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在实践与认识中求真
这条路引导有知识的人走遍所有的城
真知出于实践,离开实践就得不到真理。在认识论问题上自然主义哲学的主张是单一的,根本上说自然主义哲学并不了解真理本体的认识论,并对真理主义认识论作了片面的解释,以至于在自然主义哲学史上,哲学真理主义认识论不仅没能发挥其真理的光辉,而且长期处于被批判和受屈辱的地位,究其原因这是由于它对哲学真理论的无知导致的。彰显真理哲学认识论的光辉,千方百计恢复被曲解和被贬视的哲学精神主义认识论,对于提高人们的哲学水平、恢复人们对哲学的信心和在人民大众间哲学的传播,有着重要的意义。
分析自然主义认识史可知,自然主义对哲学真理论错误理解,主要有几种原因。
首先是肢解和曲解。如果说在哲学的早期,即在欧洲中世纪,由于一些无法忍受教会屈辱和禁锢的所谓反叛者和一些不满王权统治的所谓思想家,最初起来反对现状,并配以自然主义哲学的一些理性倡导,那也许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系统地领受过哲学精神主义思想,即他们中的许多人,要么曾受毕达哥达斯和柏拉图思想的熏陶,要么曾受康德和黑格尔哲学的洗礼,甚至他们中的许多人曾经就是基督教修道院的修士等,无论如何,他们还曾对哲学有过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比较深刻的了解。因此,我们在研究他们的具有一定启蒙意义的思想时发现,这些人对教会和封建主义王权曾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把人们从教会的禁锢和王权的封建主义统治下解放了出来,这是他们的进步性和启蒙意义所在。但是后来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并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带来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尤其是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看到了社会的物质成果,人们从思想上愿意接受这一事实,于是社会的自然科学更为迅速地发展起来,当然这是很有意义的。但是随之许多社会问题也产生了,诸如强国入侵、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弱肉强食、伦理堕落等等问题。虽然这些现象的发生并不是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所直接影响的,或者说并不是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才使这些现象发生了,它们之间确实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自然科学发展后,真理主义哲学的相对滞后和许多坚持真理主义哲学的哲学家的陨落,使在自然科学基础上产生的朴素的自然主义哲学,对哲学精神主义作了许多不当理解和解释,从那以后起,没有多少人仔细研究过柏拉图和康德,也没有多少人系统地研究过洛克和黑格尔,更没有多少人系统地研究过信仰主义哲学,至多是曾引用过早期哲学家和思想家们引用过的片段或极少的箴言而已,这对系统的精神主义哲学来说只能是一种肢解,尽管人们不喜欢肢解的研究方法,然而这一批判的研究方法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同时越来越多的人都加入到了自然主义哲学的行列,其中的许多人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哲学观念,或者说并不具有哲学的头脑,对信仰主义哲学更是一无所知,只是一群人云亦云并视自然为崇高的浅薄之辈。今天的自然科学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人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科学揭示了以往所不能揭示的问题,然而,朴素的自然主义哲学却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以至于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维护其昔日昙花一现的辉煌。
其次是傲慢与偏见。长期以来,这种朴素的自然主义哲学由于高举“自然科学”这一大旗,吸引了不少的优秀人才,这对于自然主义哲学的完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而,今天的自然主义哲学也与往日不可同日而语,正因如此,自然主义哲学对哲学的曲解和肢解也已达到了空前的地步,形成了两种哲学悬殊的政治地位,就如地主对农民、资本家对工人的傲慢与偏见一样,也产生了自然主义哲学对真理哲学的傲慢与偏见。我们知道傲慢与偏见是产生哲学教条主义和反辩证法的根本原因。当一种哲学形成对另一种哲学的这种思维定势以后,处处时时都有一种唯我独尊的哲学优越感,于是社会由于缺乏哲学的思想深度和辩证的思维方法而导致畸形的发展状况,就如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经院哲学所禁锢的那样。哲学的特点应该是坦荡和宽容,然而当一种哲学具有了唯我独尊的地位时,这种哲学本身也就失去了坦荡和宽容性,也就失去了哲学性,所有的只是一种追求世俗化了的功利的目的。
再次是政治需要。当然没有纯粹的哲学,任何哲学都具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都是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但任何存在的现象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除了直接危害社会的行为和邪恶的意识形式外,多元的意识结构对哲学的发展并不具有伤害性,因此没有必要对不同的意识形式动辄进行政治斗争和清理,当然从历史上看,统治阶级也不可能对与自己的统治理念不同的意识形式过于纵容,从心理上总是处于消灭的理念,就像历史上曾出现过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或欧洲中世纪基督教清除所谓“异端”的那样,这也正是形成社会对立与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哲学发展滞后和发展形式单一的重要因素。
趋同的哲学实践观
