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客体相互作用规律給我们的启示
(一)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看人生
每个人都有着与众不同的主体结构,每个人一生中又都有着独特的成长环境和客观遭遇,由此构成了人独特的一生,这便是人的命运。
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决定人的行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各种活动,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被特定的主客观因素决定了的,是当时的主体结构现状与当时的刺激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换言之,人的任何行为表现都不是无根据、无规律的,也不是随意、任意的,而是被主体自身的条件和特定的客观现实规定和限定了的,在一定范围内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人的生活经历和生命历程其实是由无数的具体行为连接而成,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也是由形形色色的主客观事件充斥而成。因此,人的生命历程、人的命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被决定了,是被自身的身心结构和外部的环境事件决定了的。人很难掌控自己的命运,做自己命运的真正主人。
那么,该怎样理解人的命运与自身的结构、与现实环境的关系呢?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说,每一主体都有其特殊的遗传结构,主体后天的人格结构都是在其遗传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特殊的遗传结构潜在里规定了主体后天人格的发展方向和各项内部成分的发展水平,因而,对主体现实结构的形成具有最重要的意义。而主体的现实结构则关乎人们的生活态度,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智力和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等,而所有这些都与人的生存状态、与人的遭遇和处境、与人的命运息息相关。而人的遗传结构是不能选择的,不能因主观的好恶而有任何改变,因此,从人一出生起,人生的某种轨迹便被大致化定了一个范畴,无论人后天怎样努力,怎样挣扎,都难以摆脱遗传基因的禁锢,人无论是想飞,还是想跳,都难以超越先天结构的“佛掌”!所谓的意志自由,所谓的主观能动性都不得不听命于人的生物结构的巨大压力,都必须根据生物结构的特点来施加它们的影响。换言之,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先受到的客体的限制,就是其自身的遗传基因和生物结构的限定,一切都必须围绕着自身的结构、自身的条件来展开,其次才是其他外围环境和条件的限制。
以人的各种能力特质为例,每个人的遗传基因都潜在里规定了诸如主体的智力和智商,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可能的发展水平。而一个没有数学方面才能的人注定是不能成为一个卓越的数学家或物理学家的,甚至注定了考不上重点大学;一个缺乏音乐感悟力的人也注定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音乐家;而一个唯唯诺诺、缺乏社交能力的人也绝对当不了一个好领导等等。也就是说,每一个体的遗传基因已经大体规定了主体所能胜任的工作,所擅长的领域,所能达到的境界,也注定了在他的劣势和弱项上无法出人头地——遗传基因已经为其能够干什么,能达到什么高度、取得什么成就,划定了一个大致的区域和范畴,人只能在这个范畴内尽力发挥,想超越这个高度,往往是徒费心力。这便是人的命运。
从人的需要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需要和价值体系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兴趣、爱好和人生态度,把事业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具有更强的探索精神,更不安于现状,也更愿意为此付出代价和努力,因而这些人往往更容易成功;支配欲和权力欲强的人更容易走上仕途,因为从政和做官能够更多地满足其这方面的欲望;而贪图享乐的人,更容易沉迷于眼下的快乐,不容易取得大的成绩,但他们也会更容易享受生活,体验到人生的快乐;而有着某种特殊偏好和兴趣的人更容易热爱或痴迷上某种与该倾向相一致的活动或专业,也容易在该领域取得成功。相反,即便我们有某一方面的能力专长,即便主客观条件使我们很容易走上某一条路,但是,如果这些选项与我们的心理倾向存在着大的冲突,与我们的价值观不符,我们也往往会放弃或远离的。总之,人的需要和价值体系对我们的行为选择至关重要,它常常在人生的一些关键场合影响到我们的决策,进而影响到我们的人生之路。当然,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人的需要和价值观也时时刻刻参与其中,从而影响到我们的作为,同时也影响到我们的主观感受。
