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与客体概念及客体作用相关的一些论述
(一)环境
1.环境的概念
提到“环境”一词,几乎每个人都不会感到陌生,在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各个角落都可以随意看到它的存在,诸如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家庭环境,社区环境,投资环境等等,都是耳熟能详的词语。显然,环境一词是一个应用范围很宽泛的概念,但要确切地给环境下一个定义也不是轻而易举的。
在生物学与心理学中,“环境”是作为有机体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一个概念,统指对有机体发生影响的、与有机体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所有外部的东西,是各种客体及客体作用的综合与统称,是有机体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条件。
就环境概念的产生及其最初意义来讲,它是指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这个物理世界的自然状况,是客观世界某一层面和部分的存在形式与现实状况,是客观世界的代名词。随后,由于我们人类主体极其复杂的结构属性及其所决定的行为表现,由于人类主体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卓越发达的智慧能力,及其所构建和创造的在结构的复杂性上完全堪比甚至超越自然世界的人类社会,才使得作为人的对立面的环境进一步扩展了它的内涵,引申为人类社会某方面的社会现状和人文现状。因此,对于人来说,环境既指物理性的自然环境,更指人类所创造的这个有着无比丰富内涵和多样化形态的社会环境。
环境,作为主体结构的对立面,是一种现实的客观存在,有着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变化规律,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的自然之物。但是,它与主体又有着极其密切的相互依赖、相倚相随的关系。具体来说,人首先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有机体而存在,是环境的产物,因而其组织机能就天然地与这个环境存在着相对适宜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状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对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具有绝对的依赖性和依附性,如果没有适宜的生存环境,如适宜的温度、阳光、氧气、水分、食物来源等,那么,人类将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理活动,人也不可能生存,更谈不上社会交往、生产劳动、科学艺术等更高级的生活。因此,适宜的自然环境,对于其中的生命有机体而言,就成了产生和哺育它们的襁褓和温床,就成了所有生命存在与发展的条件和背景,具有绝对重要的生存价值和意义,期间环境任何反常的变化,都可能给生命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甚至会使之消亡,生命是绝不可能离开这个环境而单独存在的。
当然,对于人类的个体成员而言,其生存意义绝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成为全方位的自我实现者。因此,人类个体的成长、发展,其所依赖的环境绝不仅仅限于阳光、水分、食物等物质性因素,也不仅仅限于亲代的喂养、抚爱、保护等初级的社会性呵护,更需要的是人类文化的熏陶以及复杂的社会规则的塑造等高级的社会性滋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环境的概念被不可避免地扩大和延伸了,人的身心要想获得正常的发展,绝不仅仅限于自然物理环境所施加的生物性作用和物质性营养,而是需要更为复杂的社会人文环境所施加的社会性作用和精神性营养。
总之,环境是一个多意的概念,统指有机体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和背景,是能够对有机体产生作用与影响的各种事物的综合。起初,它的意义可能是单纯的,仅指有机体生存的物理世界的状况,与客观世界的概念具有几乎同等的意义,但是生命的出现和介入,使得环境以及客观世界从此发生了质的变化,特别是当人类出现以后,更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的格局,极大地丰富了客观世界的内涵,也使环境的概念增加了许多全新的内容。对于人类来讲,环境,不再仅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真实,还包括各种抽象的、虚拟的东西;不仅仅包括与人的自然属性相关的各种物理性的自然环境,还包括对人的身心发展具有更重要作用、与人的社会属性有关的社会文化环境。在心理学中,环境作为影响主体之人格发展和行为表现最为重要的变量之一,是无论如何都必须涉及而不能够回避的,对它的内涵及作用的揭示,意义重大。
2.生物世界中的环境及其对有机体的影响
环境是有机体赖以生存的条件和背景,任何有机体都是环境的产物,都在一定的环境下生存,并与这一环境相适应。也就是说,有机体无论从机体结构,还是从功能特性,无论从内在的生理活动,还是从外显的行为习性,都深深地打上环境的烙印,都保持着对其所处环境独特的适应性,而所有这些都是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环境以其复杂的属性、多样的形态和多姿多彩的方式和途径,向生活于其中的有机体表达着种种客观要求。
