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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新解说:客体类型和属性总结

时间:2024-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对客体性质的研究与探讨,都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本框架下,从其对主体的功能意义及其在行为中充当的角色的角度来探讨这些客体的属性。

心理学的新解说:客体类型和属性总结

二、客体的类型及属性综述

在我们这个理论体系中,客体的概念是对与主体相互作用的各种客体对象的一种总的表征和指代,因而,“主客体相互作用”中的“客”,其具体的内容和形式是无限多样的,会随着主体不同的活动和主体面临的不同问题、不同情境而有特定的所指。我们对客体性质的研究与探讨,都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本框架下,从其对主体的功能意义及其在行为中充当的角色的角度来探讨这些客体的属性。那么,从这一出发点来看,客体都包括哪些类型,并有着怎样的存在形式呢?

正如主体结构概念一样,现实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与客体概念相关或相似的概念和词语,在实际中,为了更好地说明和解释具体问题,更准确地表达客体的意义和作用,“客体”这一概念通常可以用这些与实际问题更贴切的概念、词语来替代;另一方面,这些与具体问题、具体情境相适宜的概念、词语还都属于客体范畴,在特定的时候,这些具体概念还可以获得理论上的整合。具体来说,这些与“客体”概念有关、在特定时候可以互换的概念词语包括:客体规定,客体规定性;客观要求,目标要求,环境要求,活动要求,社会要求,角色要求,社会准则,现实原则,客观需要;客体结构,客体刺激,客体内容,客体对象,客体任务,客体属性;客观影响,刺激,环境,情境,客观规律,客观条件,客观现实,事物之真实面目,等等。上述这些概念、词语,都是与客体概念相关、相似的,它们或是客体概念的延伸、变形,或是客体下辖的次级概念,其中每一个概念或词语,都有自己的适宜空间,灵活地使用这些概念,会使我们张弛自如地应对形形色色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具体事例。

从上面所列举的与客体概念相关的众多概念词语中,我们可以略见客体概念所指代的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由于不同的客体对象在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时会对主体产生不同的作用与影响,因此,要真正理解和把握客体的功能和意义,就需要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客体概念的具体所指及其多样的作用形式。但是,由于客体所指称的具体对象几乎是无限的,对这些具体事物做全面的列举和表征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只能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角度,根据相互作用的类别和形式,对客体对象的种类进行简单的划分。下面,我们就对这些与主体相对应的客体对象进行简要地表述。

1.与主体生理活动、生长发育、生存状况相关的客体

任何生命有机体要想维持正常的生存状态,必须有适宜的环境条件作保证,例如,阳光,温度,水,食物,氧气,大气压等等,都是生命必需的环境要素,它们不仅是对人类主体,对我们星球上的任何生物都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这些客体,生命既不会产生,更谈不到生存和发展。因此,这类客体是作为有机体的生存条件,作为一切生命形式的环境背景而存在的,任何生命都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产物,都与这些环境因素保持着特殊的相互作用,一切生命的生存方式、生活习性必须要与由这些客体要素构成的环境相适应,否则,它即便能侥幸产生,也注定会被扼杀或淘汰,而它们的缺失和恶化,对生存于其中、已与它们形成适宜关系的生命群落而言,往往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2.充当主体感觉与知觉反应对象的各种客观事物

主体每时每刻都在与外部世界发生着各种形式的相互作用,这些作用有很大一部分都发生在主体的感知器官与周围的物理世界之间,由此产生基本的知觉反应,进一步再引发其他的反应。于是,各种事物的直观形象,便成了与主体发生最普遍的相互作用的一类客体对象,而这些客体的类型和范畴显然是相当广泛的,例如,视觉信息:物体的几何形状,颜色,大小,等;听觉信息:如鸟鸣,鸡叫,风声雨声,等;嗅觉信息:花香,硫磺气味,酸味,臭味;触觉信息:物体的软与硬,粗糙与光滑,冷与暖等等,而更综合的刺激信息则有嘈杂喧闹的街市,快速行走的人流,讨教还价的叫卖声,上班途中遇到的大雨,办公室安静有序的工作场面等等。所有这些,都成了经常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的现实客体,主体身心上的反应有很大一部分是由这一类客体作用所产生的知觉图式构成的,主体的意识中心也被这些形形色色的知觉形象充斥着,由此构成了主体心理活动的主要内容。现实中,客观世界的各种事物及其具体的特征和属性,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可能与主体发生特定的联系,进而对主体相应的感知系统产生作用与影响,这种作用与影响的具体效应便是我们最常见的感知觉,这是主体与客体联系的最常见的方式,是客体施加作用与影响最基本的方式,而主体也主要是通过这种渠道和方式来认识和反映周围世界的。