其次,从客观和环境的角度来看,人的生存境遇和发展状况,除了仰仗于人的遗传基因等内部因素外,就主要取决于人所处的外部环境,环境和社会影响决定了人后天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各种能力的发展水平以及个性的最终定型,决定了主体各种欲望需要的满足程度、实现程度,决定了主体的生活遭遇和生活经验,而这些对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命历程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有些就是生活经历本身。而现实生活中,人出生的国家、地区、民族、家庭、父母都是不能选择的,这就从客观环境上给人的生命历程大致画上了一个范畴:出生在经济文化发达国家的,一般来说,会享受到相对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会有更多的欲望和需要能够被满足,也会体验到更多的人生快乐。同时,他所接受的文化熏陶、所受的教育也会更有利于个体的全面发展,使人获得更丰富的内涵,也会开发出更多的身心潜能,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而且,在自由民主的社会环境中,人的精神生活也会更加的充实、愉快,更少地受到压抑,更多地拥有安全感和平衡感。相反,如果处于贫穷落后、野蛮专制的国度里,人的一切处境都将是相对恶劣的。同样,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就比穷山沟的人,衣食住行都会更加优越,所受的教育也会更加的科学合理,主体也有更多的机会展现自己的特长本领、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而对于人最最重要的家庭而言,出生在殷实富足、甚至名门望族中的人,再赶上高素质、好品性的父母,那简直就等于掉进福窝了,无论从能力的发展,个性的培养到求职、谋生的机会和条件,都是不具备这样条件的人望尘莫及的。更具体地来说,人一出生,其家庭的环境是相对固定的,是三居室,还是一间平房,月收入是五千元,还是八百元,父母是知识分子,还是普通工人,是住在富人区,还是住在贫民窟,此外,游玩伙伴都是谁,在哪一学校上学,同学的个性怎样,老师的水平和人格如何等等,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决定了我们的生活遭遇和生存状况,而这些是个人很难选择和改变的,但它们却是构成了人生命运的重要素材。
但是,这也并不是说,人在环境面前就如此的软弱,没有自己改变环境和影响自己命运的机会。现实中,人与环境的关系是相对的,同样的物理或现实环境,会有着不同的甚至差异极大的相对环境、亚环境,例如,面对同样的老师,有的孩子就能够得到老师的特殊垂爱和悉心呵护,而有的孩子则受到老师的冷眼或忽视;在同样的群体里,有的人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有的人则处境尴尬,举步维艰。也就是说,人的外表、能力、个性等综合条件,以及由此决定的人的各种行为,在同样的外部环境下,会营造出特殊的相对环境,会改变客体的属性,尤其是社会性的人为客体,使得客体的作用与影响在个体身上能够显现出对其自身有利的态势,如体弱多病的孩子会得到父母特殊的关照,聪明漂亮的孩子也能够得到更多的爱和呵护,而淘气的孩子、具有不良性格的孩子,即便遇到好的客体,但在其身上也往往表现出不好的一面;另外,身体羸弱、性格软弱往往会遇到更多的攻击和侵犯,而身强体健、个性强悍的孩子,则很少受这种委屈。总之,主客体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固定的,也不存在完全客观的关系特征,一切都依二者的特征和属性,而表现出可变的相对关系。同样的客体环境下,因主体结构特征的不同,而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相互关系。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同样的生活环境下,人的处境会有那么大的差别,人的生活际遇也会完全不同。其中,个性优越而良性发展的人,即便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也能够从中汲取对其有用的营养,从而表现出旺盛的生命活力和良好的生存状态,这便是所谓的好的命运;而有缺陷的不良个体,即使处在十分优越的环境,各种必然、偶然,内部、外部的原因也会使其时时碰壁,处处受压,这便是所谓的坏的命运。
上面我们主要谈了影响主体生存现状,进而决定人生命运的主客观因素相对稳定和固定的一面,但是,如果一切都如此稳定和固定,人生也就显得苍白无力了,缺乏了诱人的魅力。而事实上,人生之所以激动人心,命运之所以充满了神秘性,就在于人在一生中常常会发生许多戏剧性的变化,许多机遇事件会改变人“正常”的生活轨迹,使人的命运因此发生或良性或恶性的重大改变。例如,一场疾病,一次事故,一项新政策的实施,一次工作的调动,一次居所的搬迁,遇到某一个人等等,都会使人的命运发生某种特殊的改变。可见,人是有命运的,人的命运是被形形色色的主客观因素决定和固定了的。然而,人也存在着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和条件,这就是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主体结构,改变主体的作为,以及改变客体和环境(认识,选择,影响,利用),来改变自己的处境。然而,所有这些,都是有条件和有限度的,许多方面是人的力量不能够左右、控制和改变的,无论是对自我,还是对环境。
(二)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看幸福观、苦乐观
什么样的人生是完满的、成功的、幸福的,自古以来恐怕就是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也吸引了古今中外的许多先哲们纷纷探究这一问题的答案,由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思想、观点和看法。例如,中国古代就有所谓的人生四大喜事之说: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在此,我们站在心理学的立场上,从主客体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角度,来探讨一下这一问题,看一看人怎样生活才是幸福的、快乐的,怎样的人生是成功的、完满的。
