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践基础上的认识论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观点。坚持思维的模式是实践的产物,有必要厘清实践的概念。哲学家伽达默尔认为:“最近两个世纪以来所发展了的‘实践’概念,成了对真正实践事物的可怕扭曲。在上一世纪的所有讨论中,实践被理解为是把科学运用于技术,它把实践的理性降低到技术控制的地位。”[4]随着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之后,人们所谈论的很多概念,包括实践概念,如果用语言哲学方法来分析,都有可能产生歧义,偏离事物的本质。在此,我们撇开“实践”概念的语义上可能存在的歧义,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事实与辩证分析的方法,来解释其内在的涵义。
实践是一种物质活动,它包含所有参加实践活动全过程的主体、客体以及所运用的工具、手段,还包括各种实践形式及其造成的实践结果。我们所说的实践活动,不同于有的哲学家理解的仅仅作为一种运用科技手段的实践,也不是那种局限于语言领域的言语行动,当然更不是作为纯粹个体的感觉行为;它作为主体改造客体的本质力量的体现,既扬弃了主体的观念目的的主观性,又扬弃了客体的外在的自在性,从而具有直接现实的品格和特点,体现了实践的理性力量和光辉。[5]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相信自己的感觉和观察,相信它们是知识来源的基础,这是源于相信实践的感性活动,相信实践具有普遍的意义。实践之所以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就在于人们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格,以使得这些格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6]这样的实践能够不断地改进与增强人们的认识水平,也才可能担当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这种实践活动是社会与时代属性的体现,哪怕是个体的实践活动,也都体现了社会的属性。
实践作为人类的对象性的活动,它包括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人类从事的精神活动的对象化。随着人类的物质性活动发展的同时,出现各种形式的文化实践活动,同样也体现了人类改造世界的力量,反映了人的本质力量。文化实践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主要方式之一。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不仅生产出巨大的物质财富,也生产出巨大的精神财富。庞元正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观不仅把人的实践看做是对象化的物质性活动,而且这种实践作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包括了人的对象性的精神活动,只不过物质性活动在各种实践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7]应当说,马克思的这种实践观今天已经得到了许多人的共识。
意识的起源问题与人的起源问题是紧密相连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劳动创造了人,也促使思维的产生与发展,这和目前考古学、人类学与生物学等的研究是相吻合的。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有许多证据证明人类的自然产生,即人类是从动物灵长类中逐渐发展进化而成的,达尔文的学说目前还是占据着主导的地位。在这方面,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做过详细的论述。恩格斯认为,从猿到人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直立行走,手的发展,以及脑髓的发展。在劳动实践中,早期的人类使手的功能作用极大地发挥,由劳动和语言的推动,逐渐地使猿脑转变为人脑,因此,人脑的产生是社会与历史的产物。他还认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们在实践活动所表现出来的,不仅包含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而且还不断产生和发展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处于特定的社会文明的环境中,被动或主动地接受着社会的教育,接受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遗产。我们理解人的本质力量,不能仅仅从物质性的实践活动去理解,还应当从人的社会关系、社会存在方面去理解。因此,笔者赞同这样的观点:仅仅把马克思哲学理解为“实践本体论”是不够的,应该把马克思哲学理解并阐释为实践—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这样既超越了葛兰西,也超越了卢卡奇。[8]笔者认为,我们理解实践的概念,一定要从它的社会历史属性方面加以深刻地把握。
人的社会性实际上是随着历史实践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不仅指社会的外延范围扩大,从最初的家庭、部落、民族到国家,甚至到全世界,而且意味着社会的内涵更加丰富。由于每个人所处的时代、社会环境不同,所拥有的生活条件、生产条件与物质利益不同,因此其社会性的内涵与实践的水平也必然不同,其思维的模式的基础也必然存在着差异,由此必然产生认识上的“人差”现象。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除了最基本的在生产中结成的生产关系,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并且愈加依赖信息的传递和操作来控制与保持这些关系。如今,一个人要同无数的人打交道,产生并延伸着各种社会关系。即使是在生产中使用生产工具,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也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各种信息控制形式,取代人们的体力劳动操作。生产工具不仅是用来生产的物,而且在它上面凝结物化了人们的思维模式,体现了工具的制作方式和运用它从事生产的活动方式。从这里看出,当皮亚杰把眼光放在活动上,忽略了人类智慧凝结的生产工具和不断发展的生产方式时,更显示出他的局限性。