一般认为,自然主义哲学体系与真理主义哲学体系,乃是两种不同的哲学体系,这是认识论的根本问题,也称为两种认为路线,也就是对认识自然本体还是认识绝对真理而言的,对于自然主义哲学而言,认识的根本对象是自然本身的内在联系或关系,而对于真理哲学而言,认识自然对象本身只是认识的一个层面,因为自然界只是一种外在的表象,认识却是要求透过这种表象而达到更深的层次,也就是认识不能仅停留在自然界本身因素上,是要上升到更高的层次,这是除了人的理性因素的要求和信仰主义的启示性因素外,从哲学方面来说,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自然界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因为从前面论述的内容我们就可以看到,自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许多现象的确令人思考,这就是科学把人类的思想引导至哲学真理性因素的原因。许多哲学家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产生了其伟大的哲学研究成果,如黑格尔和其他众多的西方和中国的哲学家们,这些哲学家们应该称得上是具有深刻洞察能力的人,他们具有常人所不备的智慧,他们是爱思考、会思考和在思考的人,他们不是没有看到自然界和自然的力量,但他们却又透过自然的外表,看到了普通人所没有看到的层面,即哲学的层面,他们不是用肉眼和感官“看”世界,而是用“心”或头脑去“看”世界的哲学家,因此,他们的哲学要比朴素的自然主义哲学更深刻。自然主义哲学与精神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根本区别,在于自然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停留在自然层面上还是透过自然上升到哲学真理层面上的区别。对于这一点以往无论是自然主义哲学还是精神主义哲学都很少谈及,更多情况下所论及的只是人为的、武断的根本分歧。例如,自然主义哲学一般认为:凡精神主义都主张人类的一切知识、技艺和技能都是来自于主观或客观的精神因素,对信仰主义而言,人的一切知识、技艺和技能都是由至高无上的创造者所赋予的,其实这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偏见,事实上对于精神主义哲学而言,在认识论领域,其主张并非完全如自然主义所理解的那样。对于这一问题本应该不值得刻意加以强调,因为任何稍有智慧或稍加思考的人都会理解,作为几千年来与自然主义斗争的精神主义能以如此简单的哲学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而存在几千年是不可想象的,如果精神主义哲学果然如此单纯或简单,那倒是侮辱了那些哲学先哲或信仰主义的先贤们,因为自然主义的这种对精神主义认识论的理解,无异于在说,精神主义者不需要实践,而只需要躺在床上让‘理念’或‘观念’演绎财宝一样简单,或者让信仰主义说“主啊,我信仰你,求你给我馅饼吧”。但是事实上这些精神主义哲学家或信仰主义者是不可能这样的,假如他们果真是这样祈求的,那么我们再替信仰主义者设计一句台词:“假如你就这样躺在床上跟主要馅饼的话,那么你健康的身体、聪明的头脑、健全的肢体和认识的器官是干什么用的呢?”人类将做怎样的回答呢?因此以这样方式理解哲学精神主义是不全面的。
在此我们以被认为是最粗陋的信仰主义为例,对哲学精神主义或真理主义的认识论作一点探讨。之所以选择信仰主义而没有选择其他精神主义哲学是因为这一哲学的思想更明白直接和更能让人理解,在它的哲学思想中,少了一层其他唯心主义的晦涩难懂的哲学言辞。其实在信仰主义者看来,并非一切知识都直接来自于精神实体。就信仰主义者而言,知识有两种,即来自实践的知识和来自精神实体的启示知识。凡实践的知识都是人通过自己的活动取得的,也就是通过人的生产的、社会的和感性的活动取得的知识,因为人本身具有实践的能力。
那么如何认识启示与实践知识的关系?信仰主义认为,从根本上说,创造者创造了认识自然的条件,即前面所说的“健康的身体、聪明的头脑、健全的肢体和认识的器官”,同时也赋予了人以不同于万物的思想,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他不仅创造了事物本身,也赋予了事物以规律,即认识事物的工具,包括感官。那么这些感官是用来干什么的呢?当然是用来认识事物的,即认识事物规律的,如果不去认识,不仅得不到知识,反而还违背了创造者的意志,因为信仰主义哲学认为,创造这些器官是为了让人去认识他所创造的自然,既要认识他所创造的事物及其规律,也要认识创造者本身。不仅如此,人们的认识发展的根本力量来自于实践的需要,因为没有实践的需要人们是不会去进行认识的,从信仰主义的这一意义上来看,其主张与自然主义关于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上的主张是有一致的,因为自然主义哲学主张人的认识的根源和认识的发展都来自于实践和实践的需要。
不得不承认,有一点也许没有引起信仰主义足够的重视,这既是自身哲学的缺点,也给自然主义哲学造成了一种映象,或者说是一种错觉,那就是信仰主义者过于强调知识的启示性,轻视了知识的求索性或实践性。对此,从信仰主义角度来看也许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信仰主义本身奉行“信仰高于一切”的主张,之所以信仰高于一切是因为,认为信仰的某些知识是通过一种幽幂的启示而来的,如关于“后世”或“天堂”“地狱”等,因为活着的人谁也没有去过后世、天堂或地狱。对这些问题本文不做讨论,本文只探讨除了启示的这些幽冥的信仰主义知识之外,是不是还有获得知识的途径。其实,幽冥不是信仰主义获得知识的唯一来源,[1]那些幽冥或启示的知识也主要是仅限于某些宗教知识,其目的也只是神圣的名义来指引人生真理之路,而对于那些需要通过感官才能获得的知识,也正是实践所需要的知识,否则感官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而,也就离不开实践活动。作为实在的生存者,也就是人,必须承认知识的实践性问题,人不可能离开实践,因为感官天然地就是为实践服务的。不仅如此,事实上自然主义者所无法想象的是,哲学精神主义,特别是信仰主义哲学恰恰非常重视实践的环节,而且实践一词最早也是由精神主义哲学所提出的。黑格尔认为知识本质上就是实践的。然而,就自然主义哲学对精神主义哲学的理解看来,似乎实践是不可能与精神主义哲学相关的。
这的确是哲学的不幸,因为哲学通常被理解为是“聪明的学问”,是智慧的朋友。其实,实践是所有哲学认识事物的共同特性,也正因为如此,无论是信仰主义的佛家、道家,伊斯兰教还是基督教等,都有自己专供人们学习的场所,并要求人们观察自然以理解自然的规律,这也就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正如前面所论述的那样,没有人躺在床上乞求认知自然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满足生理所需要的财富和馅饼。对于信仰主义者而言,实践和学习就是知识的源泉,而并非如自然主义者武断地所宣称的那样:一切技能、知识和对世界的认知,全都是由精神直接赋予的。这是对精神主义哲学无知的表现。例如,关于农业,无论是谁,不通过学习是不知道农业知识的;一个人,如果不通过感官的确认是不能认识他的;同样,一件农具,不经过学习是不知如何制造的等等。谁又能说这一切是不学而知的呢,谁又能说这一切都是“先天的”或“生而知之”的呢!以往自然主义对哲学精神的批判是自然哲学的特点所决定的,这可以说是理论的歧视,但作为科学哲学,应该追求科学的精神。