幸福,从字面上讲是幸运、有福气的意思,表现为一种快乐满足的身心感受和主观体验。
人在其生活的过程中,有些事情使人感觉到快乐、舒服,有些事情使人感觉到痛苦、难受。一般说来,凡是能够使主体体验到快乐和舒服的,主体便是幸福的,或正处于幸福的状态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的需要满足了,功能表现了,结构展开了,意愿实现了,都可以使人获得满足和快乐,可以使人处于某种良性的体验和感受中,而处于舒适快乐感受中的人便是幸福的。因此,幸福的含义是非常宽泛的:身体健康是幸福,平平安安是幸福,生活富足是幸福,家庭美满是幸福,邻里和睦是幸福,金榜题名是幸福,找到适宜的职业是幸福,工作上取得成绩是幸福,家有贤妻是幸福,老有所养是幸福,旧友相逢是幸福,旅游观光是幸福,如此等等。另一方面,幸福也不是无条件的,不是自然而然就降临到我们身上,也不是始终与我们为伴。幸福在许多情况下往往靠争取,靠打拼,靠辛勤的劳作才能获得。当然,也得靠机缘,靠客体的垂青和网开一面,总之,靠主客体之间的相合与相应。
具体来说,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得到幸福,从主体方面来讲,必须使自我的结构展开,需要满足,目标实现,而这就需要主体具备相应的条件,必须使主体的运作迎合客观规律、符合客体规则。如果主体的个人条件具备的好、具备的充分,如具备良好的个性,出众的才能等,无疑为需要的满足和意愿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方便,这样的人无疑是幸福的,当然也是幸运的。而从客体方面来说,如果客体能够为主体需要的满足提供了对应物,为功能的表现提供了情境,为结构的展开提供了条件,那么,这样的客体、这样的环境,便是迎合主体的结构倾向、对主体有益有利的客体和环境,这样的客体和环境便是主体所渴求的,而能够遇到或处于这样的客体环境中,主体便是幸运的、幸福的。例如,我们生活在一个家境富裕、生活殷实的家庭里,无论从居住环境的舒适度,还是日常的饮食花销,都会较好地满足我们的需要,使我们更好地享受到各种物质上的满足和快乐;而一旦我们处于一个家境贫寒的环境中,从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我们的生活质量都会大打折扣,相应的,我们的各种物质需要也更多地处于不满足状态中。因此,幸福一定是主客观条件同时具备的现实产物,是主顺应客,客迎合主的自然结果。现实中,每个人都处在局部和相对的幸福中,很少有人能够获得终极的幸福,一个被称为成功或幸福的人,只是相对于周围的人们,在能够带来幸福和快乐事物的比例和质量上可能超出他人,仅此而已。另外,幸福成功与否有时纯粹是一种个人感觉,正像俗语所说的:鞋穿的舒服与否只有脚知道。这就是说,一个人是否幸福、是否成功,既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同时,更为重要的应该是人的主观标准,一个整天处于烦恼煎熬中的企业家,在外人看来,往往只看到其豪宅、名车,看到其光亮的一面,但其实他可能并不比一个普通的上班族能够更好地体验到人生的快乐。
至于谈到人生的苦与乐,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无论怎样看,其实都是以主体的需要和价值体系来评估的,迎合主体的需要和价值观的,无疑会给人带来快乐,反之,则会给人带来痛苦。因此,对于事业心强、积极肯干的人来说,快乐就蕴藏在拼命地工作与劳动中,让他们无所事事而安享舒适是最大的心理折磨,而对于求安逸、求舒适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在自找苦吃,因为他们把休息、安闲和坐享其成当成人生最大的享受;对于开朗乐群、喜欢热闹的人来说,整天周旋于同学朋友间聊天喝酒是人生最大的快事,而对于生性孤僻、喜欢清净的人来说,推杯换盏、呼朋唤友的生活对其无疑是一大苦差和累事等等。可见,由于人与人之间在人格特质、需要系统、价值理念、人生态度上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人们在具体的生活理想、价值追求、兴趣爱好、生活方式上的参差不齐,使得有些人以登山探险为乐,有些人以养鸟放鸽为乐,有些人以严寒中的冬泳为乐,有些人则以吟诗作赋为乐,如此等等。总之,每个人都有以之为乐的事物和对象,也都有其乐此不疲的生活方式,也都在为此劳碌、奔波、探寻、奋斗。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以人自身的结构倾向为依托,以自我价值为准则的。
总之,幸福与快乐是人们永远的追求,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和享受幸福的权利,也都可以为此奋斗不已。但是,鉴于主客观因素的复杂性,完满的幸福和永远的幸福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梦想,而且,即便是一些有限的幸福和局部的快乐,常常也不是轻易就能够获得,必须学会忍受痛苦和煎熬,人们必须学会适应挫折与跨越障碍,这是幸福与成功往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每一个生命必须承担的一种无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当幸福降临时懂得感恩,懂得享受,懂得精心地呵护,也才懂得珍惜似乎平凡的幸福,才懂得享受溶解在生活细节中的点点滴滴的快乐的因子,才懂得幸福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终极的结果!
