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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

时间:2024-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皮亚杰学说在心理学的各理论流派中,最鲜明地提出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的,当属皮亚杰之认知建构理论。皮亚杰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它的发生认识论,这也是皮亚杰的一个主要成就。在皮亚杰看来,知识既不是客观的东西,也不是主观的东西,而是个体在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建构的结果。

心理学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

四、其他理论、学说中所蕴含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

主客体相互作用规律,是心理学最基本的规律,它不是我们所首创,我们只是把它提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并把它贯彻到对全部行为的解释中。在以往的各个心理学流派,许多其实已经暗含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有的甚至是明确提出了这一思想。下面,我们就看一看这些理论所包含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并以我们的理论视角来考察和评价一下这些理论和观点。

(一)皮亚杰学说

在心理学的各理论流派中,最鲜明地提出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的,当属皮亚杰之认知建构理论。

皮亚杰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它的发生认识论,这也是皮亚杰的一个主要成就。所谓的发生认识论,是一种研究认识结构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心理起源的学说,它主要研究的内容是知识的起源、知识的形成,以及知识构成的心理机制。通俗地讲,发生认识论主要探讨智力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知识的获得的机制和规律。

人类的思想史上,关于智慧的起源,知识、经验的产生的内在机理等方面的问题,很早就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人类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各种不懈的探索,并且从不同角度形成了一些有争议的观点和看法。其中,所谓的经验论和天赋论之争,构成了两种主要的、相互对立的理论类别。所谓的经验论,是说人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直接的感觉经验,人的心理起初就如同一张白纸,人的发展就如同在这张白纸上作画,人后天的一切经验决定了其中的内容,因此,无论是人的智慧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来自于后天的生活实践,人在生活过程中的经验是智慧、知识的唯一来源。与此相应的,心理学中的行为主义认为,一定的刺激会引起一定的反应,刺激与反应的特殊配对与联结便构成了学习的主要过程,人的各种知识和经验,就是一系列刺激与反应的联结,人在后天环境中所经历的一切,是人的知识和经验的唯一来源,环境的刺激与反应联结的形成是人的智力发展的真正的根源和动力。而各种类型的遗传论、天赋论,则对人的主观因素,对人的天赋能力推崇备至,例如,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康德,便十分强调天赋能力的重要性,他的“先验范畴”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受其影响,格式塔心理学认为,人都具有的先天的“完形”组织能力,这种能力支配着人的知觉、学习和记忆。其他心理学家,如高尔顿、霍尔、格塞尔等也都十分强调主体内部因素、主体先天成分、主体的成熟对于学习,对于人的身心发展的重要性。

在皮亚杰看来,知识既不是客观的东西,也不是主观的东西,而是个体在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建构的结果。而人的认知结构,像所有生物学上的结构一样,既不是事先就在头脑中,也不是外部世界所赋予的,个体的智慧和认识是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得到生长和发展的。换言之,人的认知结构的完善和认识能力的发展,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在获得知识和建构知识的过程中实现的。这不同于行为主义之流的经验论者,也有别于各种遗传论、天赋论、成熟论。前者过分夸大了后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作用,忽视了人的先天因素对后天发展巨大的制约力量;而后者则过分强调了先天禀赋的作用,忽视了人所具有的巨大的可变空间和环境的力量。而皮亚杰理论则具有创造性综合的特点,既有经验论色彩,又有认知建构论的特征;既承认了先天因素的作用,又强调了后天影响的重要性。此外,皮亚杰在论述智力发展的动因时,把环境影响和内部动力结合起来,较为辨证地解释了智力的形成和认识能力发展的真正原因。

为了系统地说明他的建构思想,皮亚杰创设一套完整的概念体系,其中,图式、同化、顺应、平衡便是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概念。为此,皮亚杰进一步假定每个人都具有同化、顺应、平衡的调节适应能力,正是借助于这种能力,使得人能够在与环境不断的相互作用中,通过自我的积极建构,使个体行为产生适应性变化,以此来说明解释智慧的发生,知识的获得,适应的机制等问题。

图式,是皮亚杰心理学理论中的一个关键概念。所谓的图式,是指个体对世界的知觉、理解和思考的方式,是动作、行动的结构或组织(应对客体的方式、反应的模式)。图式可以看成主体认知结构的组成成分或元素,是心理活动的框架或组织结构。不同的个体之所以有不同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表现,就在于其拥有不同的图式。对于某一个体而言,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其图式种类的多寡和质量的高低会产生明显的变化,换言之,智慧的形成和认知能力的发展本质上正是图式的形成和变化的过程。

同化,是皮亚杰从生物学借用的术语,是指有机体在摄取食物后,经过消化和吸收,把食物变为自己本身的一部分的过程。在认知发展理论中,同化是指个体在感受到新鲜刺激时,把它们纳入到头脑中原有的图式之内,使之成为自身的一部分,就像消化系统将营养物吸收一样。通过同化,个体把陌生的事物纳入到原有的图式中,从而达到对事物的理解。同化的本质,是个体通过对刺激输入的过滤或改变,把外部要素整合进自己结构中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人的同化过程是受其已有的图式所限制的。个人所拥有的图式越多,他所能同化的事物范围越宽广,个人所拥有的图式越少,他所能同化的范围越狭窄。同化是个体认识成长的机制之一。同化的直接结果是促进图式范围的扩大,但是同化本身并不能促使图式种类的发展,只能引起图式量的变化,而不能导致质的发展。很明显,若只有同化,那么人类的认识能力只能停留在婴儿时期的吮吸、哭闹、抓握的水平上。因此,为了人能够更好地生存发展,更好地适应环境,人必须具有另外一种机能——顺应。

