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保险与所有者——代理人问题
风险一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存在不确定性的地方就一定存在风险。经济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人是厌恶和回避风险的,比如在做投资决策的时候,大家往往都会注意到将资金分散化投资,而不是“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尽管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但经济却还要鼓励冒险,鼓励风险投资,因为它们是经济增长的动力。经济学中已经研究出了不少方法来转移、转化和分担风险,由此而形成的机构和制度的总体就称为风险市场。其中保险市场是风险市场的最重要部分,人们可以针对特殊事件——疾病、事故和其他不幸所引起的人身或财务风险购买安全性,把个人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种类可谓名目繁多,诸如财务保险、安全保险、生命保险等等。但人们也许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企业不能为破产购买保险?企业管理者为什么不能为企业经营不利购买保险?问题的根源在于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陷阱。
逆向选择的问题我们已经通过1日车市场的例子论述过,现在再结合保险市场加以说明。以汽车保险为例,有些人喜欢开车前饮酒,或者疲倦时开车,甚至开车时也不够小心。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险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些情况,这些人也不会傻到向保险公司承认他是一个爱出事故的人的地步,因为那就等于让保险公司多收他的保险费。就像企业主愿意雇佣能力高的人一样,保险公司当然愿意为风险低的人保险。但是保险公司无法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于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普遍情况是:最渴望购买保险的人往往是那些最可能得到保险的人,即最容易出事故的人。非常具有安全意识的人可能也会想到购买保险,但由于他们知道自己是相对安全的,往往不愿意付出太多的保险费。这样,逆向选择效应就出现了:随着保险费的提高,具有较低风险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留下的往往是最具有风险的人。
对于火灾类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还不是很突出,关键性的信息如建筑物质量、防火措施等还是容易被观察到的。而对健康、财产类的保险,保险公司要确定具体个人的风险就很难了。而对于一家企业的产品销售前景,要保险公司做出准确的推测几乎是不可能的,从事经营的厂商肯定对自家产品具有更全面细致的信息把握。鉴于在获取关键信息方面的不利地位,保险公司自然不会提供商业风险类的保险项目。
除了逆向选择之外,保险公司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即投保人降低风险的动力问题。比如说,一个没有对其住房投火灾保险的人,可能会购买灭火器、火灾报警器等,并小心谨慎地注意火灾隐患,以减少火灾风险。一旦购买了火险,他很可能就不这么小心了;一个对自行车投了财产保险的人,可能会对锁车的事情都不那么在意了——反正上了保险;有些时候,如果保险的赔偿额多于住房的市场价值,投保人甚至有动机烧毁自己的房屋以获得大额保险。这虽然合乎经济人的理性.但却是不道德的。保险的这一特征,即降低了人们避免已保过险的事故的积极性,就称为道德陷阱。
从经济学家的角度看,要解决道德陷阱的问题,就必须解决动机问题——如果一个人对于他的行为后果只承担一部分责任,或者什么都不承担,争取积极后果的动机就会降低。这里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明商业保险不存在的原因。如果一家公司的经理购买了一个保证最低水平利润的保险,那么他就不会有努力工作的动力了。(www.xing528.com)
由于企业经营中所面临的风险是无法通过保险来避免的,因此,企业家和经理人必须自己来承担风险。企业家需要有一个报酬,以对他们的努力和所冒的风险进行补偿。如何激发经理人最大的积极性来经营好企业?这涉及到经济学中的“所有者——代理人”问题,这个问题对于股份制的企业尤其重要。
对一家股份制公司来说,如果经理做出了一个好决策,厂家会兴旺,股东也会因此而受益;如果经理做出了一个坏决策,那么厂家和股东就要遭殃。因此,股东希望激励经理人按照使其股票价值最大化的方式行事,这种形式的激励问题就被称为所有者——代理人问题。
之所以会出问题,是因为所有者和代理人的利益常常是不一致的。比如出差的经理往往会选择比较贵而舒适的飞机而不去考虑节省公司的开支;公司的销售代表会对某个客户给予格外关照,也许是接受了客户的好处而不是为了提高公司的销售额。如果一个经理工作特别努力,那么公司的所有者(通常是股东)会得到部分好处;但正是因为经理得不到全部的好处,所以他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尽自己的全力。此外,经理人对风险的态度也很少与所有者的利益相符。有些经理会比较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在自己的管理下失败了,就有可能会失去工作;有些经理则相对激进一些,毕竟是在用别人的钱“赌博”,如果项目失败,厂家亏损;一旦成功,则自己获得奖励。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经理人是厌恶风险的。
从第一部分“产权界定”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想到,解决所有者——代理人问题的最显见的办法就是卖给每个经理一些股份,这样作为所有者,经理就会增加干好工作的动力。不过这一方法也有问题:一方面经理自己可能不具有购买股份的资金;另一方面,即使有资金,经理人可能也不愿意去购买股份,因为拿薪水总比所有者收入要稳定。作为一个所有者,其收入不仅决定于自身的努力,而且决定于变化无常的市场,一个经理人很可能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另外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是付给经理人“激励性报酬”。这样,反映所有者利益的激励因素就包含在了经理人的一揽子收入补偿中。目前国外企业中比较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优先购股权,比如公司的股票市值是10元一股,那么经理在获得优先购股权之后可以在若干年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以10元一股购入,然后在股票升值的时候立即将其卖出;倘若一个经理购买了1万股,那么当公司股票升至20元一股的时候,该经理将其卖出可净赚10万元。这10万元便可看做是对经理人的奖励——毕竟他们为提高厂商的价值做出了贡献。优先购股权作为激励工具在经济学上是很有道理的——厂商经营得越好,经理们的报酬就越高,进而也就更有动力使厂商的市场价值达到最大。于是逆向选择的恶性循环问题就转化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当然这一方法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整个股市的繁荣也会导致单个公司股票的升值,这时股东们往往很难确定经理人所受到的奖励是由于其管理有方,还是由于股市的繁荣景气。
总之,所有者——代理人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所有者与代理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而且所有者并不确切地知道代理人的行为。由此,激励机制就非常必要,一方面所有者要设法使代理人明白不努力工作的损失,这称为参与约束或反向激励;另一方面要使代理人了解努力工作,让所有者满意的收益,这称为正向激励。反向激励涉及监督问题,正向激励则涉及刺激问题,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就是要尽量减少监督费用与激励代价。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锅饭”以及工资一贯制就是一种低效率的激励机制,所以才导致了偷懒、磨洋工等“道德陷阱”问题。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设计既公平又高效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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