(三)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看人才观
任何一个人类个体都有其特有的结构倾向,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功能特性,在这些功能特性中,有些属于能力范畴,有些属于智力范畴,有些属于个性范畴,其中,能力范畴与我们的人才定位和人才选拔有重要关系。
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巨系统,它的正常运转是靠千千万万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子系统来共同支撑的,而各个职能部门又都包含着一系列的工作和岗位,这些工作和岗位作为一个系统有机的组成成分,它的存在对于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具有特殊的功能与作用。但是,这些工作和岗位不会自行运转,而是靠一个个的人类群体或个体去承担、从事和驱动的,是人的智慧和活力才使得这些工作岗位活生生地运作起来,进而发挥出它们的角色功能。于是,社会上便有了形形色色的职业、工作和岗位等待着人们去从事,人们也都需要寻找一份自己的职业、工作去谋生立业,这样,社会与组成社会的人群便形成了相互依赖、互为依托的关系:一方面,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需要并且接纳着千百万人在各自的领域和职能部门里进行着各种特殊的工作和劳动;另一方面,人的生存与发展,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也离不开社会为其提供生存的条件和表现的机会、场所,而各种各样的职业和工作便是人们展现自我价值最好的人生舞台。
但是,每一项工作和职业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胜任,它的运作和完成都有一系列的客观要求,都需要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特定的操作和运作,因而,任何一项工作和职业对于从事它的人来说,都有着一定的客观要求,都需要主体具备相应的条件。至于说主体是否胜任,能否符合要求,则要看主体的结构和特征,主体的经验和训练。主体的条件具备的越充分,越是能够胜任工作和职业的要求,越是能够高标准地完成相应的工作和任务。因此,工作和职业的客观要求与主体相应的功能本领的相符程度,决定了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才能以及具备的程度和水平,而主客体之间的差异或距离也是考察主体是否具有某种能力,是否能够胜任某种工作、职业,是否属于某方面人才的最重要的指标。
一般来说,如果某一个体能够容易、出色、高标准地完成某一工作,说明该个体便具有某一方面的才能;另一方面,如果某一个体具有某一方面的才能,那么,他便能容易、出色、高标准地完成和胜任某一方面的工作。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都是以这一原则来确定和选拔人才的。例如,如果某人能够快速地理解数学的各种概念、公式、定理等,能够轻松地解答各种复杂的数学题,说明主体结构的某些部分适宜于数学方面的操作,具有相应的数学才能,反之,如果他对数学问题的理解非常困难,那么他便不具有数学方面的才能;在体育上也是如此,每一个项目都对人的身体素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需要主体进行这样那样的操作,如果主体能够比较容易地、高标准地完成了动作的要求,说明主体便具有该项目的素质和才能,反之,便不具有这一方面的才能。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总之,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它的特殊性,都有它特有的规律和特点,相应的客观要求也各不相同,对主体心理结构和素质的要求也各有特点。无论什么人,只要其从事这一工作,就必须按照工作和职业的客观要求去做,这是工作和职业的特点决定的,是不以人的主观好恶为转移的。而对于某一特定的个体而言,其身心结构是相对固定的,由其身心结构所决定的功能特性的社会意义和功能价值也大致是固定的,并且属于某些特定的范畴和区域。也就是说,某一个体特有的身心结构及其所决定的功能特性,一般来说只适宜于某些特定的领域和职业,只能在某些行业和某些工作种类中占有优势,只能在某些行业、工作、专业、活动中表现出色,而不可能面面俱到,人通常不具有全方位的适应性。
正因为如此,对于社会而言,如何选拔适宜于特定工作岗位的人才去从事其所擅长的工作,对于整个社会及其相应部门的高效能运转意义重大,一个富有远见的国家或政府都会十分重视人才的发掘和培养;而对于个人而言,能否发现自己的特长,开掘自己相关的潜能,进而找到符合自己特长、能够使人生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和表现的工作、职业,对自己一生的成败、一生的幸福都至关重要。由此可见,对于社会而言,它所提供的工作和职业急需能够胜任的优秀人才去驾驭它、从事它,而对于个人而言,也急需寻找到适合自己特长的职业和角色一展身手,二者是相互需要、相互寻求、双向选择的动态关系,如果二者能够幸运地碰面,那将是一种和谐的双赢关系。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客体常常找不到合适的主体,而主体往往穷其一生也找不到自己适宜的角色,这不论对社会还是个人,都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和悲剧。能否找到一种合理的办法,尽量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和悲剧的发生,是摆在每一社会及其成员面前的一个沉重的话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为此,对于一个健康而完善的社会,努力构建健全的人才选拔机制,尽量避免由于体制、文化的原因而对人才造成的压制和埋没,是摆在每一位政治家和社会学家们面前的基本课题和任务,对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对整个社会的良性、高效的运转,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确立人才的具体标准以及选拔人才的技术性操作,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对相关的工作职业的性质和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了解它们的特殊规定和特殊的“道”,而这些都有待于社会的各个职能部门、各专业领域的研究人员、各个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综合地协调并精心地制定。但是,心理学、教育学的责任应该是责无旁贷的,应该发挥其独有的特殊作用。例如,心理学可以提供一般的检测原则和人才标准,这就是上面我们谈到的,要通过主体从事相关工作时的具体表现,来间接衡量人与职业要求的吻合程度,以确定他是否能够胜任某种工作和职业,以及相关才能的水平和等级。其本质是在行为与主客体关系的函数中,从可观察到的行为变量,以及已知的客体变量中推测主体结构的具体数值,并参照相应的客观标准,对主体结构中的某些方面进行评估。