顺应,是指有机体调节自己内部结构以适应特定刺激情境的过程。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原有的图式加以改造,使其可以接纳新的事物;二是创造一个新的图式,换句话说,增加一个新类别的图式,以接纳新事物。可见,顺应的本质是同化性的结构受到所同化的元素的影响而发生的改变。顺应过程促使图式产生质的变化,导致人的认识结构的成长和发展。

顺应与同化总是伴随而行的,当有机体面对一个新的刺激情境时,如果主体能够利用已有的图式或认知结构把刺激整合到自己的认知结构中,这就是同化,也只有通过这一过程,主体才能对新刺激作出反应;当有机体不能利用原有图式接受和解释它时,其认知结构由于刺激的影响而发生改变,这就是顺应。从总体而言,如果只有同化而没有顺应,那就谈不上发展。尽管同化作用在保证图式的连续性和把新的要素整合到这些图式中去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同化如果没有它的对立面——顺应的存在,它本身也不能单独存在,换言之,不存在纯粹的同化。当然,如果没有与顺应相对应的同化,也就没有顺应可言。一切认识都离不开认知图式的同化与顺应。认识既是认知图式顺应于外物,又是外物同化于认知图式这两个对立统一过程的产物。

平衡,是皮亚杰认知发展结构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平衡首先是个体的一种最基本的自我调节机制,正因为有这种心理机制,才使得个体能够把各种不平衡状态引导到新的平衡状态上。在皮亚杰理论中,平衡主要是调节主客体交互作用中所带来的认知上的冲突、矛盾、混乱,其目的在于促成主体智慧的生成和认知的发展。因此,平衡过程就是个体通过自我调节机制使认知发展从一个平衡状态向另一个较高的平衡状态过渡的过程。其中,最重要的平衡过程或者说平衡最重要的调节功能,就是同化与顺应的关系。一般来说,每当个体遇到新的刺激,总是试图用原有的经验图式去同化,若获得成功,便得到暂时的平衡;如果用原有的经验图式无法同化这一新的刺激,个体便会作出顺应,即调节原有图式或重建新的图式,以图把新的刺激纳入改造后的认知图式中,从而达到新的认知平衡。这便是平衡机制典型的作用过程,也是人类智慧发展的实质所在。

而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同化主要是指个体对环境的作用,本质上反映的是主体结构的决定作用;顺应是指环境对个体的作用,本质上反映的是客体的规定和限定作用。而人的认识过程,是主体按照认知对象的本来面目和客观要求,在主体内部建构出与对象相一致的内部图式的过程。这种建构在本质上是主体适应客观要求而发生的结构改变的过程,典型地体现了皮亚杰理论中顺应的过程。但是,这种顺应和改变是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需要主体采取一系列的操作和运作,而这就要依赖主体自身所具有的组织机能和先前经验,这些也正是主体决定作用的体现,在皮亚杰的理论中被称为同化作用。从这些方面来看,皮亚杰的理论与主客体相互作用理论具有同样的功能。虽然如此,采用同化和顺应的说法,无论从字面上还是从深层意义上,还是限定了其理论的整合力和广泛的说明解释力。

具体来说,皮亚杰的同化与顺应概念,虽说从本质上表达的是主体对行为的决定作用和客体对行为的决定作用,但是,它并没有站在客观的立场中性地看待认知建构中的这两种作用,而是仅从主体结构的角度上,把其归结为主体结构的两种功能或者把其作为主体参与认知建构的两种机制来看待,并没有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从主客体交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待这种机制,这样,本身需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的话题变成了只从主体一个方面入手(如把客体的决定作用,表征为主体的顺应或适应),而客体的机能作用和环境的具体影响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阐释和强调,造成了花开两朵、只表一只的局面。事实上,只要不回到主客体相互关系的立场上看待这一问题,我们便无法全面系统乃至定量地解析认知建构各个方面的问题,如认知建构的难易问题,主客体的各影响因素如何协调统一地共同决定某种学习行为的实况问题等等。此外,用同化和顺应的说法,只是说明了主体技术能力和知识经验对认知建构的参与和影响,却无法说明主体动力成分在认知建构中的作用与影响,更无法用同样的语言作出统一的解释,因而只是说明了主体知识学习和认知发展的部分机制。而事实上,主体认知建构的过程中,客体或认知对象是同时与主体结构中的动力成分和能力成分发生相互作用的,但同化顺应的观点却不适宜谈动机的问题、非智力因素的参与和影响问题,这也是皮亚杰理论的重要缺陷。最后,皮亚杰理论的逻辑起点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这本来是一个对人的所有行为活动都广泛适宜的基本原理,完全应该把其展开说明解释人的全部行为,但是,采取同化和顺应的观点,尤其是取自于生物学消化吸收含义的同化概念,把其本有的高度的概括力和广泛的说明力限定在了知识学习和智慧成长的狭隘领域了,这样,本身起点很高的理论视角,由于不当地选用术语,大大压缩了理论的延展力,使得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并没有实际地得到展开,仍然是宏观上的一种理论视角,具体的理论构建却又回到了一个较小的区域,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当然,皮亚杰理论本身就是为了说明知识的获得和智慧的增长问题,在此我们就不能苛求了。

(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

弗洛伊德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不是一个正统的心理学家,但是,在心理学领域中,还没有哪一位心理学家具有他那样的知名度,能够像他那样对人类的思想文化社会生活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使人们能够透过人类理性与文明的外衣,看到人类内心深处蠢蠢欲动的动物本性及其赤裸裸的非理性特征,大大深化了人们对自身本性的认识。仅就心理学来说,他的贡献也是非常大的,使人们从传统的只重视表层的意识的狭隘立场,拓展到深层无意识领域,使人们对行为的动因和内在的机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弗洛伊德理论的涉猎面是十分广泛的,其中无意识论,本能论,人格结构论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所创立和使用的许多概念,现已成为心理治疗和精神分析领域所广泛采用的经典性词汇,如冲突、焦虑、自我防御等。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谈到过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说法,但其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都深刻地体现了这一思想,可以说,没有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精神实质,就没有弗洛伊德的整个理论体系。下面,我们主要从弗洛伊德理论中对人格结构的有关表征,来看一看其中所体现出的相互作用思想。

