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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新解说:产生行为的重要动机

时间:2024-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动物而言,这种需要的种类会更多。因此,有机体不同的需要是有机体结构特异性的体现,是有机体对生存条件的特殊要求的反映,对有机体有着特殊的生存意义。需要能够有效地发动和影响相应的行为,驱使有机体追求对其有益的事物,避开对其有害的事物,使有机体维持良好的生存状态。

心理学的新解说:产生行为的重要动机

三、需要是产生行为的最重要的动机

通过上面的陈述,我们对人类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其动力基础有了相对概括性的认识,这就是说,人类的任何行为表现,都是主体在实现倾向的驱动下,其内部具体的结构倾向兴奋与表现的过程,是从相对痛苦状态向相对快乐方向运动的过程,是从失衡、失调状态向着平衡、协调状态移动的过程。主体任何行为的动因,都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获得总体的说明,各种具体的行为动机的作用机理,都可以纳入到上述三个方面的模式中获得统一的梳理。那么,究竟哪些因素可以作为行为的具体动机,它们怎样发动并对行为产生影响呢?

(一)需要的本质及其对有机体的意义

首先,在能够充当行为动机的因素中,公认的当首推人的各种需要,是人形形色色的各种需要,才促使人产生并发动旨在满足需要的各种实际活动,从而维持人正常的生存状态。例如,人饿了会吃饭,渴了会喝水,累了就想休息,害怕了就逃跑,有了病痛就会看医生,孤独了会找要好的朋友聊天,想干成一番事业就去努力工作等等,人的各种需要如形形色色的生理需要和精神需要,都具有发动与产生行为的功能和作用。然而,这种说法只是对需要的一般功能进行的一种概括化的表征,是对需要与行为关系的一种简单描述,并没有阐明人为什么会有形形色色的需要,也没有涉及需要产生与发动行为的内在机理。因此,在探讨需要对行为影响的具体方式前,我们应该先探明人为什么会产生各种类型的需要,需要对人具有怎样的生存意义,需要在什么条件下被诱发、被激活。

让我们先从更广泛的背景上看一看什么是需要,以及需要的来龙去脉。

任何有机体都是环境的产物,都保持着对环境的适应性,只有特定的环境和条件,才能维持其正常的生存状态,否则,有机体便会因这些条件的缺失和不足,给自身带来种种消极的影响和伤害。与此同时,有机体自身还必须以自己特有的方式,采取种种与外部环境和条件相适应的机能运作,如此,有机体才能正常的生存和发展。这就是说,有机体对生存的环境和条件是有着特定的要求的,是以特定的机能运动和生物倾向为生存保障的。这种因有机体维持正常的生存发展而产生的对外部支持和供给以及自身机能运动的特殊依赖性,在心理学中被称为需要。可见,需要反映的是有机体对生存条件的特殊要求,是有机体各种生物需求的反映,是生物本能决定的,对有机体具有特殊的生存意义。例如,植物要想正常的生存,必须有适宜的温度、阳光、水分、氧气等,而所有这些,就成了植物的需要对象。对于动物而言,这种需要的种类会更多。一般来说,越是简单、低级的生物,其需要的种类越少,越是复杂、高级的生物,其需要的种类越多。需要的种类及其数量的多少,取决于有机体特殊的生物结构,因为复杂的生物结构需要更多的条件来维持和保障。

