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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阶段就业问题的独特性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4-05-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现阶段的就业问题中国就业问题的独特性保证国民就业是世界各国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目标,中国自然也不例外。处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中的中国,其就业具有一般就业问题的共性,但更多是一种与体制相联系的独特性。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只要转上了从传统经济走向现代经济的道路,劳动就业问题就会提到突出的位置上。事实印证了厉以宁教授的判断,全国性的下岗浪潮促使我们进一步正视中国的就业问题。

中国现阶段就业问题的独特性及解决方案

中国现阶段的就业问题

中国就业问题的独特性

保证国民就业是世界各国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目标,中国自然也不例外。处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中的中国,其就业具有一般就业问题的共性,但更多是一种与体制相联系的独特性。这些独特性体现在哪里,解决失业问题的出路又何在呢?厉以宁教授逐一为我们做了分析,并提出了别具特色的“自行车理论”一骑自行车的人都知道,骑得快车子反倒稳,慢就晃,停就倒。因此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有更多的岗位出现。

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只要转上了从传统经济走向现代经济的道路,劳动就业问题就会提到突出的位置上。对于何为现代化的问题,国际上有一条公认的标准:农业人口占总人口30%以下。目前美国是4%,西欧国家为10%,而我们中国是80%。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而城市的岗位有限,于是就出现了失业。所以失业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发展进程中必然发生的现象。中国作为以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是既转型又发展,因此还具有一般发展中国家所没有的计划体制的后遗症,那就是过去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隐蔽性失业不断公开化的问题;此外市场竞争下还多了愿意工作而又找不到工作的人,包括达到就业年龄而未能就业的城镇青年。

隐蔽性失业的存在是计划体制下的一种特殊情况。20世纪60年代初国家经济困难,精简了两千万左右的工人,把他们下放到农村去。在农村,人人都被认为是就业的,于是也就不存在失业问题了。又如从60年代中到70年代中,高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升不了学或找不到工作的,就让他们到农村去插队,插队就是就业,于是失业问题也就解决了。这些都是把公开的失业转化为隐蔽性的失业,以牺牲劳动生产率作为代价。这也使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公开失业率很低。然而这决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好办法。农村本来就有多余劳动力,再下放就儿近饱和了。幸好在1976年秋天粉碎了“四人帮”,往农村硬性“塞人”的做法才停止,否则可以想象,每年把几百万知识青年“塞进”农村,再过几年非天下大乱不可!再比如企事业单位中人浮于事,一些人闲着没有工作做却有工资可领,这其实也是失业,不过是隐蔽性失业。这样,在现阶段讨论就业问题时,我们所要注意的就不是有多少人没有工作可做,而是实际上不能取得收入的人或不能取得全部工资的人究竟有多少。对一般家庭来说,至关重要的是有没有收入,而不是保留不保留职务的名义。

现阶段的中国,哪些人该归入失业者的行列呢?厉以宁教授为我们归纳出以下几类:一类是关于农民的,有些人离开了本乡本土,外出寻找工作而又未能找到工作或者暂时找到了工作但后来又失去了工作,因此没有收入;这两种失业均属于隐蔽失业的公开化。另一类是关于城镇居民的,有些人达到了就业年龄,愿意工作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原来在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工作,因此也没有收入;这两种失业属于公开的失业。此外还有些城镇居民原来在企事业单位中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尽管仍然留在单位中,有名义上的职务,但却领不到工资或只能领到一部分工资。这种情况则被看成是隐蔽失业公开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鉴于现阶段中国就业问题的独特性,我们该确立怎样的就业目标呢?研究就业目标的目的在于:政府在实行宏观经济管理时,要确定一个失业率水平,使之不超过社会可以承受的界限,这就需要统计失业人数。于是厉以宁教授提醒我们,在统计失业人数时不能仅仅把达到就业年龄而找不到工作的城镇居民和原来在企事业单位谋职而义失去工作的城镇居民包括在内,而忽略了那些隐蔽失业公开化的人群。从收入的角度考虑问题要比从名义上的职务或工作场所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更有实际意义。也就是说,虽然一切隐蔽的失业可以不计入失业人数之中,政府在制定就业目标时也可以不考虑隐蔽失业状况,但只要隐蔽的失业公开化了,那么这就成为现实的社会问题,政府就必须认真对待。