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是其理论体系中的一个精彩的亮点,也是整个理论的基础。在弗洛伊德看来,整个人格是由三个部分所组成,即本我、自我和超我。

本我是人格中最深层次的我,是一切本能欲望的发源地,是由形形色色的生物冲动所构成,而这些内容主要是通过遗传获得的。本我是个体发生史上最古老的,新生儿纯粹由生物冲动——饥、渴、暖的需要、睡眠的需要等驱使其活动,本我就是这些生物冲动,换言之,新生儿只有本我。作为一种与生俱来的原始力量,本我是冲动、盲目、非理性、非社会化、自私、自恋且纵情享乐的,它无视外部现实,要求立即无条件满足其生物要求,毫无掩盖与约束,不受任何管制,它的活动遵循快乐原则。本我的策动力量如果受到压抑,就会改变方向而转移地方。本我是人格的一个永存的成分,在人一生的精神活动中,本我起了最重要的作用,人的一切精神活动,不论是高尚的还是低俗的,都是由本我演变、衍生而来,都与本我有着直接间接的关系。但是,显而易见,人格中如果仅有本我,它与现实的冲突将会多么的严重,因此,不受约束的本我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没有生存的土壤的,这就需要一种中间环节和中介机制来协调本我与现实的关系,于是,以现实原则为基础的自我便产生了。

自我是人格的表层结构,作为本我的对立面,是在与环境接触的过程中由本我发展而来。婴儿最初只有本我这一部分,在与外部世界接触的过程中,受到客观世界的影响,本我的一部分获得了特殊的发展,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组织,作为本我和外界的中介,这便是所谓的自我。可见,自我是本我与现实相互作用的产物,是经过雕琢和修饰的本我,是被现实和客体改造了的本我,是现实化的本我,是由本我衍生或派生出来的。

由于自我是本我为了迎合客观现实而迫使自己的一部分发生了顺向于客观要求的改变,因此,自我既承载了本我的要求和希望,也吸纳了外部世界的要求和规定,是本我与外部世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着常识和理性的东西,是真正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实现和表现的部分。作为本我与外界关系的调节者,作为本我的现实化身和代表,自我的作用就是为本我服务,它一方面忠实地履行本我的要求和指令,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时刻考虑现实的要求和规定,不断地用外部世界的影响对本我和它的趋向施加压力,不断地对本我进行调节和控制,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占支配地位的快乐原则,以使本我在不违背现实原则的条件下,最大化地获得实现和满足。可见,自我在人格结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对本我的功能是指挥它,决定它的各种要求是否允许其满足。而本我要想获得表现和实现,必须转化为自我,必须通过自我的筛选,必须经过自我的改装和修饰。

至于说到超我,其实就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是人格中的道德成分。正如自我是从本我中分化出来的一样,超我也是随着自我的发展而从自我中分化出来的一部分,它是从儿童经验中父母的奖惩模式内化而来的。父母根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对儿童的某些言行给予奖励,而对另一些言行给予惩罚,以使他们的言行符合社会规范。长此以往,父母的奖罚规范逐步内化为儿童自己的东西。一旦儿童的内部控制取代了环境或父母的控制,那么超我就完全发展起来了。发展成熟的超我有两个不同的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良知,它是儿童接受父母惩罚经验内化而成的。良心负责对违反道德标准的行为进行惩罚,儿童的言行一旦不符合自己的良知,他就会感到内疚和犯罪感。超我的第二个部分是自我理想,它是儿童受奖经验内化而成的。如果做出、甚至想做出某些符合自我理想的行为,儿童都会感到自豪或产生成功感。超我是力求完善的,是人格最高层次的我,它的活动遵循理想原则。它的主要职能是指导自我去监督本我、限制本我的冲动,从而规范和控制人的行为,使人追求“完美”与“崇高”。因而,它同本我一样,也是非现实的。

在实际中,本我、自我、超我和现实之间是存在着十分复杂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本我要想获得满足和实现的机会,除了符合自我的要求之外,还尽量要符合超我的要求,其中自我大致可作为现实世界的缩影,代表了现实世界对本我的要求,而超我则反映了两个方面的意向,一方面作为现实世界中社会伦理方面的规则在人格内部的投射,反映了某些社会方面的现实原则,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内容已经内化为人格结构的一部分,因此,可以作为人格内部与本我相对的另一种良性倾向,而对本我的冲动和趋向实施制约。而作为与现实直接接触的自我,它必须同时考虑到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来自本我的,一是来自内在超我的,一是来自客观世界的,自我一方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本能需要,还要遵守超我的道德规范,还必须努力以现实允许的方式来表现和疏导这些,所以,作为自我的角色是非常尴尬和困难的,它一方面被本我任意的奴役和驱使,另一方面还要面对超我严厉的责罚,同时更必须时刻小心的把握现实的脉搏,以免在现实中碰壁受挫,只有把这三方面都协调好的自我才是成功的。正因为如此,人们常常把自我比喻为同时服侍三个主人的可怜的奴仆。

其实,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也是对主体结构的一种解析形式,本我,自我,超我,都是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其中本我相当于主体结构中由基因和物种的生物结构决定的原始本能,是未经开发和驯化的部分,这些部分由于与现实对抗,或者还没有形成现实的形式和载体,因而无法在现实中得到表现。另外,既然是本能,就绝不仅仅是人的欲望和需要,还包括人的各种功能和本领,包括人的其他特性、属性。但弗洛伊德在此只强调了主体结构的倾向和价值属性方面,而忽视了主体结构中的功能和能力部分。而主体结构中的技术与能力部分,最初也只是一种潜在能力,并不具有现实的意义,因而也是无法表现的。只有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经过客体的雕琢和塑造,成为主体现实的功能和本领,才能得以表现和应用。

