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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的影响与成果

时间:2024-05-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6日,各团体同赴抚署要求电奏。后全体议员一律辞职。24日,郑万瞻、张国溶代表湖北人民至都察院递送代奏公呈,要求收回成命,并治盛宣怀欺君殃民之罪。这就确立了咨议局在保路运动中的领导地位,蒲殿俊、罗纶成为事实上的保路同志会的会长。20余天,入会者已达10万之多,建立的分会几乎遍及全川。

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的影响与成果

五、点燃革命的导火索

皇族内阁实行的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和签订的湖广铁路借款合同,遭到湖南、湖北、广东和四川人民的一致抵制和反对。

首先挺身而出的是湖南人民。铁路干线国有政策令下,湖南“人心大为愤激”,1911年5月14日,各团体召集1万余人开会,当即议定保路办法15条。16日,各团体同赴抚署要求电奏。这一天,铁路公司长株段工人1万余名也罢工进城游行示威,声言如巡抚不允上奏挽回,“商须罢市,学须停课,一般人民须抗租税”。杨文鼎答允代为电奏。(188)

与此同时,湖南咨议局全体议员呈请杨文鼎代奏湘路“力能自办,不甘借债”,要求收回铁路国有成命。(189)

5月22日,朝廷发出两道上谕,其一是命令杨文鼎严厉镇压湖南人民,“不准刊布传单,聚众演说。倘有匪徒从中煽惑,扰害治安,意在作乱”,“照乱党办法,格杀勿论”(190)。其二是不准川湘铁路再收租股。四川、湖南股款以租股为多,停止接收,无异釜底抽薪,这是绞杀川湘铁路商办的一个恶毒办法。

在京的谭延闿等人十分气愤,24日赴都察院递送代奏呈文,痛斥国有政策实是邮传部数人“假借外人财力”,“遂其营私罔利之谋”,要求“顺舆情而弭事变”(191)

为了将商办铁路搞垮,朝廷又下令湖南一概停收米捐、盐捐、房捐各路股,斥责咨议局所呈“语多失实,迹近要挟”(192)

6月4日,咨议局议员周翼嵩、左学谦、黄锳、周广询、粟戡时等14人,因“国家收全国之路既不交资政院议决,收湖南之路又不交本局议决,局章既不能守,权利即因而丧失”(193),愤而辞职。后全体议员一律辞职。继之,长沙各学堂学生遍发传单,通告全省学堂,于6月10日一律罢课,商界亦定于11日罢市,“势甚汹汹,匿名帖满布通衢”(194)。17日,朝廷宣布了对粤川湘鄂4省铁路公司股本的处理办法,粤路全系商股,每股先还六成,其余四成发给国家无利股票。湘路商股照本发还,米捐、租股等发给国家保利股票。鄂路商股照本发还,赈粜捐款发给国家保利股票。川路实用工料款400余万两发给国家保利股票,现存700余万两是否入股,悉听其便。同时宣布:“经此次规定后,倘有不逞之徒仍借路事为名,希图煽惑,滋生事端,应由该督抚严拿首要,尽法惩办,勿稍宽徇,以保治安。”(195)这个决定对湖南的保路运动是个很大破坏,一部分愿领国家股票的股东退出了战斗,加上当局的高压政策,运动暂时趋于低沉。

铁路干线国有令发布后,在京的汤化龙急电湖北派代表赴京力争,并云:“如朝廷不肯收回成命,决定不缴税纳捐。”(196)5月14日,湖北咨议局、铁路公司及宪政筹备会等团体同电政府,坚决地表示:“粤汉铁路借款,鄂人决不承认。”(197)24日,郑万瞻、张国溶代表湖北人民至都察院递送代奏公呈,要求收回成命,并治盛宣怀欺君殃民之罪。

但是,湖北人士对保路运动的态度不尽一致,湖北咨议局和汉口保安会、自治会认为分年筹款,不难办到,主张激烈对待。而铁路公司、铁路协会和商务总会的负责人则认为前两年拒债热情很高,所收股本甚少,不如权借外债,要求监督用款之权,主张和平对待。加之集资不多,朝旨严厉,总督瑞澂一面威吓,一面拉拢铁路公司和铁路协会负责人,湖北的保路运动没有掀起更大的风潮。

广东粤汉铁路的股款全属商股,华侨投资很多,干线国有令颁布后也引起股东的一致反对。6月6日,粤路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通过了政府如“破坏商办之局,派人来粤强占,我股东力筹对待”(198)等决议。华侨股东尤其激烈,来电表示:“路归国有,全体股东皆不认可”;“路亡国亡,誓死力争!”(199)