当然,问题并不仅仅在于自然主义哲学本身,因为即使是精神主义哲学也同样对自身认识存在很大的问题,如在讲解其含义时,特别注重精神内容而忽视其实践和现世的内容就是其哲学常被误解的原因之一,加之其哲学中的确存在如“理念”“绝对观念”或“造物主”等这些概念,使一些不具有哲学思维的人往往容易产生抽象的、不实有的感觉。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产生这种思想本身与精神主义哲学的体系和内容有关,任何哲学必须在实践中学习,没有实践,就没有知识。那么这是不是就违反了精神主义哲学的根本性呢?回答是否定的,并没有违反精神主义哲学思想,许多信仰主义的经典认为,自然是“绝对存在”的实体外化的一部分,也就是其光辉的“外显”,当然这光辉也包括人类自己。认识世界,从根本上说就是认识这一绝对自身,认识了绝对,在客观上也起到了认识规律的作用,所不同的或所区别的只是自然主义认识是以利益为最终目的的认识,而精神主义却是以信仰作为认识的最终动力。
认识世界本质上就是实践,对于一般的认识而言,没有实践的认识并不是真正的认识。例如,信仰主义认为,创造者创造了天地及其规律,他所创造的一切极其完美和神奇无比。在他创造之后,要人们去认识这个世界,以便人们获得所需要的各种知识。从这样的认知观中我们可以看到,这里创造者并没有将知识“安装”或“植入”人们头脑的含义。正如唯物主义哲学所说:实践是最好的说明。从来没有哲学精神主义者不需要通过学习而直接获得自己认知世界所需要的知识的。当然,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既然是哲学精神主义,尤其是信仰主义哲学,它的确有些与哲学自然主义不同。作为精神主义哲学,它还是承认有另一种知识,那就是“被启示的知识”,认为这一知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直接能够接受得到的,这种知识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选择了极个别的优秀人物,目的是为了在同类中宣传世界被创造的真理,因为在蒙昧时期的人类,科学的发展还远未达到能够认识宇宙真理的程度,因此认为“启示”是认识真理并达到人与自然物区别的唯一有效的方式。然而今天科学的发展已经显示了人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对于人类而言,实践而后认识才是第一性的。对信仰主义者而言,经常会听到另一种声音,那就是当人们遇到一些自己不能完全解决得了的问题时,会由心底里发出一种声音“主啊,帮助我吧”这样一种祈求,这是关键时候或在无助的情况下,信仰者出于对他所信仰对象的信任而从内心发出的一种呼唤和期望,然而人们并没有停止于这种期望,期望而后行动,也就是祈求而后实践,成功的结果仍然是实践中取得的,而并不是因为进行了祈求就万事大吉了,并没有把一切全托在创造者上,正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谋”是个人制定的行为方案,方案可行与否是成功的关键,怎样才是可行的方案呢?那就是个人制定的方案必须要符合“天”道,也就是要符合被创造的规律才能成功,不符合创造规律的方案既是违背自然意义上的规律含义的,也是违背信仰主义意义上的规律含义的,也就是说,违背规律的行为方案即是自然主义哲学所反对的,同时也是精神主义哲学所反对的。如在黑格尔哲学中的“绝对观念”,无论怎样理解这一含义,但他认为这一“绝对观念”本身演化了世界,这一演化过程是有规律的,如果违背了“绝对观念”演化的规律,产生不是事物本身,同样,信仰主义者认为创造者创造的世界是有规律可循的,按规律办事就能够成功,就是符合“天意”的行为,反之,则是违背“天意”的,对于信仰主义哲学而言,违背“天意”而后祈求是没有意义的。
总之,在这一问题上无论是自然主义或精神主义哲学都具有相同的实践行为和思想谋略。显然,这与自然主义哲学对精神主义哲学所理解的:个人的知识是由“绝对真理的实体完全赋予人”的说法有着相当的出入,这也正是哲学人为分歧和哲学无知观的表现。
由此可见,无论是怎样的哲学思想,都不可能把个人的知识全归结于不劳而获,即便是信仰主义者也罢。人类的实践知识并不是躺在床上通过祈求而得到的,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得到的,如果任何知识是这样能够得到的,那么认识世界的感官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感官的作用就是用来观察这个世界及其规律的,即认识这个奇妙无比的世界的,而人的肢体就是用来改造这个世界的,因为对于人们而言,馅饼并不是通过祈求而直接能够获得的。因此,哲学精神主义认识观和自然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有一致或相似之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无论是自然主义认识论还是信仰主义认识论,在实践与认识的关系上,都主张实践是知识的来源、实践是知识发展的动力、实践也是检验人类认识事物的知识与事物是否一致的标准,而且从根本上说,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不仅是发现真理,也是将知识用于实践最终为自身发展服务这一重要的目的。人类的实践活动是科学认识的起点,也是推动人进行科学认识的动力和目的。无论是哪一种经久不衰的学说,都会认为个体的知识也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由于人们认识能力问题,许多知识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够理解的,后来随着科学和实践的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就随之发展,而对这一发展不同的解释或矛盾只是,哲学自然主义认为随着发展所解释的只能是自然的规律,是对规律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而哲学精神主义认为除了这种对自然的认识需要深化和发展而外,就是对哲学精神主义的许多问题,包括对宗教经典的认识也需要有一个随着认识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过程。