自我是主体以其先天结构和原始雏形在与客观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其天赋的学习和适应能力而被客观现实雕琢和塑造的部分,是得到了现实化的主体结构,是熔铸了大量现实经验和客观形式的主体结构。而本我仅仅是主体由基因决定的功能特性中的一种潜在形式、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只有在与客观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其相关部分才能变成现实化的结构,才具有现实的意义,才能得到某种程度的表现。实际生活中,主体通常都是以其现实化的部分而与周围世界打交道,我们所展现于世人的,也都是经过了修饰和改造、在一定程度上迎合客观世界的东西。这一部分内容一方面是由原始成分演变或分化而来,因而能满足本我的原始需要;另一方面,又接受了大量的客观内容,因而能迎合客观规律,是真正能够与双方保持良好关系并能顺利实现的部分。

超我作为自我的一部分,同样是主体与客观现实相互作用的产物,是主体与现实中的社会性成分尤其是道德规则相互作用的产物,它包含了大量的经由父母等社会媒介传递给个体的伦理道德规范,用以规导主体在遇到社会性问题尤其是道德方面的问题时的所作所为。而自我的内涵要比超我的内涵丰富的多,它包括了主体所面对的所有现实生活方面的经验:如日常生活的料理,待人接物的方式方法,认知规则和各种动作、活动的操作规则等等。显然,超我仅仅是自我的一部分,超我比自我要狭隘的多。另一方面,超我就其本质而言,绝不仅仅是外部世界强加于主体身上的道德外衣,而是有着深刻的与本我同根同源的神经生理基础的。因为,任何从外部内化来的东西,必须有内部的接收机制和同化基础,与本我激烈对抗的客观的东西是没有立足点的,是要被拒绝和排斥在外的。也就是说,主体是不会接收与其本能激烈冲撞的所谓的道德原则,更不会把其内化为对自我有着重要监督和约束作用的行为准则。换言之,本我并不是藏污纳垢黑窝点和垃圾站,它还包含着仁慈和善良的种子,能够产生正义和良知土壤,否则,善良与正义的人类个体和道德与理性的社会都是不可思议的。

总之,主体结构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本我、自我、超我,仅仅是它的亚结构,或对它的某一部分所做的表征,而它们的具体内容则是主体内部具有不同性质的结构倾向。现实生活中,某一种具体的结构倾向要想获得表现和实现,从最根本上来说,必须符合现实环境的要求,但是,之前必须协调好主体内部各种成分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主体结构极其丰富的内涵,使得任何一个具体内容的兴奋和表现,往往都面临着与其他内容的相互冲突和斗争,每一选择和反应都不可能是万全和万能的,往往迎合了此,便违背了彼,使这方面伸展了,便会使那方面受到压抑,例如,顺应了本我,却违背了超我;顺应了超我,可能违背了现实。而且,在面对某一具体的问题情境时,本我的各成分之间,超我的各成分之间,乃至自我的各成分之间,都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冲突,而充当主体清醒意识和与现实接触的本体的自我,则应该努力调节好这些关系,尽量使主体的各内部成分之间、主体与现实之间保持协调的关系,使主体的各种倾向都获得满足和顺应。但是,由于倾向之间固有的关系,以及所面对的问题情境的要求,这种努力常常是行不通的,其结果往往要使某些倾向受抑和受伤,而得以表现和施展的往往是各种强势内容。

(三)行为主义

行为主义是现代心理学最大和最重要的派别之一,其早期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其开创性的动物实验研究,为行为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验基础,但真正打起行为主义大旗的,则是后来的美国心理学家华生。早期极端的行为主义主张心理学不应该研究意识,只应该研究行为。所谓的行为,就是有机体用以适应环境变化的各种身体反应的组合,这些反应不外是肌肉反应和腺体分泌,而这些又最终归结为相应的物理和化学变化。但华生主张心理学只应着眼于有机体整体的适应性行为,无须过问这些物理和化学变化。华生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可化为可控制的刺激-反应公式,心理学的研究就是要确定刺激和反应之间的联系的规律。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废弃意识从而使心理学丢掉主题的行为主义早已经被抛弃,但方法论的行为主义则借斯金纳的操作主义的创造性研究及其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指导力重新焕发了生命力。

在方法论上,行为主义心理学深受进化论问世以来的动物心理学的影响,主张屏弃内省,而采用客观的观察法,条件反射法,言语报告法和测验法。行为主义者认为,人的头脑只能看作是一个“黑箱”,人们只能观察进入“黑箱”的是什么和从“黑箱”里出来的是什么,至于“黑箱”内部的过程,则是捉摸不定和不可测量的。不可测量的东西就不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因此,心理学所要研究的只能是有机体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以及引起此行为的外部刺激,而刺激-反应就是解释行为的普遍公式。另外,行为主义还认为,心理学应该具有两种基本效用:预测和控制,否则,就不能称其为科学的心理学。

行为主义所倡导的思想方法和研究方法,开创了科学地研究心理现象的正确途径,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改变有机体生存的外界条件,改变与其发生作用的客体,人为地施加相应的刺激和影响,然后考察有机体可观察到的反应和行为,借以推测其中的运行和反应机制,以及有机体的内部结构和属性。也就是说,通过可观察的外显的行为反应,间接地反映出主体结构的各种属性。

刺激-反应,是早期行为主义用以阐释行为规律的简要公式。其中“刺激”是客体对象、客观影响,相当于我们理论体系中的“客体”概念,“反应”是主体受到刺激的作用与影响后而产生的反应,相当于我们理论中“行为”的概念。至于说到“主体”的概念,在早期的行为主义理论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出,也未明确地出现在刺激-反应公式中,但是,主体的作用其实是非常明显的,已经暗含于作用的过程中,也就是说,虽然在公式中未见主体,但主体无时、无处不在,因为反应只能是主体的反应。难怪行为主义在后来的发展中不得不在S-R之间加上O,O即代表了主体的认知中介作用,也更集中地体现了主体结构的作用。(www.xing528.com)

