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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模式变迁:从皮亚杰到丹尼特

时间:2024-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从皮亚杰到丹尼特现代认知科学主要研究思维或意识的诸种特点和表现,它在科学实验的技术支撑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的研究风格。皮亚杰认为他的建构论与心理学完形学派不同,他的认知结构是动态的,而完形学派的完形结构是静止的、凝固的、追求所谓未被历史“污染”的脱离主体的结构。发生认识论所取得的巨大影响,与皮亚杰所采取的方法论紧密相连。

思维模式变迁:从皮亚杰到丹尼特

第三章 从皮亚杰到丹尼特

现代认知科学主要研究思维或意识(包括知觉等)的诸种特点和表现,它在科学实验的技术支撑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的研究风格。有的科学家注重心智功能,认为只要两个系统保持对应的功能,它们就是功能同构。这种观点基本上把智力看做是人与机器共有的产物,只要机器的操作结果表明它符合原先设定的预期,就说明它们具有思维功能,而不用管它内在的心智过程到底是否表明具有智慧。还有的注重意向性研究,认为心灵智能的本质就在于意向性。注重意向性的研究侧重于思维符号的表征,特别是关于意义的分析,语言符号与意义分析是这些研究者们所浓墨重彩论述的。有的科学家从大脑神经物理运动来解释智能的本质,认为智能能够从大脑神经细胞的物理化学反应中得到解释,这种观点在认知学派中比较盛行。在许多情况下,这几种研究风格有时在同一位研究者身上都有所体现。这里,我们着重分析当代几位有代表性的认知科学家或研究意识问题的哲学家的观点,主要有皮亚杰的建构论,赫伯特・西蒙决策理论,克里克的还原论,普特南的“缸中之脑”思想实验,塞尔的“中文屋论证”例子,福多尔的模块论,萨伽德的认知连贯性,丹尼特的意向理论和文化基因等观点。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在现代心理学史上有较大的影响。他依据对儿童心理发生的长期研究,提出了认识是一个建构过程的观点。他早年受康德的影响很深,后来又受结构主义的影响。不同于上述两种思想来源,他认为人是一个有机认识结构的一部分,认识是人们(特别是儿童)在活动中建构起来的结果。他认为,人们的知识来自于动作,智慧的本质是适应,人类的智力活动都包含有一定的认识结构,而这个结构的基本特性有整体性、转化和自我调节三个因素。认识的发生,就是从一个较初级的结构转化为高一级的认识结构。皮亚杰认为他的建构论与心理学完形学派不同,他的认知结构是动态的,而完形学派的完形结构是静止的、凝固的、追求所谓未被历史“污染”的脱离主体的结构。皮亚杰承认认识内容的客观来源,他说:“从经验论的观点来看,一个发现,对它的发现者来说是新的,但是,被发现的东西本已存在于外界现实中,因此并没有建构什么东西。先天论者或先验论者主张,知识的形式是在主体内部预先决定的,因而严格地说,同样,也不可能有什么新东西。相反,发生认识论者认为,知识产生于不断地建构,因为在每一个理解活动中都包含有某种程度的发明;在发展中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的过渡,其特征总在于形成一些在外部世界或主体心中原先并不存在的新结构。”[1]

从总体上说,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对当代认识论研究以及认知科学研究都有较大的影响。发生认识论所取得的巨大影响,与皮亚杰所采取的方法论紧密相连。可以认为,皮亚杰的方法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综合的、动态的、辩证的方法。他重视主体及其活动在结构建立过程中的作用,并且把功能和发生过程的研究与对结构的研究结合起来。当然也要看到,皮亚杰的主体活动,与我们所理解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内涵有所不同。他更看中个体的、生物的发生学意义,而对于社会性、意义的建构等问题并没有过多的论述。夏甄陶认为,从总体上看,皮亚杰没有把社会因素的作用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没有把社会前提当做认识发生得以实现的根本基础,而是过多地注意动物智力同人的认识之间发展的连续性,又忽略了连续性的中断和由中断所造成的质的差异。人类认识何以发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同人类社会何以发生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是同步的。[2]另外,皮亚杰毕生研究认识的发生学,在他的晚年,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但他并没有结合这方面的成就进行分析。