粤督张鸣岐一开始即采取高压政策,勒令股东会取消通过的决议。广东人民以用纸币挤兑白银作为抵制,张鸣岐下令军队进行弹压。在白色恐怖下,公司股东及保路团体领导人只好逃到香港继续斗争。

四川的保路运动开展较迟,却更激烈。6月中旬以前,参加斗争的人士仅限于立宪派和绅商学界,由于未见到借款合同内容,情绪也较缓和。

6月13日,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寄达成都,立宪派和绅商们“始知路权尽失,重于卖路。全国存亡攸关,不止一川利害。众情悚惧,誓死力争”(200)。运动立即高涨起来。邓孝可撰写了《卖国邮传部!卖国奴盛宣怀!》痛诋盛宣怀“既夺我路,又夺我款”,“将路完全卖给外人”,号召群众起来斗争,“死中求生”(201)

6月16日,川路公司召集省城股东及各团体筹商,到会数千人。以往的经验告诉立宪派人士和绅商们,仅凭一纸呈文和自身的力量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必须发动国民,采取激烈手段,因此决定成立保路同志会。当晚,咨议局正副议长蒲殿俊、罗纶等又进一步密商,各州县遍设同志分会,唤起全省民众,一致行动;咨议局作为同志会和股东会后盾,同志会内设参事会,不对外宣布,由蒲殿俊、罗纶任正副会长,常驻议员为参事。这就确立了咨议局在保路运动中的领导地位,蒲殿俊、罗纶成为事实上的保路同志会的会长。

次日上午,保路同志会召开成立大会,江三乘、邓孝可、罗纶、程莹度分任总务、文牍、交涉、讲演部长,通过了公呈。继之,与会者列队到督署请求代奏。护理总督王人文不怕罢官,坚决支持,即上折参劾盛宣怀,治其欺君误国之罪。

保路同志会以“集合同志”,“拒借洋款,废约保路”(202)为宗旨。成立后立即发表宣言、公启,号召各地建立分会,同时派人下乡讲演,出版杂志和《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由于川路股款系按亩加捐,与劳动人民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而得到广大劳动群众的热烈响应,同盟会会员、哥老会会员也乘机参加进来。20余天,入会者已达10万之多,建立的分会几乎遍及全川。

立宪派为了“废约保路”而发动群众,可是又接受了过去教案和义和团运动的教训,深恐群众发动起来后出现“野蛮”行动,极力想把群众限制在文明斗争的范围内,一再强调“务为秩序之进行”,“不得以激诡之说耸人暴动”,“不可以此罢市、罢课”,“不得以此牵涉外人,生出他项变端”(203)。然而,随着群众加入的增多和斗争形势的发展,不仅控制不住群众,连他们自身也冲破了这些框框。

保路同志会除了在省内组织发动,还推举刘声元为代表入京请愿,会同在京的咨议局副议长萧湘开展工作;派江潘、周代本、吴炳臣赴鄂,龚焕辰、白坚赴湘、粤,联络当地咨议局和铁路公司,共同斗争。

盛宣怀、端方为破坏四川人民的保路运动,授意川籍京官甘大璋等联名呈请将川汉铁路股本一律换给国家股票;收买川路公司驻宜昌总理李稷勋要求将现存路款交给政府,同意邮传部派人赴宜昌清查账目;催促署川督、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迅速赴任。赵尔丰于8月3日抵达成都。

8月5日,特别股东会召开,选举颜楷、张澜为正副会长。9日,议决辞退李稷勋,参劾盛宣怀。但政府仍派李稷勋总理川路路工。

8月24日,成都各学堂开始全体罢课,全城罢市。保路同志会在劝告不要暴动的同时,又连夜印发“圣位牌”,正中写“德宗景皇帝之神位”,两边分写“庶政公诸舆论”、“铁路准归商办”,要各家供奉于门口,焚香膜拜。这是立宪派采取的一种高明的斗争策略,因为“庶政公诸舆论”和“铁路准归商办”都是光绪皇帝上谕中的话,他们以先皇上谕来对抗当今上谕,就使得政府和地方官吏有口难言。在成都的影响下,罢课、罢市迅速蔓延全省。