从上面的表述中,我们看到了需要的本质及来龙去脉,看到了需要对于生物有机体的特殊意义。接下来,我们再看看需要在有机体内部的地位,需要与有机体其他内部成分的关系。

我们知道,不同的生物有着不同的需要,这是由生物的特殊结构决定的。因此,有什么样的生物品种,便有什么特殊的需求和需要;有什么样的生物结构,便有与之相对应的需要的群落。例如,水生动物与陆生动物,胎生动物与卵生动物,草食动物与肉食动物等等,都有着不同的需要种类,这是该物种不同的生物结构和机能特性决定的,而各种具体的需要、需求等浓缩在个体身上就成了该生物的特征和特性。我们可以从一种生物种种特殊的需要,来认识该生物品种的某些特性。例如,我们可以这样表征和描述某种动物:好食腐肉,喜群居,适宜于温暖的环境,攻击好斗等等,这些对动物特点和习性的表述,其实所反映的正是该动物某些方面的特殊需要,特殊的需求和需要,构成了该生物的特征和习性。因此,需要本质上所反映的是有机体的生物特性,是对有机体机能特性和倾向性的一种表征。当然,需要所反映和表征的仅仅是有机体功能属性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需要是对有机体一些重要的生物特性的概括化表征,每一种需要项目所反映的是一个特性维度,不同的生物物种及其个体在这个项目上,具有不同的量值,由此构成了生物的特殊性。至于说到人的各种需要,本质上与其他物种的需要一样,都是由有机体的生物结构决定的,都是有机体功能与特性的体现,是有机体全部特征与属性链条上的某些环节而已,只是人的需要种类更加的丰富和细腻。而在对行为的参与和影响上,需要也和人的其他功能与特性一样,都有在特定的条件下追求兴奋与表现的倾向,都有发动和参与行为的作用,只是需要的这种特点更加的突出,在主体的各种心理内容中更加的引人注目。

总之,不论是有机体的各种需要,还是其他的功能特性,都是有机体特殊的生物结构决定的。不同的生物结构,决定了有机体特有的需要种类和需要特点,决定了有机体特有的功能特性,也决定了有机体生命运行和应对环境的特有的方式和手段。因此,有机体不同的需要是有机体结构特异性的体现,是有机体对生存条件的特殊要求的反映,对有机体有着特殊的生存意义。

(二)需要的功能作用

需要是有机体生物需求的体现,反映了有机体对生存条件的特殊依赖性。需要能够有效地发动和影响相应的行为,驱使有机体追求对其有益的事物,避开对其有害的事物,使有机体维持良好的生存状态。需要的这种特性对有机体具有积极的适应意义。那么,如何理解需要对有机体特殊的生存意义,怎样看待需要的具体作用呢?

我们知道,生命有机体是自然界的产物,是有机体与周围环境长期磨合、长期作用而形成的适应性结构,这种结构有着自身正常的存在状态和运行方式,对周围的环境和条件也有着特定的要求。当自身的状态和周围的环境在正常范围时,有机体便能顺利地生存和发展,便试图维持和保护这种状态;当自身的状态和环境条件偏离了正常范围时,有机体便会以特定的方式(如痛苦的体验)意识到这种对自身有害的现实,便会采取特定的方式化解和改变这种现实。这种对有害事件的识别和觉察,以及随后的调整改变这种局面的机能运作,对有机体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它保证了有机体能够趋向和接受各种对自身发展有利的事物,回避或削弱各种对自身有害的影响,把自身调整控制在一个相对良好的状态上,具有积极的适应性意义。而各种类型的需要及其功能意义,恰恰能够做到这一点。

具体来说,每一生物有机体都有其特有的适应性结构,而各种结构显然又都有其特异性和局限性,这种特异性和局限性就表现在有机体必须处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必须进行某些特定的运动和变化才能正常的生存、发展,也同时规定了有机体必须处于怎样的状态才是健康、完满的状态。也就是说,有机体的生物结构已经潜在里规定了有机体的适宜空间和条件,规定了有机体必须进行怎样的运作、维持怎样的状态才是正常和健康的,而需要在本质上正是这种依赖关系和潜在规定性的具体体现。当外部的条件和作用以及自身的状态在这一适宜范围内时,有机体相应的结构倾向便处于满足和实现状态,有机体便会体验到快乐、舒适、安宁等良性感受;反之,当现实的主客观状况不符合主体的内外部要求时,便会在有机体身上发生某种不良反应、产生某种不良效应,有机体便会体验到某种类型与强度的焦虑和痛苦,这种焦虑和痛苦能够促使有机体意识到自己将要受到某种伤害或正置于某种不良处境中,从而引起削弱或摆脱的欲望和需要。许多情况下人们的天然本能或后天的经验,会使有机体立刻意识到这种恶性感受的性质及原因,意识到缺失的对象和伤害的种类,从而使有机体产生明确的具体需要,进而引发特定的行为。但是有些情况下,有机体则只能体验到伤害所带来的痛苦体验,却并不知其原因,这种现象也是很常见的。