普特南(Hilary Putnam)是美国当代实在论语言哲学家,也是著名的认知科学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发表了一系列文章,阐述自己的计算机功能主义观点。他认为,心理状态必须要用一种心理状态与另一种心理状态之间的功能关系来解释,而不能用特殊的物质载体来解释,就像计算机行为不能用其物理化学性来解释,只能由计算机程序来解释一样。功能主义的核心是“功能同构”,意思是说如果两个系统保持对应的功能,它们就是功能同构。受图灵机启发,普特南的功能主义被称为“强人工智能”。[3]普特南说:“在1960年的一次演讲中,我提出了一种假说,这一假说后来被称为‘功能主义’并有一定的影响。其内容是,人类心理状态就是大脑的计算状态,要理解它们,就必须对神经学的具体内容进行抽象,就像我们编的程序或使用计算机时通常要对‘硬件’进行抽象一样,且完全以所涉及的那些计算的术语来描述心理状态。因此心理状态就像是软件。”[4]然而,普特南心理与计算机功能同构的主张,随着语言哲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发展而有所削弱,后来他发现,意义并非只与内部心理的状态相关,而应在整个符号系统中得到确认。

普特南的思想实验在他的“缸中之脑”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他预设,一个人被做了大脑手术,他的脑被摘除然后被放在一个营养缸里存活,其神经末梢与一台超级计算机连接,计算机使得这个大脑主人具有一切知觉,但实际上此人的一切感知经验都是从计算机传输到神经上的电子脉冲的结果。这个脑甚至还产生各种幻觉。普特南的寓意在于,我们所相信的外部世界一切都是假的。1975年,他发表了《意义的意义》一文,他提出,意义是在脑中的吗?答案是否定的。缸中之脑的假设,可能就出于他对能否独立于外部世界的大脑对于意义之意义的探讨。这个假设对于脑科学、认知科学等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在未来的科学条件下,科学家们有能力将大脑剥离并且让它独立成活且具有“意识”,但是这种“意识”和独立自主的人的主体意识不可同日而语。就目前而言,大脑存活是人的生命的本质特征,人的各种器官如果都能够置换,大脑却仍无法置换,它不能脱离原有的主体。我们从一些临床案例看到,有些移植了别人的肝肾、别人的心脏的人,手术后性情发生了变异。“缸中之脑”的假想,使人们有理由相信,未来有一天如果需要的话,科学技术能够实现这一预设情况,剥离的大脑能够存活,或者独立,或者移植在别的主体之上,或者以胚胎基因改造的形式,使新的大脑继续存在下去。问题在于,这种情况下的这个脑,它属于谁的呢?换脑术、克隆人在未来人类社会能被允许吗?能否突破社会法律伦理道德方面的禁忌?如果可行的话,新脑的自我意识、新思维的模式属于谁?这些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我们说,缸中之脑不可能拥有高阶意识,或自主意识,那么置换新脑者有没有原先主体的高阶自主意识呢?这些问题现在讨论起来似乎很难想象,但是却无法回避。未来的实践发展,将使得人们必须接受它的挑战。将普特南的思想实验彻底走到头,人们会发现,无论是普特南还是其他人,都很难回答这个哲学、科学与伦理学的底线问题。

诺贝尔奖获得者、神经生理学家约翰・艾克尔斯1977年与哲学家波普合著了《自我及其大脑》一书,共同提出了“三个世界”理论,这是一种二元论的心理生理相互作用论。他们认为,“世界一”即我们所见的物质世界,包括大脑在内,“世界二”包括人的精神世界,“世界三”就是人类的文化成果总和,即成形的精神产品。真正原创“世界三”理论的是波普,他在1967年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此观点,但是,“这是一次啰嗦琐细且越说越让人糊涂的糟糕演说,而且,以后波普多次阐述也没把它讲清楚。”[5]艾克尔斯后来根据神经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提出“树突子”假设。“树突子”是神经系统的基本结构和功能单元,进而,他又根据“三个世界”理论提出“心理子”假设,“世界二”的“心理子”与“世界一”的“树突子”相对应。[6]“三个世界”的理论对于人们进一步研究人类除了物质世界以外的精神世界及其产品,具有很大的启发和推动作用。

怀特(L.White)曾经认为,人类的智力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几乎没有什么发展,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主要是借助了文化的结果,而这里的文化主要还是指“世界三”,即各种文化成果的总和。怀特的话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今天的时代是一个少有大师的时代,一些当代的思想家不见得比古代的老子孔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聪明多少。有人曾经设想,如果有一天地球遭到毁灭性打击,所有的物质化为乌有,而图书馆还保留着,包括那些数字化的成果,那么很快人们就会再度创造出一个崭新的文明世界来。然而,如果连图书馆都一起毁灭了,那么人类将会遭遇万劫不复的命运,这就体现了“世界三”的重要性。应当说,今天的人类记忆容量不见得比古代人更大,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决策博弈能力也不会比古人更强,人类的聪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世界三”。但同时我们认为,人类依靠着自己的思维模式系统,在社会实践水平极大提高的推动下,人们的知识背景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人们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比起古代人来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人类的认识能力已经得到了很大的进化。