至于说到人才的一般标准,虽然技术性因素始终是衡量和选拔人才最重要的条件,但是,真正的人才却应该是具有情感、个性和价值取向的活生生的人。换言之,人才绝不仅仅是能够从事某种工作和活动的智能机器,而是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又具有良好个性品质,并且二者相得益彰、彼此协调发展的全面的人。因为任何一项具体工作的完成,除了会遇到最基本的技术问题和障碍外,还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其他问题和其他困难,如动力上的缺乏,情绪上的干扰等,这些分心和干扰因素若处理得不好,就会强烈地影响我们从事工作时的状态,进而影响我们工作的效能。因此,一个真正的人才除了必要的专业技术外,其人格特征一般来说也表现出一个成就事业人的特殊风格,例如:热爱,痴迷,专注,忘我,殉道者的信念和热情,坚韧不拔的毅力,持久性等等,都是任何行业成功者共有的心理品质,是除了专业能力和条件之外必备的心理能力,这些心理品质和能力保证了行动者能够具有足够的动力和能源支撑,也保证了行动者具有足够的抗干扰、抗懈怠的能力,去迎战行动中不可避免的障碍和挫折,应付行动中可能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干扰以及难以避免的懈怠、退缩。总之,如果仅有专业的技术能力,而没有这些因素的支持,就难以应付行动中出现的各种直接、间接的问题,正常的技术行动也会被严重干扰和阻滞。当然,除了有着共性的心理品质外,不同的领域还具有不同的特殊性。导演,作家,诗人,音乐家,政治家等,都有各自特殊的人格特质和风格,而这些特质和风格也是我们鉴别相关人才的辅助标准。
(四)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谈潜能开发
谈到人的潜能,人们最常引用的就是来自国外的一项研究资料,它从脑科学的角度宣称,人的大脑有大约一百五十多亿个细胞,能够装得下美国最大的图书馆藏书量的几倍,目前人们只使用了自身潜能的百分之几,还有很大的潜能有待开发等等。这项研究的可信度有多高,能不能这样分析和判断问题且当别论,但是人的潜能开发的问题,绝对是最吸引人也最令人浮想联翩的话题了,它对教育、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对人性的终极理解和把握,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
在此,我们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简单地谈一谈人的潜能开发问题。
我们知道,人的身心结构是地球上的所有物种中最复杂、最高级的生物结构,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有着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最高级的智慧能力,这是上帝的特别垂青,也是人类自身艰难漫长的自我演化和进化的结果。但是,对于人类的个体而言,其现实的各种功能本领并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不断的学习逐步获得的。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同方面会以各种方式对个体产生影响,而个体也会以其特有的结构面对这种影响,具体的作用效果以及人的最终发展水平和状况取决于二者的合力。每一个现实中的人,就是在这种复杂的交互作用中逐渐成熟、发展、壮大,并最终完成其特殊的生命轮回。
具体来说,每个人都是带着人类特有的遗传基因来到人世的,随后在其天赋本能的驱动下,他便与周围环境展开了复杂的相互作用,开始了向一个完整意义的人的方向迈进的历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个人特有的遗传基因和先天素质,规定了个体各个方面所可能的发展上限。然而,这种发展的上限在现有的条件下是很难达到的,实际的发展水平很难达到这一理想状态。但个体究竟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潜能可以开发到什么程度,会表现出何种的能力水平,则取决于环境与教育的影响,当然,也取决于综合的个人条件。其中,良好的环境与教育能够使主体获得更好更全面的发展,能够具有更高的能力水平,能够创造出更大的社会价值。反之,则会严重制约主体的健康发展,使得许多本可以造就并具有很大使用价值的能力都被荒废了,造成了资源的损失和人才的浪费。因此,环境与教育对主体的人格成长和能力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环境就是主体人格的建筑师,也是主体能力和本领的缔造者。
由此,我们谈到潜能开发的话题。所谓的潜能开发,就是把一个人本身所蕴含的能量和资源,尽可能充分地挖掘出来,让人具有更高的能力,具有更旺盛的生活热情和干劲,创造出更大的人生价值和财富。可见,潜能开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可以有多种意思和多种层次。