现代社会信息横流。随着通讯工具的飞速发展和完善,随着生产工具由体力操作逐步过渡到半自动化和自动化的信息控制,教育和学习对形成一个人的思维模式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学习过程特别是家庭、学校教育,成为一种人生成长、形成最初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实践。科学调查研究表明,相比后天教育,儿童早期教育尤为重要。今天,除了学校教育,社会通讯的发达使得电视、网络教育承担了更多的功能。有人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大部分儿童到15岁时,已经在电视机前平均收看了近2万个小时,超过了他们的上课时间。几十年后的今天,据美国Nielsen Online 2009年7月6日公布有关美国儿童(2~11岁)上网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5月儿童花费在网上的平均时间超过11个小时,远远超过了2004年5月的7个小时左右(注意,这仅仅是2至11岁的儿童)。在过去5年内,互联网用户整体的上网时间增长36%,而儿童却剧增63%。2006年8月据Point Topic研究,在美国有孩子的家庭中,每周上网时间约为20小时,而没有孩子的家庭,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为9.7小时。目前,网络和电视在世界各地普及,人们可以从中知道世界各地24小时内发生的重大事情,获得各种各样的信息。今天的成人教育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现代社会中的个体,无需事事躬身去经历活动操作亲自强化过程,他可以通过观察别人行为被社会的奖惩情况,从而得到代替性的强化,学习到许多的知识。
根据对原始思维的研究,我们从另一个侧面看到文明环境的不同,及社会信息传递条件的差异,对思维模式形成的影响。人们在和刚接触到的北方极寒地带的因纽特人相处中了解到,他们有关于“雪”的具体称呼有十几个名称,但是就是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抽象概念“雪”,他们无法抽象地谈论雪。在澳大利亚的阿兰达语中,表示蜥蜴的词不下9个,却没有笼统地谈蜥蜴的词。有7个表示鹦鹉的词,就是没有一般笼统表示鹦鹉的词。还有一些民族,对事物性质的说明只能用事物来形容,比如说天气热,不说“热”,而说“像火一样”,冷,就说“像水一样”。这说明,后发达少数民族的原始性思维中,只有具象概念,缺乏抽象概念,这和他们的社会交往的条件非常局限有关。
今天,我们在研究原始思维时主要依靠对现存的原始少数民族进行资料调查。但是“他们的现在”并不等于“我们的过去”。今天我们还不十分清楚是什么原因阻止了这些原始民族的文明进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古代生产力水平大致相当的条件下,我们的祖先发展了而他们的祖先停滞不前,很有可能是由于他们交通隔绝,与社会的其余部分的信息交流中断,而我们的祖先通过信息的交流和学习提高了活动水平,改进了生产工具。就这一点来说,现代儿童的个体意识,并不是民族群体意识发展的简单重演,因为存在着文明环境的极大差异。现代的儿童不会像原始人那样把旱灾归因于巫师的帽子,或把万物看做能接收和发出意志力量的有灵魂的东西;他们受成人的影响,只会在时空结构较接近的事件中去寻求因果关系。事实证明,人类通过教育和学习获得大量的知识信息,成为思维模式发生发展的重要动力。而这种学习教育,既包括学校教育,也包括社会与家庭教育,还包括所属特定社会阶层、团体的共同利益、文化习俗、民族宗教等因素的教育传承,它们显示出特定时代、社会环境和自身物质与精神的需求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思维模式具有强烈的社会属性。
当代进化认知论提出,要充分理解人的意识现象,就必须了解意识的历史起源和它的适应功能。费多益认为,进化认知论有两个重要论点,即意识的适应性和领域特殊性。经过自然选择而塑造的固定神经回路,在特定刺激下会表现出固定的反应模式,这是进化而来的心理机制或本能。大脑又是领域特殊性的,为了实现不同的功能,需要有不同的设计。然而,人类智力进化史表明,意识的进化并不与我们祖先的生存需要有太大关联,现代文化展示出来的多样性与丰富性,是适应性所无法解释的。大脑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功能补偿替代的能力,领域特殊性并不排除人类大脑认知的弹性。[9]笔者以为,要全面了解意识的产生、发展尤其是飞跃的机制,我们不能不主要从人的社会属性方面来考察,从实践产生的逻辑力量和人的社会关系来理解。对于大脑模块的领域特殊性,我们也必须从大脑的系统特征来理解。大脑既是模块分工的,又具有整体性的功能。
社会实践促使了思维模式的形成和发展,这个过程深刻地反映了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人的思维是可以认识外部世界的。尽管在思想史上有过一些怀疑论的观点,它们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它们怀疑人类的理性,这种不可知论今天也仍然以各种面目存在着。但是,如果人们已经知道了某些事物的不可知,就不能再坚持被称为“不可知论”了,因为这表明我们在心里面很清楚,认识和理性的边界在哪里。那些彻底的怀疑论之所以存在致命的缺陷,是因为它们不可能将这条怀疑原则贯穿到底,而不彻底的理论是不能说服人的。当怀疑论说,我们不可能完全认识世界时,这条判断就是一种认识,对它难道就应当始终坚持到底吗?“我不可能认识这张桌子”,难道就比“我能够认识这张桌子”更能确保其可靠性和坚定性吗?笔者认为,从思维的本质上来说,对外部世界的认识是可能的,这不仅是由于几千年人类文明史所积累的知识大厦基础牢固,并没有证据表明它们不可靠。而且,仅仅从捍卫常识的角度,我们也不可能轻易否认我们日常社会生活实践的逻辑,及其在我们脑中形成的思维逻辑。由全部人类历史实践活动和科学知识联贯主义结成的力量,促使我们相信我们是能够认识世界的。这也是我们相信思维的模式可靠性的底线所在。(www.xing528.com)
【注释】
[2]J.Piaget:The Grasp of Consciousness,Hav 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p.342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4页。
[4]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见理查德・伯恩斯坦:《超越客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49页。
[5]参见包霄林:《实践的结构、形式及意义》,载《理论月刊》1987年第一期。
[6]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03页。
[7]庞元正:《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化》,《哲学研究》2009年第7期。
[8]俞吾金:《马克思对物质本体论的扬弃》,《哲学研究》2008年第3期。
[9]参见费多益:《当代进化认知论评析》,《哲学研究》200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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