1983年,认知哲学家杰里・福多尔(Jerry Fodor)受计算机编程和硬件模块的启发,提出了认知功能的模块理论。他认为,人类心智的大部分是由模块组成的,也就是硬连线的、目标特定的封装的输入分析系统。想出下一步做什么,就假想的情景做推理、创造性地重构自己的材料,修正自己的世界观,所有这些活动都是靠一个神秘的核心的设备完成。人脑在结构和功能上,都是由高度专门化并相对独立的模块组成的,这些模块的复杂而巧妙的结合,是实现复杂精细认知功能的基础,其中“域特异性”和“信息封装性”是模块性的两个主要特性。[7]按照福多尔的观点,只有模块化的认知过程,才可以被进行科学的研究。自1988年调往罗格斯大学后,福多尔一直是认知现象联结模式的执着的批评家,他认为联结主义无法解释思想的合理性。20世纪八九十年代,模块思想已发展为多功能系统理论,在记忆研究中得到了较多学科的支持。[8]

在此,我们对于福多尔过分强调模块、突出大脑的部分而非整体的功能保留了一些异议。作为典型的功能主义者,福多尔把心之于脑,看做是软件程序与硬件的关系,换句话说,他认为认知科学不是研究人类大脑的神经学,这和还原论有很大的区别。应当说,在今天大脑仍是一个“黑箱”的情况下,回避神经结构这条研究方法之路,而从功能比较的角度来研究人的心灵与智能过程,借助于计算机来解释思维,这是目前功能主义的,同时也是认知科学界可行、盛行的做法。“这也是功能主义的轻硬件重软件的道路。”[9]在还原论和注重神经结构研究方法遇到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功能主义的方法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替代方法。应当指出,本书也运用了功能比较和类比的研究方法,然而和福多尔这种研究方法存在着很大区别。本书虽注重于功能的比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思维模式当做类似于计算机的软件,但是与功能主义不同的是,我们不仅注重功能比较,也注重结构的物质基础,同时又不还原于结构分析。不仅注重心智功能,还注重情感等因素,这些因素在计算机系统里目前还基本上是空白的。最主要的是,本书注重这种功能的产生来源,是社会、历史的积淀和实践活动的物化,而不简单仅从人—机两个系统进行静态的功能对比。计算机的软件系统是从外部输入而非自主生成的,而人类思维的模式是在千万年历史中由自然的进化和社会的实践等促成自组织产生的。这是本书与功能主义的本质区别所在。

人工智能科学家明斯基(Marvin Minsky)于1985年出版《心智的社会》一书,他认为,智能并非存在于中央处理器中,而是在许多具有专门用途、彼此紧密联结的机器的集体行为中产生。将来,有可能做到把意识移植到机器内。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人们就知道在人的大脑中存在着电子运动,人的记忆等都可能是以电子脉冲方式存在的。所以,从原则上说,人们可以通过某种电子机械设备,测定这些脉冲并把它们在另外一个媒介如记忆库中复制出来。由此一来,记忆中的“我”作为本质上的“我”,可以在计算机里保存,记忆可以被复制、移植和数字化运作,人可以成为某种真实自我的数字展现。即使在计算机里,“我”仍然可以得到和以前完全相同的体验。对作为自我意识的数字化,除了可以设想复制后移出外,还可以有一种反向的过程,就是将体外的自我意识,可以是他人的自我意识,也可以是经过机器加工处理后的自我意识,移入自我的头脑,从而形成新的自我意识。[10]作为杰出的人工智能专家,明斯基的意识移植想法,和普特南的“缸中之脑”一样,给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们,提供了启发式的思维线索。

哲学家约翰・塞尔(J.R.Searle)是一个生物学自然主义者,他反对把精神和物质分立讨论,他认为这样的划分很难逃脱人们讨厌的二元论。他同时也反对把意识归结于物质的唯物论,像丹尼特那样。在他看来,人的意识不过“是一种自然的生物现象,它和消化、生长或光合作用一样,也是我们的生物性生命的组成部分之一”。[11]他的这种“生物自然主义”如果仅从自然进化史上看、从宇宙宏观的视野看,似乎有一定的道理;考虑到人的意识与智能的水平,在宇宙中可能并非十分出色,其智商数量级别并不太高,意识的特殊地位确实不值得高调突出。人类在20世纪后半叶之后花了那么长时间,给予意识以研究的核心位置,是由于这个问题到了条件具备、值得研究的时机了。但是,意识的问题和物质的问题是相对应的,意识的确是从物质高度发展以后才产生的。如果从我们人类的思想史特别是哲学史角度看,企图避开哲学中关于物质与精神基本关系的问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想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大地一样。