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潜能开发,偏于理想化的和绝对意义的,是指尽可能为个体创设最完善的环境,尽可能对个体施予最科学的教育,以使个体的各个方面都得到最好的培养和发展,最大限度地缩小与上限的差距,最大程度地接近最佳状态。这种意义的开发当然是我们所追求的终极理想,它能够把人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出来,产生目前我们所难以预想的惊人成就。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一些生物学上的试验获得有益的启示。例如,西红柿在自然环境下,每一个种苗上最多只能结几十个果实,但是,在特殊营养配料和最适宜的温度、水等人造环境下,每一个苗可以结出数百个果实,其差异是惊人的。然而,在现实中,人的潜能的终极开发注定是一条艰难漫长的探索之路,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个人、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软硬件设施条件的综合支持,需要对个体从出生(甚至可追溯到胎儿时候)就开始进行连续的、全方位的整体规划和训练。只有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对主体结构的各个方面,调动了所有积极的力量,施加了各种内容与形式的积极影响,才可能把主体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出来,把主体打造和塑造成最成功发展的个体,才可能使主体获得充分的自我实现。
但是,就目前来说,这样的条件还远远没有具备,我们的社会无论从哪个层面,都还不能对主体施加最佳的外部影响。首先,从认知层面上来说,要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必须全面深刻地认识人的身心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必须对诸如智力、能力、体能、个性等方方面面的特点及规律有深刻的洞察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才能设计出全面迎合人的身心特点及其规律,对个体具有最佳影响的社会环境,也才能据此制定最适宜的教育模式和训练程序。然而,这方面还远没有实现完全的理论突破,我们目前还无法从理论上找到这条可行的路,也不知道完全的潜能开发会带来怎样的人生境界。其次,即便认知上已经过了关,理论上有了成熟的方案,但实际的操作仍然面临着各种条件的制约,如父母的教养方式,教师的素质及其教学方法,学校的各种软硬件设施,社会的物质条件和文化环境等等,往往很难达到规律所要求的标准,难以为个体提供最迎合规律的外部条件。因此,全面的潜能开发即便不是梦想,但绝对是任重而道远的漫漫征程。
另一方面,潜能开发还可以从局部意义上来进行,因为如果我们因为终极的潜能开发无法实现就放弃了潜能开发的探索与实践,那也未免过于荒唐了。其实,局部意义的潜能开发,一直就在进行着,有关的努力人们一天也没有终止过。事实上,人的身心发展和个性成长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潜能逐渐开发和释放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依照对有关规律的部分掌握,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尽可能把人培养和塑造成符合社会要求的高质量个体,让人的能力和智慧尽可能充分地发挥出来。而在这方面,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进展,人们长期的教育实践,已经对此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而且,也取得了许多可观的成果。那么,该怎样看待人们现实中常规意义的潜能开发呢?下面,我们就以人的智力潜能的开发为例。(www.xing528.com)
正如我们上面所谈,人的智力开发其实一直就在自然的进行,无论是个体,还是社会群体,都在做着种种努力,以便让人能够更高效地学习,更充分地利用自己的智力资源,创造出更大的智慧成就。但是,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由于有关的理论支持的不足,由于社会物质条件和硬件设施的限制,尽管人们已经对此做了种种的努力,但效果仍然不是十分理想,主观、客观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都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发和调动,许多工作没有做到位,许多劳动成了无用功,人的脑力资源和工作热情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那么,该如何理解这种现象并努力扭转这种局面呢?
所谓的智力开发,其实就是让大脑进行更科学、更强劲的运转,以产生更高的工作效能,就像一部机器一样,尽可能使其在大马力状态下工作,增加或延长其工作的时间,同时更重要的是让其科学地运转,以提高工作的效率,使输出的能量得到最合理的使用,而把能量的无用损耗降到最低。这样,主体的身心潜能便能够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释放,便能够创造出更多、更有价值的劳动产品。
对此,我们就需要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对影响智力活动效能的主客观因素进行积极地调整和设计,以使这些影响因素尽可能处在最适宜的量值上,促使主体的智力活动能够以最佳的方式和状态高效、强势的运行,从而产生尽可能好的活动效果。具体来说,就是按照高效能智力活动所需的客观要求构建和组织我们的认知结构,以便从根本上改变和提高我们的学习能力和认知水平,使其在具体的智力活动中能够更科学、更合理地运转,更容易、更高水平地达到特定的认知目标。为此,我们就需要在对主体身心特点和智力活动规律认识的基础上,以各种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技术武装和充实我们的认知结构,努力学习和丰富我们的知识和技能储备,以使其具有更高的认知能力和更广泛的使用价值,这样的认知结构在具体的智力活动中,通常能有上好的技术发挥。另一方面,就是对参与影响智力活动的各种非智力因素进行积极的调整和塑造,如动机、意志、态度、情绪等方方面面,使主体结构中的这些因素能够稳定地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上,或者经常处于跃跃欲试的待发状态,这样,当面临特定的智力任务时,这些因素便能适时而发,焕发出澎湃的动力,从而为智力活动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而上述两个方面的调节与建构,显然需要主客体双方的共同努力。这样,两者的有机结合,苦干加巧干,劳动密集型结合技术密集型,便能够产生最好的工作效率,使主体的资源和能量获得最充分最有效的使用——这就是智力开发所追求的境界!