结合厉以宁教授的观点,中国的失业率(将隐蔽失业公开化的失业者全都包括在内)是高于官方统计中所列出的失业率的。而且只要农村的多余劳动力继续外出而又找不到工作,失业率就会上升;只要更多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使那些名义上仍留在本单位的职工得到收入或领取全部工资,失业率也会上升。事实印证了厉以宁教授的判断,全国性的下岗浪潮促使我们进一步正视中国的就业问题。那么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厉以宁教授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从积极的方面看,可以通过第三产业和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多吸收一些劳动力,拓宽就业门路,争取收到一定效果。从消极的方面看,则要设法延缓隐蔽失业公开化的进程,毕竟隐蔽失业公开化的速度太快是社会所难以承受的。

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着从农村释放大量多余劳动力的问题;即使在城市中,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力被释放出来。如果政府不设法为大批多余的劳动力找到合适的出路,不仅社会难以稳定,而且持续的经济发展也会因城市秩序的混乱而受到严重挫折。

从历史上看,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过不同的解决就业问题的方式。一是在移民可以前往国外的条件下,用劳动力外流的办法来缓解本国的就业压力。但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至少对中国的现代化来说缺少现实意义。二是限制劳动力的流动,把劳动力就地安置在农村与工厂中,以隐蔽性失业代替公开失业来解决就业问题,这样对社会安定的威胁小一些,但这种方式顶多可以维持一代或两代人的表面的安定,时间长了问题仍然会爆发出来。何况中国在实行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缓解就业问题的方式再也不适用了。三是用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办法,增加就业岗位以缓解就业问题。经济中取得较显著成就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儿乎都是依靠这种办法,既解决了多余劳动力的出路,又逐步实现了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过渡。

厉以宁教授主张发展中国家实行“就业优先”,实质上就是“发展优先”,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应当把发展问题摆在政策目标的首位,通过经济的加速发展来扩大就业,吸收多余劳动力就业。人们常说,不怕社会上有人找工作,就怕社会上没有工作岗位。厉以宁教授对此话颇为赞同。社会上有人找工作,这表明社会对于找工作的人将有一定程度的挑选,找工作的人必须有能力,能胜任工作且不偷懒,否则就不会有单位来选择他;而社会上没有工作岗位就麻烦了,这表明经济的停滞,就业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因此,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均收入水平,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容纳更多的人就业。

当然发展也可能会带来通货膨胀。但通货膨胀分两种,一是一般性的通货膨胀,二是恶性通货膨胀。恶性通货膨胀将导致经济发展停顿和社会秩序混乱。在这种情况下,自然应以抑制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但如果只是一般性的通货膨胀,则仍应突出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在取得显著经济发展成就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是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发展经济的,至少在经济发展的前期是这样。经济发展了,人均收入提高了,问题自然容易解决,其中包括了农村释放出来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市场经济为中国提供了逐步解决失业问题的前景。厉以宁教授为此举了珠江三角洲的例子——那里人多地少,但劳动却不足。原因就在于转入市场经济轨道后,经济发展了,各行各业都需要劳动力,这不但解决了本地的就业问题,而且还从其他省市吸收了好几百万劳动力。此外,其他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地区如苏南、浙东、闽南等,也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珠江三角洲这样的在市场经济轨道上运行的地区涌现得越多,中国经济的发展就越快,中国的就业问题也就可以妥善地解决。市场经济下的就业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公开的失业隐蔽化了;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隐蔽性的失业公开化、表面化了。从计划体制转到市场体制,旧的问题会解决一些,但新的问题未必就不会出现。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就业问题的前景如何?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还是先听一听厉以宁教授的观点吧。

无论是大量农村多余劳动力离开故土南下寻找工作,还是亏损的企业采取精简措施而导致职工下岗,都是隐蔽性失业的公开化。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总要经历一个隐蔽性失业公开化的过程,否则中国经济就无从发展。当然市场经济决不可能一下子就为这么多的多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吸收多余劳动力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市场经济中的就业观念不同于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中,人们通常只把进入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才叫做就业;而在市场经济中,凡是靠本人劳动取得正当收入的都是就业,无论是个体经营还是到私营企业打工抑或为居民家庭服务都是就业。就业观念的转变会带来就业门路的拓宽,这也有助于多余劳动力找到工作岗位。所以厉以宁教授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就业问题的前景是乐观的。

