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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元气生成论的冲击:《道教哲学》研究成果

时间:2024-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佛教对元气生成论的冲击唐代儒释道三教的冲突与融合,拓展了文化的立体空间。佛教对道教元气生成论的挑战,总体上看是由浅入深,即由批驳其信仰体系的纰缪,进而批判其教理。甄鸾和法琳对道教的非难,主要都是针对其建立在元气生成论之基础上的信仰体系,而不是针对元气生成论本身。唐代道教对元气生成论的阐扬,总体上说体现在这一时期道教的各种经疏论著中,它表现为渗透在道

佛教对元气生成论的冲击:《道教哲学》研究成果

第一节 佛教对元气生成论的冲击

唐代儒释道三教的冲突与融合,拓展了文化的立体空间。融合是随着冲突的展开而日渐深入的,是在保持各自本位的前提下所实现的吸收和交流,所以其结果不是形成某种统一的宗教,而是达成文化的共识,即所谓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以此承认三教的根本道理和终极的价值关怀相通。冲突则产生于中印文化的不同个性,反映在理论形态上,表现之一就是对于生成本元问题的看法不同。

儒道作为中国文化的两大流系,在文化个性上也有差异,立言宗旨此详则彼略,相映而互显。但由于文化的渊源是同一的,所以个性的差异并不妨碍二者接受同一种原理,即承认宇宙的基本原理是元气生成。对于这条原理的阐发,秦汉以来主要以《周易》《老子》为经典依据,并由此确立起一种对于自然的信念,即《易・系辞》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也即《老子》所谓道生德畜之“玄德”。将这条原理应用于社会人生,则曰“应天之气动而不息”(1)、“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2)从原理、信念到应用,贯透着中国文化的一个根深观念:宇宙天地间洋溢着生气,生机流转,造化无穷。人生宇宙天地间,得其钟秀之气而最灵,能够体悟生机的动跃流转,从而超越自然之物受大化陶冶的蠢动,因应自然进而驾驭自然。

中国文化的自然生机观念,在佛教中是没有的,至于其内含的价值原则——因循自然造化而进取,更与佛教的空寂哲学大异其趣。随着中国学僧对佛学理解的深入,佛教与儒道二家在这个根深观念上的差异,就不可避免地要引起冲突。

冲突是在对话中展开的。晋南北朝时,与佛教对话的主要是玄学者流,所以对话的议题在于有无本末等。围绕这些议题,唐代道教重玄学与佛教诸宗的对话在继续。另一方面,关于元气生成这样一个似乎被玄学的本体论哲学超越了的老话题,又重新回升到思想界。

在唐代,儒学对元气生成原理的理论性阐发不甚显豁,这大概与唐代儒家《易》学的相对沉寂有关。而道教则因为信仰体系和修持炼养方法都建立在这个原理的基础上,一方面受到佛教的严峻挑战,另一方面又在阐发《参同契》丹道理论的历程中,坚持并且深化了这一原理和信念。

佛教对道教元气生成论的挑战,总体上看是由浅入深,即由批驳其信仰体系的纰缪,进而批判其教理。

北周武帝天和五年(570年),甄鸾奉敕令比较道释二教,结果站在佛教的立场上,写成关于道教的批判书,即被收入《广弘明集》的《笑道论》。这篇文章对于道教的方方面面,都采取嘲笑的态度进行批驳,而其中极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道教建立在元气生成论基础上的信仰体系。如说:“元始天王及太上道君、诸天神人,皆结自然清元之气,而化为之本,非修戒而成者也。彼本不因持戒而成者,何得令我独行善法,而望得之乎?”在甄鸾看来,“佛者以因缘为宗,道者以自然为义”,这是道释二教的根本区别。对于这一区别的认定,意味着讲自然结气的道教只应该执守无为,没有理由对世俗进行教化。(www.xing528.com)