3.充当主体学习与认知对象的各种自然与人文知识

高等级动物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其成长发展的过程中要进行不断的学习,以获得生存发展所必需的技能和本领。而这种学习可能来自于个体的亲身实践,也可能来自于亲代的经验传授,还可能来自于对其他同类的观察和模仿。对于人类而言,除了要进行这些自然自发的社会学习之外,还需要系统地学习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所累积的各种专业知识,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文学等方方面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对于我们增进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了解,对于掌握各种必要的生存技能,对于我们的个性发展和人格成熟,对于我们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现代社会中,人类的个体必须不断地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才能获得必要的生存本领,成功地适应环境,而且,这种学习除了发生在生活实践中的那些自然随意的社会化学习外,还有着各种发生在学校中的正统的职业化学习。所以,对于个体而言,能够充当学习的内容和对象的不仅是来自生活实践中的直接经验,还有以书面语言等符号系统来表征的间接经验——知识,这些凝聚着人类的集体智慧、已经成了人类共有财富的文明成果——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便成了主体学习与认知的主要对象。

4.制约主体问题解决、工作劳动等社会实践的自然规律、法则

主体在其生活的历程中会从事不同的工作性质的活动,解决各种技术性问题,这些活动和问题或者是个体的生活事情,或者是社会群体的问题,它们都需要主体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来加以解决。例如,如何治理城市污染,如何避免被传染上某种病菌,如何降低能耗,如何获得农作物的高产,如何把企业做大做强,如何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等等。但是,上述这些问题要想获得有效的解决,这些相关的实践活动要想产生实际的效果,决不是随意去做就能够达得到的,必须知晓并遵守相应的客体规定,必须按照相应的规律和规则办事,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换言之,种庄稼有种庄稼的规律,发明创造有发明创造的规律,经济运营有经济运营方面的规律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从事相关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的。而这些与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密切相关,并严格限定其操作方法和程序的客观规律、规则,是客体的另一种重要类型。

5.制约和规导主体日常生活行为的社会性规则和法度

人一方面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但更重要的特征则是社会属性,是那些必须经过人类文化熏陶和塑造才形成的人格特性。每个人一出生便处在无数社会规则的包围之中,但是,刚出生的婴儿只是纯自然的生物人,是不懂这些规则和法度的,只是在随后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在这些规则和法度的规范和要求下,通过自身的学习和适应才逐渐溶解到自我结构中,从而成为自身的组成部分。这些社会规则和法度所包摄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其中包括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它们对人各个方面的行为活动都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使人能够在各种事件、问题、情境、场合面前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例如,人四五岁得学会大小便自理,六七岁必须上学,上学必须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二十岁以后可以结婚,配偶不能有血缘关系,成人后有赡养父母和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等。更具体的则如见面时要打招呼,分别时要说“再见”,接受帮助后要说“谢谢”,借了别人的东西要按时送还,许诺了的事情要认真兑现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对人的不同方面、不同行为做出的具体规定,用来约束人在相应问题情境下的所作所为,使人的相关行为都在这些标准和范畴内存在与表现。当然,无论从主体获得和学习这些规则、规定的方式,还是主体在具体的行为过程受这些规则、规定影响的方式,都是复杂多样的。而且,这些方方面面的规则和规定,既可以表现为明确的条文和人为的客观指令,也可以隐含地存在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

6.与主体的工作、职业等相关的各种职业要求、工作守则

不同的工作、职业有着不同的客观要求,例如,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秘书会计出纳,以及宇航员,医生,法官,教师,牧师,间谍等等,各种工作、职业,都有特定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行业规则,都有许许多多的该做与禁忌的事情,这些规则对从事它的人员提出了特殊的条件和要求,也构成了对该工作、职业特别的规定和限定,从事人员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和规则,才能有效地胜任这些工作或职业,否则,将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相应的个体也会因不称职而被淘汰出局。例如,一个间谍特工,需要对组织的绝对忠诚,需要严守秘密,需要足智多谋,需要很强的应变能力,需要胆大心细,需要面对危险处变不惊,另外,还需要多种生存技能和本领,如跟踪和反跟踪的能力,反侦察反审讯的能力,熟练地使用各种枪械、熟练地驾驶各种交通工具的能力,甚至还要有很强的擒拿格斗能力等等。