用刺激-反应公式来表达行为的规律,实际上已经潜藏着对主体结构是有规律的稳定系统的一种信念,正如具有稳定结构的化学物质在不同的外部环境和反应对象面前会有相对固定的反应一样,人类主体是一种有着相对稳定的结构和特性的生物结构,由刺激引起的反应,刺激与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是有规律的,所以,刺激与反应之间才会形成某种特殊的对应关系,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就是联结。而刺激与反应之间彼此的对应,以及由此而形成一个个特殊的联结,其实在泄露着主体结构的内部秘密,反映了主体结构的特征和特性,是主体结构的真正内涵,是主体现实结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主体结构在行为主义眼中,就是一个复杂的联结系统,是无数具体联结的集合体。当然,行为主义不把注意的焦点放在行为的本体上,也不对行为本体的内部结构和内涵妄加猜测,而是注意有机体那些可观察、可测量的动态和表层的行为反应上,注意这些联结系统的现实表现上。

刺激-反应公式虽然简单,但是其内在的本质还是把刺激、主体和反应三者之间的关系比较清楚地表达了:主体的反应(行为)与刺激(客体)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刺激便没有反应,刺激的特征和属性规定、限定、决定了主体的反应性质和类型;另一方面,刺激所诱发或产生的反应还与主体的结构特征有关,是以主体结构为中介的,是通过主体结构的折射才产生的,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刺激-反应的公式、原理,本质上与主客体相互作用规律是同一意思的不同表示方法,但这种表达方式有其固有的缺点和局限性,忽视或弱化了主体内部因素的作用,片面强调或夸大了刺激的作用、外部影响的作用,使得本来是主客体两种因素共同作用才能引起的行为反应,成了客体、刺激的独角戏。

另一方面,刺激—反应公式还有一个重要缺陷,那就是它只适用于“应答性反应”,而不适用于“操作性反应”。所谓的“应答性”反应,是指由刺激引发的反应,是一种被动性反应,而由有机体主动发出的反应,称为“操作性反应”,前者往往是一种不随意行为;后者大多是随意的或有目的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动引出的反应在重要性上程度上比主动发出的反应要逊色得多。因为,在应答性行为中,有机体是被动得地对环境做出反应;而在操作性行为中,有机体是主动地作用于环境。

传统的经典性条件作用只能用来解释机遇性的应答性行为的学习,即所谓的S类条件作用,而操作性条件作用模式则可用于解释基于操作性行为的学习,即所谓的R类条件作用。后者在人类的行为中占有更大的比例。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就是通过对操作性行为的研究,而开创了行为主义研究新局面的奠基性人物,它的理论被称为新行为主义。

和传统的行为主义者一样,斯金纳回避有机体内部的东西,如认知、生理过程等,而把注意力放在环境事件与行为的关系上,他认为对可测量的经历和可测量的行为做机能分析可以得到全部信息。而操作分析的重点应该放在那些能够引起我们行为的环境事件上,这些事件既可以是过去发生的,也可以是当前出现的。斯金纳觉得虽然环境因素很重要的,但它的作用却还不为人所知晓,环境是在选择有机体的行为。

斯金纳注意到,人们通常都是以一种增加愉快、减少痛苦的方式来行事的。也就是说,如果一种行为反应带来了某种愉快的感受或结果,这种反应就会得到加强,反之,这一反应就会削弱。但是,愉快和痛苦都是一种主观性的东西,这在强调客观性和科学性的斯金纳体系中是没有地盘的。因此,在斯金纳体系中,则是从客观的角度考察和分析这一过程和机制:如果一种反应——不管有没有引起这种反应的刺激,之后伴随着一种强化物,那么,在类似环境里发生这种反应的概率就会增加(反应得到加强)。也就是说,如果有机体由于某种反应的结果,作出这种反应越来越多,那就是说这种反应被强化过了;如果有机体由于某种反应的结果,作出这种反应越来越少,那就是说这种反应被惩罚过了。而且,强化物与实施强化的环境一起,都是一种刺激,我们可以以此来控制反应。在斯金纳看来,重要的刺激是跟随反应之后的刺激(强化物),而不是反应之前的刺激。若用公式来表示,那就是:S-R-S,其中,第一个S表示引起反应的前提性事件,后一个S表示与反应相关的结果性事件,而结果性事件比起前提性事件具有更重要的作用。总之,人的行为是与随后的强化作用直接相关的,得到强化的行为会得到加强,而受到惩罚的行为则会受到削弱。而作为强化物的刺激,从主观的角度来说,是能够给人带来愉快感受的东西,但在斯金纳这里,则是指那些使反应发生概率增加、或维持某种反应水平的任何刺激。

鉴于斯金纳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所做的操作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行为主义对人格的解释,对人的身心发生的原因和动力的解释。按照斯金纳的观点,人格完全由此人的条件作用的历史决定的,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换句话说,人的行为产生于先前的强化,曾经强化过什么,他的行为就是什么,个人的差别只是不同的强化史的结果。儿童的各种行为全都具有无限度的可能性。这就是说,行为可以根据进行中的条件作用直接形成。行为可以塑造,行为可以矫正,行为可以治疗。由于稳定的行为模式是通过控制强化条件得到的,所以,改变强化条件,就能改变行为模式,行为的获得和行为的表现,可以通过控制强化条件而导引到我们所需要的方向上来。因此,斯金纳的理论在实践中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具有广泛的实际应用。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比起传统的行为主义,斯金纳更强调基于逻辑实证主义和操作主义相结合的行为的操作分析,突出了强化作用对行为的影响,但是与桑代克的效果律不同的是,强化不仅仅是用来解释刺激-反应联结的一条主要原理,如何安排强化才是核心所在,也就是说,突出了强化程序的安排和强化作用的具体应用。这样的话,斯金纳更突出了强化原理实际应用,是把强化原理更加的具体化和程序化了。

