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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虚自然的道性:道教哲学

时间:2024-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宋文明阐述道性问题的思想资料,主要有《道德义渊自然道性》。物之自然,即物之道性也。宋文明将物性和物所禀受的道性分隔开来,物性兼指妙一道性和有生形质,道性仅指本识清虚自然的一面。

清虚自然的道性:道教哲学

第三节 清虚自然的道性论

道性论与道体论相辉映,是南北朝道教义学的另一大思想主题。如果说道体论所探讨的,是万事万物之共同本体或合理性问题,那么道性论所探讨的,则是本体之道与人的关系问题,亦即道性与众生性的同异、离合等问题。关于这一思想主题的讨论,大约在梁陈、北周时展开。比较而言,梁陈以宋文明为代表的道性论思辨性更强些,北周韦处玄及称其所传的《内观经》、《定观经》,则有注重实践的特点。

宋文明阐述道性问题的思想资料,主要有《道德义渊・自然道性》。根据此书体例,每义项的“第一序本文”为该义项之大旨。《自然道性》的“第一序本文”说:

河上公云:“辅助万物,自然之然。”即此也。天性极为命。《老子经》云:“复命曰常。”河上公云:“复其性命。”此言复其性命之复,曰得常道之性也。《经》云:“道法自然。”河上公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经》又云:“以辅万物之自然。”物之自然,即物之道性也。(76)

这是宋文明道性论的基本观点。他认为道的不变质性,便是辅助万物自然生长成熟,万物天性的极至,称之为命,“复命”是复归常道不变之性,而万物的自然状态,则是由其所具有的道性规定的。以下义分六重,层层深入。

第一重是释名。引《裴君道授》说:“见而谓之妙,成而谓之道,用而谓之性。”此说以道性显现为妙本,以修复道性为得道果,以修持所依为道性。宋文明引申说:“性与道合,由道之体,体好至道,道使之然也。”众生万物莫非自然,这就是众生万物所具有的本质意义上的“性”,在以自然为本质的意义上,众生万物与道是同一的。道辅助万物自然成之,从这个角度可以说“道”引导万物得道,即所谓“道使之然也”。

第二重义是“明性体”。体即本体,又涉及性与命的关系问题,性与命的关系亦即心与身、神与形的关系。宋文明说:“论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一切含识各有其分。先禀妙一以成其神,次受天命以生其身。身性等差,分各有限,天之所命,各尽其极。故外典亦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又云:‘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故命为性之极也。今论道性,则但就本识清虚以为言,若谈物性,则兼取受命形质以为语也。一切无识亦各有性,皆有中心生炁。由心,故性自心边生也。”这里兼取了儒家中庸》的性命观点和郭象庄子注》中大加发挥的物各有其性分、各自足其性分的庄子学说,熔二说于一炉,以性分有限的理论解释儒家天命论,认为一切含识之物,禀妙一道性而成其精神,又受天命而成其形质。形质禀受于天命,在有生之时是不可改变的,天命之为人则人,天命之为兽则兽,从这个角度看待含识的性——本质规定,可说“命”是性分的终极。命虽不可改变,因为它落于有形质的终极状态,但性却是可以复归的。宋文明将物性和物所禀受的道性分隔开来,物性兼指妙一道性和有生形质,道性仅指本识清虚自然的一面。所谓“本识”,意指心性。心性本来,自然清虚,不曾被玷染,也不受天命形质的约束。一切有识的性——内在精神,是从内心深处发生的,所以复归道性即修心,是使心性心识复归于清虚自然的过程。在这里,宋文明对道教所说的归根复命作出了很新颖的解释。按魏晋以来神仙道教说云归根复命,多指复返未生之初,兼有心性与形质两方面,以形质言则有不生不死而长生之说,但形质如何能归根复命,却难详其义,语多为强辞而不能尽理。宋文明此说明白易晓,有以拯神仙道教强辞夺理之弊,其复归道性即修心之说,隋唐时成为重玄学的基本观点。