7.各种学科、专业技能等对主体能力、素质方面的要求(www.xing528.com)

各种学科和技能都有自身的结构特点,也都有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规定,例如,声乐方面的科目需要有较强的节奏感、音乐的理解力和听觉记忆力等等;某一体育项目如拳击,需要强健的体魄,快速的反应能力,出拳的速度、力量,勇敢和顽强的斗志等等;数学学科要求具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灵活的加工运算能力;更具体的如立体几何需要空间想象力,需要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而解析几何则需要数形结合能力,复杂的计算能力等等。所有这些,都是该学科或专业对学习者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学科知识或技能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是铁定的和不容改变的,是自然法则的具体表现。而主体在此方面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是否适合学习该学科内容,以及学习时能够达到什么水平和境界。

8.某一团体、组织、群体对其成员都有特定的规范和要求

进入某一团体组织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便不会被接纳。如某一公司的招聘条件必须是硕士学位,必须具有某方面的专业职称;某一俱乐部必须每年交十万元会费,必须具有某地的房产户口等条件才能加入等等。另外,在一个组织中还必须遵守该组织的各种规定,必须履行该组织成员的各项义务,认真完成组织所赋予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如按时缴纳会费,定期参加组织的各种活动,不许随便退出组织等等。这方面的例子我们随处可见,如公司、政党、群众团体、宗教组织等,都有相应的组织规则和条例,用以规范该组织的成员之行为。

9.各种社会角色对承载它的主体都有相应的角色要求

人在社会上扮演着许多角色,每一种社会角色客观上都要求个体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态度和作为,如此才能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当一个人处于某种角色时,必须按照角色的要求行事,必须认真履行角色所赋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混乱的局面。例如,某人在单位是领导,在家里则是父母的儿子,是妻子的丈夫,是孩子的父亲,而对于教过他的老师来说,他永远是学生,对于孩子的老师来说,他是学生家长,在医生面前,他是患者,排队买东西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顾客等等。当然,社会角色还有很多很多,如民事调解人,公诉人,法官,大会主持人,甲方的代理人等等,其中,有些是稳定的,有些是临时的。但是,不管怎样,不同的社会角色,都有其相应的角色要求和行为规范,每一个当事人必须履行角色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角色的各方面要求,否则,就是一个不称职的角色,也会造成一系列的麻烦和恶果。

10.主体所面临的各种任务、问题、指令等所蕴含的客观要求

人的行为经常是由外来的任务、问题和指令引起的。例如,父母让我们做家务,妹妹让帮着检查作业,老师让把第一章的课后练习做一遍,同学要借一本参考书,朋友相约去郊游,陌生人打听一下去某地的路等等,就是一些明确的指令和要求。另外,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情境也向我们提出了必须要加以面对和解决的现实要求:例如,工作上遇到了麻烦,生意上短缺了资金,年底了该写述职报告了,自己或家人生了病,家里的电视出了故障等等,这些事件都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应对和解决。总之,我们生活工作中时时处处都会面临各种性质的问题、任务,它们都对主体提出相应的客观要求——完成它们的目标要求以及相应的技术要求,它们可能是明确的指令,也可能是任务和问题暗含的规定,但都构成了引导和规范主体运作的实实在在的客体。

11.与主体的意愿、需要的满足与实现相关的现实环境和客观条件

主体为了满足需要而进行的活动,都会触及相关的环境要素和客观条件,而这些环境条件的实际状况,将会直接影响到我们需要的满足程度和满足方式。例如,我们想去某一地方旅游,那么,这一地方的交通条件,如是否通飞机、火车汽车,以及天气状况,道路状况,住宿条件等,以及我们个人的身体条件、经济状况、时间限制等,都决定了我们在旅游时会采取怎样的计划和安排。也就是说,我们在满足某种需要,实现某一目标的过程中,会综合性地考虑与活动相关的各种客观条件,这些现实条件,如活动的场所,工作活动所需的工具、资金、物资等方面的准备状况,都将制约着我们活动方式和手段的选择,以及目标的实现状况。

