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由立宪转向革命
在清末有三种主要政治力量,即革命派、立宪派和清政府。革命派与清政府针锋相对,壁垒森严,界限分明。立宪派则站在两者之间,同两者都有联系,又有矛盾;唯其如此,与两方面的关系虽不势不两立,但也得不到两方面的完全信赖,正如身临其境的张謇所说:“主革命者目为助清,清又上疑而下沮,甲唯而乙否,阳是而阴非。”(233)
立宪派建立了自己的组织,控制了各种民意机关和合法团体,已经形成一支庞大的社会力量,其政治倾向如何,对革命派和清政府都会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立宪派政治态度是否改变,决定性的因素是清政府满足其改革愿望的程度如何。如果清政府能够按照立宪派的意愿进行改革,立宪派无疑会成为清政府的坚强支柱;否则,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就会另寻出路,成为清政府的敌对势力和掘墓人,清政府正是以其愚蠢的政策将立宪派推向了革命阵营。
(一)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关系
立宪派与革命派两个政治派别都是由若干个独立的小团体组成的,不是一个严密的整体,不可能有统一的策略和齐一的步调。事实上,由于组织纪律的松懈,具体的环境不同等原因,一个小团体也无法做到这一点。即使同一个人,对另一派别的不同分子表现也不一样。因此,两派的关系呈现出因人而异,因团体而异,因地区而异,错综交叉的复杂情况,很难绝对划分。为了叙述的方便,只能勉强将之分为国外、国内两大部分(有些人飘忽不定,亦难确定国内、国外),做一粗略的介绍。
大体而言,革命派对立宪派的指责较之立宪派对革命派的指责多而且激烈,国外革命派对国外立宪派的指责又较对国内立宪派的指责多而且激烈;国外的两派关系比较紧张,矛盾比较尖锐,国内的两派则缓和友好得多。
1﹒国外两派的关系
1908年宪政公会迁入国内、政闻社被勒令解散以后,国外的立宪团体仅剩下一个帝国宪政会,但政闻社社员仍在梁启超领导下继续活动,这里所说的国外的立宪派主要是指康、梁一派。
康、梁一派与兴中会早在戊戌变法之前即有芥蒂。戊戌变法时在横滨的大部分兴中会会员转向维新派,变法失败后革命党人诱使王照揭露康有为伪称奉有光绪皇帝衣带诏两件事,使两派结下“不解之仇”(234)。1900年以后矛盾趋于尖锐。这一年,孙中山打算在广东发动起义,康、梁也准备武装“勤王”,梁启超到檀香山宣传“名为保皇,实则革命”,一下子把当地大部分兴中会会员和华侨争取到保皇会方面来,几乎将孙中山在海外的第一个活动基地搞垮,同时出色地完成了筹款任务,获银10万元。这使孙中山大为恼火。自立军失败后,参加起义的秦力山等“以保皇会捐款用途不明,谓其阻误义师,攻击甚力。康、梁师徒疑为革命党主使,衔恨益深”(235)。
此后,梁启超不时遭到革命派攻击。1903年梁放弃了“破坏”与“革命”口号,革命派对他的攻击论调随之升级。
1903年10月,孙中山返檀香山号召革命,“前时误入保皇会之兴中会员多觉悟来归,保皇党势力因之大受影响”(236)。康党陈仪侃“深恐该党基础为之动摇”,乃于报上丑诋孙“为假革命,且及个人私德”(237)。孙所发的军需债券,“因兴中会地盘已为保皇会蚕食过半,购者寥寥,全数仅得二千余元”(238)。保皇党的挑衅,筹款的失败,激起了仇恨。孙中山遂著文痛骂康、梁为“满奴”、“汉奸”,并决心“尽力扫除此毒,以一民心;民心一,则财力可以无忧也”(239)。