人类正是在实践活动中才产生了认识世界的愿望和动机,实践活动为认识世界提供了需要和可能。在实践和认识的关系问题上,两种哲学并没有多大的方法上的分歧,所有的分歧只是认识的程度和认识所能够达到的境界。哲学精神主义认为,当人达到了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以后,就可以凭借人所特有的意识性或人的“神性”,就能够“观察到”隐藏于物质内的非物质的创造性因素,认为这是认识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必然境界,不同的只是自然主义哲学认为人的认识达到对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程度之后,就达到了认识的最终目的,认为人观察不到隐藏于物质背后的创造性因素。这是两种哲学的特点所造成的,或者说是两种哲学长期非溶性的隔离和根深蒂固的观念所造就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思想领域内的许多矛盾本身是可以解决或可以调和的,所不能解决或调和的却是根深蒂固的观念和政治理念及功利性的偏见因素造成的。对于自然主义哲学来说,实践是知识根源,这一根源对于精神主义哲学同样有效,都坚持知识的反映性和实践性,没有实践也就没有对自然的认识。例如,中国的天文学是在天文学观测和丈量土地的生产实践中产生的;手工业在制造陶器、铜器等容器时,要计算容积,这就促成了几何学的发展;原来结绳记数的方法已不够用了,就发展到用数字记数,于是算术、代数也逐渐发展起来;在天文学、数学发展起来以后,力学便产生和发展起来。中国古代有“断木为耜、揉木为耒”之说,“耜”“耒”都是耕翻土地的农具,头需要是尖的才行,这就需要力学上的压强问题;有的农具需要圆的才行,于是就逐渐有了“断木为杵、掘地为臼”的认识理念;战争上用的弓需要弧形,“矢”需要尖形,于是就“弦木为弧、剡木为矢”的理念;船需要一定的形状,也需要液体压强方面的知识,这也促进了力学的发展;即使是一些纯数学上的问题,如虚数,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产生的,并不是由自然主义对哲学精神主义所理解的“人性悟性的自由创造”或“神的启示”,其实,所谓的虚数,它无非是指平方后为负数的数,如根号-1之类。由于很长时间内在实践中无法实际运用,故被称为“虚数”。其实,“虚数”并不虚,首先是它的来源不虚,它是人们在求解方程x2+1=0时所引入的。1545年,意大利数学家卡丹诺在他所著的《大法》一书中首先引进了“虚数”这个概念并进行了计算。后来人们又用缩写的字母“i”表示虚数并给出虚数的运算法则。以后人们在实践中实数和虚数结合起来用,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更进一步证明了虚数不虚。至于说人们的各种技能和技艺,那就更是人们在实践中积累和学习的结果。包括虚数这样看起来是虚的东西,最后还是被人们从实践中找到了自己的物理模型,从而使之成为人们在认识世界和发展世界的重要的数学工具。人们的一切知识、技能和科学成就,是人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进行科学探索、经验积累的结果,否认实践对认识的作用是一种主观主义的表现。所不同的是,自然主义者对知识的“源”做了物质主义的解释,即自然界本身具有这些规律,即相信它们都是“自有之物”或“自在之物”而非“生成之物”或“被造之物”这样一种信仰;哲学精神主义者却认为,自然界本身当然具有人认识所具备的规律,只是这些规律和规律的载体,即物质世界皆为绝对存在外化的结果,即信仰主义哲学称为真理之光外化的结果,这同样是一条信仰。两种哲学之间长期进行的残酷的斗争,其根本就是两种信仰的斗争,也是两种政治理念的斗争,而不是两种科学哲学的斗争。可见,在自然知识源的问题上两种哲学并没有根本上的分歧,其分歧和不同的只是哲学的傲慢与偏见。
实践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
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凡是科学的事物和现象都是可以被实践证明的,不能被实践证明的事物和现象从严格意义上说不能被称作科学。在此,以自然主义哲学关于对时空问题的主张和世界统一性命题为例,谈谈关于实践的至上性与非至上性原则,并以此说明任何哲学从根本上说都只能是一种信仰。
自然主义哲学认为时空是无限而有限的,这一主张虽然具有辩证法的思想,但脱离不了古希腊哲学中朴素的猜测性,其根本目的仅仅是以这种信仰主张摆脱精神主义哲学或不给精神主义哲学留下关于“绝对真理”存在的空间。但这一以科学为旗帜的主张却在科学的意义上,并不具有科学性,它只具有哲学的信仰理念,因为任何实践性的科学并不能证明“无限”性的事物和现象,也就是不能“证明”那种“无限大”或“无限小”的事物或现象,即使在天文科学和其他自然科学非常发达的今天,“证明”也是不存在的,证明只具有哲学意义或信仰意义,而不具有实践意义。今天,科学凭借物质的仪器,能观察到距地球约200亿光年(1光年=94605亿公里)的发光体,这的确是极其遥远的发光物体,但这对于宇宙之大来说这一距离还的确不算遥远,即便是更远,那对无限的事物又能证明什么呢!正如自然科学家所说:在科学看来,宇宙永远是一个有限的空间。因为科学家所依赖的是科学的事实,也就是感官所能达到的程度,超出物质性感官的领域属于思维科学,科学的特点从来不会允许建立在一种虚无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不是自然科学能够证明的问题,而是哲学的问题,是哲学的证明。然而,哲学的证明是“逻辑证明”,而不是“实践证明”或“实践检验”。在科学上并非所有的存在都是可以用实践来检验的,这只是逻辑学和数学的问题,这一点精神主义哲学是承认的。但是我们在此讨论的是哲学问题,哲学事实上高于具体科学,虽然哲学的基础是具体科学,但它并不囿于实践的限制,“无限”是一个哲学或数学的相对于“有限”的概念,既然“无限”这个概念是一种哲学的信仰,那么在人们视觉之外并没有“超自然的存在”也只是一种自然性的猜测,而并不是科学的证明。而且按照科学宇宙观关于“宇宙扩散”理论的解释,物质的“扩散”就意味着世界的有限性,而按照辩证法的理论,有扩散就有收缩,所以宇宙还应该最终“复归”或“还原”,这样,自然主义关于“打破了精神主义哲学关于存在绝对观念的神话”的自然主义结论,实际上就是用一个神话判定了另一个神话,而并不是科学的结论,或者说并不是自然科学的结论。也就是说,科学不能证明“超自然神灵不存在”这样一个结论,尽管科学大约已经能够观察到200亿光年的距离,但这只是对于没有哲学思维能力的人而言的,也就是说从哲学的角度来看,这算不了是一个哲学问题。相反,在这里透视出了一种哲学的“误解”或者说反映了一种哲学领域的或思想领域的无知,因为精神实体的存在与否是不可能用望远镜来确认的,正如思维的存在与否不可用显微镜来显示一样。哲学真理主义认为,认识思维的存在或精神实体的存在,只是基于科学基础上观察所得出的必然结论,而不是能够用仪器来测量的,就如意识,只是表现出了它的智慧和能力,但不可以用尺度。同样,如果拿上望远镜能看见“绝对观念”是怎样存在或怎样演化为外在物的,那么,它也只能是自然的存在物而不是“绝对观念”的存在实体,因而这个世界也不可能是这样一种非理性和非宽容的状态了。其实,就真理主义哲学的特性而言,并不特别强调其“超自然性”,也许最能说明这一点的就是信仰主义哲学关于“上帝与你同在”这样一句具有浓厚宗教意义的观念,它也并不强调上帝存在于怎样一种世界里的问题,那种认为上帝“存在于四维空间中”这样一些观点,除了是一种不严肃的玩笑之外,并不具有信仰主义的意义,也表明了本身就是对信仰主义的无知,因为上帝生活在哪里并不是人可以认知的,因此,这并不代表哲学精神主义本身的主张。在一般自然主义哲学看来,凡存在的都必须有存在的领域或方位,这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的特征,但在科学和哲学高度发达的今天,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带有浓厚的原始“图腾”意味的问题。