12.各种人为设计的文体、娱乐或游戏活动的规则、规定

这种类型的客体是极其多样的,其中就包括:各种体育项目的规则,如足球篮球柔道击剑游泳体操等;各种民间流传的游戏项目以及各种新发明的游戏或娱乐项目的规则,如扑克牌的各种玩法,象棋围棋,跳绳,捉迷藏,新式的电子游戏,以及各种形式的赌博等等,都有着一系列的规定和规则。

上述这些客体的举例,只是客体的一些典型代表,有许多很难把它们划到某一范畴中,我们只能在实际中,根据主体具体的活动,参考具体的问题情境,来分析和界定这一活动或情境中,具体的客体是什么,以便从主体的行为活动中剥离出具体的主客体来。可见,客体的种类是十分多样的,它们都有着自己的特征、属性以及自己的存在与表现形式。在这些客体中,有的是具体的客观存在,有的是抽象的客观存在;有的是自然的物理性规律,有的是人为的社会性规则;有的是明确的条文规定,有的是暗含的情境要求;有的是诱发主体行为的刺激物,有的是充当主体活动空间与条件的背景物;有的是提供主体活动走向的宏观性目标,有的是规导主体行为运作的技术性规则;有的是外部团体、个人向主体提出的明确的任务、指令,有的是问题、事件向主体表达的潜在的解决要求;有的是供主体遵循的抽象的客观规律、一般法则,有的是主体所面对的各种具体的现实情境、现实条件、现实状况等等。客体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实在是花样繁多、不胜枚举!一方面,不论主体产生怎样的运作与表现,一定有与之相对应的以某种形式存在与表现的客体,从主体的各种心理现象和行为活动中我们可以窥测到客体留下的作用痕迹,从而推测出相应的客体对象;另一方面,凡是主体之外的各种客观存在,只要它们与主体或主体的某种作为、某种表现产生了关联、发生了作用,不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不论是突显于显要位置还是潜藏于背景,它们都会对主体产生特定的效应和影响,从而成为与主体相对应的客体。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客体的认识、了解与感悟,是通过我们日常所直接接触、经历、遭遇的形形色色的各种最实际、具体的客体对象而获得的:如我们呼吸到的空气,某一闯入我们视野的图像,邻居的说话声,某一种难闻的气味,报纸中的一则故事,收音机中的一个广告,上班路上堵塞的人流,早餐中的油条和豆浆,领导让写的一篇稿子,同学的求助电话,一次商务谈判,上班期间需要处理的几件事情,孩子生了病需要去医院,学校让开家长会,上街买东西,回家做家务等等。主体每时每刻都会受到形形色色的客体作用和客观影响,我们周围存在发生的各种人、事、物,都可以成为影响主体的客体,这些客体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影响着主体的某些方面和某种运作,从而使这些客体及其影响渗透进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所为,使得主体的全部活动与表现深深地依托和受制于这些现实客体。

那么,该如何表征和理解这些客体的属性和特征呢?

所谓的客体,是指与主体及主体行为相对应的客观存在的各种事物和发生的各种事件,这些事物和事件各有自己的特征和特性,所以,客体的特征和属性是随着它所指代的对象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在心理学中,我们所研究的决不是客体的这些自然属性,而是研究它们与主体活动有关的属性,研究它们相对于主体的意义,研究它们在对主体施加作用与影响时所显现的某些共性。尽管如此,客体仍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由于它所包含的类型的多样性,由于它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充当的角色、作用的形式的多样性,由于它所具有的高度的概括性和灵活的可替代性,使得客体的属性和意义不可能一言而概之,必然呈现出多元、多义和多重性。因此,综合考察各种客体类型及其影响行为的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客体是具体与抽象,有形与无形,物质与精神,自然与人为,绝对与相对,动态与静态,稳定与变化,明确与暗含,特指与泛指,良性与恶性,顺主与背主,直接参与与间接影响,宽松、多选择与单一、强制,丰富、优越的与简单、恶劣的等方面的统一。所有这些,都显示出客体及其作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这些表征客体特征与属性的维度和参数中,最重要的但却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便是客体的强度和强制性,这一参数的具体水平和特点对主体行为有重大影响。这是因为,客体的功能和作用就是对主体产生特定的作用与影响,以使主体按照客体的规定和要求发生相应的形变或产生特定的运动,这种发生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十分类似于物理学中各种力的作用,而力的最重要特征便是力的大小,这一要素相当于客体属性中的强度,而客体规定性的强度对主体是否接受客体的制约与影响并按照其要求和规定去运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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