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体结构的概念及其来源
在上一部分,我们探讨了“结构”概念的一般意义,从“结构”的一般性质中,我们可以尝试性地探究本理论所涉及的核心概念——“主体结构”的意义和属性。
首先,我们先看一看什么是“主体”。在哲学中,主体指的是一种有着主观体验或者与其他实体有关系的存在,是一个与客体概念共生共存的概念。其中,主体就是感知者、观察者,也是有着自我意志的行为实践者,而客体则是被感知、被观察、被实践和改造的对象。由于主体指的是实施行为并为之负责的个体或实体,而不是施行于其上的客体,所以,主体往往被当作是“人”的同义词,更多的时候指涉人的意识,是知觉、意志、自由、理性、道德的所在地。如果将其放入历史语境中,主体指的是历史的行为者,即事件的有意识的设计者,而不是事件的无意识的工具。在我们的理论体系中,主体的概念与哲学中的概念有着大致一样的意思,但在我们这里它不是认识论上的抽象主体,而是心理学意义的具体主体。因此,所谓的主体,其实本质上是对人类自身的一种指称,主体就是人类自身,是代表人之本体的一种称谓,也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优越的自我意识的体现。同时,主体也可特指人的个体,代表你、我、他。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看什么是主体结构。我们知道,任何事物均有特定的结构,不论是生物还是非生物,不论是人还是其他的动物:金刚石有金刚石的结构,石墨有石墨的结构,杨树有杨树的结构,柳树有柳树的结构,狼有狼的结构,人有人的结构,张三有张三的结构,李四有李四的结构,以此推来,主体结构应该是指主体特有的结构,是指人的结构,或具有某种结构的人。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现象及行为规律的科学,而人的心理和行为的本体来源和幕后动因正是主体结构。心理现象尽管复杂,行为的种类尽管多样,但从本质上讲,都反映了人所特有的身心结构的组织特点——即主体结构的特点和属性,人的呼吸、饮食、排泄、睡眠以及语言、思维、情感、动机等或低级或高级的行为、习性,正是人与其他动物共有的一些基本的生物结构以及人所特有的高级的心理结构支撑、发动所致,是人的身心结构的机能表现。因此,心理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门用来探索人的身心结构及其所决定的功能特性的科学,其目的无非是在于更深刻地理解人性,揭示人的行为规律。
但是,众所周知,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是自然界最复杂最高级的物质存在形式之一,无论从哪个角度和层面对其特点和特性进行揭示,都注定是一件十分艰难的工作,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哲人才把人比作一个小宇宙。因此,任何研究人的学科都必须对研究的角度和范畴进行恰当的界定和限定,作为研究人的主要学科——心理学自然也不例外,否则,任何我们自认为对人的全面认识和把握,在人的复杂性面前,都免不了管中窥豹。那么,在我们这一心理学理论体系中,如何展开对主体结构的研究呢?
在我们展开对主体结构的系统探究前,我们先简单的、概括性地给主体结构下一个定义,以使我们对主体结构这一概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所谓的主体结构,就是人特有的身心组织和内部组成,它既包含人全部的生理信息,也包含人全部的心理信息,是身心结构的统一,是人的化身和代表。同时,主体结构既可指人的群体结构,也可指人的个体结构。从对主体结构的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主体结构是一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大概念,是对人的身心组织全部内涵的总的把握和综合性表征。那么,心理学该从哪种角度和层面对主体结构进行研究与分析呢?(www.xing528.com)
我们在上一节谈到,对任何事物的认知,首要的便是对该事物结构的某种解剖和解析,在揭示其结构特征的基础上把握该事物的功能特性。对主体结构的认识也是如此。但是,由于主体结构是自然界最复杂的结构之一,又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认知对象,是人类对自身的一种研究和透视,在这里,观察者、研究者与研究对象都为同一对象,这就使得我们对人的组织特点的解剖和对人本质的理解难免带来某种干扰。因此,把人当作自然界中一个普通的生物物种,从人的种系发展史甚至更久远的生命进化史上来看待人的身心结构和组织,可能更有助于揭示主体结构的奥秘,也有助于我们锁定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向。
我们知道,作为地球上的一个高级物种,人类的存在史已有数百万年,而地球上生命的历程更可以追溯到几十亿年前。而从最初的原始生命发展到今天具有高度智慧和文明的人类,期间经历了极为漫长的进化历程。没有生命的自然界,其物质的结构相对而言比较简单,这些简单的无机物在适宜的条件下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产生出一些构成生命的基本物质——如氨基酸等有机物,这些有机物之间在适宜的物理化学条件下再发生一些更为复杂的相互作用从而产生许多新的聚合,其中有些特殊的聚合便可能使这种聚合物具有全新的结构形式,产生从未有过的属性和特征,这就是所谓的生命活性。这种生命的活性我们可以从最简单的细菌体上略见其性:如以更多样更灵活的方式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可以四处活动,接近或逃避某些外部刺激,以一种有控制的方式交换物质,能进行自我繁殖和复制等等。
那么,怎样理解自然界中这种全新的物质形态及其所表现出的生命活性呢?