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规律来看,强化原理本质上反映的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规律。根据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只有既符合主体结构,又符合客体规定的行为才能发生,才能保持和保留,否则,将会被淘汰和废弃。得到强化的行为,从主观角度来说,说明一定符合人的心理倾向,否则就不会给人带来愉快的体验和奖赏性的利益。这是因为,不论是对人还是对其他动物,奖赏和惩罚实际上都是针对有机体的结构特征和属性来说的,哪些内容能够成为强化物,一定要根据有机体的结构特征来设定,一定要参考有机体特有的需要。能够成为强化物的东西,一定是迎合有机体的身心需要、能够给有机体带来快乐和满足的东西。相应的,得到强化的行为,也就得到了某种快乐和良性体验,而人类趋乐避苦的天性,自然会使该行为得到有效的加强。

而从客观角度来看,某种行为获得了强化,也表明它获得了客观的允许,说明它符合客观要求,否则,它将被客体禁止,甚至会受到惩罚。这是因为,一个旨在展开自我的行为,只有符合相关的客观规律和操作规则,只有客观上提供了足够的条件和便利(允许了),才能够成功的实施并顺利的达到目的,否则,就不可能如愿的进行。而成功地实施和顺利地达到目的本身就是一种奖赏,就是一种直接的强化,至于由此所带来的进一步的好处和利益,则是一种附加的奖赏和强化,是表达允许和强化的更功利的方式。可见,强化本身所反映的就是客观的支持和允许。强化了的行为,一定是符合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的行为,是被客观允许了的行为,而行为被允许了,也表明被强化了。现实中,人们正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强化作用,来表达客观现实中的允许和禁止,进而用于行为的导向和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哪些行为被强化的事实,我们也可以间接获知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的有关信息。

总之,凡被客观允许的行为和操作将会被强化,将会越来越多的表现出来;而被客观禁止的行为和操作,被惩罚过的行为,将具有越来越少的出现概率。另一方面,符合主体结构的动作和行为才会发生、才会被保留,才有更多的出现概率,而违背个体倾向的动作和行为将会被废弃和淘汰,将表现出越来越少的出现概率。只有既符合主体结构,又符合客体规定的行为才会发生,才会形成——这便是斯金纳的强化原理的内在本质。

纵览人类的行为,人们行为的产生和获得,都不是偶然的、无原因的,都是在特定的主客观条件的作用下,遵循一定的规律和机制而逐渐形成的。从社会化过程中获得的各种生活经验、生活技能,到从学校、工作岗位获得的各种职业化技能,都经过了大致类似的经历和过程。首先,它必须符合主体的技术结构,是主体潜在里所有、所能、所会的,是在主体能力允许范围内的,否则,无论客观如何要求,如何提倡,也无论如何迎合主体的需要系统,这一行为都不会发生,这些技能也无法获得;其次,在主体的能力可以作出、已经表现的各种行为中,并不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它们可能违反一些客观要求,也可能与主体的一些心理倾向相对立,它们对于主体来说,可能是无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是主体要加以遏止和剔除的。人在自己生活的历程中,往往要不间断地弱化和祛除这些具备产生条件但违规有害的行为,但是,这往往是持续一生的工作;其三,在主体潜藏的或已经发生的行为中,真正需要的是那些既迎合主体的心理趋向,又符合客体规定的内容,而学习的本质乃至于生存的目的,就在于激发、培养,保留、强化各种有效有益的行为,改变、祛除各种无效无益的行为。就主体现实的行为内存而言,其中既包含了大量的有特殊功用的有益行为,也包含了许多无效无益的违规行为和有害行为,这其中的具体情况要看每一个体特殊的结构状况而定,对此,我们尽可以利用有关的心理学原理,为有关的行为培养和人格塑造的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在这一过程中,行为主义理论自可以发挥其特殊而独到的作用!

(四)认知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亦称为信息加工心理学,是二十世纪50年代中期在西方兴起的一种心理学思潮,以美国的奈瑟和西蒙为主要奠基者。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心理学流派,则是以奈瑟在1967年出版的《认知心理学》一书为标志的。随后,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认知心理学就成为西方心理学的一个主要研究方向,对整个心理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认知心理学是在统治了西方几十年的行为主义难以回避的理论局限和日益衰落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它反对行为主义回避意识的做法,认为应承认人的主观性的东西——意识,并把行为主义所排斥的内部心理过程,尤其是认知的过程作为最重要的研究对象,这样,就使得心理学真正回归了它本来的轨迹,关注了真正代表人的最重要特征——意识和心理运作本身,使得我们真正能够从技术的层面上了解与把握人的心理运行过程及机理,尤其是认知过程的机理。当然,认知心理学对行为主义并不是全盘的抛弃,而是继承了行为主义心理学最重要的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严格的可操控的实验方法,获得心理行为的有关数据,并对其内部的组织和运作过程进行推理和构想。在这里,认知心理学既重视客观的实验数据,如反应时,也重视人的主观报告,既重视对外显行为的观察,也重视对内隐过程的推理。而且,所设计的实验要远比行为主义更多的偏重认知,而且更精巧、更具体而细化。