科学既没有证明时空的无限性,也没有证明物质的无限性,因而从根本上说,科学和实践并不可能最终否定哲学真理主义理论,并且永远也不可能否定,因此,自然主义哲学早早的宣布了其胜利,并把信仰主义或一切唯心主义统统赶出了哲学认识领域之说,只是自然主义哲学的一厢情愿而已,这实际上是以哲学的名义行非科学之实。这里就产生了一种科学和实践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问题,也就是说,科学和实践对于人们的认识的作用来说是可至上性的,同时也是非至上性的,即科学和实践的作用是无限的,同时它也是非无限的。所谓“无限”是指,就具体事物而言,人类的认识可以无限扩大,并可以对已经认识的事物及其规律予以无限的实践证明,只要是人类可以认识并且已经认识的事物,都是实践可以证明的。这是一个无限的过程,自从有人类开始,直到人类终结,这一认识过程是无限的。对于自然主义和精神主义来说,这一主张是相同的。只是对于真理主义者而言,除了有与自然主义者相同的主张之外,还对这一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解释,即凭人类的意识和能力,对自然存在的规律是不可能认识完结的,认为如果人类能够对自然存在的现象和规律认识完结,那么,事实上就限制了真理的“显化”能力,即绝对真理的“大能”,这是不合适的。人的意识可以超越自然,但超越不了绝对真理。用宗教唯心主义的话说,造物主创造的规律和事物,即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凭人类的智慧认识完结是不可能的。这也就说明了哲学唯心主义或宗教信仰主义都承认了世界既是有限性的又是无限性的辩证关系,尤其是对于信仰主义者而言,认为“创造者”不是存在于“被创造者”之外,并不是远离了被创造的事物。正如信仰主义者、金陵刘智在他写的诗句《五更月》中所说的:“一更初,月正生,参悟真宰无影形,不产物,物不生,不落方所不落空,永活固有无终始,独一无偶为至尊,全体存,大运用,动静一显开妙门。一更中,月正新,方会无极性理种,元气剖,阴阳分,万物成备人极生,无极是种太极树,树藏果内果即种,甚分明,须认真,莫把种作种人……”
所谓“非无限”是指,任何时代,人类只能认识自己的时代所处的水平,不可能超出自己时代以外的水平,人类也只能认识无限宇宙的一部分,或者说是无限中有限的一部分,至于世界到底是怎样的问题,无论是科学还是实践,都不可能得出结论,即使得出结论也只是逻辑的推论,这对于讲求和崇尚科学和实践精神的自然主义者来说,无异于陷入一种类似宗教式的信仰主义,也就是说,凡主张世界的无限性或物质的统一性的哲学,实质上仍是一种信仰主义哲学,而并非是实践的哲学或科学的哲学。因为这一结论是由哲学得出来的,也就是哲学的证明,而不是科学的证明或实践的证明。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自然主义主张,哲学理论是从科学和实践中获得的,当科学不能够作出“无限”的命题时,哲学的命题本身就不是一种“证明”,尽管哲学有它的特殊性,有它自己的思维方式。二是无限的内容任何时候都只可能是一种思维的概述,即逻辑的概念,因为既然有限不能证明无限,人们不可以用有限的科学和实践来证实无限存在,自然主义哲学之所以得出这一结论,本身就是非科学的结论,具有浓厚的主观主义哲学色彩。这种主观主义的认识方法也就成了自然主义的认识方法,而且从根本上说,一切自然主义的认识方法,最终只能导致这样具有浓厚主观主义倾向的认识方法,或者说是一种类似于主观主义的认识论,而在世界观上的主观主义是自然主义所不能容忍的行为,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矛盾:自然主义哲学反对精神主义哲学关于有限与无限论的主张,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绝对存在”是无法被实践所证实的或无法用科学所证实的,而自然主义关于这一问题的主张具有同样的属性,因为自然主义哲学也同样主张自然的无限与有限性,却也不能以科学的方法证明这一原理。
由此可见,两种哲学斗争的焦点可能并不是以往我们所理解的那种有限与无限,那种统一与被统一等的哲学关系。事实上一切的实践知识都是通过感官的感知和科学的试验所得到的,所不同的只是哲学的认识理念问题。大多数哲学唯心主义,特别是信仰主义认为,“绝对精神”是一种存在,但并不主张其存在的方位,也不主张其存在是“超自然”的或“超时空”的问题,也不主张这一“绝对存在”存在于有形世界之内或之外的问题,两种哲学最根本的不同仅仅在于到底有没有一种“精神实体”的存在这一最根本的哲学问题上,即两种“哲学的基本问题”上了,而不是有限与无限及其他问题上。自然主义哲学企图通过天体科学的发展,证明宇宙中不存在“绝对真理”或“绝对观念”的位置,但最终却使自然主义哲学自身也陷入了主观主义的困境。这也就说明了一条哲学道理:哲学只是使人聪明的学问,并不是政治家手中的权柄。
可见在认识领域,不同哲学派别之间的指责本身就带有主观主义和哲学曲解的烙印,并不具有哲学意义。应该重新认识哲学自身,无论是感性或理性的认识,都不具有完全胜利的决定性意义,也许为了哲学的发展和精神崇高的意义而需要哲学的信仰。正如信仰主义者托马斯·阿奎那所说:“由于理性认识的局限性,人必须信仰才能接受上帝启示的各种真理,一切真理,最后都要汇集到上帝启示的真理上,才是完美的。”[2]也许这就是哲学所要认识目的的道路,这就是哲学所追求的完美,是哲学的无封闭性,也是哲学的非功利性和非政治性因素。
关于科学假说的问题
哲学认识论的功利性和政治性是哲学精神的大敌,也是产生哲学偏执主义的根源所在。而在哲学领域以“科学哲学”的名义在对另一个自己所不熟悉或不欣赏的哲学思想进行诅咒和辱骂,毫无疑问那是缺乏哲学教养的表现,而以“科学假说”的名义为一种哲学作根本的辩护和立论,就显得非常勉强。所谓“科学假说”就是人们根据已知的科学知识和科学事实对未知事物及其规律所作出的推测性说明,是理论思维的重要形式。无论如何,“假说”是一种推测,是一种思维形式。也就是说它并不具有物质的或科学的摧毁力量。而且从科学发展的趋势上看,科学假说对哲学的作用还并不仅仅表现在只对自然主义的有利性上,宇宙科学的发展便是其中最好的一例。所以更不应该把“假说”仅当作批判精神主义的武器。某种意义上对哲学来说,科学是一把“双刃剑”,科学促使传统精神主义哲学的发展和反思,使其更精细更深刻。科学对自然主义哲学的利益并不像自然主义哲学所自鸣得意的那样有利,它的发展并不像人们所简单想象的那样。在这一问题上,也许精神主义哲学更值得研究,因为无论是古希腊精神主义哲学还是东方的精神主义哲学,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佛教,也无论是伊斯兰教还是别的什么信仰主义,都从来没有把自己所依靠和维护的那种被认为是“至真、至善、至美”的真理以及“天堂”或“地获”仅仅说成只是一个“科学假说”或“假设”,这种为了批判的更彻底而进行的无中生有的杜撰,严重影响了自然主义哲学的形象和思想体系,因此自然主义哲学必须做合理的反思,调整在哲学问题上科学的态度和合理的心态,以这样的理论去诋毁一切哲学的价值,并不能说明其哲学的科学性。许多自然主义哲学在谈到真理主义哲学时,甚至对其知识体系缺乏最基本的理论表述。在自然主义的许多学术著作中,当提到哲学精神主义时,并不能介绍其实质性的哲学思想,或者说根本不理解这一哲学的内在精神和社会意义,也没有过肯定,从来所有的只是充满了“骗子”“谎言”“谬论”“虚伪”“胡说”“假设”“想象”等等一连串的非哲学词语的空洞堆砌,言语显得极其贫乏,充满了口号式的精神,这并非是科学学术词语,分明是历史“斗争哲学”的遗风,是不具有思想性和哲学宽容性的表现。例如,“新有神论者往往把他们捏造出来的谎言,冒充为‘科学假说’。这样,他们的谬论就堂而皇之地变成了与科学假说一样具有等值的东西。的确,科学假说是尚未经过实践检验的知识,但科学假说不同于他们编造的胡说!”等等。许多著作中通篇都是这样极其贫乏的、带有极端倾向性的和侮辱性的语言,很难相信在这样的观念下还有客观的哲学思想,这是最令人无法理解的。