赵尔丰电奏了四川人民罢课、罢市的激动情形,提出将借款问题提交资政院议决,以便转危为安。政府非但不理会四川人民的要求,反而命赵尔丰进行严厉镇压。盛宣怀致电赵尔丰说:“要胁罢市、罢课,即是乱党”。“首倡数人一经严拿惩办,自可息事宁人”,大肆叫嚷要“格杀勿论”(204)。内阁命令赵尔丰:“如敢再有借词煽惑之人,即行严拿惩办”(205)。至于交资政院议决一事,内阁说:“一经交议,必不以收归国有、订借外债为然,况事关四省,倘竟相率效尤,朝廷岂能因此收回成命。况合同早经签字,业已开卖债票,尤不能轻易取销,致起交涉。”(206)

四川人民看到政府所下命令,“无一非与国民宣战之书”(207),9月1日,川路公司股东会决议不纳租税,立即通告全省。运动又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抗粮抗捐的同时,少数地区的人民开始了捣毁地方巡警局、厘金局、经征局的暴动,同政府的斗争已到了短兵相接的地步。

是激化矛盾,还是缓解矛盾?政府采取的是前者,命令赵尔丰切实弹压,并命端方迅速赴川查办。(www.xing528.com)

赵尔丰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甘冒天下之大不韪,9月4日通饬各属,严厉查禁,如有违抗,立予拿办。

9月6日,有人散发题名为《川人自保之商榷书》的小册子。主要内容是说帝国主义正在暗中分割中国,政府却“贿赂公行,日以卖国办事”,人民只能“共图自保”,“竭尽赤诚,协助政府”,“厝皇基于万世之安”。所列现在自保条件和将来自保条件,目的都在挽救危亡。(208)不仅谈不到别有用心,而且如若仔细推敲,对保路运动还有些消极作用。

然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赵尔丰硬指《川人自保之商榷书》“俨然共和政府之势”,“意图独立(209),且为蒲殿俊等人所写,遂于7日将咨议局、保路同志会、铁路公司的领导人蒲殿俊、罗纶、邓孝可、颜楷、张澜、胡嵘、江三乘、叶秉诚、王铭新诱捕,软禁于督署。马上派人张贴告示,穷凶极恶地宣称:“即速开市,守分营生,聚众入署,格杀勿论!”(210)

整个成都震动了!群众扶老携幼,手捧着或头顶着光绪皇帝牌位,像潮水一般涌向督署,要求释放蒲殿俊等人,惨无人道的赵尔丰竟下令士兵向徒手的群众开枪射击,群众惊恐后退,又遭到马队的疯狂践踏。这次大血案仅查明登记被打死的即有32人,年龄最小的仅13岁,受伤的更不计其数。

为了制造群众暴动的口实,掩盖刽子手的血腥罪行,赵尔丰在下令进行大屠杀时,特意密令警务公所提调路广钟在靠近督署的联升巷放火,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次日,城外附近许多居民听说蒲殿俊等人已死,头裹白布赶到城下示哀,赵尔丰又下令开枪射杀数十人。

9日,邮传部电告湖北当局在武汉逮捕了正在返川的咨议局副议长萧湘。

赵尔丰尽管出告示扬言蒲殿俊等人“谋为不轨,查有实据”(211),可是根本拿不出来,更无法坐实群众暴乱,只好血口喷人,栽害诬陷,无中生有地向朝廷谎报说:蒲殿俊等谋于9月8日“聚众起事,先烧督署,旋即戕官据城,宣布独立”。“猝有匪徒数千,先使人在附近放火,以图扰乱,旋即凶扑督署”,“并斫伤哨弁郑杲等数人”,“进冲二门,直至大堂前排,匪徒均带火具,并扑两廊官房。尔丰见事势已急,当即饬令兵队开枪抵拒”(212)。朝廷接二连三地下令:“著赵尔丰迅速查拿,如得有狂悖不法确据,实系形同叛逆,无论是否职官,即将首要人犯先行正法,并妥速解散胁从,毋任蔓延为患。”(213)着瑞澂派兵迅即入川;着民政部、步军统领衙门严禁聚众开会;将川路代表刘声元押解回籍;命岑春煊前往四川会同赵尔丰办理剿抚事宜。

鲜血使四川人民认识到“当道横蛮”,“残毒暴烈”,“不能以法理要求”(214),“朝廷暨督抚系大大之强盗”,“官逼民反”(215)。在同盟会会员和哥老会会员的率领下,9月8日,同志军便开始了向成都进军,各地同志会闻风而起,全川响应,革命大风暴到来了。

