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举蓬燃薪——古代蓬火制度
在古代,为了保证烽火制度的严格执行,汉代有一整套严密的制度。
20世纪70年代在居延烽燧遗址发掘中获得的汉简《塞上蓬火品约》,把汉代建武初年长城的蓬火制度记录得相当清楚。
当时的“蓬火品约”由都尉府一级的军事机关发布,只对所属候官塞有约束力。品约因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的不同而不同,但警戒信号和总的准则却大体相同。警戒信号大致有六种,即:蓬(蓬草)、表(树梢)、鼓、烟、苣火(用苇杆扎成的火炬)、积薪(高架木柴草垛)。白天举蓬,制造狼烟;夜间举火,积薪和鼓昼夜兼用。举烽火以犯塞匈奴千人为界限,凡不满一千人只烤一堆柴火;超过一千人烤两堆柴火;如果一千人以上攻击亭障时,就要放三堆薪火。除了堆积柴火外,还附带有举蓬、举表、举苣火的不同规定;并因敌人犯塞方位不同和白天夜间的不同,又有各自不同但很具体的规定。如果匈奴人入塞围困亭障,已来不及下亭障点柴火时,白天则举亭上蓬或加一烟,夜间举“离合苣火”。
古代烽火台遗址
长城上的狼烟(www.xing528.com)
高大的长城烽火台在古代能很好的传递消息
“离合苣火”是处于“虏守亭障”的紧急而特殊情况下的一种特殊信号,就是几把苣火一会儿分离,一会儿又合拢。如果被围逼的亭障不能发出点燃柴火的信号,距离最近的另一座烽燧应按规定照常举蓬燃薪,把信号准确传递出去。《塞上蓬火品约》还规定,如果发现所报的信号有误,则应立即“下蓬灭火”,取消所发的信号,并写成书面报告,迅速传报都尉府。如果天气恶劣,或者亭燧相隔过远,在“昼不见烟,夜不见火”的情况下,应立即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用加急的传递方式报送上级。
有的汉简还记录了某烽燧的守备器物和生活用品。其中有报警物布蓬、布表、苣、积薪、鼓,建筑器物椎、瞄准器械“深目”,防御武器弩、枪、羊头石等。并表明当时的烽燧是由候官(候长)管理的。候官统领候史,候史主管燧长,负有保管装备,修葺建筑物、管理“天田”,巡视检查与及时汇报的职责,候官则要向都尉负责。
万里长城烽火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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