什么是先进文化?环保文化是先进文化,这点似乎没有太多的争议。当今世界什么是先进生产力?汽车制造不是先进生产力。美国的汽车制造业已经是日落西山,是夕阳企业。当然,为了辩论的需要,也可以说阻挠环保运动代表先进文化,但似乎比较牵强。(www.xing528.com)
有理由认为,麻省一案中自由派大法官是正确路线的代表。倘若该案中的保守派大法官真的相信自己是正确路线的代表,他们就会理直气壮地面对麻省案中的实质问题,公开支持环保署的立场。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反而是在程序问题上纠缠不清,不敢触及实质问题,鬼鬼祟祟,非常心虚。
人们常常以为,年青的就是先进。现实生活中常常正好相反。父母之命的婚姻大多是成功的,而自由恋爱的结合却往往以失败而告终。麻省案中也一样。判决书多数派意见的主笔斯蒂文斯大法官是位老英雄。老英雄生于1920年,今年已经是87岁的高龄,但仍然老当益壮,宝刀未老,活跃在审判工作的实践的第一线,不时亲自操刀撰写判决书。斯蒂文斯是共和党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但早已偏离了共和党的保守立场,通常持比较中立的立场,有时还与民主党总统提名的自由派法官站在一起。布什任命的两位大法官正值中年,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只有50多岁,但对环保却持反对态度,至少是持消极态度。
人们通常还以为,沿海的是先进的。麻省案原告中沿海的州还真不少,12个州中有9个是沿海的,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等三个西部沿海州都在其中,东部沿海的纽约州、新泽西州、麻省和康州也是原告。被告10个州中只有得克萨斯州和阿拉斯加州沿海,而且阿拉斯加还是另类,这里冰天雪地,人烟稀少。但我们的沿海省份在环保方面并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很多沿海省份正忙于消费汽车和制造汽车。
不过,无论沿海的先进与否,麻省案的原告加在一起,其面积和人口都在美国占到了大多数。原告中的纽约州、麻省和加州加在一起,便有美国的半壁河山。而被告中的10个州中只有两个大州,密歇根州和得克萨斯州。
但即便麻省案中的多数派是代表先进的,他们仍然需要反对派。“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如果没有错误路线的反衬,如何能够体现正确路线代表的英明之处?再有,我们自己也会有激烈的思想斗争,有时早上一个想法,晚上一个想法,朝三暮四,见异思迁。思考就是有因为事情的发展有若干可能,至少是有两种可能——否则就不用思考。
此案中保守派大法官可能代表了错误路线,但在彼案中他们有可能是正确路线的代表。比如,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征地判决中,许多人认为,保守派法官的立场是正确的,即政府不应当以经济发展的名义为开发商征地。征地案中自由派大法官占了上风,做出了相反的判决,但该判决在美国受到普遍反对,法学界的自由派教授也没有跳出来为该判决评功说好。
从功利的或者利己的角度来说,或许也是从更客观的角度说,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在各种重大问题上都有其自己的观点和利益,而这些观点和利益很难同属保守派法官的立场或同属自由派法官的立场。比如,携枪和堕胎在美国是激动人心的问题,但一个人可能既反对携枪(通常得到保守派法官的支持),又反对堕胎(通常得到自由派法官的支持)。当然,以保守派和自由派画线,对法官分类,这种做法本身就简单粗放。但为了分析问题,又不能不对人群分门别类,而且拉帮结派也是人类的天性——人就是要抱团,以壮声势,形成合力。
四、像计划生育那样规制汽车
美国那边汽车乌烟瘴气我并不着急。我们不是说过,“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吗?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才能一天天好起来。双赢是理想境界,零点游戏才是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中的残酷现实。不过,麻省案有两点让我揪心。
第一,麻省案原告中有华盛顿特区(即美国首都华盛顿)和纽约市。可见,美国的先锋城市是积极环保的。但我们的北京、上海却不同,不仅满街跑着汽车,而且是造汽车的重要基地。我们的先锋城市在环保方面并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中国的汽车污染问题比美国的更严重。真要搞环保,我们的任务比美国的更艰巨。中国汽车的尾气污染不亚于美国的汽车尾气污染,而且汽车泛滥本身就是一个大问题。中国人多地少,不得不实行计划生育。而汽车却与人争抢空间,这就造成了很大的矛盾:从体积和运动范围上说,一辆汽车所占用的空间大于一个人所占用的空间,至少大于一个未成年人所占用的空间。这就使人感到困惑:为什么人要计划生育,而汽车的发展却节制甚少?我们怎么会到处都是汽车制造厂?而且外国牌子的产品主要是内销?
不过,我仍然相信我们能够克服汽车污染的问题。中华民族是一个了不起的民族,计划生育就非常成功,赢得了世人的敬意。如果我们能够以投资股市的热情来关心环境,如果我们能像计划生育那样来规制汽车,如果我们能够以开车为耻,不开车为荣(荣辱观必须细化,否则就会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我们国家就一定能够赶上并超过发达国家。
【注释】
(1)Massachusettsv.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549U.S.(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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