关于保路运动的性质,有关专著和文章均有详论,不再重述。这里想要强调的是与立宪有关的问题。

立宪派领导的保路运动不仅仅是为了反帝爱国,同时也是为了反对专制,争取民主;既是一次保护人民私有财产的经济斗争,更是一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政治斗争。关于这点,湘、鄂、粤三省的斗争已可略窥端倪,最具代表性的则为四川,请看他们的言论。

四川咨议局在5月的呈文中明确指出:“募借国债载在资政院章,取消商路事系剥夺人民既得之权利,俱应由资政院议决。四川川汉铁路关系本省权利存废,应由本省咨议局议决。当兹内阁成立统一责任之际,言论机关自当各保权限,以期宪政实行。应请督部堂据情电奏请旨,饬下督办粤汉、川汉大臣将本路暂缓接收;一面分别交院、交局开会议决,再行奏明办理,实足以遵法律而顺舆情。”(216)

《保路同志会宣言书》阐述得最鲜明透彻,集中体现了立宪派的观点。它写道:“资政院章第十四条第三款明载有议决公债之权,有何逼迫而不待其议决?咨议局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载议决本省权利存废之权,收回铁路权利孰大,有何原因不与以决议?各商办铁路明依商法、公司律奏咨有案,经先朝批准者,有何紧急不待其股东一议?检查信件,属君上紧急戒严大权,铁路收回,民产攸关,彼此电商,人情之常,邮传部有何权力能停阻人民发电?……夺商民数千万血资之产,而不许一呻。我新内阁之蛮野专横,实贯古今中外而莫斯为甚!吾人当此不争,则宁缄口结舌,永永不置立宪二字于齿牙……保路者,保中国之路不为外人所有,非保四川商路为国家所有。破约者,破六百万磅认息送路之约,并破不交院议违反法律之约。政府果悔于厥心,交资政院议决以举债,交咨议局、股东决议以收路,动与路权无干之款以修筑,朝谕下,夕奉诏。非然者,鹿死无阴,急何能择,吾同志会众惟先海内决死而已,不知其他。”(217)

川汉铁路公司在抗议端方干涉股东会活动电中说,“拒违法损权之债,非拒有利无害之债”(218)。又斥邮传部不准拍发争路电报“尽束人民自由,不独非立宪国所宜有,即在最专制国家,恐亦无此极野蛮现象”(219)

铁路股东会的呈文说,之所以反对铁路国有,首先是由于“募借外债未经资政院议决,废止本省权利未经本省咨议局议决”。又说:“当立宪之时代,无论此次借债收路其利害当否如何,商民只能严守法律,服从资政院、咨议局之决议,不能服从邮传部违法之命令。”(220)

蒲殿俊的意图,据徐佛苏说,就是“决欲借保路权,以张民权”(221)

邓孝可是在读了借款合同以后成为保路运动的干将的,他认为保路运动的首要目的是捍卫立宪政体,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在《答病氓》一文中写道:“借款收路一事,在吾人认定为宪政前途根本上之破坏,属第一义;合同失利,夺路国民,授诸外人,为第二义;至邮传部蔑视人民,侵掠商民血资,犹属第三义。盖剥夺川民者,损在川省一隅;丧失路权者,损在路政一事;至根本上破坏宪政,则举国永永陆沉矣……新内阁初成立第一政策即蔑视资政院章而举债,蔑视咨议局章及公司律而收路,专横掠夺,言者则发电有阻,争者则格杀勿论……于此不争,而曰立宪立宪,则将来不过三五阔官,东描西抄,饾钉凑塞,出数十条之钦定宪法,于事何济?……惟与[予]政府以痛击……使知徒恃其专横野蛮,一步不能行,则宪政可以固而国基巩矣。”(222)他对梁启超也说:“新内阁第一政策即几视资政院、咨议局为弁髦,吾党不主张立宪则已,否则即以他方面言之,亦断不可不对政府加以痛击。”(223)保路运动到来之前,邓孝可正在和一些同志酝酿发起成立政党,保路运动掀起,他们都成为运动的骨干。通过运动实现什么目标?他秘密告诉梁启超:“即不能破约,亦须得协定宪法,成立政党,以监督政府,则可辈此举之结穴。”(224)

张澜、罗纶向赵尔丰面争时说:“借款合同不经院议阁议,其关于各省权利者又不经各省咨议局议,竟行违商律,夺商办,实属违法违亲。如此立宪,实为欺愚。”(225)