第三重义为“诠善恶”。既然复归道性即修心,可见心是有识之物显了道性的依据,有心则有识。宋文明持有识有道性、无识无道性的观点,他说:“夫有识之主,静则为性,动则为情,情者成也,善成为善,恶成为恶。《洞玄生神经》云:‘大道虽无心,可以有情求。’此善情也。《定志经》云:‘受纳有形,形染六情。’此恶情也。《四本论》或谓性善情恶,或云性恶情善,皆取无矣。”性是静谧不动不变的,所以无所谓善恶,情则为成状,故或善或恶。宋文明不同意钟会《四本论》的观点,因为钟会认为性也有善恶,而不知善恶出于性之动用而为情。根据这个看法,谈善恶不可在本性上做文章,而要从有情感的思想行为中分出善恶来。但祛恶从善却又是复归道性的一条途径,宋文明引《定志经》说:“不亦为善,离此四半,反我两半,处于自然乎?”又说:“为善上升清虚自然,反乎一。”两半指心中所禀的先天真一道性和有生形质,反一即反归两半之前,宋文明说:“即反道性也。”

第四重义是“说显没”。认为含识道性因善恶而有隐显,从善则道性显现,从恶则道性隐没。道性只是含识之物得道的潜在可能。对道性以清虚自然为本体之义,宋文明似乎揣摸得很透彻,如说:“得道之所由,由有道性。如木中之火,石中之玉,道性之体,冥默难见。”道性既不可辄谓之善,也不可辄谓为恶,但道性是隐是显却必须从思想行为的善恶中去分判,思想行为的善恶属于情动,关涉到兼形质之义的物性,所以要结合于物性去分析。宋文明引《玄女经》说,万物之性有阴阳和三种炁,阳和之炁清虚多善,阴浊之炁坚实多恶。在道离朴散之后,此三炁交拨消长,所以要合阳和二炁以敌阴滞,强调“以善惩恶”的必要性。

第五重义“论通有”。宋文明说:“夫一切含识皆有道性,何以明之?夫有识所以异于无识者,以其心识明暗,能有取舍,非如水石,虽有本性,而不能取舍者也。既心有取,则生有变。若为善则致福,故从虫兽以为人;为恶则招罪,故从人而堕虫兽。人虫既其交拨,则道性理然通有也。”这里所说的“通有”,指人类和含识的虫兽等动物通有道性,认为一切含识都有道性,若行善积功德,皆可入福田,得证道果,而木草水石等无识之物只有物本性,有形质而无识神,不知善恶,不能作取舍,所以没有道性。此说为唐初重玄学者所不允。按唐重玄学者多据庄子“大道无所不在”的思想,引发出有识无识皆含道性的观点,道性则非色非心,而色而心,是超越色与心、境与智的绝对同一。《道德义渊》在论述无为之法时,也多说“非形非心之义”,意指道无形象、无心意,是就道体的两个方面说的,与唐初重玄学者以之为沟通色与心、境与智的桥梁、作为重玄理趣的终极境界有所不同。

第六重义为“述回变”。是就第五重义人虫互变问题的进一步解释,认为人与虫兽所禀形质,只是“方圆不同,器质为异耳。譬如泥抟和之为人则成人状,解之为兽则成兽象”。至于“神识”,则“随之以异也”。此为宗教家之见,理趣未有深致。

约与宋文明同时,韦处玄、梁旷等人在北周发畅道教之义学,其著作今仅存韦处玄《西升经注》。从注文看,韦处玄重清虚无为之修持,颇反映出楼观派崇尚关列清虚的特色。在思想上,韦处玄由道体论推阐其修持,略同于以无为宗旨解《老》者,但归趣于“双遣”,符合重玄的精神况味。

关于道体,韦处玄主“虚无而包含万象”之说。他认为道本无体,却又包含万物,所以道体的虚无,不同于与具体事物之“有”相对立的“无”。道是万物万象的本真、本质,所以它是有;道又不可视听而得,所以就感知而言是无。如说:“夫道体虚无而包含万象,故复谓之渊奥也。”(77)又说:道体“欲言其无,万象以之而列;欲言其有,寂漠不可得而睹。故曰亡若存也”。(78)这个观点对唐初重玄学有很深的影响,如著名的重玄学者李荣立道体“虚无而罗于有象”之义,以批评“魏晋英儒,滞玄通于有无之际”,就可以看作从韦处玄“道体虚无而包含万象”的命题中演绎而来。作为一个思想体系,韦处玄讨论道体有无问题的意义,在于说明它与物象的不同及其与物象的关系,道体似是虚无而实本真,物象似是实有而本质虚幻,所以物象的丰富内容只是道体的显现或印迹,于是尊崇虚无道体而鄙薄实有物象,这是韦处玄进行理论抽象以解决人生问题的真实用意。他说:

道无体无为而无不为,故最为天地人物之上首。物有显然则不通,得道以通之,故德迹显。物有不得,因施之令得,故仁迹章。上仁禀德以为主也。(79)

道体虚无,所以能够曲通万物;物象实有,所以各各滞塞一隅。道体融通物象而有变化生成,这就是“德”,所以物象之为道体的印迹,可以从“德”上得到印证。这就表明万物只是迹象,而道体是本真、本质。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有一种不言而喻的价值观定式,即崇尚本根、本原,而鄙薄迹象,认为迹象浮浅,变幻莫测,所以要找出为万化之原而自身却寂然不动的本根。于是,讨论宇宙或人物之本原的目的,通常不在于揭示事物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蕴含其中的必然规律,而在于认知或直截了当地体悟宇宙本原,以此揭示宇宙万物的根本义。韦处玄讨论道体问题即其一例。他不但通过道体虚通而“德迹显”,而“仁迹彰”,而有物象生成来说明道体的尊贵、虚无的崇高,而且从宇宙生成论的角度,说明虚无自然是宇宙的根本,清虚无为而合乎道是人生修养的至理。《西升经・虚无章》说:“虚无生自然,自然生道,道生一,一生天地,天地生万物。”韦处玄解释说:

虚无者无物也,自然者亦无物也。寄虚无生自然,寄自然以生道,皆明其自然耳。一者即道之用也,天地万物皆从道生,莫有能离道者,复谓之一。一之布气,二仪由之而分,故曰一生二也。万物莫不由天地氤氲之气而生,故曰天地生万物也。

因为万物皆从道生,同本共根,万物的共同本根即万物的同一性,所以称之为“一”。这是古代哲学的共同特点,古代哲学中最抽象的概念,通常都是指称宇宙万类的共同本原,亦即世界的同一性。这原是理论抽象的结果,但哲学要说明宇宙的发生,于是将理论抽象出的世界统一性倒过来作为万物的本原,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云云,就是这方面的例子,韦处玄走的也是这条路子。但道和一都是抽象的,不能作为万有的“种根”,于是他又援引“气”的观点,说:“天地万物皆微妙一气而化生也。”一和气同义,由之布化而有天地万物,一就不只是抽象的同一性,而是造化之主,气则是万物的生成“始基”,《西升经・道象章》说:“气为生者地,聚合凝稍坚。”“气行有多少,强弱果不均。”这是说物体的强弱虚实由积气的众寡厚薄而致,韦处玄也持这个观点,并进而认为作为“种根”之气的邪正,决定了人物的邪正,如说:“种根正者自然而正,种根邪者自然而邪。邪者行自凶,正者行自吉,岂非自然乎?”(80)

在韦处玄看来,气化万物的过程,是一个自然过程,如说:“如今所生者,何由而生哉;不为生而自生耳,故知道自然也。”(81)又说:“凡物云云,皆自然而无有其主使其然者也。”(82)万物的生长成熟既没有一个精神主宰或原始动力,那么,自然而然的运化迁流、生成死灭是不是合理而不可改变的呢?人道生死是不是必然的呢?韦处玄回答说:“五行一废一起,阴阳一往一来,亦犹人道一死一生。变化辗转,物精不绝也。”(83)又说:“形不可留,因欲养而留之,故曰伪也。无为养神则寂然感通,故曰真也。若然者,死生齐度,存亡等贯,故不存其存是能亡也,不亡其亡是能存也。”(84)人道生死犹阴阳往来,形体的生成毁灭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这表明人不能成为长生不死的神仙。所以说:“有成必有毁,无成则无毁,自然之常道也。”(85)但是,韦处玄并没有因为这种冷峻的思考而对人生抱彻底悲观的态度。在他看来,人与万物一样本出于道,而道是不生不灭的,人只要能复返本初,与道冥一,也便不死不生。他说:“一切万物莫不共道同其本源,而群生流荡,不能自同于道,是以轮回生死之波。若能存道于我,则其命不灭不亡矣。”(86)这是道教中修道者流的共同看法。但如何才能“存道于我”呢?韦处玄主张清虚无为。

