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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哲学:礼学规范与礼仪实际的差异

时间:2024-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礼学规范与礼仪实际的分别研述道教之形成,不能不考察其宗教形式——斋醮科仪的历史渊源。是则研述道教之形成、之渊源,既不能忽视她与中国固有的礼乐文明之整体的内在联系,又不能不辨别秦汉以来礼学与祭祀实际的分途。对于后者,儒家并非不试图使之规范化,使之符合礼学的仪节制度,但事实上正如不能规范政治实际一样,不能规范祭祀礼仪之实际。

道教哲学:礼学规范与礼仪实际的差异

第一节 礼学规范与礼仪实际的分别

研述道教之形成,不能不考察其宗教形式——斋醮科仪的历史渊源。而考察道教斋醮科仪的历史渊源,则离不开中国固有的礼乐文明这个大背景。王夫之说:

东汉以前,佛未入中国,老未淫巫者,鬼神之说,依附于先王之礼乐诗书以惑天下。儒之驳者,屈君子之道以证之。故驳儒之妄,同于缁黄之末徒,天下之愚不肖者,有所凭藉于道,而妖遂由人以兴而不可息。(1)

所谓“鬼神之说”,在道教中主要是通过斋醮活动体现出来的。斋醮是古代祭祀的变异体,在东汉时佛教传入之前,斋醮或者祭祀与老子学说无关,而从属于礼乐文明的大系统,是儒家文化传统中“神道设教”的一类事相。这一点,王夫之所见甚明。但鬼神之谈与先王礼乐的关系,却并非“依附”,而是先王礼乐中所固有。王夫之站在强调礼乐文明之内在精神,亦即站在强调“君子之道”的角度,贬斥鬼神之说,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代表了儒家是“学”而非“教”(宗教)的基本精神。所谓“驳儒”,大概相对于“醇儒”而言。依王夫之的意思,东汉以后道教的鬼神之说,由西汉以前“驳儒”所为之事流变而来,而以其说“淫诬”老子,则与佛教传入有关。这个看法,基本上符合史实,但有所未尽,因为历史的实际情形比这种梗概式的叙议要复杂得多。就“淫诬”老子而言,与秦以来祭祀黄帝并与神仙之说合流,又因黄老联系而神化老子,有着密切的关系。就“驳儒”的鬼神之说而言,不但是先王礼乐所固有,而且出于朝野的信仰需要,与秦汉时的朝野祭祀活动关系密切。

秦汉时,祭祀鬼神的活动是由两方面组成的,一方面是礼仪,另一方面是信仰。祭祀活动作为一种礼仪,以韶承礼乐文明的儒家为主体,姑不分是“驳儒”还是“醇儒”,礼仪形式主要来自儒家,是不辩的事实。而祭祀的对象作为一种信仰,则既有见载于《周礼》、《礼记》诸经典的天地六宗等自然神,又有不见于经传的燕齐方士所说之神仙。方士就是方士,是从燕齐等地冒出来的讲论方术神仙的人,如公孙卿之流,本非出自儒家,也就不是什么“儒生的方士化”。儒生自为儒生,讲论敬天祭祖的礼仪是儒者本来之事,并不因为从事于祭祀便化成了方士。但一方面正如欧阳修所说,由于“人君一切临时申其私意”(2),不以政教利弊为根本,而耽溺于长生贪求、浮华夸饰;另一方面又由于祭祀制度所造成的信仰权力的不平等,不能满足民庶对于信仰的需要,这就使祭祀礼仪与神仙信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两汉时经典礼仪与时俗变迁相调和的新形态。但经典礼仪并不因为这种调和便丧失其对于“义”的追求,于是才有经学中的“礼学”,一直承传到清末的皮锡瑞等人。也正因为礼乐文明在汉代并没有最终“宗教化”,所以才以神仙信仰为契机、以祭祀礼仪的流变为渊源,形成了汉末的“道教”。是则研述道教之形成、之渊源,既不能忽视她与中国固有的礼乐文明之整体的内在联系,又不能不辨别秦汉以来礼学与祭祀实际的分途。约略而言,春秋战国之前礼乐文明为一浑然整体,祭祀礼仪、风尚习俗、政治制度等,统合在礼乐文明之中;由春秋战国延及秦汉,则分而为既有联系又有差异的两支,即作为经学的礼学与流行朝野的祭祀礼仪之实际。对于后者,儒家并非不试图使之规范化,使之符合礼学的仪节制度,但事实上正如不能规范政治实际一样,不能规范祭祀礼仪之实际。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有儒者对于现实“礼崩乐坏”的批判,有孔子以来“克己复礼”的理想追求。

秦汉时,礼学与祭祀礼仪之实际的分途,在《史记》等史书的体例中便反映出来了;而汉儒既参予朝野祭祀、为祭祀礼仪提供经典依据或模式,又未能真正使之规范化,使之符合礼学的仪节制度,则在诸史书的纪传中反映出来。