很显然,这种在不适宜的条件和状况下产生痛苦和对痛苦状态的觉知,以及由此诱发出的对相关需要的唤醒,正是有机体长期进化所形成的适应性机制和功能,是有机体自我保护和自我防御机制的体现。这种机制和能力,保证了有机体对不良的主客观事件的敏感性,有效地防止和削弱了它们对有机体各种形式的伤害,并把有机体引导到对其生存发展有利的事物及方向上,从而使有机体能够尽可能保持在一个相对良好的状态。因此,失衡和痛苦状态的产生、觉知以及由此诱发出的需要,是有机体适应功能的体现,它使得有机体在偏离了其结构所规定的最适宜条件和最佳状态时,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身的状态和处境,并因此诱发出有机体回复或趋向最佳状态的意向和行为,因而对有机体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有机体正是依靠这一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功能,成功地应对了生命中形形色色的挑战和危机,度过了生命历程中难以避免的潮涨潮落,使有机体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里,顽强地生活下去。

总之,需要的产生及其对行为的发动,是有机体适应机制的体现,是有机体生存发展的本能决定的,它能够在有机体出现偏差及各种不利的情况下,使有机体通过一定的行为反应,化解或削弱各种对有机体不利的影响和伤害,自动地回复到良性和适宜的状态上。当然,需要对行为的发动和影响以及对有机体生存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只是一种概括化的表征,是对需要功能作用的一般性描述。现实中,需要并不是总处于活跃与表现状态,它在许多情况下是处于静止的、低潮的或不起作用的状态中,它的产生与激活,它的流露与表现,它的展开与实现,它对行为的发动与支持,都是在特定的主客观条件下,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需要在什么条件和状态下才被激活、被唤醒,进而对行为产生作用与影响的。

(三)需要发挥作用的几种形式

从总的方面来说,人的各种需要和人的其他特性一样,在其不发挥作用时是处于休眠与潜抑状态的,只有在特定的状态下,才会被激活和唤醒并处于特定的需要状态。所谓的需要状态,是指有机体的某些需要处于一定程度的唤醒和发动状态,它一般是由主体特定的缺失状态、痛苦状态、失衡状态引起的,是主体偏离了最优的生存环境而引发的不良的身心反应。当主体处于上述这些状态并达到一定强度而被主体意识到时,便会自动地诱发出试图降低或摆脱这种痛苦状态、回复舒适状态的意向和趋向,即所谓的需要,这种需要又会引起相应的行为反应以摆脱痛苦的感受和体验,于是,这种需要就成为该行为反应的动机。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来看一看需要状态是怎样产生的。

人的需要有着多种的形式,但它们的作用机理是大致一样的,我们就以人的饥渴需要为例,看看它是怎样发挥作用的。(www.xing528.com)

主体之生物结构决定了主体对物质与能量的依赖性,因此主体必须周期性的补充物质与能量,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运转。这也就注定了主体必须周期性的吃饭、喝水,以补充各种身心运动所造成的能量消耗。那么,吃饭、喝水的行为是怎样被发动的呢?显然,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决不是勉强地强吃硬喝,而是我们因饥渴而想吃想喝——每隔一定的时间,我们从上一次获得的营养物质就会被逐渐消耗,主体就会逐渐处于缺失营养物质的状态,这种缺失状态的累积会在机体内产生特定的生理反应,这种反应达到一定强度后,就会被主体的自我知觉感应到,于是我们感觉到饥饿或干渴。显然,饥渴等感觉是不愉快的,这种不愉快、不舒服的感觉促使主体产生力图摆脱、削弱这种不适感觉的欲望和需求,于是我们产生了想喝水、想吃饭的意向和需要,这种需要进而会引发相应的行为,以便使这种需要获得满足。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行为可能是简单的,我们只需拿起水杯喝水,端起碗来吃饭即可。但是另一些时候,事情就不是那样简单了,为了能够满足我们上述的愿望和需要,我们还必须做很多工作,把横亘在目标前的各种障碍一一清除掉,才可能获得最后的满足。于是,我们可能先去挣钱,先去狩猎,先去寻找水源,先必须战胜竞争对手,或者学会等待,学会忍耐,学会延迟满足,学会应付客观世界的种种现实规定所造成的无奈,才可能使我们的意愿和需要顺利地实现与满足。从上面的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到,需要作为有机体最重要的动力特征和属性,虽然它命中注定是要兴奋和表现的,总要决定和影响特定的行为,但它并不是始终都处于活跃与兴奋状态,只有在特定的缺失和偏离状态下,使有机体体验到饥渴等不舒服的体验和感受,才会使其处于激活和唤醒状态,才会诱发出主体某种摆脱痛苦状态、趋向快乐感觉的需要,进而采取相关的行动以满足需要。而这种不舒服的缺失和痛苦状态一般会周期性的出现,是有着特定规律的。因此,主体的许多需要一般也会周期性的兴奋,主体的许多行为也都是有节律、有规律的,例如,主体的睡眠、性行为、社会交往等等。但是,也有一些需要的兴奋不具有周期性,但也是由于主体处于某种特殊的痛苦状态的引起的,例如,各种机体疾病对主体的侵蚀和折磨,都会使主体产生各种痛苦体验,也都会激起相关的需要或企盼。但是这种情况的出现,不是周期性的,也不具有规律性和必然性,这方面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很多。