以我们生活的地球的自然环境为例,就有陆地和海洋,沙漠和湿地,寒带和热带,高海拔和低海拔等等不同的亚环境,这些环境、区域在气温、大气压、氧气含量、日照时间、降雨量、营养物质的来源、病害天敌的种类和多少等物理性的或生态性的特征指数上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些导致亚环境种种特殊性的具体的物理和生态指标,其实都在有形无形地向生存于其中的各种生物表达着种种规定和要求:凡在其中生活的生物,必须具有与该环境相适宜的机体结构和生活习性,否则,就不能在该环境下存活,就会在生存竞争中被淘汰!例如,深海中的动物,必须能够承受极大的压力;沙漠地带的动植物,必须是消耗水分很少的;而极地地区的动植物,必须具有极强的耐寒性等等。
当然,自然环境的多样性决不是简单地从地理区域上就能够划分和表现出来,构成环境的要素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仅就某一特定的地理区域而言,就可以分成诸如,山上山下,空中地面,水表水底,地表地下等许多不同的亚环境、微环境,而每一种亚环境和微环境,其物理属性都会有所不同甚至表现出巨大的差异,它们既带有大环境的总体特点,也有小环境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性又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客体的种种规定和要求,并由此制约着涉足其中的生物的存在形式。于是,就出现了在某一地理区域内,各种生物共生共存的生物多样性现象。这其中,就有植物与动物,陆生与水生,胎生与卵生,微生物与普通生物等极其复杂的形式和种类。它们或活跃在陆地,或翱翔于天空,或游弋于水中,或寄生于动物的机体内,每一种生物都以自己特有的生存与适应方式依托于其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并与这种环境保持着某种协调和对应。而这一环境或是整体自然环境的某一部分,或是其中的某些因素,它们对这种生物来说可能是重要的,但对其他生物来说,则可能毫不相关。事实上,在偌大的一个自然世界中,真正能够对某种乃至某一生物个体产生作用与影响的环境因素是十分有限的,大多数环境区域和环境因素与有机体的生存并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在同一地理区域内,每一生物都有与它们相关、分属于它们的相对环境、微环境或环境因素,并与这种环境不断地进行相互作用,以达到与环境的相合相融。
另外,对每一生物具有重要影响的决不仅限于自然环境的物理特性,由各种生物所形成的彼此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生物链及其共同营造的生态环境,往往对某一生物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它使得每一生物在整个生态环境中都居于一定的位置并充当一定的角色。这样的话,同样会使得不同的生物虽然都处于似乎同样的时空环境下,但每一生物所面临的相对环境却呈现出巨大的差异。例如,狼与羊共处同一环境,彼此对环境的感觉却有着很大的不同:芳草鲜美对于狼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而对于羊来说则是一片难得的福地。另一方面,狼的存在对于羊来说,是可以立即危及生命的巨大危险,是逃之犹恐不及的可怕的生存环境;而羊的存在,对于狼来说,则是上等的美味佳肴,有羊存在的环境,对于狼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乐土。再如,某种肮脏的环境对于有些生物来说,是损伤机体、滋生疾病的不祥之地,而对于诸如苍蝇蚊子来说,则是求之不得的乐园。
然而,即便面对同样的环境和生存问题,有机体的适应方式也并非千篇一律,不同的生物都以非常特异而独创的方式应对环境。例如,面对低温和严寒,有些动物可以通过增厚脂肪、长长体毛等硬性方式来御寒,有些动物则通过挖洞、覆盖茅草等软方法来适应;至于猎食和防御的方式方法,更是体现出造物主极具想象的创造力,以及各种生命非凡的生存智慧。而且,即便是同一种生物,不同的个体应付同样问题的方式也会表现出差异,如有的通过进攻来应对危险,有的则总是依靠逃跑来躲避危险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为什么在同一自然环境下,会有如此众多的从外表形态到生活习性都存在着巨大差异的生物种类和生命形式,它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恪守着自我的生活空间和生活方式,传宗接代、繁衍生息。
总之,在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环境的各个方面不间断地以各种方式施加它们的影响,显示它们的存在,而有机体则依靠其固有的自我调节机能,不断地调整改变着其种群及其个体的内部结构和外在习性,以期符合环境的要求。其中,符合条件的,适应环境的,便会在这个环境中正常的生存;不符合条件、不适应环境的,便会被淘汰出局——环境选择并决定了哪些可以保留,哪些将被淘汰;哪些能健康宽松地生活,哪些则只能苟延残喘地过活。在此,环境的塑造功能和选择功能,以及有机体灵活的适应功能都显露无遗。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上可以找到太多例证。(www.xing528.com)
3.环境的本质及其对人的影响
