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际舞台上引人注目的好戏,要算发生在美俄之间的一桩间谍案了。在美国中央情报局苏联反间谍处任过处长的奥尔德里奇·黑曾·埃姆斯夫妇,由于成为投靠苏联和俄罗斯的间谍而双双被捕。有人评论说,这事是美国有史以来的五大要案之一。
这篇千字小文,不想也不可能对这样的大案作透彻分析。只是这位老牌特工人员从隐蔽到暴露的过程,引起了我的兴趣,并联想到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和事,在这里议论几句。
埃姆斯的职业是反间谍,科班出身,老练周到,对特工这一套可谓了如指掌,熟悉到家。怎样递送情报,怎样反侦察,怎样隐蔽自己,他会做得相当周密。可是,为什么最终又露了馅儿呢?谜底揭穿了也很简单,关键就在这个“钱”字上。
报载,埃姆斯多次告知克格勃:我目前最需要的是钱!几年来,克里姆林宫先后共付给埃姆斯150万美元之巨。手里有了大笔不义之财,埃氏可谓神气十足,出手大方。1989年,埃氏在华盛顿近郊购买一幢价值54万美元的住宅,一次付清房钱,并用9.9万美元装修;从1985年到1993年,埃姆斯夫妇用自己的信用卡买东西花去45.5万美元;1989、 1993两年各买一辆高级轿车,共用4.5万美元;1990至1993年的电话费开支就近3万美元。而埃姆斯夫妇的年薪呢,总共才7万美元。明眼人一看便知,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疑点太大。所以,一篇关于此案的报道中,有一个小标题为“巨额花销露马脚”,可谓一针见血,点到了要害处。
这儿有个明摆着的道理: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背叛祖国,出卖灵魂,去当特务,图的是什么?当然有的人是因为政见、信念等等的不同,而有的人目标也很明确,就是为了钱!羡慕百万富翁的富有和奢侈,朝思暮想有朝一日也能过上那挥金如土的日子,却又不走正道,去干特务,于是财源滚滚而来。这时候,大肆挥霍享乐便是这些人的本色表演,倘省吃俭用反倒不可思议了。挥霍,恰恰也给暴露自己留下了狐狸尾巴,距遭灭顶之灾也就不远了。(www.xing528.com)
社会上那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之徒,大约也在循着这样一条人生轨迹。贪污、收受贿赂等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弄不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层利害关系,这些人心里头一清二楚。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铤而走险,也是为了捞取不义之财,为了满足那膨胀的享受欲望。这些人一旦得手必然要拼命花钱,尽情享乐,过那渴望已久的“幸福生活”。这是一条必然规律。北京揭出的“钢城孽虎”管志诚,花几十万元买几处住房养两个姘头;广东英德县那位公安局长张文列,自建两幢小洋楼,家有4辆摩托车,老婆戴着“牛绳般粗”的金项链……这些,都是这类人得逞后的自然表演。他们追求的就是这个,引以为荣的就是这个,他们不搞畸形享受是不可能的。不过,与此同时,他们也如埃姆斯一样,露出了麒麟皮下的马脚,也给自己当了掘墓人。
埃姆斯巨额花销露马脚这块“他山之石”,对于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确实有很多的借鉴作用。我想,看一个人的消费情况,算算经济收支账,不是揭穿贪污受贿者底牌的好方法吗?比如,在靠工资过日子的“公仆”中,有人忽然掏出大笔钱买了高级住宅,有人把孩子送进了年收费万余元的“贵族学校”,有人忽然几天之内实现了“现代化”……总之,钱花得反常,都可以打上个问号。支出与合法收入反差巨大,怎能不令人怀疑?
也许有人问,盯着人家的消费,怕有侵犯这权那权之嫌吧?不会的。公职人员的收入、财产等等,本来就是应该公开的。有些国家实行公职人员申报个人财产制度,目的也在于接受社会的监督。把这些他山之石引入我们社会生活之中,对于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加强廉政建设,一定大有好处,这是没有疑问的。
199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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