心智与意识是高度发达的物质——人及其大脑的自然与社会发展的产物,强调物质与思维的辩证关系,并不存在着二元对立的倾向。精神的能动性并不能简单地与人的其他生理反应相提并论,它具有突变的、与动物生理反应不同的根本特性。换句话说,意识的主体性,不能通过还原为物质(神经元)的客体性来实现。塞尔的观点提醒我们,把大脑与意识的过程分开,把意识的过程当做一种特别的现象,就像柏拉图那样认为意识的过程在脑中某个部位发生,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鸟笼”,让意识在其之内运作。心智与意识状态,都是人的自然的与社会的属性,是人的大脑的自然功能。虽然大脑不同分区有着不同的感觉与理性的功能,它们毕竟都是围绕着整个大脑系统而实现着整体的功能。塞尔自己也认为,生物自然主义自身也有很多问题。比如,神经生理学如何能说明我们的心智现象呢?[12]他还认为,当人处在无梦睡眠无意识状态之中,在大脑中唯一进行的,是出现在神经元结构中的神经生理事件的序列。在状态完全是无意识的时候,除了神经生理状态与过程之外,别无他物。[13]对这个观点可以没有异议,但是塞尔把这种心智状态当成了本体论,这是值得商榷的。

塞尔有名的“中文屋论证”例子,是他反对机器具有智能的强有力论述,但也受到了不下100种的批评。这个例子说,塞尔不懂中文(他举中文例子的年代,中文还普遍被认为既难懂又难学,如今学习汉语的非母语使用者越来越多了),在一个写着中文符号的房间里,他看那些中文符号,并在一本规则程序书中查阅,依照这些规则对那些符号进行运算,然后给房间外的人返回问题的答案。问题是,塞尔始终并不懂中文的意思,却能够给出正确的答案。他的结论是:仅仅通过操控形式符号,不能本质且自然地导致具有语义的内容,其本身也不足以保证语义内容的存在。我们不可能只从语法过程中抽取出语义来。“如果我不是仅仅基于执行一套用于理解中文的计算机程序而理解中文,那么,任何其他的数字计算机也不能仅仅基于此而理解中文,因为没有哪部数字计算机会具有任何我们所不具有的东西。”[14]笔者觉得,关键在于,不仅中文的理解、语义的产生,都不是大脑底层的神经元物理化学活动所能够解释的,虽然这些神经元活动也都反映各种意识的活动,如进行数学计算等,或者反过来说数学计算导致大脑神经元在活动,这两者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但是这个计算本身,却是神经元层次所把握不了的。计算是我们思维中的模式与客观世界中的数学关系的某种匹配与同构关系在大脑中的演进,常常体现着思维的某种突变性成果。当我们紧张计算并得到答案时,或者在进行创见有所收获时,神经元活动往往呈现非同寻常的活动轨迹,大脑某些区域显现特别的活跃。这些功能和现象,当然是目前机器所没有的,机器计算与人类智能活动之间,显然还存在着极大的差距。即使将来有一天制成了生物计算机,也还是无法弥补人机之间的本质差别。

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中文名字司马贺)是一位博学的科学家,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了他在心理学方面的一个著名观点:一个人可以在四个领域里成为专家。从1943年到1979年,他共获得过哲学、法学、科学等9个博士头衔,但瑞典皇家科学院在颁发给他1978年经济学诺贝尔奖时总结性地指出:“就经济学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西蒙首先是一名经济学家,他的名字主要是与经济组织中的结构和决策这一相当新的经济研究领域联系在一起的。”赫伯特・西蒙是人工智能和数学定理计算机证明的奠基者之一。在他看来,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所研究的课题,实际上都是“人的决策过程和问题求解过程”。他在经济学决策理论方面的思想“最优是不可能的,满意就行”,运用到心理学领域,就发展成为有限合理性的问题求解与专家思维信息搜索的方法优势问题。他认为,要想真正理解组织内的决策过程,就必须对人及其思维过程有更深刻的了解。因此,借助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西蒙等人一起用计算机来模拟人的行为。西蒙在人工智能中做出的最基本贡献,是他提出了“物理符号系统假说”(Physical Symbol System Hypothesis,PSSH)。西蒙认为,任何一个物理符号系统如果是有智能的,则肯定能执行对符号的输入、输出、存储、复制、条件转移和建立符号结构这样6种操作。反之,能执行这6种操作的任何系统,也就一定能够表现出智能。西蒙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另一个贡献,是发展与完善了语义网络的概念和方法,把它作为知识表达的一种通用手段,并取得了很大成功。在知识表达方法中,语义网络(semantic network)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西蒙先后来中国访问交流达10次之多。1983年春,应中国科学院的邀请,西蒙教授到中科院心理所进行关于人类短期记忆的合作研究,同时在北京大学系统地讲授了认知心理学,阐述了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