但是,市场经济下也并非万事大吉。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将会出现另一种失业——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与工作岗位不足从而劳动力闲置的一般性失业不同,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的特征是:客观上存在着工作岗位,但人们不愿去填补这些空缺,而宁肯继续等待合适的工作。比如说修下水道,打扫街道,清除垃圾,下矿井,上山植树造林等等,这些都被看成是脏活、累活、苦活,即使工作岗位有空缺,人们仍然不愿去就业。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出现这种新型失业呢?厉以宁教授为我们做了如下的分析。(www.xing528.com)

首先,市场经济中讲究“双向选择”和人才流动。即工作岗位选择劳动者,劳动者也选择工作岗位,且人才是流动的,不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指令性的就业,于是劳动者在就业机会上就有个人挑选的余地。

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家庭收入的增加,在市场经济中比较有钱的家庭里的孩子对就业岗位的要求提高了,既然不靠自己就业来养家,也就缺少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急于就业的动力与压力。

第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行业不断产生,谋生和盈利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劳动者自然用不着非到被认为是脏活、累活、苦活的岗位上去工作了。

最后一点与计划生育有些关联——随着城市里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孩子越发变得娇惯了,因此独生子女挑工作避重就轻,既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家长们的顾虑在其中。

个人职业选择性失业最先出现在城市,留下的职业空缺还可以由农村过剩的劳动力来填补——出于挣钱养家糊口的目的,农村人往往有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但是,随着农民家庭生活的改善,收入的提高以及子女的减少,职业空缺的填补就成了问题。要我们也像西欧儿个发达国家一样,由外国移民工人来填补这些职位空缺自然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厉以宁教授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深刻地预见到了这一问题,并对此进行了一些超前性的探索。厉以宁教授当时指出的对策有:改善劳动条件差的工作岗位的状况——减轻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以及增加休假日数;提高劳动条件差的工作岗位的报酬,增加福利待遇;普遍采用合同工制,合同期满以后可以流动,也可以更换工种;为劳动条件差的工作部门创造条件开展业余文化活动,使职工个人的兴趣、爱好有所满足,使专长得以发挥;破除社会上把职业分为“高低贵贱”的传统观念

这些观点不用我们去评判,中国社会实际上正在按照厉以宁教授所说的那样前行着。就业问题与经济效率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存在着效率与就业的矛盾,而在近年来的中国经济中,这一矛盾可能更加突出。正如失业问题的隐蔽性与公开性一样,就业与效率之间的矛盾也随着体制的转换而由隐蔽走向公开。是保证就业,还是强调效率?厉以宁教授为我们论述了兼顾二者的可行性,并对学术界一度探讨的“适度失业率”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效率与就业的矛盾是被掩盖着的。当时中国政府采取统一安排就业的政策,用人单位按照政府的政策接受劳动力,于是失业便成为隐蔽性的;加上当时国家对于农村中的劳动力采取封闭的做法,一概不得流动,不得自谋职业,一律参加入民公社组织的生产劳动,因此尽管效率十分低下,但失业问题却不明显。因此人们也就察觉不到效率与就业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最初的十几年里,效率与就业之间的矛盾虽然已经有所暴露,但问题并不严重。一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的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这些企业尽管各方面都不甚先进,但却能容纳较多的来自农村的多余劳动力;二来8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尚未真正开始,依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制度,必须奉命接收计划分配来的劳动力,而且不能把本企业多余的劳动力打发出去,因此即使国有企业人浮于事,效率不佳,但还能继续运转,于是效率与就业的矛盾仍然被掩盖起来;此外,80年代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在工农业生产领域还是在服务业领域,市场竞争的意识都是淡薄的,企业感觉不到外界竞争的巨大压力,劳动者自身也感受不到劳动力供求方面的压力,这样效率问题自然不会受到重视。

进入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每一家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乡镇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都力求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否则难以在竞争中立足,大家都把精简编制、减少冗员、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放在重要位置。这样,本来被掩盖的“低效率下的高就业”现象的不合理就暴露无遗。没有哪一家企业愿意维持这种不合理现象,大家都在争取求变以图强。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深感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在企业新建与扩建时,都不愿继续采取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而希望加速技术改造以采取节省劳动力成本的新技术。甚至外商来投资办厂时,也倾向于资本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兴趣正在下降。此外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不仅不再像过去那样以行政手段向用人单位硬性派遣劳动力,而且容许企业以经济理由辞退劳动力,容许亏损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这也给劳动力市场增大了压力。