股东会代表张知竞控告赵尔丰以行政长官擅自逮捕、软禁蒲殿俊等人为“毁法灭宪”,将“咨议局、审判厅一切章奏而蹴踏之,而灭裂之,匪惟司法权限被其侵蚀,即参与一省行政之立法机关亦竟任便摧陷”,直想把“宪政而为根本上之破坏也”(226)

以上事实说明,立宪派是把捍卫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维护并扩大国民的政治权利,放在保路斗争的首位,要同肆无忌惮地破坏宪政、专横野蛮的内阁进行拼死斗争。他们指控政府借款不经资政院议决,违反资政院章程;关于各省权利事件不经咨议局议决,违反咨议局章程;收回商办铁路不准股东置喙,破坏公司律;不准拍发电报,侵犯人民通信自由权利;非法捕人,摧残司法权、立法权。通过保路运动,立宪派要实现扩张民权,协定宪法,成立政党,监督政府,建立真正立宪制度的目标。连赵尔丰也看出这一点,8月30日他给内阁的电报说,邮传部“蔑弃宪法,一意专制,人民万难承认。所有争约、争路、争款,皆宪法根本之解决关系,不仅止路事云云”(227)。因此,完全有理由认为,保路运动的实质是民主力量与专制势力的较量,是资产阶级同封建阶级进行的又一次政治搏斗。

立宪派敢于发动人民,痛击政府,是以立宪为锐利武器的,是以国家法律为根据的。如川汉铁路特别股东会编的《停办捐输歌》写道:“不纳捐输不忌惮,拿的是什么力量来抗官?皆因是我国在立宪,立宪国的民力有要端……我们捐输不展办,占的法律地位甚完全。法律上地位既能占,就该享法律保护权……若还估倒要展办,横施压力到民间,或因拘签与笞板,或用枷锁与卡监,这就是违法欺良善。立宪国那容这等不好官,我们根据法律来问辩,问穷了大家把脸翻。做官人都把法律犯,小百姓一齐要动蛮。不是乱来不敢反,抱定道理、守定秩序总要闹出天外天。这等对抗为那件?还是立宪国民的自由权。”(228)他们相信真理在自己手里,正义在自己一边。正直的御史在向朝廷剖析是非曲直时,也认为四川人民是有权抗争的,无罪的,政府才是真正的罪魁。给事中陈田说:政府借款未交资政院议决,“违背”《宪法大纲》,“议绅有所建白,原非越沮”,若“遽指为祸首,科以叛逆”,“舆论之萌芽由此而折,宪政之基础由此而摧,其关系大局,实非浅鲜”(229)。御史范之杰说:“立宪国人民对国家权利义务,两相平等,一或不均,立成反抗。此又各国之惯例,固不得专为川人罪也”。如政府“厉行压制,借此树威,川人固不幸而蒙首难之诛,舆论将因此而有摧残之虑。名为立宪,实则专制,且专制之朝,亦未必有此”(230)。至于全国广大的人民群众更是站在四川人民一边了。

立宪派在保路运动中将斗争的矛头直指奕劻内阁,无情地揭露了政府打着立宪旗号、厉行专制的政治骗子嘴脸,鞭笞了他们摧残民主、破坏宪政的滔天罪行,使人民加深了对政府的憎恨,为辛亥革命中广大人民起来推翻清王朝制造了舆论。不仅如此,立宪派甚至公然号召群众起来“造反”。铁路股东会会长颜楷及全体股东曾向政府声明:政府既“任意破坏”资政院和咨议局章程,那么“国家一切法律,不能责人民以独从!”(231)上引的《停止捐输歌》尤理直气壮地宣称:如果政府不讲道理,一味专横,欺压善良,违反法律,那就不要怪“小百姓一齐要动蛮”!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是不行的,文斗无效,那就只好“动蛮”武斗!这种通俗的宣传品一旦输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其产生的巨大威力是不可想象的。成都血案以后同志军蜂拥而起,发动武装起义,与立宪派的这种宣传鼓动是分不开的。

通过保路运动,全国的立宪派无不为政府“违背《宪法大纲》,开各省摧残(咨)议局之渐”(232)所激怒,各省咨议局纷纷电斥内阁,要求释放蒲殿俊、萧湘、罗纶等被捕人员,有些省的立宪派从此转向革命阵营,彻底抛弃了清王朝。而湖北等省的革命派则利用保路运动所造成的良好契机发动了起义。保路运动点燃了辛亥革命的导火索,残酷镇压人民的清政府要自食其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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