总之,智力开发是一个不断努力和趋近的过程,绝对意义的智力开发只能是一种理想境界,相对意义的开发则要简单多了,就是使我们主客观的各种运作更好地符合规律,符合高效能智力活动的各种客观要求,其具体的办法无非就是科学方法的采纳和违规行为的纠偏,前者属于“开源”,后者则属于“节流”。其中,每使用一个好的方法,便会带来效益的提升,每消除一个毛病和错误,便会减少一份损失,而最终产生的具体效应无非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充分激活和调动,从而使我们最直接的技术操作以及起支持作用的各种身心因素,都为高效能的智力运作发挥出最充分的作用。
(五)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谈心理健康
1.心理健康的含义及来龙去脉
健康,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定义的:发育良好,机能正常,有健全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可见,健康的含义是多方面的,健康不仅仅是身体没有病,全面的健康还应包括心理的健康,只有身体和心理都达到了健康的标准,才算得上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健康的人。
心理健康的概念是从身体健康引申而来的。健康的身体是相对于羸弱、虚弱的身体,或生了病的身体来说的,同样,健康的心理也是相对于病态心理或问题心理来谈的。因此,所谓的心理健康是与心理的各种不健康或疾病状态相对而言的,而这种疾病状态可能是先天的人格缺陷,也可能是后天的心理疾患;可能是暂时的适应性障碍,也可能是长时间的心理变态;可能是轻微的心理问题,也可能是比较严重的心理病。
正如身体的健康与否有着一定特征和标准一样,心理的健康与不健康也同样有着一系列的标准和特征,处于某种结构状态和范围内并具有某种特殊的性状和表现的机体是健康的,而不在这个状态或偏离了某一范围内的机体则是不健康的或病态的。但是,要确切表达究竟哪种状态算作健康的范围,以及怎样检查一个人是否心理健康,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判断和检查,目前已经有了一些成熟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如血压,脉搏,基础代谢,各种脏器的解剖状况等等,用于检查的仪器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血压计,X光,B超,CT,核磁等,而中医则可以通过望、闻、问、切,尤其是通过脉象的状态和变化来检查各器官系统的功能状态。但是,对于心理的健康却还无法做到通过什么仪器的检查便能获得是否健康的数据,目前,心理学所能做到的就是制定一套或概括或具体化的标准,来考察人们的行为或内心体验是否达到或符合这些标准,符合要求的,便是健康的,达不到标准的,便是病态的。而这只能通过人们已经表现出来的心理或行为,来进行分析考察或自我测查,而不可能直接对心理结构进行透视。但是,鉴于许多标准的模糊性,以及给自己行为准确定位的认知上的难度,使得心理健康的实际检测和评估,在信度和效度上要打很大的折扣。再加上许多社会人文因素的考虑,在实际中,除了那些极端化或有着某种明显特征的行为,我们很难下断言说某人心理不健康,某种行为是病态行为。因此,我们在此并不是要讨论心理健康的具体标准以及准确的行为测试,而是从主客体关系的角度,来一般性地谈论心理健康的问题,并考察心理健康的人通常具有哪些特征。
2.心理健康的标准与特征
关于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一个复杂的、一直充满争论的问题,鉴于人的复杂性及其评价标准的不同,这一问题确实存在着很大的难度,不同的心理学家都有自己的见解和所强调及侧重的方面,也都有其相应的理论依据。在这一问题上,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和米特尔曼提出的心理健康的十条标准被认为是“最经典的标准”,它包括十个方面:
(1)充分的安全感。
(2)充分了解自己,并对自己的能力作适当的估价。
(3)生活的目标切合实际。
(4)与现实的环境保持接触。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
(6)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适度的情绪表达与控制。
(9)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条件下,对个人的基本需要作恰当的满足。
(10)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条件下,能做有限的个性发挥。
上述这些标准,涉及了心理人格的许多方面,每一条都与主体的某一方面的个性品质和某一类的行为相对应。但是,现实中要真正根据人们具体的行为表现,进行准确的衡量和评价却并非易事,需要对行为的质和量上的差异做具体的评估和界定,许多方面需要统计学意义上的数据支持,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理论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力合作。在此,我们撇开这些具体的标准的探讨,看一看这些标准和特征所体现出的心理学意义,以及这些标准的设定所依循的原则,这样,我们可能对心理健康的本质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与把握。
从我们的理论视角来看,心理健康的评价标准需要遵循两个方面的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良好的适应性,这是从有机体所有功能属性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上来看的,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健康就是指宽泛而良好的适应性。第二个原则就是机能正常而非变异,指某种特定的行为是一种常态反应,该行为反应的性质和强度在大多数人所具有的正常范畴内,没有与心理的常态标准偏离得过远,这是从统计学意义上来看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健康就是正常最好是强健的身心结构。
首先,我们从适应的角度来看一看健康意味着什么。
正如健康的身体具有高度的适应性,拥有旺盛的活力,能够承担各种繁重的体能消耗,能够有效地防御诸如病菌、寒冷、酷暑等不良伤害,对偏离舒适区的不良刺激或状态具有很强的耐受力一样,健康的心理同样表现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有着旺盛的生活热情,能够从容应对各种复杂事件和刺激,能够成功地规避或抵御各种不良伤害,当面对同样的伤害和挫折时,所体验的痛苦和不适要小,能够更多地体验和享受生命的快乐等等。反之,有病或虚弱的身体或心理,是软弱无力的,是憔悴羸弱的,经不得风、见不得雨,舒适的范围很小,而能对其造成不良伤害的事物很多,范围很宽,常规的让其他个体舒适或中性感受的环境状态也总是让其体验到痛苦,特殊的照顾和呵护还总是出麻烦,常处于不良的工作状态中,不能正常从事与病态部位有关的活动、工作,活的痛苦、难受等等。例如,有的人心胸开阔,能够正确地看待他人的缺点和失误,顺心顺眼的事情多;有的人则心胸狭窄,容不得人,过于的斤斤计较,看什么都不顺眼,仿佛世界都与他作对。前者大致属于心理健康的人,后者就可以认为是心理不健康,至少是在这个问题上。