先秦道家人物中,关尹以贵清虚为特点,楼观道自称其派源出关尹,素来重清虚隐修,韦处玄隶道籍楼观,其学说亦以清虚无为为特征。这种思想不是“普度众生”的拯俗誓愿,而是士族分子退隐之后“苟全性命于乱世”的必然主张。当南北朝时,文化士人皈依道教,绝大多数出于栖隐遁世的目的。这些人对现实的、世俗的东西抱着不满或厌倦的情绪,于是大谈清虚无为以修养身心之道,奉之为修养圭臬。韦处玄说:“夫无为者,无行无止,无去无来,无生无死,变化惔然,安之于命,咎愆何缘而有哉?”(87)无疑,所谓无为是有目的的,目的就在于断绝招来咎愆的因缘,以此离异于世俗社会,对于各种无常变化,人生各种祸福遭遇,采取庄子那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的态度,那么内心世界及其与外部世界的冲突,便一时泯灭了。但是,人又有斩不断理还乱的社会属性,人的生活不能全然脱离社会,人的观念更是社会生活的产儿,因此,要彻底地离异于世俗社会,就不但要外忘万物,而且要内忘一身。韦处玄说:“我本无身,忽然而有。常忘其有身,同于未生之时,此有常可使无常也。不以生为生,故常生而不朽,此无常可使有常也。”(88)又说:“外忘闻见则视听之欲绝,内忘心口则言食之欲灭。内外绝灭,然后能惔泊寂然,复归于无物也。”(89)忘却的人生哲学,宗本于子华子和庄子,韦处玄将之与无为之说结合起来,以为忘却即是无为,无为即能与虚寂之道相冥契,亦即所谓长生。如说:“我所以长生者,心同于虚也;我所以长存者,形同于无也。神无形兆故生我也,心有所存故杀我也。”(90)韦处玄所说的长生,与神仙家所谓长生不同。韦处玄的长生,是指返于未生之初而与生生不已的虚无之道相同,生生不已即长生,而返于未生之初非谓形体,实指忘却有身有物的观念。这完全是一个思想过程,而不是方术。作为一个思想过程,韦处玄涉及到隋唐道教思想的核心议题——“重玄”问题。

清虚无为是一种思想主张,也是一种自养精神之道。但刻意苦求无为,却又落于形迹,是为着相,于是反为心中意志所苦累。《西升经・观诸章》说:“观诸次为道,存神于想思。道气与三光,念身中所治,仿佛象梦寐,神明忽往来。惔泊志无为,念思有想意。自谓定无欲,不知持念异。”韦处玄乃作解注:

次当遣存神之心, 泊志于无为。此存神之思犹有相有意,故当又遣之以定于无欲,亦乃忘其思念,故不知我之持心念神之异也。

念诵存神、思存养真是南北朝以前道教的主要养神方法,尤为上清派所重。所谓“仿佛象梦寐,神明忽往来”等,正是存思时的情境。但一些道教学者要寻求精神上的彻底解脱,所以弃存思之法如弊履,认为有存神之心念即是执滞外相。只要有外相或偶像,精神上就谈不到彻底的解脱,心意系念于外相,本身就是受束缚,所以重玄学者多贬斥之。韦处玄的淡泊无为,就是对存思之法的扬弃,他认为执意于存神则患害相随而生,如说:“夫有心有意则有所存,故患害生焉。若我无心,则无所知,又何患哉?”(91)所以要在离弃世俗物欲的基础上,“又遣”心中思念而定于无欲。无欲则无相,这与不着相的“重玄”相近。在韦处玄看来,道体虚无恍惚,所以说“道体不可以有心期”,(92)若有主观意图、主观目的,则患害与之一体并生,所以体道者首先要摆脱预设之目的的束缚,如同道体一样,顺任自然大化。只要“不自知又不知物,则神道自然冥会也”,亦即“我都无知故能归一,反于自然也”。(93)