《史记》的体例,既有《礼书》、《乐书》,叙论礼乐文明的历史及其义理,又有《封禅书》,载述历朝历代的祭祀活动。这种体例,为《汉书》、《后汉书》所继承。《汉书》有《礼乐志》,复有《郊祀志》;《后汉书》有《礼仪志》,又有《祭祀志》。这种体例,反映出历史实际,与《周礼》等礼之三经大不相同。在《周礼》等礼学经典中,祭祀作为吉礼,是礼仪的形式之一,属于礼学的范畴。而在秦汉的历史实际中,祭祀与礼学却分为二途,因为祭祀中夹杂了礼学规范之外的信仰和仪式,史家便不得不逾越经学的体系结构,别创出一种分而述之的体例,以反映出历史的真相。(3)(www.xing528.com)

汉儒试图使祭祀礼仪规范化,但终于未能克尽成功的例子,不胜枚举,具体的情由也每有不同。汉初,叔孙通初创仪礼,征鲁儒生协助,有两生不从,并说:“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无污我!”(4)从这个例子看,是坚守古礼还是有所变通以适应时俗变化,在汉初是礼学的两种态度。叔孙通能变通,嘲两生“若真鄙儒也,不知时变”,并按照汉高祖“度吾所能行为之”的旨意,创制了朝礼,使出身草莽的汉高祖感受到做皇帝的尊贵,后又创宗庙之礼等,叔孙通也因而被称为“汉家儒宗”。但其制简陋,且多不合古法,汉儒已多有议论,并试图向古礼之规范化推进。然而,古礼的规范化与揣度皇帝所能行,很难兼顾。武帝“独尊儒术”,似乎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而尊儒的一个重要表现便是崇尚礼乐制度。如即位后招致儒术之士共定礼仪,因为儒生意见不一,或言古代在天下治平之后,万民和喜,并有祥瑞,方乃采风俗,定制作。这样坚守古礼,结果十余年不能定礼仪。于是武帝下诏说:

盖受命而王,各有所由兴,殊路而同归,谓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也。议者咸称太古,百姓何望?汉亦一家之事,典法不传,谓子孙何?化隆者闳博,治浅者褊狭,可不勉与!(5)

所谓“百姓何望”,大概是指缙绅之属希望封禅改正朔(6);而要建立汉家的典章制度,不拘执于古礼,也是应有的积极态度。但从武帝一生行事看,他所信仰的并非儒家之礼义,而是方士之神仙,并在方士公孙卿讲述黄帝成仙的故事之后,慨叹:“嗟乎!吾诚得如黄帝,吾视去妻子如脱躧耳。”对基本的人伦情感尚且鄙薄如此,怎么会有对儒家礼乐文明的真诚信仰呢?所以武帝的“独尊儒术”,不过用作霸王之器,所谓“尊”,是真是伪便大可怀疑。他在礼仪上的作为,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也就是出于求仙目的的泰山封禅。这说明帝王的信仰需要与政治工具的需要有距离,儒者不能使帝王产生真诚的信仰,大概也就不能使祭祀礼仪真正规范化。

又如汉元帝,“柔仁好儒”,相继用贡禹、匡衡等儒生为相,改革宣帝“以霸王道杂之”的政策,通过革除积弊已久的宗庙祭祀之淫奢,复兴规范化的礼治。但因为元帝无继嗣,被归咎于废除宗庙,结果改革失败。(7)匡衡为了挽救改革宗庙制度的成果,甚至到宗庙祈祷,如果改革有罪愆,要求都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这虽然是一种惯例,但匡衡为维护改革的成果,态度是真诚的,并非虚应故事,不过祭祀礼仪规范化的努力,在帝王私情及信仰需要面前是脆弱的,匡衡的真诚也就未能阻止淫奢宗庙的恢复。

还有一种情由,使礼仪的规范化难以成功,即礼乐制度既为政治工具,言礼之人入于仕宦,产生名利冲突,相互掣肘,难以推行。如东汉时曹充传《庆氏礼》,及其子曹褒,“常感朝廷制度未备,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沉吟专思,寝则怀抱笔札,行则诵习文书,当其念至,忘所之适”,可谓殚思竭虑,浸淫极深。并上疏汉章帝,建议著成《汉礼》。得到章帝支持,撰成百五十篇。但因为“众论难一”,被束之高阁。和帝即位,曹褒复为作章句,和帝题为《新礼》,冠于卷首。后来太尉张酺、尚书张敏等人奏称曹褒擅制《汉礼》,“破乱圣术,宜加刑诛”。曹褒虽幸免于难,但《汉礼》却也成了一纸空文,无所作用于朝政。反倒是教授学生千余人,使庆氏礼作为一家“礼学”,得以行于世。”(8)

从以上举证的几个例子看,汉儒为使礼仪规范化,努力寻求政治上的途径,但由于各种原因,诸如不能满足帝王的个人私情及信仰需要、古礼规范与时俗变迁的差距等等,整体上未被采纳。规范化的努力虽不致全无所作用于实际,却也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亦即未能通过政治途径将礼仪规范贯彻到社会实际中。由此形成礼学与礼俗现实的差异、形成礼学规范之外的祭祀仪式及信仰,并后缀出弥合诸般的道教,大抵可以说是渊源有自,而且流变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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