未几,孙中山去美国内地进行筹款和发展革命力量,均因保皇党势力过大,收效甚微。致公堂总注册时,报名者“寥寥无几”(240)。大家一听购买军需债券即为兴中会会员,多谈虎色变。(241)为“扫灭在美之保党”(242),1905年2月,孙中山在其手订的《致公堂重订新章要义》中,确定了“先清内奸而后除异种”(243)的方针,把同康党的斗争摆在了比对敌斗争——排满还要重要的位置,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民族资产阶级是个先进的阶级,又是个剥削阶级,本阶级的思想烙印,地主阶级的影响,封建主义的熏陶,使得其成员都程度不等的有些主观主义、自私自利、升官发财、权势欲望、地域观念等思想意识,这些思想意识表现在组织上,就是宗派主义,孜孜谋求本派利益,不惜危害别派利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上述争募捐款,争夺势力、地盘和民主运动领导权的斗争,就是民族资产阶级内部两个不同政治派别间宗派斗争的典型反映。
1905年开始的革命与立宪之争,仍是前一阶段孙、康两派斗争的继续和扩展。要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必须有愿意为之奋斗的大批群众,必须有做大量宣传工作、建立组织、扩展会务、从事暗杀或武装起义的活动经费,而经费又要从支持者那里取得。谁争取的群众多,经费多,地盘大,势力大,谁就有首先战胜封建专制统治的希望,在竞争中获胜。任何一方得势,都意味着对方处于劣势。对这个极为现实的切身利害问题,双方均直觉地感到了它的重要性。邹鲁曾说:“梁氏之文,盖足为当时反革命论之代表,党人知非征服此伧,无由使革命发展也。”(244)说得明确些,就是为了争取广大群众的同情、参加和物资支援,壮大自己,削弱对方。梁启超也是为了“与彼党争舆论之动力”(245),防止“第三者之观听愈荧也”(246),起而应战的。在致康有为的信中更把他的意图和盘托出:“今日局面,革命党鸱张蔓延,殆遍全国。我今日必须竭全力与之争,大举以谋进取,不然将无吾党立足之地。故拟在上海开设本部后,即派员到各省州县演说开会。占得一县,即有一县之势力;占得一府,即有一府之势力,不然者我先荆天棘地矣(现在彼党在南方一带,已骎骎占势力。我党一面在南方与彼殊死战,一面急其所不急者先下手,以取北方……)”。“革党现在东京占极大之势力,万余学生从之者过半……东京各省人皆有,彼播种于此间,而蔓延于内地,真心腹之大患,万不能轻视者也。”(247)
切身利害、资产阶级派性和错误的排满口号使革命派感情用事代替了理性思考,以致许多斗争越出了论战范围。在香港,《中国报》刊载康有为之女康同璧在美洲“行骗”华侨一事,被康在法院控以毁谤名誉罪,要求赔偿损失5000元。(248)该报还攻击康党叶惠伯,康党再控以毁谤之罪,索赔丑银1万元。(249)在日本,一些革命党人在报刊或群众大会上对康、梁大肆进行攻击,诅咒他们为“汉奸”,“认贼作父”,“异族奴隶”,“非今日之中国人”,喧嚷必“诛此两妖魁”(250)。1907年政闻社在东京召开成立大会时,还发生了革命派大打出手的活剧。1910年7月,革命派又在一次群众集会上把立宪派的白坚打得头破血流。在新加坡和缅甸,有两派对报社的争夺,也有革命派大闹政闻社的故智重演。这些不择手段的攻击、叫骂、阵地争夺,尤非严肃的政治斗争,宗派性质更为明显,益发激化了矛盾。