如前所述,隋唐时道士田仕文,据称曾从韦处玄得传《内观》、《定观》二经诀,这是目前所见关于此二经出现的最早记载。从思想内容上看,此二经与韦处玄的《西升经注》颇接近,都具有清虚静定以修持心性的特点,所以此二经之出世传世与韦处玄究竟是何关系,看来是一个有待考证的问题。本文仅就此二经之思想内容,略作叙论。

《内观经》的核心命题,是所谓“教人修道则修心也,教人修心则修道也”。(94)围绕这一命题,《内观经》采取自省反思的方式,探寻身心性命的由来。自省反思中,有一些类似于存神历藏(脏)法等方术的内容,即存五脏神等,以此觉悟自身神性。而神性之根源,则在于“分灵道一”。如说:

天地构精,阴阳布化,万物以生。承其宿业,分灵道一。父母和合,人受其生。

谛观此身,从虚无中来,因缘运会,积精聚气,乘业降神,和合受生。法天象地,含阴吐阳,分错五行,以应四时。

这些论述的主要意思,是将生命意识升华到宇宙意识的高度,确立人与大道本体相统一的最初依据,作为清静修持以合道的思想前提。因为人的性命由分禀道一而来,亦即“从道受生谓之命,自一禀形谓之性”,所以人在被染滞之前,是“神源清净,湛然无杂”的。这是《内观经》由自省反思所得出的第一层意思,即肯定“性命合道”。

性命合道,也即是人的本来面目。这种本来面目,又是如何被各种浊乱所遮蔽的呢?《内观经》再次自省反思:

人所以流浪恶道,沉沦滓秽,缘六情起妄而生六识。六识分别,系缚憎爱,去来取舍,染诸烦恼,与道长隔。所以内观六识因起。六识从何而起?从心识起。心从我起,我从欲起,妄想颠倒,而生有识。亦曰自然,又名无为,本来虚净,元无有识。有识分别,起诸邪见。邪见既兴,尽是烦恼,展转缠缚,流浪生死,永失于道。

以此言之,本来合道的性命之所以在现实中被各种浊乱的尘障所遮蔽,是因为人有六欲,而六欲之所起,则因为有“我”。“我”在这里是指一种偏狭的主体意识,即由六欲、六识等所规定的人主体。因为“我”是在丧失了宇宙意识,亦即背离于道之后所产生的一种主体意识,与自然大化之万物处于分离甚至对立的状态,所以有各种烦恼,妄起情识。六情六识围绕“我”展开,而“我”又只是由欲望堆积起来的,所以情识的展开只能带来更加深重的烦恼缠缚,永难超拔。

也正因此之故,解脱烦恼须向心内寻求,以内在的超越去完成,即通过自省反思,内观于心,以复归于道本。《内观经》说:

所以言虚心也,遣其识也。无心者,除其有也。定心者,令不动也。

正心者,使不邪也。清心者,使不浊也。净心者,使不移也。此皆已有,今使除也。心明者不暗昧也,心通者不质碍也,此皆本自然也。

内观之道,静神定心,乱想不起,邪妄不侵。周身及物,闭目思寻,表里虚寂,神道微深。外观万境,内察一心,了然明静,静乱俱息。念念相系,深根宁极,湛然常住,窈冥难测,忧患永消,是非莫识。

显而易见,静神定心的修持,不是超越到自身之外的某种预设的境界上,而是复归于预设的道一之本,复现出自然禀受的本来面目。由此看《内观经》三段论的思想逻辑,其所预设的前提,是肯定人与道在本元上同一。这种预设是中国哲学尤其是道家哲学的重要思想特征,与佛教基督教等皆颇不相同。《内观经》甚至说“道不可见,因生以明之”,以为道体之存在,就表现于万物化生的生意之中,所以并不从根本上否弃现实的物象世界,向彼岸寻求归依,而只是要涤除物象世界的尘障,将最初的本真彰显出来。这种思想在南北朝隋唐时期的道性论及体道论中占有主流地位,对于维护中国传统哲学的性与天道统一观,具有其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

与《内观经》相比较,《定观经》的思想旨趣与之相表里,但《定观经》更注重可以体验的实践修持。其说云:

夫欲修道,先能舍事,外事都绝,无与忤心。然后安坐,内观心起。若觉一念起,须除灭,务令安静。其次虽非的有贪著,浮遊乱想,亦尽灭除。昼夜勤行,须臾不替。唯灭动心,不灭照心;但凝空心,不凝住心。不依一法,而心常住。

然则凡心躁竞,其次初学,息心甚难,或息不得,暂停还失,去留交战,百体流行。久久精思,方乃调熟。勿以暂收不得,遂废千生之业。少得净已,则于行立坐卧之时,涉事之处,喧闹之所,皆作意安。

有事无事,常若无心。处静处喧,其志唯一。

若束心太急,又则成病,气发狂颠,是其候也。心若不动,又须放任,宽急得所,自恒调适。制而不著,放而不动,处喧无恶,涉事无恼者,此是真定。(中略)唯令定心之上,豁然无覆;定心之下,旷然无基。旧业日销,新业不造。无所窒碍,迥脱尘笼。行而久之,自然得道。

这里面的心性修养功夫,与唐道士所作《天隐子》、《坐忘论》,几乎是相同的。而且,此经所列得道“七候”,即七种表征中,有所谓“炼形为气”、“炼气成神”、“炼神合道”,几可谓尽得唐宋内丹道之要旨。从更远处说,金代全真道祖师王重阳,也曾说修炼心性如调琴,要在缓急得中,与此《定观经》之说亦如出一辙。就道教心性修养的实践功夫而言,《定观经》似乎是最早的成熟作品,其突出特点,是不陷入某种思辨性的紧张,陶炼精神以顺适自然为法度,不要求顿悟心性之虚寂,也不使心性负担起自然生命之外的人文内容,可以说是一种闲适虚缓之人生态度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与其清虚无为的道体论是相应的,渊源似可追溯到贵清虚的关列,只不过南北朝道教并不将清虚作为修炼心性的定相,俨然与尘俗之烦嚣浊重对立,这种有其价值取向却不执不滞的精神境界,大概也是重玄学思想化入实践的表现。

【注释】

(1)见《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载《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2)《道藏》第9册,第870页。

(3)《道藏》第9册,第871页。

(4)《道藏》第9册,第871页。

(5)《道藏》第20册,第544页。

(6)《大正藏》第52册,第561页。

(7)敦煌P.2434号《升玄内教经・道陵还国品》自署经德云:“此经大业,兼摄众经。一切官属,悉从其教。是故持此经者,修此道者,罢置诸余法术,唯洞玄《五千文》是其枝条。”此亦《老子》原在洞玄部之一证。

(8)见《道藏》第24册,第758页。另请参见《传授经戒仪注诀》所载太玄部经目、唐张万福《传授三洞经戒法策略说》所载道德经目(《道藏》第32册,第170、186页)。

(9)边韶《老子铭》说:“其二篇之书,称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厥初生民,遗体相续,其死生之义可知也。或有浴神不死,是谓玄牝之言,由是世之好道者触类而长之。”(陈垣《道家金石略》第3页)所谓“好道者触类而长之”,也就是信奉黄老道的人以宗教意识神化老子。

(10)《后汉书・王涣传》。

(11)同注①。

(12)《史记・封禅书》言方仙道之事有云:“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

(13)《道藏》第34册,第618页。

(14)《太平御览》卷510引。安丘先生或即安丘望之,也是受后世道教推崇的发畅《老》学的人物,唐初傅奕校订《老子》,所依古本之一,据称即寇谦之所传的“安丘望之本”。(参见宋谢守灏《混元圣纪》卷3,《道藏》第17册,第815页)

(15)《隋书・经籍志》著录南朝梁《老子注》传本,其中有“《老子序决》一卷,葛仙公撰”。

(16)《神仙传序》:“今复抄集古之仙者见于仙经、服食方及百家之书、先师、耆儒所论”。

(17)关于河上公《老子章句》的著作年代,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道教信其为汉初人,教文帝。在另一部灵宝经《太极隐注玉经宝诀》中,河上公更被神化为太极真人化身,为《道德经》法师。这是道教的看法,与考据不同。

(18)参见拙著《中国重玄学》,第269页,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版。

(19)唐释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

(20)见该书序言及《老子称经及篇章考》,中华书局1974年版。

(21)见该书第26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2)敦煌《想尔注》抄本有尾题《老子道经上想尔》。