至于谈到人的心理结构及其行为表现,人们以往总是过多地谈论其高级和特殊的一面,关注其与普通物种不同的方面。诚然,没有人否认人的特殊性,否认人在自然界中的独特地位,但是,仅仅注意到人高级与特殊的一面,往往容易忽视其更为基础常常也更为重要的特征,割断了人与其他物种的连续性。其实,人的高级的心理结构及其机能,本质上是人的基础的生理结构及其机能的延伸,都是人在与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接受环境改造并最终适应环境的结果,是人类逐步进化的结晶,二者本质上都是适应性的,为的是能够在复杂多变并充满危险的环境中,提高生存的质量和机会。
当然,对于人类而言,随着人的身心结构的不断进化和发展,尤其是大脑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发达,人们对环境的适应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智慧,更多地依赖于把握客体的脉搏并加进智能化调节控制的软适应,而不是仅仅依靠生物本能机械、死板的硬适应。而且这种适应绝不仅限于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还包括对各种社会文化环境的适应,人所要解决的也绝不仅仅是吃喝拉撒等生理与生存问题,还要有责任、义务、人生理想等更为复杂的社会追求。对于大多数生物来说,只要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要就可维持生存,只需经过简单的训练及环境的熏陶便能够成熟,进而成功地适应环境。而对于人类来说,其成长的道路则是复杂而漫长的。人在其一生的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各种物质的滋养,更需要复杂的精神洗礼,不但要接受自然环境的制约,更要接受社会文化环境的规导。对于人类个体而言,其所要接受的环境刺激与环境影响要比其他生物复杂得多,也宽泛得多,许多环境因素对其他生物来讲是可能是无关的或毫无意义的,但对于人来说,则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环境在人类面前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其影响的方式也更为复杂多样。但是,不论是自然环境,还是人文环境;不论是对生理结构和遗传习性的影响,还是对心理结构和行为习惯的影响;不论从发展的角度、身心建构的角度,还是从心理操作、行为运行的角度,环境的功能与作用都是共同的,这就是,为生活在其中的有机体提供生存的空间和条件,以各种方式表达允许与禁止的内容,展示规定和限定的范畴。而生活于其中的有机体必须在环境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其一切运作必须以客观条件和规律为依托。在环境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有机体便会得到各种滋养和帮助,便会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便可以任意施为。而一旦超越其规定范围,有机体便会受到惩罚,其扩张性行为也将遭到打压和遏制。因此,环境,透过其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外表形态,抛开各种非本质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其最本质、最核心的属性,这就是,各种赤裸裸的、花样繁多的规定和规则,环境本身就是各种客体规定、规则的综合。其中,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规定和规则;环境的不同,就在于规定和规则的不同。但是,环境毕竟和有些直接的客体规则和客体作用不一样,它通常以具体的现实存在来表达其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往往是暗含的、情境性的、背景性的。
总之,不论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都在表达着相应的客观要求与客体规定,环境的不同便导致了客体的规定和规则的不同,而规定和规则的不同,便对生活于其中的有机体提出了与这种规定和规则相适宜的条件,也便潜在里规定了有机体必须具有怎样的结构功能和结构特性,才能被环境所接受和容纳。例如,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各种阶级、阶层,各种社团、组织等都是一个个微型的社会环境,都有相应的环境规则和条例,都有特定的入围标准和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标准,具备足够的条件,才能迈进门槛并融入其中,才能跻身某一阶层,才能被该组织和群体所容纳,否则,主体便只能游离于这一环境之外,或者被无情地淘汰。因此,主体的个人条件和结构特征潜在里决定了主体所适宜的生存环境,所适宜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主体在特定的环境中所可能的生存状态,决定了主体会得到什么,将遭遇什么,能胜任什么角色,可以跻身于什么层次。更具体地讲,决定了主体能拿到多少薪水,住什么房子,享受什么待遇,是否会得到尊重、认同等等。
