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想为“看客”们写一篇文章。可一想到这是在揭同胞们的疮疤,会令一些与阿Q有同感的先生们出面质问:我们在千方百计为国人的“先前阔”找根据,大论特论凡外国先进的东西“中国早就有”,你却在暴露落后面,是何居心?心有这般余悸,文章便很难写下去。
近日读书,幸好偶得一则“看客病外国也早就有”的资料。虽说不能为国人争什么光,但一经披露,毕竟也会使Q兄们在一阵幸灾乐祸的庆幸之后,心中得到一点小小的安慰:人家也是如此!
这则资料,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理论刊物《国际社科》1994年第2期,法国社会学家谢斯奈所写的长篇论文《暴力的历史:各个时代的杀人与被杀》。文中根据历史资料描述了17世纪至19世纪中叶英国处决死刑犯的情形,确实令人吃惊——“为了使死刑更有效地杀一儆百,实行当众处死”,于是总有“大批群众为病态的好奇心所驱使前往参观”,“入场券售价很高”。人们租用刑场附近建筑物的阳台,组织者还搭起专用看台供看客使用,其情形“有如看足球比赛”。“1807年,伦敦某次处死一个杀人犯,来参观者达4万人。及至执刑完毕,人群走散,刑场上竟留下了将近100具看客的尸体。”(转引自《读书》1994年第3期)处死犯人竟然专门搭看台,售票参观且观众踊跃,真是天下之大怪事。相比之下,鲁迅先生当年在日本仙台所见的、引发他走弃医从文之路的幻灯片里中国人的“看客”形象,确实只能算是“小巫”了。
然而,我却无法因此而聊以自慰,以“五十步笑一百步”。任何事物都得有个是非标准,人性冷漠、良知沦丧之行为,不论有什么本土的外国的“先例”,都应归入克服之列。西欧的“杀人示众”办法大体止于19世纪中叶,而亚洲大陆则约迟一个世纪左右。不论从历史惯性对于今人的影响来说,还是从自身素质培养来说,同胞们应多做些疗治“看客病”的努力,这不仅必要而且不容迟疑。
当然,这里所说的应当医“病”的看客,并不是指当年在菜市口围观谭嗣同受戮和围观日本人屠杀中国人而表情麻木的一类。在今天,想去围着看处决罪犯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了。于是,今天的“看客病”患者们便把精力移到了别处,看邻里打架,看交通事故,看流氓作歹,看无辜者遭难……凡一有这样的事端,便要忽忽拉拉地围上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而且看得那么津津有味,有的甚至煽风点火助阵,唯恐“好戏”散场,失去难得的当“看客”的机会。近些年来,新闻媒介披露过多起这样的“公众冷漠事件”,如发生在北京的一辆大货车撞倒两位骑车姑娘,围观者无人相助,致使一姑娘失血多过而身亡;发生在广州的孕妇被流氓当街侮辱,200多人围观竟无人出面解救;发生在武汉的暴徒街市行凶,沿街静观者无人敢作声……这一桩桩令人扼腕的事件,不就是多年来积淀在民众心中的以旁观他人苦事为消遣的阴暗心理导致的“看客病”在作怪吗?(www.xing528.com)
“看客病”是人的社会责任感淡漠化的结果。如今我们进入经济建设年代,在某些不良风气影响下,有些人认钱不认人,忽视自我道德修养,这才会出现“看客病”,才有了从北到南不断出现的一副副冷面孔。
总而言之,“看客病”应当归入根除之列。我们必须切实“两手抓”,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决不放松精神文明的建设,让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落实到每个人身上,让“看客病”找不到滋生的土壤,逐渐成为陈迹。这样,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肆虐多年的“看客病”,方能逐渐治愈。
199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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