寻遍古今中外精神主义哲学的思想,却没有发现精神主义哲学将其哲学的基础作为一种假设,那么上述自然主义哲学中所说:精神主义将自己的理论当作“科学假说”之说是从哪里产生的呢?这就是个别自然主义哲学家所谓的“高明”之处,以其言语说就是:杜撰加主观想象和编造,目的就是为了批判得更加彻底。
当然从科学发展的角度来讲,实践的需要是产生“科学假说”的动力和生命力所在,没有科学假说,也许就没有科学本身。正如恩格斯所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事实的方式不中用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式了——它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进一步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的构成定律。”[3]“科学假说”并不同于迷信胡说,虽然假说不能作为“证据”,但假说的产生过程有一定的严肃性,是按照科学知识的生产程序进行,必须体现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的统一。“科学假说”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人们认识中的价值却是永存的。其实,“科学假说”和“主观想象”是有区别的,“主观想象”与“科学假说”根本就不是同类同质的东西,不同类、不同质,怎么可以做类比呢?因而,科学是科学,假说是假说,科学和假说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哲学精神不同于假说,如果是假说,它就失去了任何追求绝对真理的意义,特别是对信仰主义而言,没有一个信仰主义认为自己所信仰的神、天堂或地狱是一种假说。如果自然主义哲学说这也是精神主义哲学的假设,这就是哲学的不光彩性。因此很多哲学家认为,自然主义哲学的特点实际上是只求差异,不求和谐共存,只要批判,不求真知灼见,这也是历史上斗争哲学的遗风,也是哲学偏见至深的根本。这不仅是对哲学本身的玷污,也是哲学没落的表现,这种思想现象反映到社会现实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私欲和功利主义膨胀、杜撰和“莫须有”盛行、诚信缺失和造假泛滥等等社会问题丛生。真理主义哲学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的确有它光辉的一面,发掘其精华,剔除其糟粕才是科学的历史主义态度,对于几千年来的这样一种普遍的存在现象,仅仅进行诅咒和辱骂是缺乏科学精神和哲学宽容性的。
特别要说明一点,尽管有些自然主义者把“邪教”的本质也与哲学精神主义相提并论和混为一谈,并一概认为精神哲学与邪教的区别只是“绿鬼与黄鬼的关系”。如此说来,无论是古之圣贤还是伟大的哲人,都不过是一群信鬼的“骗子”而已,可见这一哲学的恶劣本质。实际上这是一种民族虚无主义的表现,也是割断历史发展的形而上学的表现,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大敌,也是在实践中极“左”思想和极左路线产生的根源所在,必须加以严防。因为邪教那种“人有天目,只要开了天目,可以洞察世界奥秘”“地球30年就要爆炸”等等这些歪理邪说,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孔夫子、柏拉图、康德、黑格尔的哲学观相提并论,也不能和信仰主义者所信仰的使者相提并论,也不能与佛教的佛陀的德性相提并论的。邪教主张违反人性、引人堕落,它不代表哲学精神主义本质,相信有思想的哲学家不会把邪教赋予哲学精神。更有甚者,有些自然主义哲学还把“魔术”以及生活之中的一些“讲究”也与哲学精神主义相提并论,可见这一哲学已经对哲学境界无知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正如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或近代形而上学哲学并不代表辩证唯物主义,其间有着质的区别,同样唯心主义哲学与“邪教”“魔术”和“讲究”并不是放在一起可以讨论的。俗话说:“魔者,麻鬼”是也,即先用一些滑稽动作把人进行“麻痹”,然后再进行“捣鬼”,这只能是一种娱乐把戏,谈不上哲学境界,更扯不到哲学精神主义。当然,也有人认为魔术是很神奇的,但“神奇”并不等于是“神的奇迹”,然而,自然主义者却是这样理解“神奇”二字之含义的。
演绎与归纳的对立
理论有其局限性,尽管是一种被认为是科学理论,在彰显其作用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与困难,尤其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因为世界观的理论与自然科学的理论有一致性,但区别也许更明显。大多自然科学的成果是具体科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这一科学的特征是具有一定的可实验性,所以人们容易接纳,主要的问题在于对自然科学的结果如何利用,这是分歧的开始,简单地说,自然科学所发现的这一切事物及其规律是真实的,认识这些事物和规律不仅可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也就是认识真理的过程,而哲学自然主义认为事物和规律本身自身产生并自身运动,与自身之外无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两种哲学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也正因为它们的存在和矛盾,才促使了各自哲学的发展,如果没有哲学精神,自然主义就不会存在,也没有发展。自然主义与真理哲学的斗争过程中,也逐渐由一种朴素的哲学发展成为了形而上学的哲学过程。然而,利用科学的发现来为自己哲学进行输血或充实的并不仅仅是自然哲学,所有的哲学都在利用自然科学的成果,以达到完善自身的目的。