而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上来看,健康的生命,是指那些能够更多地符合环境要求,与环境相互保持着更多的一致和匹配,并在其所生活的环境中能够高质量生存的个体。这就是说,无论是健康的身体还是心理,都能在最大程度和范围内与环境保持良好的适应,这种良好的适应性,使得环境的现状和环境的变化,都似乎是为主体量身定做的,都能够使主客体保持更多的相融和协调,而把对抗和不一致的成分和程度降到最低。这样的话,个体从环境中所得到的将更多的是营养而不是毒素,更多的是一致而不是对抗,更多的是快乐、享受和舒适,而不是痛苦、挫折和伤害。由此,健康的机体将更多地体验到生命的快乐,更充分地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美好。
另一方面,健康的生命,还表现在生存能力的适应性,表现在其所具备的生存技能和本领达到正常的环境要求,能够在各个方面符合社会通行的价值标准与行为准则,能够胜任和承当与其社会角色相应的社会责任,具备健全的智力和维持正常生活的基本能力,能够与周围人进行正常的交往、有着相对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成功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和问题,对于各种难以避免的相逆和背主事件与刺激,健康的机体,能够通过恰当的调试,把伤害和痛苦降到最低。总之,心理健康的人,通常有着良好的适应能力,具备一个健康的社会人所必需的基本的生存能力,与环境各方面的要求有着更多的一致,能够承担并顺利完成社会所赋予或生活历程中所遭遇的形形色色的工作和活动,并在这种过程中,保持自我的连续性和人格力量的不断增长。
接下来,我们再从心理或机能“正常”的角度,看一看心理健康的具体标准问题。
心理健康等同于心理正常,健康的便是正常的,正常的才是健康的。但是,究竟哪些范畴算作正常,哪些范畴算作异常和病态?这恐怕不是我们从简单、孤立的个体行为就能加以确认,需要通过大量的个案调查,考察大多数人在同一问题或同一情境中的一般的反应,才能加以确认,许多方面需要统计学的帮助。人们在现实中所制定的健康标准常常只是一个大致的方向,或者是一个模糊的范畴,没有确切的具体数据,但是,如果我们定的标准把绝大多数人都排除在健康的范围之外,恐怕这个标准就有问题了,因为,强健或适应的标准具有很大的伸缩性,没有绝对和固定的准确框框。如果我们的心理品质及其行为表现,无论从内容的性质和强度上,符合绝大多数人通行的标准,是大多数人的心理反应,那就基本上可以定义为正常,否则,健康只能属于超人和精英的专利品了。
例如,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愿意与其他人和谐共处,这是大多数人共同具有的行为特性,如果偏偏有人与绝大多数人都矛盾重重,总是处在冲突和对抗中,或者把自我封闭起来,不愿意与任何人交往,这个人的心理就有问题了;同样一个人看到自己的配偶或爱侣与其他异性有过亲密的接触时,心存嫉妒,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如果一个人看到这样的情境无动于衷,那就反而不正常了,或者看到配偶和异性非常正常的接触也醋意大生,那都属于不正常。此外,大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悲痛,他却愉快,大多数人遇到这样的事都高兴,他却无动于衷;大多数人遇到稍有不快的事,可能一会儿就忘了,他却连续多少天生闷气;大多人都感觉无所谓的东西,他却害怕的要死;大多数人饭前或干完特别脏的活洗一洗手,但他却每隔一会儿便洗一洗,每一次反复洗好长时间;大多数人锁上门大致检查一下就行了,他却总是不放心,反复检查好多遍等等,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就算作病态,至少不能算作健康的范畴。
显然,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和行为是否健康,就要看一看大多数人是怎样的一个生存状态,面对同一问题情境大多数人是怎样的应对策略和行为反应,超越了一个区域或范畴,那就是不正常的了。对此,我们需要对某一心理或行为进行统计学意义的分析,以确立该方面心理是否正常的基本标准,为此,还需要对行为的性质尤其是反应的强度做更具体的规定。
另外,判断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不能单看某一项指标,还要有一个综合性的考虑,需要对人格要素的各个方面进行通盘的考察,只有这些项目指标都符合了心理健康的标准,才算达到了全面的健康。但是,这种评估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人的心理结构是极其复杂的,由其所决定的与客观要求和问题情境相对应的具体行为更是千千万万,这里且不说全面立项和确立标准的难度,就是实际的考察和判断也存在着很大的难度。而且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几乎没有人能够在所有项目指标上都达到完全正常的标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弱项,因此,许多情况下,我们只需考察一些重要的或主要的人格要素和心理行为是否达标,其他方面大致过关或在大多数情况下过关就可以了。
总之,心理健康的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所包含的项目涉及人格结构的各个层面。一般来说,人们在考察心理是否健康时,通常是从智力、社会交往、情绪控制等几个方面来进行。也就是说,心理健康的标准涉及认知、情绪和行为三个方面。健康的心理通常表现为正常的认知、正常的情感、正常的行为。当然,如何判断主体人格及其行为是否正常或健康是,还必须参照个体的年龄特征和性别特点,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性别,其行为的判断标准是不一样的,只有落实到具体的年龄段并明确具体的性别,这种评价与判断才是有意义的。另外,正常或健康的判断与评价,还与国家民族、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个体所属的社会文化环境有关,在这一时空环境下正常的行为,在另一时空环境下就不正常了,因此,判断的标准是相对的,也是可变的。总之,人具体的心理表现和行为特征是异常复杂多样的,具体的行为判断和评估,还需要根据通行的标准做具体的分析和综合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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