(23)《大正藏》第52册,第536页。其所引则云:“合此三气(按即精气神)以成圣体”。“自然为通相之体,三气为别相之体”。此即南朝道教重玄学所甚谈之“三一义”,孟智周、臧矜为甚谈此义之名家。《辩正论》将陆修静与诸人并列同引,或因其理旨相近之故,是则齐梁以降顾欢、孟智周、臧矜等人的《老子》学,与陆修静不无联系。此以其著佚失既久,而略存蛛丝马迹所可得窥见者。

(24)《道藏》第14册,第309页。

(25)《终南山说经台历代真仙碑记》,《道藏》第19册,第547页。

(26)王嘉事详《晋书・艺术列传》。

(27)《道藏》第19册,第546页。(www.xing528.com)

(28)见唐释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甲,《大正藏》第52册,第369页。

(29)《大正藏》第52册,第546页。

(30)《道藏》第9册,第872~873页。

(31)《道藏》第20册,第576页。

(32)《道藏》第20册,第601页。

(33)二人行事具见《南史・隐逸列传》。

(34)《周书・韦夐传》:“夐又雅好名义,虚襟善诱。虽耕夫牧竖有一介可称者,皆接引之。特与族人处玄及安定梁旷为放逸之友。(中略)晚年虚静,唯以体道会真为务。”

(35)见《陈书・儒林列传》。

(36)隋开皇二年益州也曾建至真观,见《卢照邻集》卷7。

(37)详《云笈七签》卷6录《道门大论》。

(38)楼宇烈《王弼集校注》,第2、196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39)《洞玄灵宝五感文》,《道藏》第32册,第618页。

(40)《南齐书・高逸列传》。

(41)《南齐书・高逸列传》,下引《夷夏论》同此。

(42)旧题吴郡征士顾欢述《道德真经注疏》卷1,《道藏》第13册,第281页。

(43)即《弘明集》卷6所收《门论》。《南齐书・张融传》:“融年弱冠,道士同郡陆修静以白鹭羽麈尾扇遗融,曰:‘此既异物,以奉异人。’”又临终遗嘱:“左手执《孝经》、《老子》,右手执小品《法华经》。”其《门论》则自云:“吾门世恭佛,舅氏奉道。”是则张融于三教无所偏倚,持论在于明理尔。

(44)齐末南梁时,围绕这两个问题的论争仍然在继续,如释玄光作《辩惑论》,指斥道教“妄称真道”;道士托称张融作《三破论》,指责佛教“破国”、“破家”、“破身”,将佛教与世俗社会的冲突推至极端,于是有刘勰《灭惑论》、释僧顺《释三破论》,驳斥其说(见《弘明集》卷八)。南梁陶弘景,亦曾就佛道二教的“体相”问题,答朝散大夫之问(见《华阳陶隐居集》)。北周武帝时,也走出魏武灭佛而二教作势力斗争之旧习,辩佛道主客、优劣等问题,因而有甄鸾《笑道论》、释道安《二教论》,指斥道教,同时也对道教的义理发展产生刺激作用(参见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三卷第一章第六节,拙著《中国重玄学》第二章第六节)。

(45)《南齐书・周颙传》:“泛汲百家,长于佛理。著《三宗论》。立宗假名,立不空假名。设不空假名难空假名,设空假名难不空假名。假名空难二宗,又立假名宗。西凉州智林道人遗颙书曰:‘此义旨趣似非始开,妙声中绝六七十载。贫道年二十时,便得此义,窃每欢喜,无与共之。年少见长安耆老,多云关中高胜乃旧有此义,当法集盛时,能深得斯趣者,本无多人。过江东略是无一。贫道捉麈尾来四十余年,东西讲说,谬重一时,余义颇见宗录,唯有些涂白黑无一人得者,为之发病。非意此音猥来入耳,始是真实行道第一功德。’其论见重如此”。

(46)钟会在魏晋时以所著《四本论》闻名,参见王晓毅《王弼评传》第三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7)《道藏》第13册,第856页。