因此在哲学或思想领域内,那种以科学为武器来掳杀另一方的行为既是不可取的,又是愚蠢的行为。作为真正的哲学之间,永远不可以有超越,只是有不同的主张而已。同样,自然主义哲学永远不可以超越精神主义哲学,因为精神主义哲学就其认识基础而言,也是以承认自然科学所发现的结果为其基础的。不仅如此,精神主义的认识还远不止于此,物质的基础只是外在的表征,这一表征连同内在的规律和实质都是真理显示其德性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被创造的结果,而不是自有的结果。精神主义认为,认识真理与认识自然,真理与自然是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认识创造者就必须认识被有的规律,这一过程本身就是科学的过程和科学发展的过程,认为只有从事物的存在中,证实创造的存在,也只有从科学的奇迹中才能证明创造者的伟大。当然这主要还是理论的和逻辑的认识,也正因为如此,精神主义哲学也并没有超越于自然主义哲学,从非哲学理性的思考方式来看,凡是存在的都是可以用实践证实的或直观的,也就是说相信感官才是真实的。因而当自然主义哲学提出直观精神实体或创造者这样一种思维方式时,对精神主义者而言,无论如何这都是困难的,只有通过理论的或逻辑的形式进行阐释,因为这一存在或创造者是不可能直观的。这些互相的斗争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之所以至今还在继续,本身就说明了哲学的非超越性。因此无论是自然主义或是精神主义在这一领域的斗争是没有止境的,人们也就对一方的胜利也不报任何的希望。正如著名物理学家普朗克所认为的:真理与其说是靠使它的对手信服并使他们接受而获胜的,不如说是因为它的对手死绝了,而不熟悉这个真理的新一代又成长起来了。看来科学家普朗克在理论范围内用思维的逻辑方法,幻想通过争论而获得胜利不报什么希望。因此设想从根本上得出结论,对自己所批判的对手作出判决性的结论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一判决要么是从演绎到归纳,要么是从归纳到演绎。然而,无论是从归纳到演绎还是从演绎到归纳,都不可能得出能够证明自身哲学的结论,原因很简单,对个别的认识不可能形成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概念,而要相信哲学意义上的概念演化为个别,这却是信仰。因此说到底哲学可分为两类,永远的演绎主义和永远的归纳主义。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就是永远的信仰主义和永远的朴素自然主义哲学,没有第三种哲学存在。一些哲学会给这一观点扣上形而上学的帽子,但事实也只能是这样,不可能存在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的第三种哲学,这第三种哲学的特点是“哲学调和主义”,也就是说,当它批判归纳主义时,用的是演绎主义的方法,而当批判演绎主义时,却使用归纳主义的方法,换句话说,当这一哲学在批判信仰主义时,使用朴素自然主义哲学观点,而当批判朴素自然主义哲学时,却使用信仰主义观点。因为有信仰主义哲学,它脱离了朴素自然主义,又因为有朴素自然主义哲学,它又脱离了信仰,这就是“第三种哲学”的特性。于是在这一认识领域,西方科学家和哲学家就分为两类,他们的分歧也非常明显,一种是贬低理性认识,主张感性认识的作用;而另一种却正好相反,对理性认识大加赞扬,而贬低感性认识的作用,认为科学只能存在于经验的范围,反对归纳的方法。纵观这些思想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发现后者居多,他们更多地反对从归纳上升为演绎的方法。除了古希腊哲学中的伟大哲学家如柏拉图、毕达哥拉斯及亚里士多德等之外,在此我们较系统地介绍一些西方著名的演绎主义的科学哲学家。
勒奈·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法国哲学家、科学家,西欧近代演绎主义始祖。出身于法国贵族家庭,因其思想具有反封建性,而遭教权派迫害。除了对哲学很有研究外,在物理学、天文学、生理学、心理学等领域也有重大贡献。笛卡尔认为人有“三类观念”,即①天赋观念;②外来观念;③臆造观念。与这三种观念相对应,在科学认识方法方面存在下述三种方法:①演绎法。②归纳法。③臆想法。他认为这三种观念相对应,决定了人们在认识领域知识的可靠性的差异。天赋观念是人与生俱来的观念,与之相对应的演绎方法所获取的知识是一般的知识,也就是对具体知识具有指导性的知识,是所有获得的知识中最可靠的知识。也就是知识中最根本性的知识;而外来观念就是通过感官的感知所获得的知识,这一知识也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因为这是我们对事物的一种直观的反映。人们由于相信自己的直观,因而也就相信直观所获得的知识。但是他认为,直观毕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直观的结果容易左右人的思想,使人们看不到真正的知识,即真理,因而他认为外来观念指导下的归纳法本身还需要得到天赋观念指导下的演绎法的证明或帮助,否则,我们所获得的知识可能是不可靠的。
哥特弗利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tme Libniz,1646—1716),德国著名哲学家和数学家,微积分的创始人。他在其《人类理智新论》一书中贬低归纳的作用,坚决提倡演绎主义。他说:感觉经验只能感知个别、偶然的现象,建立在感性经验之上的归纳法,只能给人以偶然的知识。他还认为,经验主义者像畜牲一样,“单纯凭经验,只能靠例子来指导自己,永远达不到提出必然性命题的地步。”他把演绎真理称为“理性真理”(推理真理),归纳真理称为“事实真理”。他认为“事实真理”只能是对个别事物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但达不到绝对真理的认识,要达到对绝真理的认识,还需要有类似笛卡尔所认为的一些天赋观念。
伊曼奴尔·康德(Imanuel Kant,1724—180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早年在哥尼斯堡大学学习并在该校长期任教。其哲学思想被认为是具有调和主义色彩,但从其哲学的“先天综合判断”来看,仍是一位演绎主义哲学家。康德哲学是一种给人以豁然开朗的哲学,他曾经为寻求真理而奋斗和思考,直到他读到了休谟的哲学。他说:“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教条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然而,但并不完全同意休谟的因果性和必然性的理论。因为休谟断言:因果性和必然性是人们心理上的习惯或信念。他对此并不赞同。在数学和物理学中这种必然性知识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这些知识的这种必然性是从哪里来的呢?他提出了一套完全不同于前人的独特的哲学思想,这就是——人有着“先天综合判断”,即具有普遍的、必然的绝对真理性。