当然,具有上述环境的特征和功能,并在方方面面影响、制约着人们行为的,更多的是现实中各种实际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场景,它们也在以各种方式表达着相应的规定和规则。其中可能是一些明确的条文、指令,但更多的则是一种氛围,一种场势,一种无言的规定。例如,在图书馆里,自然有一种安静、求知的氛围;在考场上,自然会使人紧张有序;在迪厅里自然使人放松发泄,恣情纵欲;在自己家里,自然有一种放松休闲的味道;而过年过节,自然有一种喜庆欢乐的气氛等等。同时,有些场合由于其中所参与的人,所涉及的事,都会使环境的气氛呈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有领导在场就和领导不在场不一样,谈工作中的事就和唠家常不一样,生意兴隆的商场气氛就和生意萧条的商场气氛不一样,另外,和张三谈话,使人放松自在,畅所欲言,而和李四谈话则使人局促、压抑等等。总之,环境及其各种要素的状况,都在暗含或明确地表示着方方面面的指令和规定,人对环境、情境的实际状况都会产生相应的感应和反应,从而产生特定的心理效应,进而对主体产生特定的规定和限制。
(二)刺激
在心理学中,刺激的概念产生于行为主义早期的刺激-反应理论,是为了阐明学习的心理机制而设立的,是指那些引起了有机体某种反应的对象和客体,是行为主义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刺激所包涵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如实验中使用的灯光、音响、食物、言语指令、问题、任务,各种惩罚性措施等等。在实际中,各种客观存在的事物、对象,当它们对有机体产生作用与影响时,便都构成了有机体及其反应的对应面——刺激。
其实,所谓的刺激,无非是指对人产生作用与影响的客观事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与我们所谈的客体概念具有同样的意义。但是,在我们这个理论体系中,选用客体而不是刺激,是有诸多考虑的。客体,仅从字面上或从人们常规的理解,就比刺激的概念更宽泛,同时,它在哲学等其他学科里也有广泛的应用,是作为主体的一个对立面而存在的概念。而刺激的意义就狭小得多,它代表着那些能够对有机体产生直接作用与影响的事物,是基于对象能够对有机体产生作用的这一功能来说的,是客体对象功能特性的一种表征。另外,客体概念所指的对象可大可小,小的如一个声音信号,大的可指整个环境的背景,而刺激概念往往更适宜微观上谈,指一些个别的刺激物或刺激对象,而不适宜宏观或整体上谈,当然,若配上情境二字,还是可以表达相对宏观的内容,这时,“刺激情境”便与环境的概念有着大致类似的含义。
刺激的作用就是引起主体反应,甚至可以说,不能对主体产生作用,不能够引起主体反应的客体,就不是刺激。传统的行为主义,把学习定义为刺激与反应的联结,学习的过程就是建立某种联结或者加强某种联结的过程。而从我们的理论视角来看,刺激与反应联结的本质,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和结晶,它们既是主体对刺激的理解和解释,又是主体对这种刺激所做的进一步反应。在这一过程中,刺激对主体的反应有强烈的制约和决定作用,刺激的特征和属性规定和限定了主体可能的反应。当然,刺激与反应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同一刺激往往可以产生多级的、多重的反应,即使在同一层次或级别上,反应也可能有多种形式。但是,这些反应并不都是正确的、有效的,单从认知角度来看,只有与客体最相匹配的反应才是正确的,由此建立的联结才是要保留的,其他的则是错误的或不适宜的,是要被淘汰和清除的。而学习的本质就是要建立并保持正确的有效的联结,改变或消除错误的无效的联结,当然,这常常是一个渐进的和试误的过程。
人在刚出生时,其内部还没有什么刺激-反应的联结,在与环境中的各种刺激进行接触和作用的过程中,主体依赖其先天所具有的反应(反映)潜能,开始产生一个个的应对反应,于是在刺激与反应之间便形成了特定的关系和联结。在随后的生活过程中,通过学习,主体形成了大量的有效的刺激-反应联结配对,它们被储存在主体的经验库中,成为主体结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在主体随后的行为活动中,就成为主体进一步应付环境事件和其他刺激的有力武器。
就现实的主体结构来说,它一方面包含了主体经遗传获得的大量的天赋信息,另一方面又包含大量的客体成分和后天经验,而这些客体内容和经验成分,都是在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外部世界的内化,是自我实践过程的组织和整合,其中,由刺激引起的反应及其联结系统,便是这些内容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总之,现实社会中包含着形形色色可以对主体产生作用与影响的客体刺激,主体在其一生的成长过程中,都要与万万千千的刺激对象打交道,由此形成了每个人独具特色的刺激-反应联结系统,进而形成特有的人格结构。不管我们是否采取行为主义的说法,但是,刺激的种类及其影响的方式,对人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却是毋庸置疑的。其中,良好的、科学的、丰富的刺激作用能够更多地开发出人的潜能,促成人格的良性发展;而低劣的、贫乏的刺激影响,只能扼杀人的良知和创造性。
当然,“刺激-反应”公式中,只是说明了刺激会激起特定的效应和反应,没有说明作用的机理。其实,刺激为什么会引起主体的反应,为什么a刺激一定对应着a反应,这既与刺激的类型和性质有关,也与刺激的接受者——主体结构有重大的关系,是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刺激的特征和属性从客观角度规定限定了主体所可能产生的反应,反映了客体对行为的决定作用;而主体则以自我的结构特征应对这种刺激和影响,进而产生符合主体结构、具有主体特色行为反应,反映了主体对行为的决定作用。这种客体刺激通过主体结构的筛选和折射而产生的特殊效能,不仅体现在认知层面(刺激与能力结构的相互作用),更体现在综合的态度反应及行为倾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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