在研究的指导思想上,认知心理学借鉴了计算机和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成果,采用计算机模拟的方式来解释我们认知的过程,基于这种人机对比的研究思想,人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信息加工的系统,人脑就是以神经、细胞等为硬件设备的生物计算机,与计算机的信息加工模式一样,人对外界的认知实际就是一种信息的接受、编码、操作、提取和使用的过程。按照这一观点,认知可以分解为一系列阶段,每个阶段是一个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加工操作的单元,而最后的认知反应则是这一系列阶段和操作的产物。因此,认知心理学就是要研究人类认识的信息加工的过程,并为这一过程提供一种基本的理论模型。而认知心理学家所关心的不是认知的结果,而是认知过程的本身,是输入与输出之间发生的内部心理过程,相应的,认知心理学家也常用信息系列的流程图来描述人的认知程序及其各个阶段的主要特点,借以间接揭示人们认知活动的特点和规律。

但是,认知的过程主要是一些内隐的操作,这些内部的心理过程不是研究者能够直接观察到的,只能通过观察输入和输出的东西来加以推测,即从可观察到的现象来推测观察不到的心理过程。为此,认知心理学家常常需要设计各种精巧的实验,来获得能够间接反映心理操作的内部过程和心理状态的数据信息,以便在此基础上构建能够正确反映心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模型。例如,在感觉、知觉、短时记忆等问题的研究中,经常采取速视法、分听法和目标搜索法,在研究思维、问题解决、概念获得等问题时,采取口语报告法、内容分析法等。尤其是反应时法,更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实验方法,即通过测量一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这个过程的性质和与其他过程的关系。

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很宽,涵盖了知觉、注意、记忆、思维等所有的认知领域,而且还试图把全部认知过程或各种类型的认知活动统一起来,理清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力图找到人类认知过程的统一加工模式。而且,认知心理学还进一步向普通心理学等其他心理学分支渗透,而且其他心理学分支也深受认知心理学研究方法及研究成果的鼓舞,也越来越多地采取认知心理学的视角和观点研究和说明人的情绪、动机、个性等方面的问题,而且这种倾向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总之,采用人机对比的模拟方式进行心理学研究的信息加工理论,在一定水平上揭示了人的认知过程或心理过程,较以前的研究有了突破性进展,尤其它所采取的种种精致的实验方法,揭示了以往其他研究方法所不可能获得的人的心理内部运作过程及其机制,给整个心理学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但它对人的心理的整体性、社会性、生物性关注的不够,并且采取这一方法包括它所使用的概念、语言去综合性地研究人的心理也确实勉为其难。正因为如此,采用信息加工的理论模式对于心理学研究虽有突破,但还不足以揭示人的全部心理,它必须在自身发展的同时,结合其他方法共同推动心理学的研究。

至于说到认知心理学中所包含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则是处处可见的。

首先,认知心理学最基本的理论起点就体现了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我们知道,认知心理学是采用计算机模拟的方式来研究人的认知过程的,而计算机本身就是有着特定结构和功能的信息加工系统,是一部能够承担各种复杂的工作任务的智能机器。因此,在认知心理学家眼里,人脑也和计算机一样,都是能够进行信息加工与运算的智能结构,相应的,人的认知过程和计算机的运算过程一样,也是一个信息加工与处理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人以其特有的智能结构而与认知对象或刺激信息相互作用的过程,只不过在认知心理学这里,相互作用的过程就是信息加工与处理的过程,认知心理学就是要研究信息加工与处理的过程中进行了哪些操作,经过了怎样的环节和阶段等等,以便把这一过程究竟发生了什么清楚明白地展示出来。而且事实上,通过认知心理学的理论建构及大量的实验研究,确实也把这一过程做了一种全面的解读和剖析,这样,相互作用的具体过程在认知心理学的努力下才真正变得具体而透明,这是其他心理学流派所无法企及的,也真正开辟了心理学研究的全新时代。

与此相应的,为了有效地说明人的信息加工过程,认知心理学对人的信息加工系统的组织构造做了一种构想,在此基础上对信息加工的一般流程做了解析,这样就为具体地解析各种形式的认知活动,为具体地表征相互作用的过程打下了基础。具体来说,在这一理论模型中,人的认知活动是由感觉登记、短时记忆、长时记忆这三个紧密联系的心理装置同时也是信息的一般流程所构成的。其中,感觉登记是由主体感知器官决定的加工装置,负责对信息的初步接受和短暂滞留,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主要以感觉器官与刺激信息进行初步的相互作用,以把物理刺激转换为主体可以理解的生物信号,这些有组织的生物信号是与特定的外部刺激相对应的,因此,在感觉登记阶段,主体所反映的主要是保持事物鲜明特色的直观形象,同时这种反映也是粗糙的、部分意义的。随后,这些感觉信息在注意的干预下,便进入了短时记忆或工作记忆的区间,短时记忆具有短暂的储存和有限的信息加工能力,是真正进行心理学意义的信息加工的主要场所,在这里,在长时记忆中经验的参与下,直观信息在短时记忆中获得进一步的加工和组织,事物真正地得到识别并赋予意义,由此便完整地实现了对事物的知觉把握,而从记忆的角度看,得到识别的信息如果足够强、足够稳固的话,还可以进入长时记忆,成为其中新的组成部分。至于说到长时记忆,它相当于主体结构的概念,但它是一种狭义、简单的主体结构,与认知结构有着大致类似的含义,但它更强调后天的经验部分,而且,认知心理学对它的表征和描述更加的具体而富有结构,确切地表达了知识经验的储存方式和组织形式。以上便是认知心理学对人的认知系统及其各部分功能特性的表征,在表征这些结构组织的过程中,加工信息的基本流程也就清楚地展示出来了。

其次,才体现在认知心理学理论的具体内容上,体现在知觉、注意、记忆、知识的获得、问题解决等各种类型的认知活动中,体现在认知心理学理论的各个层面。例如,在对知觉的心理机制的研究中,就处处体现着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