西蒙作为人工智能的创始人之一,其观点在后来不断受到挑战。布鲁克斯(R.Brooks)在1991年提出,智能可以是没有推理的,也可以是没有表达的,智能的来源不仅仅限于计算装置,也来自于周围世界的情境、敏感器之间的信息传递以及机器人与周围环境的交互作用。智能行为可以在没有明显的推理系统情况下产生,智能是系统与周围环境进行交互作用所呈现出来的。布鲁克斯的这种观点,代表了人工智能发展的一个新方向,即现场人工智能(Situated AI)。这种观点,注重智能的实践特性及实际表现,注重智能解决情境问题的能力,笔者以为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不同意西蒙观点的还有克兰西(W.Clancy)为代表的一些学者,他们认为,物理符号系统假设理论不能解释人类的智能行为,智能的呈现不是像计算机处理器那样操作,而是一种能同时协调感知—动作的机制,智能行为是感知—动作多个循环的结果,不是深思熟虑的推理和决策。围绕着物理符号系统假设,克兰西和西蒙之间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与西蒙的博学有点类似的是弗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 Crick),他在生物学和认识科学、脑科学方面同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53年,克里克和沃森合作在《自然》杂志上发表“核酸的分子结构——DNA的一种可能结构”的论文,被誉为是“生物学的一个标志,开创了新的时代”。由于沃森、克里克和威尔金斯在DNA分子研究方面的卓越贡献,1962年,他们三人分享了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1966年,克里克将兴趣转向神经科学尤其是“意识”问题。他在科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用自然科学的办法可以解决意识问题。以往,大多只有哲学家们讨论意识问题,虽然有过弗洛伊德研究无意识问题,格式塔学派研究完形识别的理论等,但真正采用自然科学手段涉足大脑的奥秘,可以说始于克里克。克里克考察意识的本质,不仅仅从自己熟悉的分子角度研究问题,还注重从心理学、神经解剖学以及神经生理学等各个水平,甚至从哲学水平来看问题,以期架起连通各个领域的桥梁。

20世纪90年代中期,克里克在《惊人的假说:灵魂的科学探索》一书中指出,我们的思想、意识完全可以用大脑中一些神经元的交互作用来解释,高级的意识活动完全可以从神经元底层的活动来解说,这就是他提出的关于意识的“惊人假说”。他认为,意识可以归结为神经活动的一项功能,它显示各种底层运算的结果。意识牵涉到一种关注机制,该机制利用40赫兹的振动,把相关神经元的峰值同步化,从而暂时把这些神经元连接到一起。这种40赫兹放电,被克里克等科学家认定是人类心理活动高阶功能的标志,是大脑高级功能的生物电峰值状态。但是,如何从神经回路发生奇迹,产生意识,产生理解,克里克和一般神经心理学家、认知科学家一样,都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塞尔认为,人类到目前为止,对此还只有一点模模糊糊的认识,只有艾克尔斯对此作出的回答最直截了当了。艾尔克斯说,上帝在婴儿出生后约3周时,把灵魂赋予了他们。[15]

克里克还研究了关于人类梦境的复杂问题。当然,克里克研究的目的并不在梦本身,而在神经网络。他认为只有理解了神经组群之间如何相互作用和协同工作才能理解大脑。神经组群之间这种复杂的相互作用,有时发生在睡眠和快速眼动中,克里克希望通过研究梦来作为神经交互作用的证据。克里克还提出,意识不是先天就有,而是由大脑中位于“扣带前回”的一小组神经元产生和控制的。这当然还是一种物质的模型,并没有解决意识产生的实质问题。克里克直白的还原论引起了不少质疑:意识显然是大脑综合功能的结果,而不能把它归结为底层的细胞运动现象。但这里,克里克毕竟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提出了柏拉图所说的“鸟笼”如何起作用的问题。他的观点受到了认知科学界的广泛关注。