康、梁一派无疑也注重本派利益,有严重的派性,但客观地讲,在处理两派关系问题上要冷静慎重一些。他们认为革命党人具有高尚的品质和爱国主义思想;理解革命行为,承认革命的正义性,人民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腐败政府;坚决反对捕杀革命党人。(251)有的慷慨激昂地宣言:“若徒以诛锄杀戮威吓天下,则岂惟革命党致死于现政府,即革命党以外之人,无不致死于现政府。”(252)他们主张两派联合,反对互相倾轧。梁启超从1902年起,至辛亥革命爆发之前,包括他曾咬牙切齿地声称“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253)的时期在内,他始终声明:坚决反对两派互相谩骂,攻讦,倾轧,敌对,抵消力量;革命与立宪相辅相成,激烈与温和殊途同归,手段不同,各有其用,两派应节制感情,求大同,存小异,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政府,像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那样开展和平竞争,有不同意见可以进行正当的理论商榷,主动提出停止论战。(254)可是,革命派宣称满汉不并立,立宪派为“卖国之党”,“负友之党”,决不与之相提携。(255)1907年7月以后,梁启超不再理会革命派,毅然把斗争的锋芒转向“全力对待政府”(256)了。
对于梁启超的建议和呼吁,有的革命党人还是能够理解的。如汪东说:“立宪党又自称但以救国为归,苟革命势力滔滔进行,决不忍妄加抵御。吾亦甚望之能自践其言也。”(257)还有的说:“无论投身宪政中执何主义,均不得不痛诋政府之假立宪以愚我国民。”(258)立宪派做到了这一点,因而也能得到这部分革命党人的谅解。至于主张调和的、与立宪派蒋智由、易宗夔、雷光宇、杨度、徐佛苏、林长民交往颇多的宋教仁等(259),对康、梁一派就更无太深的成见了。所以,革命党中也不是全都痛恨康、梁一派,有一小部分是持有不同看法的。
2﹒国外革命派与国内立宪派的关系
国外的部分革命党人对国内的立宪派也多所指责,张謇、郑孝胥、马相伯、杨度、狄葆贤等人及预备立宪公会等团体都曾被点名攻击。最偏激狂热的莫过于刘道一,竟扬言“必杀庆祝立宪党”(260)。别人亦明显地带有民族偏见和资产阶级派性,把立宪派看做与清政府同恶相济、助纣为虐的坏蛋,平民的公敌,一味斥责谩骂,加给立宪派取悦官场、摇尾乞怜、沽名钓誉、升官发财、狡伪无耻各种罪名。他们对立宪运动所遇到的挫折抱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如1910年二次国会请愿失败,在东京的革命党首领“大喜”,立即邀集100多同志“开会祝贺”,“并密议运动南洋华侨反对国会,以绝第三次请愿之后援”(261)。
同梁启超等一样,国内的立宪派人士也认为革命党人都是爱国主义者,革命与立宪在“扬厉国徽,外御群侮”这一点上,“则一而已”;两派“所竞争者意气也,非公益也”。对于这种“无谓之攻击”,“同室之诟争”,他们是不赞成的。(262)因而对于革命党人的指责斥骂一概听之任之,不予还击,表现得相当宽容大度。国会请愿同志会的机关报《国民公报》“不仅无一语诋及革命党人”,且常有“左袒革命之意义”(263)。当革命派发动武装起义失败时,立宪派尽管不无埋怨情绪,说徒然牺牲同志,于国家无补,于人民无利,然而却无幸灾乐祸之心。不仅如此。每当起义发生一次,他们总是大肆攻击政府一番,大骂政府专制、欺骗人民一通。对于政府的“穷逮捕,广株连,厉行野蛮时代惨酷之刑法”的“暗无天日之政策”(264),尤严加痛斥。指出,消弭党祸的根本办法不是“妄行杀戮”,而是“党人曰政治不善,吾先整顿政治;党人曰满汉不平,吾先融和满汉”;“励精图治,舍旧谋新”,实行名副其实的宪政,否则革命是永远不会停止的。(265)有的立宪派所办的刊物还公然歌颂革命烈士,如广东的《半星期报》就发表过歌颂吴樾、秋瑾、徐锡麟和陈天华的诗篇,著文为秋瑾遇害鸣冤叫屈。(266)
3﹒国内两派的关系