上面所举的例子,是需要产生的典型方式,这种类型的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特殊状态唤醒的,而这种特殊状态的产生,对有机体有着特殊的生存意义。

当然,唤醒需要也不仅仅是机体内部的缺失,还有来自外部的刺激和诱发。同时,需要被唤醒的标志并不一定非要发动和产生实际的行为,情绪、心态上的反应也是需要的重要体现。人类主体不是生活在真空的环境中,它总要处在周围各种事物的作用与影响中,这些客体刺激和客观影响,其实都关联着主体某一种或某几种需要,当这些事物与主体发生某种相互作用时,便会在主体身上产生特定的效应和反应,其中的部分效应便是主体相关的需要被激活和唤醒了,我们也是根据这些外部影响与主体需要的关系,来决定我们的作为。其中,当客体符合、迎合主体的需要时,我们便高兴、快乐,便趋向于它;当客体违背主体的需要时,我们便痛苦,进而回避它,削弱它。例如,别人请我们去赴宴,我们便欣然从之,别人叫我们去干一件很脏很累的活儿,我们一般只能勉强从之。再如,某种活动可以给我们带来荣誉、自尊时,说明它迎合我们的自尊需要,我们便趋向之、追求之;当某种刺激伤害了我们的自尊时,我们便会产生各种形式的行为以削弱它的影响。但是,不论是正面的刺激,还是负面的影响,都与人的自尊需要有关,都会使人的自尊需要兴奋起来,进而驱使人采取一定的行为,这些行为无论具有怎样的特点,一定都是顺应自尊的方向,一定都是沿着增强自尊,削弱对自尊的伤害的方向而运行。总之,主体每天都会接触形形色色的外部事件和外部影响,它们都会在各个层面上与主体的各种需要和倾向产生关联,其中,有的顺应主体的需要和倾向,有的违背主体的需要和倾向,例如,气温可能适宜,也可能太冷或太热;可能受到了领导的表扬,也可能遭到朋友的冷遇;饭菜可能很可口,也可能很难吃;事情的结局,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等等。这些事件或对象都会触动相应的倾向和需要,进而引起主体认知、情绪、行为上的各色反应,但是,不论怎样反应,一定是沿着需要的方向来展开和运行的。