随着上述变化的出现,效率与就业间的尖锐矛盾也就凸现出来了。效率与就业该侧重哪一头呢?厉以宁教授认为,在现实条件下,只顾提高效率而听任失业增加,或者只顾多安排就业而听任效率低下,都是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应当在两者之间选择比较折中的道路。兼顾效率与就业不仅必要,而且也有可行性。在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建立资本一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同时,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仍应继续成长。劳动力资源是中国的优势之一,我们要利用和发挥这一优势,而不能单纯把它当做一个包袱。诸如筑路、兴修水利、治理环境等工作,可以吸收较多的劳动力,并且也有助于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和资源利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这样就既照顾了就业,又促进了效率增长。

针对以前的“国家把企业包下来,企业把职工包下来”的模式,考虑到经济效率的提高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曾出现了有关“适度失业率”的讨论,即把失业率维持在社会可以承受和经济可以正常运行的限度之内。厉以宁教授首先肯定了“适度失业率”的积极意义,毕竟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以及二者之间的协调要通过市场来解决,国家既不可能把企业包下来,企业也不可能把职工包下来。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找不到工作,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现象,社会也应当接受这一事实。但厉以宁教授接着义指出了“适度失业率”在实际运用中的问题,即“适度失业率”的界定问题。

如果所考察的是不存在隐蔽性失业的经济,那么只要了解到社会可以承受的失业率的限度,“适度失业率”不仅可以从数量上界定,而且在制定政策目标时也易于按照数量上的界定来执行。然而,现阶段的中国大量存在着隐蔽性失业,尤其是农村,随时都会释放出多余的劳动力进入城镇找工作,这样原来规定的“适度失业率”的界限就被打破了。

在讨论“适度失业率”时,往往是就“适度的公开失业率”而言,同时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只是公开的失业人数;所谓社会可以承受的失业率限度,也仅指社会可以承受的公开失业人数,而未把隐蔽失业人数包括在内。但是隐蔽的失业人数在超过一定界限之后也不利于社会稳定,那么“适度失业率”又将如何界定呢?

此外,失业之所以影响稳定,一是没有工作,二是没有收入。公开的失业者符合这样两个条件。但隐蔽的失业者就很难用这样两个条件来判断了。农村中的隐蔽失业者是有工作的——务农就是工作;他们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收入,而是可能有微薄的收入,或相对说来较少的收入。界定农村中的隐蔽失业用的是如下的尺度:假定从农村中抽走一定的劳动力,可以使农村的产值不变,甚至可以使产值上升,那么被抽走的劳动力就可以被看成是隐蔽失业者。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隐蔽失业状况与此相似:如果调出劳动力而不影响效率,那么被调出的劳动力人数就是隐蔽失业人数。不过问题在于,如果是公开的失业,我们可以说某人失业了;但在隐蔽失业条件下,我们不可能说某某人是隐蔽失业者,某某人不是隐蔽失业者。隐蔽性失业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很难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人的身上。此外,在存在隐蔽性失业的部门或单位,究竟抽走多少人才算是消除了隐蔽性失业一般很难精确地算出来,在技术不断进步的条件下尤其如此。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厉以宁教授总结出如下的结论:“适度失业率”的概念值得在理论界进行更广泛和深入的探讨;但在现阶段的中国,还不适宜于用“适度失业率”作为制定就业政策与就业目标的依据。阅读后的思考:

通货膨胀问题可能的确是有些太宏观了,而就业可就不是这样了。就业问题与每个人的关系都太密切了,毕竟那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生存的手段。你可曾对计划经济下的“充分稳定”的就业状态感到满意,可曾对“下岗”大潮感到惶惶不安?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你就应该把厉以宁教授的分析仔仔细细地读上几遍,直到深刻地理解。因为你曾经的感觉是一种错觉,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必须摒弃的观念。厉以宁教授的分析告诉我们:就业不仅关系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与整体的经济发展与稳定密切相关;市场经济的推行打破了“大锅饭”,砸了某些人的“铁饭碗”,但竞争上岗同时也带来了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只要你努力,你就不会被竞争淘汰,而最终成为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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