让我们先看一看感觉。感觉是刺激对象作用于主体感觉器官所产生的认知反应,是主体主要以其特有的感觉分析器而与刺激对象所进行的相互作用,是刺激对象的个别属性在主体感知系统留下直观映象的过程,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初级形式。其生理机制是感受器将物理刺激转化为可传递可加工的生物电信号,然后借助大脑中枢相应的专属加工器,进行分析、组织、加工,进而形成特定的感觉。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看知觉。知觉是在感觉基础上进行的加工,是在以往经验的参与下,在注意机制的直接干涉下所进行的加工,是对感觉信息的组织、解释并获得意义的过程。知觉是比感觉更复杂更深入一步的加工,知觉过程涉及一系列连续阶段的信息加工,是一个主动的和富有选择性的构造过程,是现实刺激与已存的知识经验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知觉总是与人的知识经验分不开的,因而具有间接性质。关于已有的知识经验在知觉中的作用,心理学早就有了大量的实验支持,如斑点图的知觉,言语对知觉的影响,定势效应,尤其是上下文对知觉影响的实验更是被人们经常地运用。在这类实验中,人在知觉一个句子时,可以依据上下文和对整个句子的理解,而把一个词所缺失的字母(或音素)恢复起来,上下文不同,所回复的音素也不同,这种音素恢复现象是已储存的知识作用的结果,依赖于现实刺激的信息和已储存的信息的相互作用。当然,知觉的目的在于把握对象的真相,如实反映事物的真实面貌,有些类型的知觉根本无需以往经验的参与,只需依靠其进化而形成的相对完善的知觉反应能力既可。因此,某些知觉或知觉的某些方面是受神经系统的构造所决定的,是不需要过去经验参与的。

关于知觉中的认知加工,一般被认为是由相互联系的两种加工过程构成的:自上而下的加工和自下而上的加工。其中,自下而上的加工,是指由外部刺激信息开始的加工,强调感觉器官中的滞留信息在知觉中的作用。一般是从较小的知觉单元进行分析,再转向较大的知觉单元,经过一系列连续阶段的加工而达到对感觉刺激信息的解释。例如,当看到一个英文单词时,先确认字母的特征,如垂直线、水平线、斜线等,然后将这些特征加以结合以确认字母,最后在结合起来以确认单词。这种加工也被称为数据驱动加工。而自上而下的加工,是由有关知觉对象的一般知识开始的加工,由此可以形成对知觉对象的期望或假设,知觉是在期望和假设的引导和规划下,对刺激信息的组织和再造。自上而下的加工常体现在上下文效应中。这种加工也被称为概念驱动加工。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知觉过程一定是两种加工方式的有机结合。但是,在不同的情况下,知觉过程对这两种加工也可有不同的侧重。在良好的知觉条件下,知觉主要是自下而上的加工,而在恶劣的知觉条件下,则以自上而下的加工为主。

知觉中的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加工,我们可以用主客体相互作用理论来分析:当知觉条件良好时,说明客体相对于主体来说特征突出、易感性强,这时,主体无需付出什么努力,仅仅依靠自我感官基本的加工能力,采取自下而上的加工策略,就能自动自如地产生各种知觉;但是,当知觉条件不好时,也就是说认知的难度加大,客体的强度偏低时,则更多地依赖于自上而下的加工,这时就需要加大主观的努力,调动主体的先前经验,以有效地弥合知觉条件的缺陷和不足,缩小主客体之间的差距,进而降低知觉的相对难度,顺利地实现对事物的知觉。

至于说到注意、记忆等问题中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我们在其他章节中还会进一步讨论,在此就不多叙了。但是,不论是哪一部分内容的探讨,认知心理学都比其他心理学理论更关注认知活动的内在过程,而且对这一过程的解析也更加的具体、清晰和富有能动性,突出了主体在认知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人的认知活动在认知理论家眼里,就绝不仅仅是对认知对象消极被动的反映,而是通过一系列主动的加工操作,对认知对象所进行的积极的富有选择性的建构过程!

总之,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在认知心理学的研究中是伴随始终的,它一方面可以为具体的实验研究和理论构建提供指导思想,另一方面又可以借认知心理学的大量素材和实践资料充实其理论内涵,如果把两种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起到相得益彰的效果。因此,牢牢把握认知心理学中所蕴含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一方面可以使我们站在系统的高度和人性化的立场上看待人的认知问题,看待其他心理因素对认知的参与和影响,同时还可以扩大认知心理学的理论视野,使之从狭隘的认知范畴扩展到更广泛的心理领域;另一方面,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如果能够从认知的微观层面得到更多支持的论据,无疑会加深人们对这一规律广延性和深刻性的理解,对心理学未来的发展都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此外,其他的一些学派或理论也都或明或暗地蕴含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例如,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的主体、客体、行为的三元交互决定论,其实本质上仍然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理论格局下,不仅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主体与行为、客体与行为之间同样可以发生彼此的交互作用。也就是说,用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完全可以说明三元交互作用的各种说法,并且具有许多更明显的优势。再如,赫尔的行为=驱力×习惯×诱因,卡特尔的行为(个体的反应)=人格×情境,用公式表示为R=f(P×S),勒温的行为(B)取决于个人(P)与他的环境(E)的相互作用,取决于个体的生活空间(LSP),用公式表示为B=f(P·E)=f(LSP)等等,都或显或隐地体现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尤其是被称为教育心理学中的一场革命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更是集中地体现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例如,维克罗克的生成学习,更是突出地表达了主体结构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总之,心理学各个理论,无论是试图全面解析人的行为的大型理论,还是探讨某些局部问题如动机问题的小型理论,都或多或少地渗透着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有意无意地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格局下展开的,离开了主体的内因去谈客观的影响,或者离开了环境的影响孤立封闭地谈主体的结构功能,谈心理运行的原理和规律,都是行不通的。当然,不同的理论,其研究的视角和关注的重点,其理论倾向,可能各有不同,例如,有的突出环境的作用与影响,有的突出主体自我因素的决定作用,有的侧重先天的组织机能,有的侧重后天的经验建构,但无疑都是在主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范畴内来谈的,否则,便失去了最基本的逻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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