在国内,革命党人力量较小,不敢暴露真实身份,不能公然与立宪派对垒,所以大论战、大打出手的闹剧都未发生过,指责辱骂立宪派的文章也极其罕见。不过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在海外见不到的情况,这就是搞点恐吓和嫁祸于人的小动作。如1910年6月,革命党人曾致国会请愿代表团负责人孙洪伊一函,内云“主张宪政,崇戴满人,殊失救国之道。乃汝持之甚力,碎汝之尸,斩汝之首,亦难蔽汝之辜”等语。(267)同年7月,又有人将书信一通掷入载沣府第,内藏小刀一把,信中半皆恫吓之词,下署国会同志会会员(268),借此挑拨立宪派与政府的关系,破坏请愿运动,像这样的情况是极少的。
国内最为常见的现象是两派人士的和平共处,交情友谊,互助合作,共同斗争。这里不妨列举一些事实。
湖南的立宪派龙璋是革命党领袖黄兴的密友,与当地革命党人陈作新关系密切,凡反清革命的,都引为同志;他经常慷慨解囊,大力资助革命经费,不惜出卖家产,辛亥革命前捐助总数至少在20万元以上,还利用自己的汽船为革命党购运枪械;1904年华兴会成立,他被邀列席;1911年春谭人凤回湘联络同志,准备响应广州起义,龙璋也参与了密议。(269)1910年,立宪派粟戡时等十余人致函湖北咨议局,请其营救关押数年之久的同盟会会员胡瑛出狱。(270)立宪派陈炳焕之子陈嘉任为同盟会会员,1911年夏黄兴之子黄一欧与同志回湘进行革命活动,事泄遭到通缉,由于陈炳焕力为掩护,他们始得安全逃脱。(271)立宪派的黄锳与陈作新的友谊也颇为笃深。(272)
湖北立宪派时象晋的两个儿子时功璧、时功玖都是革命党人,本人思想亦很进步,与革命党人张难先、李书城、吴禄贞等过从甚密。(273)李国镛与革命派早有联系,科学补习所、日知会创立时,他都捐款支持。(274)文学社负责人刘尧澂主动谒见过汤化龙;汤知文学社有人去武胜关察看缺少路费,主动捐助20元,另外资助文学社数十元。汤化龙发起成立汉口宪政同志会,革命党人詹大悲、何海鸣、谢石钦都参加了。何海鸣还参加了湖北的国会请愿运动。从海外归来的革命党人刘成禺也应邀在请愿大会上发表过演说。詹大悲向汤化龙递过门生帖子,极想调和两派关系,曾对人说:“当今人才,阅已多矣,约言之,无过两派(民党,宪党),一则德优于学(民党),一则学优于德(宪党),求有确实把握、完全筹划、足以救中国之危亡者,民党中不得二三,宪党中不得三四”,“将调和两派之间,为后十年之准备。”(275)1911年7月《大江报》发表《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时评,詹大悲遭到拘捕,《大江报》被封闭。立宪派的喉舌《时报》立即指斥当局大兴文字狱,破坏立宪制度(276),予以声援。(www.xing528.com)
江苏的张謇、马相伯、赵凤昌、姚文枏都是同盟会会员黄炎培的“战友”(277)。黄炎培与雷奋、杨廷栋、方还、刘垣、沈恩孚的关系亦非同寻常。同盟会会员蔡元培与马相伯“为莫逆交”(278)。立宪派沈缦云、王震与革命党人的关系更为密切。1907年革命派创办《神州日报》,得到张謇和马相伯的赞助。(279)1908年5月同盟会江苏支部长陈陶遗为两江总督端方拘捕,革命党人请张謇帮忙,张即电端方营救,端方未敢杀陈。(280)1909年革命派的《民呼日报》遭到封禁,《时报》和《东方杂志》均为其打抱不平,批评政府和官吏“压迫舆论及故入人罪之非法”(281)。1910年于右任再办《民立报》,沈缦云出资赞助。(282)