毌庸讳言,任何生命体都是由大量的原子分子集合而成,但具有生命活性的大分子集团绝不是一些原子分子的简单堆积或组合,而是以极端复杂和高度特殊的方式组织整合起来。绝大多数的有机分子的聚合都只是一些普通的物质,不会产生有生命活性的物质,只有那些以极为偶然和复杂的方式组合、联结起来的分子团,才有可能突破某种“生命阈”或“临界值”从而具有生命的活性。因此,生命的本质,不仅依赖于组成它的各种原子分子,更在于对这些原子分子极为特殊的组织方式。简单地说,把自然界中的各种原子分子“拿来”,以各种合适的复杂方式加以安排和组织,便会形成不同的生命种类,这种高度特殊的组织方式才是生命最本质的东西。所以,从生命的化学意义和微观结构来看,生命体就像一个极为复杂的有机大分子,是若干种类和数量的分子原子以极为特殊的方式整合而形成的特殊的物质结构,不同结构的大分子对应着不同的生命种类和生命个体。就我们人类而言,尽管它的复杂远非生命诞生初期的那些简单的原生细胞所能比拟(就是这些原生细胞也是数百万个原子的聚合体),尽管它有着比其他生物物种更高级更丰富的功能和属性(如智慧和理性),但本质上它也不过是自然界生物链条上的一环,是一些低级的生物经过亿万年的进化发展而形成的高级结构。这种结构以及相关的功能属性尽管比其他物种更复杂更多样,但仍然只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大分子,与其他物种,特别是一些高级的哺乳动物有着千丝万缕的相同或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在对人的主体结构进行研究时,固然需要在研究的范畴、目的及有关的方法上要与对其他生物类别的研究有所区别,如更关注人的社会性以及人的高级智慧行为等人所独有的特性,但是,物种的连续性原则使得我们无论是从研究的范畴上,还是从研究的方法上,甚至在对结构性状的把握上都有许多相通和相互借鉴的地方。
就我们心理学而言,主体结构的概念是对人身心组织全部内涵的总的把握和综合表征,指人的整体和全部,因此,无论从哪种层面对其进行解剖,其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显然是指人这个特殊的有机大分子的生物化学结构。但是,由于这个“分子结构”太复杂庞大了,对其进行彻底的全方位的解剖、解密注定是一项漫长的渐进性的工作,事实上也根本不可能由某一个学科单独完成,而需要许多研究“人”的学科的通力合作。心理学的目的和任务旨在揭示“主体”的结构特点以及相关的功能属性,但这种对结构的解剖和解析只能是从机能的角度和所谓心理的层面,或者说从软件入手,其他的硬件成分则是生理学、脑科学等学科的任务。尽管如此,由于主体结构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从心理层面和机能角度对主体结构做彻底的分析和解剖也是非常困难的,就目前来看,人们也仅仅只是做了一部分工作,离彻底揭示主体结构心理层面的构造仍然有着不小的距离,我们目前所探讨的正是这一工作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在我们这个心理学体系中,主体结构虽说也包括主体的生物化学结构,但只是从机能对于结构的依赖关系的角度笼统地去谈,不去真的做这种解剖学的、分子生物学的深入挖掘。我们谈主体的结构特点并对其进行解剖时,侧重的是从机能的角度和心理的层面,这样,主体的组成成分不再是神经元、突触、额叶等生理学的东西,而是经验、智力、动机、性格等心理学的内涵,是从主体的各种行为表现中推测出的相应的内部组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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