科学哲学家萨伽德(P.Thagard)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人们的思维具有连贯性,这种连贯性把整个庞大的知识系统贯穿了起来。所谓连贯,就是“限制满足性”,我们理解一个事物,是因为它提供了我们想要理解最连贯的描述,考虑彼此适合的信息或互不相关的信息。[16]连贯性的理论部分地回答了知识的来源问题。萨伽德认为,知识既不是来源于先天的公理,也不是简单地来源于经验,而是作为一个信念的整体,互相有机地联结在一起。他认为,对思维最恰当的理解,是将其视为心智中的表征结构,以及在这些结构上进行操作的计算程序。[17]萨伽德把这种基于中心假设对心智的理解方式,称作心智的计算-表征理解方法(computational-representational understanding of mind,CRUM)。逻辑、规则、概念、表象、范例和连接,是其心理表征形式,演绎、搜索、匹配、循环和恢复是其计算程序。认知科学中的种种理论都假设心智具有心理表征特性,类似于计算机数据结构,而计算程序类似于算法。也就是说,心理表征就是计算机数据结构,心智的计算程序就是算法,而思维过程就是运行程序。从表面上看,CRUM与我们所说的思维模式的构成与运行方法等有着一定的相似性,它对问题求解、学习和语言的本质等心智现象作了很好的解释,但其机械性的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它忽视了思维关键性的方面如意识、情绪和经验,也忽视了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对心智产生和发展的影响。

萨伽德是一位观点鲜明的连贯主义者,他主张对CRUM进行生物学、动力学、意识经验、社会性和文化性因素的整合,将CRUM语境化。他认为,我们的知识并非如坚不可摧的高楼大厦,而更像漂泊在大海中的由许多相互支撑的甲板构成的船。判断一个信念是否真实正确,不是因为它不容置疑,或是它从其他不容置疑的信念中推论出来的,而是因为它与其他彼此相互支持的信念是连贯的。为此,他还很细致地总结了实现认知连贯性的5种途径(即解释连贯性,类比连贯性,推理连贯性,知觉连贯性,概念连贯性),共28条原理,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体系。[18]他把这个体系运用到认知、伦理、法律政治等领域。这个体系有点像库恩的“范式”理论,只不过是更加广义的范式,包括了我们科学知识的和日常生活的整个知识系统,所有的经验和知识都互相连贯起来,一个理论的生命力依赖于它的“解释宽度”,等等。但是,这个体系也有问题。由于人们的认识是不断发展更新的,如何解决新旧认识的不协调问题、如何判定认识的真理性?笔者认为,解决的途径还是要通过辩证的、实践的方法来实现,要通过思维模式的不断建构,对外部世界的知识的不断匹配,来完成认识的连贯与创新的统一。

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注重从意向层次研究意识。所谓意向性,即心智指向他物的属性,使得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丹尼特认为,是否具有意向性,是区别意识功能状态与其他功能的状态的标志。丹尼特借用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的一个概念“米姆”(meme),来说明文化基因在人类文明演进中的作用。道金斯曾认为,人类有能力通过生物基因或米姆基因两种方式来进行复制与进化,而动物只受一种生物基因的制约,所以动物进化不会产生质的飞跃。塞尔对此的批评是,基因在动物那里的进化是盲目的、随机的,而人类文化的传承都是有目的的,这两种事物根本不同,做此类比不可取。

丹尼特的观点集中起来可以表述为:不存在单一的、确定的“意识流”,因为不存在中央总部或笛卡尔剧场,好像所有的东西都跑到那里,让一个核心赋义者来透彻解读似的。不存在这样的一个单一流(无论它有多么广阔),相反,存在的是多重渠道,各种特化回路……基本的特化回路是我们的动物遗产的一部分。某些部分是先天的,由于人类个体发展起来的思想的微观习性(microhabit)而得到放大,有时甚至有着压倒一切的重要性。这些习性部分是自我探索的独特的结果,部分是文化的预设的礼物。数以千计的米姆(文化基因)多数靠语言承载,也有的靠没有语言的“意象”以及其他数据结构承载,它们在个体的大脑中居住下来,塑造它的倾向,因而也把它变成心智。[19]他还认为,在我们死后,遗留下两样东西,基因和米姆。人的基因每隔一代就要减少一半,这样用不了多久,人的基因比例就会变得微乎其微。但是,如果你对世界文化有所贡献,它们就会永远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已融入公库,它们仍旧永垂不朽。[20]

以上这些科学家、哲学家对于意识或大脑功能的主要观点,都从一定角度和方法上探讨了思维的特性、机制与本质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仔细研究。当然,有些观点显然并不妥当,这也不妨碍我们加以借鉴。