革命派对立宪派也是支持的。1907年9月12日,《神州日报》发表社论,认为国会是立宪国家的“总命脉”,救中国之“良剂”,与立宪派一起大声疾呼速开国会。(283)1909年5月,马相伯与狄葆贤反对政府征银变相加赋,《民呼日报》歌颂此举为“为民请命”(284)。同年7月1日该报又发表社论,指出:“今日之所谓救时者,曰预备立宪,曰筹办宪政。就朝廷一方面言之,则挽救危亡之局在是,图收富强之策亦在是。就人民一方面言之,则恢复固有之权利在是,造就国民之资格亦在是。是故公然詈立宪为速亡之具者,此乃脑识单简者偏激之谈,而非中正之公论也。”以鲜明的态度驳斥了其反对立宪的“偏激”的同志。10月,《民吁日报》又称赞发起国会请愿运动的张謇为伟大人物。(285)《民立报》创办后颂扬请愿代表为“志士”,资政院通过速开国会议案的那一天为“历史上之纪念日”(286)。1910年12月,该报连续发表社论,就国会请愿阐述自己的立场。11日的社论说,宪法与国会是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由的保障,必须力争,只要人民全力以赴,坚持到底,将来制定一部好宪法当非甚难之事,号召人民急起而图之。28日的社论再次肯定了请愿是热心爱国之举,表达了对立宪的无比渴望,还从不立宪的危险和立宪的好处两个方面立论,劝告“贤王”载沣及早明察醒悟,立即满足人民的立宪要求。这不仅是对立宪派的支持,而且也是他们自身请愿的明白表示。当然,《民立报》也有宗派主义,主要表现在前面叙述的斥骂立宪派要求开放党禁问题上,但此类文字在该报中绝无仅有,只能看做一时的意气用事,派性发作。
浙江的立宪派领袖汤寿潜由于全心全意投入铁路建设,坚决拒借外债,赢得革命派交口称赞,誉其为“廉明果毅”、“民望所归”的“国士”,从内心发出“吾崇拜汤蛰仙”,“中国之汤蛰仙日多,吾又为中国幸”的呼喊(287)。
广东的立宪派人士丘逢甲当选为咨议局副议长后,即延揽同盟会会员古应芬入局担任书记长,邹鲁担任书记。1910年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巡警道查出邹鲁和咨议局议员、同盟会会员陈炯明与起义有关,带人到局拿捕,经丘逢甲极力庇护,陈、邹方得平安无事。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后,丘逢甲得知邹、陈参加起义的证据已为官方所获,又及时通知邹鲁逃离。(288)粤商自治会也热心营救过参加1910年新军起义的革命党人,坚决反对政府追究起义士兵。(289)
福建咨议局曾向当局力争,迫使其取消禁止结社集会的命令,掩护了革命党人的地下活动。(290)还反控连江县令王荣绶控告曾检三组织光复会,回护革命党人。(291)1910年,刘崇佑、林长民曾与革命派合办过《建言报》。(292)
山东的同盟会骨干徐镜心、丁鼎臣、王讷、陈干与立宪派的丁世峄、夏溥斋、周树标、赵正印、侯延爽、徐佛苏均相当接近。(293)
直隶的同盟会会员王葆真在咨议局中有许多熟识的朋友,与议长阎凤阁、立宪派骨干齐树楷等“感情都很好”(294)。
山西的同盟会会员解荣辂在1908年亲自组织宪政期成会,全力支持立宪派请愿。(295)虽然解荣辂与刘绵训、王用宾等参与了1910年反对咨议局议长梁善济等“北派”议员的斗争,但他们却是站在“南派”士绅一边,从地方主义出发,“主意则在推倒北绅”(296),争夺咨议局的领导权,为本地区谋利益,并不反映革命与立宪两派的矛盾。
奉天的咨议局议长吴景濂与革命党人张榕、蓝天蔚“时常交往”(297)。
在挽回路矿利权,保路运动,反对增加人民负担等问题上,两派的立场都是一致的。
此外,还有些同盟会会员被推选为国会请愿代表,或参加了咨议局联合会,或加入了立宪派组建的政党,郭忠清、蒙经、朱景辉、席绶、程明超、宁调元、张友栋、黄炎培、陈命官、漆运钧、彭述文均是。不论抱有什么目的,他们同立宪派的关系至少是非常融洽的。