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下需要的产生和发动,我们很难说它是来自内部的因素,还是外部的力量,也很难进行类的划分,它们都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根据此时的主体状态和感受即时产生的。例如,当我们疲劳了,自然产生想休息的需要;当我们站的累了,自然就想坐着;在家呆的时间长了,自然想出去走走;和某人分别久了,自然想在一起聚一聚;有时我们想多留一会客人,有时又希望客人早点走;一会儿想自己独处,一会儿又想扎堆凑热闹等等,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是广泛存在的。它们有些可以划归为某一概括性需要,有些则很难确定它的范畴,例如,我们可以说,人有饮食的需要,交往的需要,但我们很难说人有走走或坐坐的需要。但不管怎样说,它们都是由主体的消极和恶性状态引起的,是依靠即时感觉产生的,是跟着感觉走的。在现实生活中,正是这些即时产生的形形色色的具体需要,构成我们需要的主力军,成了我们行为的导航员。总之,不论是那些可以进行一般描述的概括化需要,还是那些无法进行准确归类的具体需要,不论是来自外部的诱发,还是来自内部的自我兴奋,它们作用的发挥都是以主体现实的状态为依据的,根据即时的状态和感觉来产生的。例如,如果我们正为某事而烦心,一部再好看的电视剧也不会有吸引力;我们吃饱了,面对美味佳肴也勾不起我们的食欲;一个被五彩光环包围的成功人士,对他人的赞扬是没有什么明显感触的,而一个落魄的人若被赞美,则会欣喜异常等等。也就是说,一个在一般状态下是需要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对我们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是我们极力抵触和回避的东西,一切都要看我们即时的状态和感觉。所以,需要的产生和对行为的发动,是非常具体和特异的,正是这些即时产生的形形色色的具体需要和倾向,对主体现实的行为选择和行为运营具有最重要的影响。

另外,需要的具体性和情境性,还表现在主体为了追求一个目标,为了满足一个需要,会把达到目标的条件和手段当成次级的需要,这些适时产生的具体的需要,与人的一般意义上的需要可能毫无关系,但是,它们是完成某种活动、实现某一目标而必须具备的条件,所以,这些条件就转换成了我们现实的具体需要,这些需要通常以愿望、想法、期盼、希望等形式表现。也就是说,这些即时产生的具体需要孤立地看可能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在特定的活动中,或置于某个宏观目标下,或在某种特殊的背景下,才能看到它们的意义。例如,为了某个战役的胜利,我们可能盼着下雨,盼着道路难走,盼着天早点黑;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我们希望自己超常发挥,希望题再难点,以便把别人甩在后头,甚至盼着别人发挥失常;为了逃避考试,我们甚至盼着自己生病,以给自己一些理由;为了迎合自己的预测,我们甚至盼着自己的国家队输等等。总之,人为了迎合自己某方面的需要或利益,会把能够顺应和满足需要的许多事情当成新的需要对象,这样的话,许多与通常意义的需要毫无关系的内容,都成了需要的对象,当这些对象或情况出现了,我们就高兴、满意,反之,我们就沮丧、就失望。而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会力促这些事情的出现。

总之,主体各种需要的产生与发动,都是有原因和条件的,只有在主体由于内部的缺失与不足所引起的特殊状态下,或外部存在的条件及发生的事件涉及或触动了有关的需要,使主体偏离了生存发展的舒适区,它才被激活和唤醒,而它所具有的动机效能,也必须是在其处于唤醒状态时才能具有。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原因,主体在生活的过程中,其自身的各个方面会经常处于缺失、偏离、受压抑、受伤害、受诱惑、失衡等相对痛苦状态,由此诱发出主体特定的需要和冲动状态,这种需要状态在许多情况下往往以希望、心愿、期盼等意识倾向的形式表现出来,然后再引起摆脱或削弱这种状态的进一步的行动,于是千千万万的行为便产生了。因此,动机状态的产生是特定的主客观原因引起的,是一定的情况和事件引起的“果”,随后这种果又成为主体进一步的行为与反应的“因”,而引起主体其他的行为反应。