当前,认知科学的发展得到国际科技界的大力支持,一些国家政府对此项研究高度重视。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分别推出“脑的十年”计划和“欧盟脑的十年计划”,日本在继20世纪80年代对人工智能高度重视之后,再一次推出“脑科学时代”计划,总预算高达200亿美元,其中,脑的认知功能及信息处理是研究的重点。21世纪初,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商务部资助了一个“提高人类素质的聚合技术”的计划,将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认知科学看做是21世纪四大前沿技术,并将认知科学视为最优先发展领域,主张这四大技术融合发展,并描绘了这样的科学前景:聚合技术以认知科学为先导,因为一旦我们能够在如何(how)、为何(why)、何处(where)、何时(when)这四个层次上理解思维,我们就可以用纳米科技来制造它,用生物技术和生物医学来实现它,最后用信息技术来操纵和控制它,使它工作。这将会对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影响。在2007年开始执行的欧盟第7次发展框架,进一步增加了对大脑研究的投入。在中国,脑科学研究也正在深入地开展,2001年,中国正式成为“人类脑计划”的会员国之一;同年,中国认知科学界组织了在北京召开的第三届国际认知科学大会等重要会议。[21]

在2010年北京举行的第七届国际认知科学大会上,专家们就当代认知科学的前沿问题发表了看法。可以看出,研究领域非常广泛,许多课题在生理学与认知科学之间架起桥梁,其中涉及视觉,注意,语言,动物认知,脸部识别,计算与认知,等等。还有一些课题涉及人们的生活实践活动,如:日常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使我们需要多少假设来进行决策?人的焦虑情绪如何影响问题解决,精神分裂症的大脑网络,语言理解,等等。[22]这次大会论文给人的感觉是,尽管人们在认知科学领域许多具体问题研究上取得了进展,但是对于意识思维本身的机制问题,由于涉及最本质的哲学层次,人们还比较慎重讨论它。换句话说,人们普遍在认知的感性、知觉阶段投入了更多的精力,而在认知的理性阶段方面的细节研究,仍然比较审慎。

霍夫斯塔特曾认为,研究大脑的思维活动要解决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要解释在低层次上神经细胞的激发怎样引起高层次上符号的行为(意义的产生);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创造一种理论,能够解释高层次上引发符号的交流却并不涉及低层次上的神经细胞的活动。如果真能做到第二点,那就为人工智能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即可以用不同于大脑的硬件来实现人的智能活动。[23]笔者认为,第一个问题从克里克以后大家都普遍感觉到了,但又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它牵涉到还原与突现的问题。按系统论原理,知道了部分的组成性质之后,不一定就能够掌握整体的功能。只关注底层的观点,并不能合理有效地解释意识产生的机制。关于第二个问题,科学家们已经发现,符号的交流与意识的产生,会涉及神经细胞的异常活动,当然,这其中的理论解释还没有能够为大家所普遍接受。有的学者认为,把神经细胞的异常活动看成是创新思维中的大脑的某种功能,太过于牵强。把解题过程中右脑血液流动增加,当做是右脑富有创造性,也缺乏科学的根据。这些观点都值得我们重视。

迄今为止,哲学家们研究意识问题大都是从自我内省的角度,以一个“外部观察者”的身份来审视意识。这是存在不足的。霍金甚至认为,当代的科学特别是物理学的发展,已经使哲学跟不上脚步了。一些现代认知科学家则从“底层”生物学角度,用一些仪器来测量脑的生化反应,找寻意识发生地,或通过人机功能对比方法,来研究大脑的机制。大脑作为“黑箱”,确实给人们研究其机理带来很大难度,但人们通过各种角度,运用比较分析等方法,从一定程度上揭开了人脑的部分功能。

在这一部分“问题与方法”中,主要介绍和阐述了在思维相关的问题上,古今中外思想家不同的态度与方法。在西方认识论史上,对于意识、思维的机制,认识的起源问题,人脑到底有没有一个先在的模式,或者大脑是否就是一块白板(像洛克说的那样),有着十分丰富的论述。柏拉图提出大脑内有一个鸟笼存放思想,代表了后来整个西方认识史上关于此问题的一条主线。纵观这条主线我们可以发现,思想家们回答这个问题分成了主要的两个派别:大脑是白板;或者它先天地有一个类似聚光灯照亮的剧场,思维活动在其中进行,再或者人们先天就有某种不证自明的公理的认识,学习等不过是将之唤醒的过程。西方认识论研究者们,所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分析的方法、推理的方法。(www.xing528.com)

中国思想家们的问题与西方的不同,方法也不同。在他们看来,认识主要是一种修行活动,而不是对外部事物的感知。他们注重的是,认识的总体后果会对人产生什么影响,他们并不考虑认识是怎么产生的,认识的内容与过程(像洛克或休谟那样写出长篇巨著),以及认识的机制等,这些统统不是他们关心的。他们关心人怎样通过认识,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洞穿宇宙的本质,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他们所采用的方法,是崇高的体验,审慎的沉默,模糊的论述,是一种综合的方法。他们从来不觉得世界会不可知,断定它最多是不可言说。这种综合的、带有许多模棱两可的说法,反倒为现代科学描述世界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有些空灵的神秘思想,反而被现代科学家认为颇受启发。

