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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昌族:家庭和团体的结构与功能

时间:2024-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家庭和团体一、家庭阿昌族以家庭作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结构类型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三种形式。随着阿昌族地区生产方式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妇女逐渐从繁重的生产劳动和家庭琐事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共活动。此外,老年协会还致力于阿昌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中国阿昌族:家庭和团体的结构与功能

第六节 家庭和团体

一、家庭

阿昌族以家庭作为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结构类型有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三种形式。多数家庭是以一夫一妻和子女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一部分家庭是由一对夫妻及其儿女、丈夫的父母和曾祖父母以及丈夫的未婚的弟妹等组成的三代或四代同堂的主干家庭。还有少数家庭是由父母与多对已婚子女组成的联合家庭,联合家庭仅是过渡型的家庭,当条件成熟,就分化成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家庭中若有几个兄弟,结婚生子后即分家另居,留幼子与父母居住,继承父母房产,给父母养老送终。

家庭实行父系制度,儿女随父姓,父母遗产由儿子继承,女儿没有继承权父亲是一家之长,是家庭经济、生产及其他重大事务的决策者,妇女及孩子处于从属地位。家长的角色只有在父亲不能担任的时候才由儿子充任。

阿昌族家庭社会分工明确,男子主要负责犁田耙地、伐木料、改木料、买卖牲畜、打铁、切草烟、做木工、出远门打工、做生意、到外面参加社交、在家招待客人等。妇女的任务较为繁杂,家里挑水煮饭、饲养家禽牲畜、缝衣洗被、抚养子女、侍奉公婆,田里撒种、插秧、割谷,地里种菜、除草、施肥,山上砍柴割草,集市上做小买卖等都由妇女承担。

二、家族

在阿昌族村寨里,各姓氏自成一个群体,以姓氏为纽带进行活动。村寨内由若干血缘亲近的同姓家庭组成“家间”,家间在村落内成片聚居,交往密切,亲如一家。各家儿女婚姻大事,需要得到家间认可;红白喜事家间都会鼎力相助;行为不轨,家间有权干预;变卖房屋、地产等需要征得家间同意;有矛盾纠纷,由家间长老出面调解;家间拥有共同的祖坟地,每年清明节家间共同拜祖。各家若有重大事情,都要召集家间来商量,由大家一起决定。

三、村寨

阿昌族村寨一般是地缘聚落,不同姓氏的家族组成一个寨子,与外界交往时,寨子是一个整体。每个村寨都有自己的山林、水源、坡地等公共财产,这些财产遭到外寨人侵占时,全寨人都要出动共同维护本村寨的利益。本寨人在外面遭到不公平待遇时,村寨也会出面为其主持公道。村寨内人家有红白喜事时全寨人会相互帮忙,尤其是办理丧事时,要主动去帮忙。

阿昌族各个村寨都有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寨规,内容包括山林水源的保护、婚丧嫁娶上的互助、公共设施的筹建、矛盾纠纷的调解、村寨名誉的维护、对孤寡老人的赡养等诸多方面,村民要严格遵守寨规,违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阿昌族每个村寨都有管理团队,过去是寨长和寨老(阿昌语称做“吾忙作”,即寨子老人),现在是村主任和村干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总揽全寨的公共事务,调解村寨内外纠纷,维持村寨正常秩序,保证村寨安全,为村寨争取利益;组织寨内成员参与村寨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财物的保护,如修路、挖沟、守护山林等。村寨内有重大事情时,村干部召集全寨人共同商议,各户派男主人参加,若男主人不在家,也可由女主人参加,大家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事情一经商定后全村共同执行和遵守。寨长、寨老或村主任及其他干部由村民推举产生,一般选寨子内办事能力强、处事公道、大公无私、有一定威望的中老年男子担任。现在的村干部还要求有一定的文化法制意识,懂得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承上达下,一方面要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村寨基本情况和困难,一方面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现在寨老不承担管理职责,但在村寨宗教仪式、矛盾调解、婚丧嫁娶仪式上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阿昌族每个村寨都有寨神祭坛或寨神庙,每年要举行一次大型的祭祀活动,祈求寨神保护村寨平安

四、奘(www.xing528.com)

在信仰南传佛教的户撒、腊撒阿昌族地区,在同一个奘房朝拜的寨子,同属于一奘,由此形成宗教聚落。有些较大的村寨一寨就是一奘,有的多个村寨组成一奘。奘是因宗教信仰而形成的民间团体,在组织宗教活动,筹建宗教设施,筹办大型节日庆典,调解本奘内村寨间的纠纷,促进村寨间交流、增进团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属一奘的村寨,拥有共同的山林,而且无论是否信仰南传佛教,都享有山林的使用权,都要受到奘规的约束。不同奘之间还有建立“亲戚奘”的关系的,奘间每年进行两次互访,以增进交流和友谊

五、青年组织

在户撒、腊撒阿昌族地区每个村寨都有一个由未婚青年组成的青年组织,在村寨的公共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村寨中人家操办红白喜事,寨子里修桥补路、洗井等活动中,青年是主要的劳动力。在各种节日庆典中,青年是重要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泼水节、阿露节等传统节日,青年们都要参与到采花、跳舞等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会被罚款。过去每个村寨都有一片“青年田”,由青年组织栽种,收成作为青年的活动经费;寨子里的每个姑娘出嫁都要给青年组织交一笔“青年银”,这种习俗至今仍然存在。每个村寨的青年组织都有一个头领叫“青年头”,一般由组织能力强、热心公共事务的小伙子担任。

近年来,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导致人口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广大青年到外地打工或上学,留守村中的青年人很少,青年组织的功能逐渐弱化,在重大活动中,往往需要将几个相邻村寨(通常同属一奘)的青年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团队参加。

六、妇女之家

妇女之家是近年来在当地妇联的大力扶持下成立起来的民间组织。该组织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民间歌舞手工艺的传承,妇女素质的提高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阿昌族地区生产方式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妇女逐渐从繁重的生产劳动和家庭琐事中解放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共活动。由于养儿育女的需要,妇女结婚后一般不外出打工,村中红白喜事,中年妇女是主要的劳动力,在节日活动中,跳舞唱歌的多数也是妇女。近年来,妇女之家逐渐取代了青年组织的功能,成为村寨公益活动的主要组织者与参与者。

妇女联谊会

七、老年协会

最近几年,在各县级老年协会的支持下,阿昌族地区的部分行政村成立了老年协会,为老年人提供专门活动场所,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老年协会的成立,为老年人创造了交流的机会,大大改善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此外,老年协会还致力于阿昌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八、阿昌族研究会

阿昌族研究会是从属于云南省民族学会的一个群众性、非营利性的学术团体,由热心阿昌族研究的学者和关心阿昌族民族事务的人员自愿组成。它在阿昌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阿昌族与其他民族的文化交流中都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根据工作的需要,阿昌族研究会在昆明市、梁河县、陇川县、潞西市、云龙县各设有一个分会。阿昌族研究会的会长和骨干由热心于本民族事务的阿昌族知识分子和干部义务兼任,学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没有报酬。阿昌族研究会昆明分会在云南省民委的资助下,每年都要组织在昆明学习的大中专学生、务工人员等阿昌族同胞庆祝阿昌族的传统节日——阿露窝罗节,为在昆阿昌族同胞创造了交流的机会。此外,每年新生开学、老生毕业时,也要举行迎新送旧的聚会,对阿昌族学子求学就业提供一定的指导。

阿昌族研究会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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