通过上面的陈述,我们看到,需要的产生及其对行为的发动,都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适时产生的,是非常具体的。至于谈到那些概括性的需要种类,我们其实是可以把它们看作是一种理论上的概括和抽象,是出于认识上的需要,是为了知识的整合而人为构建的。主体的各种需要,诸如对食物的需要,对性的需要,对睡眠的需要,以及交往的需要,认知的需要,成就需要等等,其实只是表征了主体所具有的需要种类和维度,是对主体的共性特征和属性的一种描述。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这些需要的对象、强度是非常特异的,而这种特异性既有先天的因素,也有后天经验的原因,这和主体的其他功能与特性一样,都是由主体特有的身心组织以及客体条件的综合作用共同决定的,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每个人便是由这些具有共同种类,但却在具体的内容、强度以及它们的组合搭配上各不相同的需要谱系所构成,并且这种需要谱系的结构也是在不断变化中。例如,每个人都有对食物的需要,但不同的人从喜爱的食物到食量的大小等都表现出很大的个体差异;每个人都有游戏与娱乐的需要,但是不同的个体喜好的内容及其强度往往会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每个人都有认知的需要,但有的人有着刨根问底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有的人则满足于略知一二的简单知晓。另外,张三对权力的欲望很强,有强烈的自尊需要,对物质享受的欲望较低,喜好交朋友;而李四则没有官瘾,淡泊名利,喜欢个人独处,酷爱音乐,喜欢花草虫鱼等等。所有这些,都显示了不同主体在需要体系乃至在个性结构的差异,进而也决定了主体在行为上的特异性。从本质上来说,各种需要的唤醒、发动及其对行为的作用,和主体其他功能特性的显现及其作用一样,都是在特定的主客观条件下,通过自身的兴奋来发挥作用的,没什么特别之处。人们也正是通过这些需要发动行为、发挥作用的实际过程,来认识需要的种类及其性质的。因此,人们在对行为的原因进行解释时,在对行为的具体动机进行挖掘时,若只局限在一些大动机的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是无法理解人们行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与其只对那些概括化的需要泛泛而谈,不如把目标更关注在引发行为的那些具体的需要和动机上,会更有利于我们对人类行为活动的发生机制及作用机理进行本质的理解与反思。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对实际行为的动因进行发掘时,会有更深的体会。

(四)关于需要特性的几点补充

第一,在主体的需要体系中,不同的需要所具有的价值、意义和功能是存在着很大差异的。其中,有些与人的生存有重大关系,是一些基本的生物性需要,如对食物的需求,对安全保障的需求,而另外一些则与人的发展完善有重要关系,是在基本的需要获得满足后而产生的高级的精神性需要,是使人达到更高境界、更好的生存状态的条件。前者的缺失或断绝,将会导致各种疾病甚至会威胁到人的生命,后者的缺乏不会影响人基本的生存,但却限制了人的发展和更高生存状态的可能。另外,由于主客观的原因,主体需要体系中的各种具体内容所处的状态及其满足情况是有着很大不同的,其中,有些需要处于周期性的缺失与满足的交替变化中,有些需要则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不断触及主体的相关方面而时时被激活,另外一些需要则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它们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终极满足的理想状态,因而使得这些需要总是处于相对的活跃状态。

第二,需要不仅有许多先天的内容和形式,还有许多后天获得的内容和形式,如各种兴趣、爱好、癖好、习惯、定势等,这些后天性需要的形成,一般都与主体的先天需要有关,它们有些是先天需要的现实化和具体化,是由先天需要演变和转化而来,有些是通过条件作用,通过与各种已形成的奖赏性事物联姻而形成的。这些后形成的具体需要,一般都与具体的需要对象相连,有着明确的内容和指向,是真正现实化、固态化的需要,并且,只有这些才是真正左右行为、控制主体的主要力量。现实当中,我们常常被各种具体的需要所控制、所发动,而很少被那些茫然的、没有具体目标、没被现实化的先天倾向直接控制。

第三,需要对行为的作用与影响,其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仅仅表现为对行为的发动,也不一定必然落实为行动,许多也只局限于一种意识上的向往,尤其是那些对外部的要求,那些指向客体对象的需要,以及一些自我无法控制、某种原因无法采取行动的需要,更是仅仅停留在思想上的期待和向往。但是,它们并不会沉默,更不会消失,而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正常的或异常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方式来显示它们的存在,如反映在态度上、情感体验上,表现在各种神经症的适应方式上。例如,某人做了严重伤害我们的事情,由此产生了仇恨等恶性的情绪反应,要真正能够平复这种心态,客观上需要我们还以颜色,但由于各种原因,我们的愿望和需要常常不能落实为行动,那么,只能以其他的方式来间接地表现和满足这种需要,宣泄这种情绪。因此,恨某人,并不一定去进行人身攻击,可能会诅咒他,疏远他,背地里说他的坏话等等,而所有这些不同的表现,都是由“恨”这种情绪引起的,受仇恨并且想要报复的动机支配的。实际上,如果我们对人的行为进行深入地解析,就会发现其中包含有大量的受压抑而无法满足的欲望需求的影子,它们以各种方式影响着行为的运行。