约在唐太宗贞观初(627年),沙门法琳因佛道论争作《辩正论》,驳斥道教。其书卷六《气为道本篇》,据元气生成论否定道教之神的存在。如说:“《灵宝九天生神章》云:‘气清高澄,积阳为天;气结凝滓,积滞成地。人之生也,皆由三元养育,九气经形,然后生也。’是知阴阳者人之本也,天地者物之根也。根生是气,别无道神。”(3)

唐高宗显庆三年(658年),召佛道二教学者入内殿讲论。道士李荣立“道生万物”义,沙门慧立辩驳说:“向叙道为万物之母,今度万物不由道生。何者?若使道是有知,则惟生于善,何故亦生于恶?据此善恶升沉,丛杂总生,则无知矣……既而混生万物,不蠲善恶,则道是无知不能生物,何得云天地取法而为万物皆(此字疑衍)之宗始乎?据我如来大圣穷理尽性之教也,天地万物是众生业力所感。”(4)

中唐时,宗密作《华严原人论》,将儒道二家的元气生成论斥为“迷执”。如其《序》说:“然今之习儒道者,只知近则乃祖乃父,传体相续,受得此身;远则混沌一气,割为阴阳之二,二生天地人三,三生万物,万物与人,皆气为本。”《斥迷执第一》又说:“儒道二教,说人畜等类,皆是虚无大道生成养育,谓道法自然,生于元气。元气生天地,天地生万物。故智愚贵贱,贫富苦乐,皆禀于天,由于时命,故死后却归天地,复其虚无。然外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元由,所说万物,不论象外,虽指大道为本,而不备明顺逆起灭、染净因缘,故习者不知是权,执之为了。”(5)经过诘难辩议,宗密最终证明教法有权有实。“二教惟权”,儒道二家的教理只是方便设教;“佛兼权实”,佛教方为究竟决了,所以诸教法可最终会通于华严的一乘显性教之中。

承上所述,可以看到从北周到中唐,佛教与儒道二家所信奉的元气生成论的冲突,在随着佛学自身的理论深化而深化。甄鸾和法琳对道教的非难,主要都是针对其建立在元气生成论之基础上的信仰体系,而不是针对元气生成论本身。也许是出于辩论的需要,他们甚至在形式上利用元气生成论。慧立与他们不同,从根本上就否定“道生万物”的命题中所包含的生成观念,并推出佛教的世界观以与之对立。佛教认为一切法相都出于众生的因缘业力所感,本不真实,更无所谓生成造化。宗密更推进一步,对元气生成论提出综合性的批评,其《华严原人论》在“今略举而诘之”的名目下,对元气生成论提出八点诘难,如“道育虎狼,胎桀纣,夭颜冉,祸夷齐,何名尊乎?”“皆从元气而生成者,则 生之神,未曾习虑,岂得婴孩便能爱恶骄恣焉?”等等。更进一步分析,宗密的诘难或许可以说是对法琳、慧立等人的综合,但立论的宗旨却与前人颇有不同,即诘难不以破斥儒道二教为目的,而是要树立一乘显性教的佛教教义。

儒道二家所信奉的元气生成论,在唐代受到佛教越来越严峻而且深刻的挑战和冲击,但这个理论和信念,并未被佛教的阵阵浪潮所湮没。相反,它不但在唐代受到道教的维护和阐扬,入宋后更成为理学既吸收佛教又冲决佛教思想体系的理论基石。反思唐宋时代由儒释道三教的冲突与融合所谱写的思想史,我们对唐代道教在佛教大盛的背景下,维护并且阐扬本来文化的根深理论和信念,实不宜作出价值上的轻视或低估。

唐代道教对元气生成论的阐扬,总体上说体现在这一时期道教的各种经疏论著中,它表现为渗透在道教的信仰体系和修持炼养方法之中的基本观念。但就理论阐发的系统性而言,以《参同契》流系的丹道理论最为显豁,所以本文将它作为主要的讨论对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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