国两派的关系何以会与海外的两派关系有很大差别呢?首先,历史渊源不同。海外的两派最初都活动于华侨之中,而华侨人数有限,为了发展壮大本派势力,他们在争夺群众、捐款和地盘上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冲突,以此结下仇恨,互不谅解,遇有机会,便要发作。国内的两派并未结下此种宿怨。当两派在海外开始笔战时,革命派在国内尚无多大力量。同盟会成立后力量渐向内地扩展,然而争取的对象多为会党,后来重点转移到新军,经费来源靠海外接济和自筹。国内立宪派主要活动在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中间,争取的对象和活动的范围均不与革命派发生冲突,经费自有来源,更不会产生争募捐款的矛盾。同时国内地广民众,大有回旋余地,不至出现你争我夺的现象。总之,没有直接的利害冲突,故能相安无事。其次,在当时的社会上,革命派之外,立宪派是唯一最进步的民主力量,他们在呼吁救亡图存,反对封建专制制度,要求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挽回利权,保路斗争,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兴办近代教育和文化事业,建立各种社会团体,启迪人民政治思想等问题上,均走在社会的前头,从事立宪运动也能坚持原则。这些在不持偏见的革命党人心目中都留下了良好而深刻的印象。加之根本宗旨相同,同一地区的两派人本来就有各种各样的关系和来往,私交甚笃,有些革命党人没有满汉成见或成见甚少,所以他们能够和平相处,遇事相助,共同携起手来同政府斗争。
立宪派对革命党人的基本认识和态度,同政府的对立和斗争,不仅使立宪派感到在和平手段无效时有可能转到革命方面来,而且使得力量不足的革命党人也有可能淡化派别之间的成见,同立宪派接近。而对本就熟悉了解、关系密切的国内两派来说,彼此必然相互产生影响,立宪派绝望之际尤易接受革命派以暴力推翻政府的观点,趋向革命一边,从而使两派合流。
(二)现实促人猛醒
立宪派之所以会转向革命,同革命派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是由于清政府不能满足他们的改革愿望,受到斗争实践的深刻教育,自身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这种情况从1910年国会请愿运动期间就开始了。
在国会请愿运动中,立宪派恭谨虔诚地呈递请愿书,诚惶诚恐地拜谒当朝大臣,始终遵循国家法律,毫无越轨行为;各省的游行请愿秩序井然,既无对长官的非礼要挟,更无暴徒的破坏扰乱。请求一次比一次赤诚,冀望朝廷终能醒悟。然而结果呢?政府“直以热心爱国之绅民与革党会匪齐观而等视矣”(298),强行解散代表团,押解代表回籍,甚至加以拘捕流放。铁的事实教育了立宪派和一切期望改革的善良人们,使之认识到和平请愿无法达到目的,赤手空拳的哀求无济于事,以合法手段得不到的东西只能以非法手段去夺取,要铲除专制毒根,实现民主政治,只有以革命暴力将现政府打倒,别无其他出路。
二次请愿失败后有些人的思想就发生了巨变。山西代表渠本澄返省后当众宣言:“三次请愿国会不成,当急取葡萄牙革命主义。志士多韪之。”(299)据姚文倬观察,有新知识的人“皆昌言曰:不大乱不足以救亡。一般之心理如此”(300)。原政闻社的头面人物徐勤“亟欲为暗杀之举动”(301)。《盛京时报》在一篇社论中公开号召“不妨以极单纯之暗杀手段”对待政府,说“非好乱也,有逼之者也”。还明确指出,热心宪政的“和平主义”者迟早都会因“失望已甚”而转变为革命党人,因为“真热心于国事者,其意识中除国事外殆别无占其位置者,东行不达,则转而之西,非无常也,为爱国之热诚所驱迫也”(302)。确乎如此!