现代心理学与人工智能的发展,特别是认知科学成为一门重要科学之后,思想家们把问题聚在意识的产生机制上。他们依托现代脑科学、计算机科学等成果,通过大量的实证科学实验,采取科学分析方法与多学科互补的综合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问卷方法等,将分析与综合结合起来,并且在具体实验数据支撑下,直接得出一些既是认知科学又是哲学的结论。以往认识论史上的一些争论,现在直接在科学手段方法观察下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例如,以往人们认为大脑的“鸟笼”——松果体,现在大家都已知道它的大致功能,也知道大脑哪个部分损伤会影响到意识过程的哪些功能。人们虽然对大脑皮层组织是如何通过神经元之间的连接、共同作用、神秘的化学反应等,产生出心智、情感等心理现象来还不是很清楚,但人们现在通过认知科学已经知道,大脑是由什么构成的,哪些部位主要控制哪些思维现象过程,并且还能在机器上部分模拟这种过程。虽然说,现代认知科学离真正解开问题之谜还相差甚远,也不排除它的研究有时会误入歧途,但许多人相信,现在的方法基本上是可靠的方法,它有助于将来把问题进一步明晰化。

在看到现代认知科学所取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科学家们的研究方法,有某种从心理学向生物学进而向物理学层次演进的现象,体现出某种寻找基本层次解释的意图;有的科学家尽量不谈“意识”,把注意力放在“底层”,这种方法其实并不能回避心灵、自我、意识等问题。想避开心物二元论,只谈论突触、脑白质、电极等概念,最终有可能落入机械唯物主义的还原论之中,同样也是不可取的。

本书提出思维模式这个在哲学认识论发展中既有长久历史又有现代科学发展最新成果充实的问题,努力从社会实践的观点入手,分析个体与社会的思维模式的产生及其本质,阐明人的个体思维模式遵循社会历史的原则,既有先天的社会性遗传因素与社会性外部环境因素起作用,又有后天的学习实践活动养成和培育思维模式。这是一种社会历史的方法。我们还将从思维模式的“体”、“用”诸方面,即它的本质属性(体)、功能(用)等方面来进行分析,尽可能地利用哲学与各门现代科学尤其是认知科学的成果进行综述,使书中的概念具有逻辑性和合理性。在认知科学中有一种功能主义学派,它们的基本观点是,大脑是个黑箱,必须也只能从功能的角度出发来考察大脑,因此,把心智与大脑的关系看做是类似于计算机软件程序与硬件的关系。本书也主张通过思维模式的功能分析,来探索思维的奥秘,但我们的观点区别于功能主义;本书也同样注重大脑的物质基础,注重大脑的结构,重要的是,本书注重思维模式这个软件系统的自身结构,从它的产生、特性、本质等方面进行阐述。因此,本书的方法试图努力做到功能与结构的统一,分析与综合的统一,哲学与具体科学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体现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辩证整体论。

【注释】

[1]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53页。

[2]夏甄陶:《认识发生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页。

[3]魏屹东等:《认知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9页。

[4]普特南:《美国半个世纪的哲学》,《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8年第2期,第49页。

[5]姚礼明:《关于波普“三个世界”理论的一种阐释》,《哲学研究》2009年第6期。

[6]参见史忠植:《认知科学》,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0页。

[7]杰里・福多尔:《心灵的模块性》,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83年版,见魏屹东等:《认知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4页。

[8]史忠植:《认知科学》,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9]魏屹东等:《认知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6页。

[10]史忠植:《认知科学》,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20页。

[11]约翰・塞尔:《意识的奥秘》,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12]约翰・塞尔:《心灵的再发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13]同上,第133页。

[14]约翰・塞尔:《意识的奥秘》,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15]参见约翰・塞尔:《意识的奥秘》,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16]魏屹东等:《认知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04页。

[17]萨伽德:《认知科学导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8]萨伽德:《思想与行动的连贯性》,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参见魏屹东等:《认知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11 — 221页。

[19]丹尼尔・丹尼特:《意识的解释》,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92页。

[20]霍夫斯塔特,丹尼特:《心我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61页。

[21]参见史忠植:《认知科学》,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22]参见Proeedings of the 7th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gnitive Science,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10年。

[23]霍夫斯塔特:《GEB——一条永恒的金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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