第四,同一种需要、动机往往对应着多种多样的具体行为,同一种需要可以有多种满足的方式。例如,我们饿了,既可以吃面包,也可以吃饺子;我们想旅游,可以去黄山,也可以去九寨沟;心里憋闷了,可以出去散散心,可以找人说说话,可以去歌厅唱歌,也可以摔东西撒撒气;同样是挣钱养家,有人靠养殖,有人靠做买卖,有人靠给别人打工,有的人则靠偷盗等等。总之,人的许多需要往往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去满足,许多看似不同的行为活动常常都受同一动机支配,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和办法来达到同样的目的。虽然如此,在实际中,人们在某种动机发动时,还是采取比较狭隘和固定的方式来满足需要,这一方面有主体的原因,是人格倾向所致,另一方面,选择什么方式还与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影响有关。其实,需要只是对有机体功能属性的一种泛泛地表征,真正显示该有机体结构特征的,往往是实现与满足需要的方式和手段,把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方式或者说它所驱动的行为分割开来,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第五,需要对行为的作用还与人的认知有关,只有与认知协同作用的需要才能起到对行为的支持与调节作用。这是因为,需要是由特定的失衡状态和痛苦状态引起的,但是,对这些状态的感觉和识别,则必须依靠认知的帮助,而随后的对目标的确立,对解决办法的选择,以及行为中的实际操控,都必须依赖认知的调节和控制。

第六,需要是由主体的不适和痛苦状态诱发的,但是并不是说,需要产生前一定处于某种可明确感受的痛苦状态,许多情况下,需要并不是在痛苦状态下产生的,而是在受到某种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刺激和作用后,才产生了某种需要。只是在与目标相比,与可能达到的状态相比,与主体准备从事的事情相比,主体才产生了缺陷、不足、受抑等感觉,主体现实的状态便是相对痛苦状态,而在此之前,主体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尚未明确地意识到这些,很显然,这种缺失、痛苦的不平衡状态是在与相对完美的状态相比较才产生的。因此,需要通常是主体偏离最优状态而引起的,是与最佳状态相比较才产生的。

第七,现实生活中,人的具体行为往往与多种需要相关,是多种需要或倾向的综合作用。而这种不同的需要或倾向共同作用和影响行为的现象又表现为两种形式:同时的作用和继时的作用。其中,在同时作用的各种需要中,可能是同向的支持作用,也可能这些需要和倾向之间存在着冲突和对立,这样的话,实际的行为往往是各种需要的一种较量和妥协。如既不想给他办事,又不想得罪他,那只能先表面上答应,实际行动上只使五分力。而在继时的影响中,各种不同的需要都会相继地出现在整个活动的不同阶段,例如,从事学习某内容开始是为了迎合家长老师的要求,其后则转化成了兴趣爱好,再后来则成了实现某种人生理想的手段。

第八,需要、动机与行为的联系程度和联系方式是不同的,有些需要、动机与行为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表现为直接的行为内容,是动机——行为的一体化,如想从事、表现某种行为的欲望和冲动;而另一些需要则只是起背景性的支持作用,它们深藏于行为的背后,需要深入发掘和解析,才能够被我们认识到。

第九,许多具体需要都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适时产生的,但是,适时产生的往往不仅仅是需要,还有其他种类的兴奋和冲动,还有许多复杂、模糊的身心感受和情绪体验,如惶恐的情绪,油然而生的敬意,需要仅仅是各种反应之一,或者只有其中的部分可以表示为或者转化为需要。

总之,需要等心理倾向的兴奋及其作用的发挥,并不一定非得通过发动行为来表现,只要活动涉及它、触动到它、考虑到它、以它为行为的参照,或者作为背景的支持因素,都可以叫作发挥作用了。也就是说,需要对行为参与和影响的方式是非常复杂多样的,了解各种需要在现实中丰富多彩的存在与表现形式,对了解行为的动机,理解每一行为的来龙去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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