(48)元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卷6引录,《道藏》第14册,第150页。

(49)《道德真经注疏》卷1,《道藏》第13册,第282页。

(50)钟会《四本论》久佚,《世说新语・文学》注引《魏志》说:“会论才性同异,传于世。四本者:言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也。”顾欢的《三名论》也佚。法琳《辩正论》卷八称引“道家《四见论》,凡有二十一条大义”,包括序致、列名、释名、异名、出体、异同等。其间或有一种辨名析理的联系。而南朝及隋唐重玄家著述通常采用的义疏体例,很可能有所渊源于此。

(51)《答周颙书》,《弘明集》卷6。

(52)李霖《道德真经取善集》卷4引录,《道藏》第13册,第868页。

(53)李霖《道德真经取善集》卷4引录,《道藏》第13册,第873页。

(54)《道德真经注疏》卷7,《道藏》第13册,第344页。

(55)《道德真经注疏》卷1,《道藏》第13册,第275页。

(56)《道藏》第20册,第568页。此人见于《真诰》之载述,当是东晋以前人。但《真诰》谓之“魏武帝(曹操)时会举茂才,归乡里”云云,则不尽可信。又《真灵位业图》第六右位有“理禁张玄宾,王雨水之官,亦保命书”,则为仙官。

(57)《道藏》第14册,第90页。又,宋李霖《道德真经取善集》亦引录《杂说》,或同据一书。又按宋道士彭耜有《道德真经集注杂说》,荟集《老》学史有关资料,见于《道藏》,此所引《杂说》非出其书。

(58)《道藏》第24册,第835~836页。

(59)《道藏》第24册,第835页。所引原文见《太清金液神丹经序》(《道藏》第18册,第746页),托称“正一天师张道陵序”,实南北朝或隋唐之际道流所作。

(60)《道教义枢》卷1《道德义》,《道藏》第24册,第804页。

(61)《道藏》第22册,第889页。

(62)《道藏》第24册,第805页。

(63)《道藏》第9册,第822页。

(64)《道藏》第32册,第620页。

(65)《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道德》第9册,第823页。

(66)《道藏》第14册,第37页。

(67)《云笈七签》,第30页,齐鲁书社1988年影印本。

(68)详拙著《中国重玄学》第2章第2节。

(69)说详《道教义枢》卷5《二观义》。

(70)《太平经合校》,第60页。

(71)《太平经合校》,第739页。

(72)敦煌S.6825号。

(73)二注并见《道德真经取善集》卷7,《道藏》第13册,第896页。

(74)敦煌残卷S.1438号为《道德义渊》,详拙著《中国重玄学》第二章四节。其中论“积德福田”义一条,以身中三宫、三丹田例“三一”,与此同。

(75)旧题顾欢述《道德真经注疏》卷2引录。《道藏》第13册,第285页。

(76)敦煌S.1438号,下同。

(77)《道深章》“道深甚奥,虚无之渊”注,《道藏》第14册,第568页。

(78)《道象章》“道象无形端,恍惚亡若存”注,《道藏》第14册,第571页。

(79)《重告章》“道以无为上,德以仁为主”注,《道藏》第14册,第579页。

(80)《邪正章》“邪正教言,恶应自然。故有凶吉,应行种根”注,《道藏》第14册,第575页。

(81)《圣辞章》注,《道藏》第14册,第580页。

(82)《重告章》注,《道藏》第14册,第580页。

(83)《道生章》注,《道藏》第14册,第573页。

(84)《邪正章》注,《道藏》第14册,第575页。

(85)《圣辞章》注,《道藏》第14册,第581页。

(86)《恍惚章》“万物共本道之元”注,《道藏》第14册,第586页。

(87)《圣辞章》“无为无所行,何缘有咎愆”注,《道藏》第14册,第581页。

(88)《观诸章》“有常可使无,无常可使有”注,《道藏》第14册,第583页。

(89)《道虚章》“复归于无物”注,《道藏》第14册,第590页。

(90)《生置章》“生我于虚,置我于无。生我者神,杀我者心”注,《道藏》第14册,第587页。

(91)《生置章》注,《道藏》第14册,第587页。

(92)《经诫章》注,《道藏》第14册,第584页。

(93)《皆有章》注,《道藏》第14册,第599页。

(94)《云笈七签》卷17,齐鲁书社1988年影印本,第102~103页,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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