第三、四次请愿的失败又促使一些人的思想发生转变。徐佛苏回忆说:“第三次请愿书中,措词则甚激昂,略谓:政府如再不恤国民痛苦,不防革命祸乱,立开国会,则代表等惟有各归故乡,述诉父老以政府失望之事,且代表等今后不便要求国会矣等语。窃按末次请愿书措词如此愤激者,其言外之意,系谓政府再不允所请,则吾辈将倡革命矣。更不料清廷因此震怒,立下明谕,勒令代表等出京还里。各代表闻此乱命,亦极愤怒,即夕约集报馆中,秘议同人各返本省,向咨议局报告清廷政治绝望,吾辈公决秘谋革命,并即以各咨议局中之同志为革命之干部人员,若日后遇有可以发难之问题,则各省同志应即竭力响应,援助起义独立云云。此种秘议决定之后,翌日各省代表即分途出京,返省报告此事。”(303)这段回忆不很准确,所谓“措词则甚激昂”的意思在第三次请愿书中就查不到,但“秘谋革命”还是有的。另一位华侨代表伍庄也说:“当请愿代表被勒令出都之日,曾经秘密会议,将以各省独立要求宪政。汤化龙、蒲殿俊等同为请愿代表参与密议之人,其一触即发,并非偶然。”(304)
徐佛苏是由革命转向立宪的,此时他的思想又回复到原先的状态,1911年1月写信对梁启超说,“欲一齐放倒”,3月又写信说,“欲别出他途以从事”,即“欲再倡革命”(305)。
国会请愿失败确使立宪派怨恨猛增,思想发生质变。有位“铁道人”记述自己的感受说:“忧时之士惧强邻攘割中国,将长沦乎巨浸而不复返也,相率痛哭流涕,斫腕沥血,上书请愿早开国会,以定邦基,其忠义之气充塞两间,所以报大清二百七十年培植之恩者不为不厚。彼昏不知,漫然拒绝,甚至饬步军衙门驱逐请愿诸代表,遂使天下志士灰心疾首,一瞑不顾,势迫形驱,相率入于革命。”(306)张钫回顾这段历史时讲,咨议局议员就是由于屡次遭到拒绝申斥,“激起了他们的愤怒,不知不觉从和缓的立宪里扭转而走向激烈的革命途径”(307)。如山东的侯延爽、陈干等,“全认为清政不纲,列强环伺,岌岌可虑,舍革命而外,别无救国良策”(308)。广西的吴赐龄公开“论和平改革终无进步”(309)。四川的情况是:“亲贵童,骤据要津,操海陆兵权,以新政涂民耳目,而吏治日窳,响之言君主立宪者,亦怏怏失望。成都学校诸生吁请速开国会,大吏遏抑不以闻,被斥逐者甚众,士气愈形奋激,乃转而趋向革命矣。”(310)天津一部分参加请愿的学生如刘明义、魏振东等在请愿被镇压后,“知道清廷所准备的立宪,不过是个骗人的把戏,绝对不会实行的。于是主张不要信任清廷,要推倒它,由人民自己组织政府,来管理我们的国家。有很多的同学,受他们的影响”(311)。
此时立宪派向革命转化还仅仅是个开始。对立宪派来说,实现这一转化不但是思想上的巨大转折,而且还需要极大的勇气。故大多数还在观望,尚未最后下定决心。春节期间,蒲殿俊写了一篇《流年之慨》,抒发了自己的心情。他列举事实,说明人民的悲惨愁苦。但又认为,只要铲除了“专制之威”,政府悔悟,过两年召开了真正的国会,还是有希望的。“正幸其计年只屈两指耳,于流年乎何慨,而更为灰心绝望之有?”(312)他的感想正是当时大多数立宪派人士心态的写照。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斗争实践的发展,希望的破灭,他们很快也就转向了。
1911年清政府拒绝召开资政院临时会议,特别是成立皇族内阁,申斥要求改造内阁的立宪派,非法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损害人民利益,违背立宪原则,更使“民气郁愤怨结上通于天”(313)。立宪派人士切齿痛恨,纷纷弃政府而去,咨议局联合会立即提出对内斗争第一的口号。这个口号虽则仍是采取合法手段,可是腐败的政府绝不会允许其在合法范围内如愿以偿,而立宪派在原则上也不会让步,旧的斗争方式肯定将被新的取代,更多的立宪派人士势必向革命立场转化。咨议局联合会会员密议一番以后,“各相默契,分手而别”(314)。
当时的社会舆论已经明确预见到武力推翻政府不可避免。《盛京时报》指出:现在“政府之权力固犹足以制我民,我民固犹不敢激起最激剧之暴动”。然而“民力屈矣,民心服乎?”“我民自是亦且知以口舌争之之为无益,而别定方针,必且谋预储其实力,以与政府相见”。迨政府“施其践踏摧残手段逼人民至无可如何地位,而人民乃遂不得不铤而走险矣”(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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