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球表面积70%以上的海洋的绝大部分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公海。大航海时代以来,特别是人类进入了工业社会以后,海洋一直是人类赖以维持再生产的交通要道,威胁和影响着这条交通要道可靠性的,除了大自然的猛威以及人类在如何应付大自然的知识局限以外,有时候也是人类自己,比如海盗。
人类和海盗的斗争和人类的航运史一样悠久,“海盗是人类的共同敌人”这种共识与海盗出现和存在的历史一样悠久。一般来说,周围海域是否存在海盗可以作为衡量有关国家的统治权是否有效的指标,而由于长期的内战,位于印度洋亚丁湾的索马里已经不存在有效的中央政府,因此这个海上交通要道就成为了大量海盗行为发生的地方,严重影响着世界各国的航运。2008年6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1816号决议(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816,UNSCR1816),呼吁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采取所有必要的手段”来打击索马里海盗。
海盗不会因为一纸安理会决议而消失,有关和有能力的各国应该根据安理会决议而派遣海上力量到发生海盗事件的现场去打击海盗,为商船护航似乎是不需要再解释的公理。但日本国会就在这条公理的解释上出现了麻烦,日本特殊的国情导致了各政治派别在对这个问题的应对上采取的立场以及发展变化变得非常古怪。
问题的症结就是日本应不应该派遣海上自卫队的军舰去印度洋打击海盗以及如何打击海盗。按照日本的和平宪法,日本已经放弃了交战权,日本也不保持战力,这就是所谓“自卫队”这个古里古怪名称的来历,因此日本人经常采取一种“别人干,我们支持,但我们不干,出钱可以”的态度,而这种态度近年来常常被美国及盟国解释为花钱买保镖。
为了扭转这种钱多人傻的形象,日本政府近年来对参加这种行动特别积极。作为国际贸易大国的日本是联合国成员国,岛国日本的所有进出口都仰仗于海上通道的存在,所以日本在打击海盗这个问题上不应该比别人更加消极。事实上,日本也是1816号安理会决议的14个共同提案国之一。
本来打击海盗和为商船护航都不是什么战争行为,而是保护国际社会正常通商利益的警察行动,但是日本的反对党害怕执政党把这种本来是单纯的海上警察行动夸大解释从而使得将来发动或参加海上战争行动成为可能,而另一方面,不能否认的是确实有人想利用这种忧虑反过来炒作这一行动而开辟某种可能性。
于是一开始就有了一个派出海上保安厅的水上警察乘上自卫队军舰去索马里海域参加打击海盗的行动,但在武器的使用上受到重重限制,并且只为日本船只护航的古怪方案。但这种只能成为国际社会笑柄的方案实在是太不可行了,于是经过一段争执以后,形成了一个“也包括日本货物相关船只”的行文。(https://www.xing528.com)
这还是一个笑话,是不是在驱散海盗时先要确认一下受到海盗威胁的船只上是否载有日本的进出口货物?
最后,日本众议院于2009年6月19日以2/3多数强行通过已经被参议院否决了的《海盗对应法》,这可能是麻生内阁的最后一个法律案动作了。
这个法案定义了所谓“海盗行为”以及处罚标准;除了原来对付海盗的海上保安厅以外,这个法律规定了首相可以动用自卫队,只需在事后得到国会的承认即可;保护的对象也扩大到了“所有国家的船只”;在武器的使用上也有了大规模的放宽。
但对于海上自卫队来说,比有没有这条法律更有意义的是实际上到达了亚丁湾这件事。而且对于海上自卫队来说更加心情舒畅的是,这次在亚丁湾驱散海盗时先后四次使用过“This is Japanese Navy!(我们是日本海军)”的警告喊话,终于可以不需要说“This is Japanese Maritime Self Defence Force(我们是日本海上自卫队)”了。
(200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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