他认为下列知识就是属于“先天综合判断”,即数学知识属于先天综合判断;纯自然科学即物理学的基本原理也都是先天综合判断等。那么,这种作为科学真理的先天综合判断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从哪里来的呢?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或综合吗?不,因为他认为经验事实中只有偶然性,没有必然性,从偶然的经验事实中是不能归纳或综合出必然性的知识来的。那么来自何处呢?他认为“不是来自后天的经验”,而是来自“先天的”或“天赋”的理性。这里就涉及到了康德的认识论了。我们在判断他的认识论的时候,可能对其哲学并没给予正确的理解,并没有认识到其哲学的精神。其实,在他的哲学中,所讲的“先天综合判断”,是指人有先天的认识能力。也就是说,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认为能力,任何人,随着其生长,他的认识力也随之增强,这是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赋予人所特有的一种能力。虽然人只有生活在人类之中,才可以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但是,同样长久生活在人类之中的宠物却不会有与人相同的理念。这是因为它们并没有先天的认识因素。因而,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一种认识论,即人能认识是先天的,怎么认识是后天的。也就是说,人具有先天认识的能力,但生活中人到底如何去认识,这是个人的一种自由,因此,也就出现了每个人不同的认识结果和生活态度。
康德把人的认识论分为三个阶段,即“感性”“智性”“理性”。他承认客观对象即物自体的存在,他坚持认识开始于感性直观,并认为它是作用于人的感官的产物。他说:“按时间的先后说,在经验之前,我们没有知识的。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4]因此他在科学方法论上肯定观察和实验的作用,认为只能通过不断的观察和实验扩大经验范围,才能不断增加新知识。但是他把感性现象分为质料(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认为现象的质料,如色香味声等来自物自体对感官的作用,它们是经验的、“后天”给予的;而其形式——时间和空间是先天存在于人的心中的观念。人们以这种先天的“纯粹直观形式”来“整理”和“安排”杂乱无章的色香味声等现象材料,使之具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关系和秩序,才使经验事物有条不紊地呈现于时间和空间之中。他说:“只有从人类的立场,我们才能谈到空间,谈到广延性的东西等等。”又说:“时间是我们(人类的)直观……的纯粹主观条件,离开了主体,它没有独立的存在。”[5]这就是说,时间和空间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人的主观所赋予经验的。
他以“先天直观形式”的学说来解释作为先天综合判断的数学知识为什么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他认为,几何学的对象是空间关系,算术的对象则是时间关系,它们的命题之所以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其原因在于时间和空间是人的先天直观形式,是一切经验对象和一切可能经验的对象成为可能的条件。因为数学的命题和定理等等只跟先验的时空形式有关,而与经验的内容无关。它们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并不是来自客观世界或经验内容,而是来自于先天的直观形式。
“智性”被认识是康德认识论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的智性思维把感性认识所提供的孤立、分散,毫无联系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综合起来,使之成为具有“因果性”和“必然性”等有内在联系的科学知识。因果性和必然性等是人具有的一种先天性的“智性”范畴。他举例说:感性只告诉我们“太阳晒”和“石头热”这两种先后相继的现象,并没有告诉我们它们之间有任何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当人们运用先天的因果性、必然性去思考它们,才会做出“太阳晒热了石头”这一个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判断。同样,物理学知识的普遍性、必然性也不是经验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而是上述经验范畴所赋予它们的。因此,康德认为:“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6]
康德所谓“理智的法则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观点,成为了自然主义者轰击的对象。根据我们前面已经论述过的观点,自然界的法则,即自然的规律和自然物一样,都是一种“被有”之物,而非“自有”之物,既然是一种被有之物,包括其规律和规则也是一种“被有”的法则。理智就是哲学精神实体最直观的显示,因而,也就是他所说的“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更通俗地说,客体和主体都具有自己时空和运动的法则,当客体的法则与主体法则相一致的时候,我们把这种“相一致”的法则称之为正确的认识,即自然主义的真理。当客体与主体在认识论上不相一致的时候,我们称之为是一种“伪真理”或谬误。而被称之为“伪真理”或谬误的也是主体自身,客体本身并没有真理和谬误之说。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无论是因果关系、必然联系的真理性因素,还是认识上的不一致因素,都是来自于主体对事物作出的判断,也就是以主体的意志作出的结论,而非客体本身。这也就是他所认为的“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的含义。而自然主义认为理智给自然立法则,这是不能接受的,其实,这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自然主义僵死的教条,这一教条限制了哲学的发展,把一切固定在了没有生命的物质基础之上,让生命和思想服从物质的法则,而不是让物质的法则为理智服务。
奥古斯德·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秘书,是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西方社会学的鼻祖,同时也是西方科学哲学的先驱者。他的实证主义哲学几乎成了西方科学哲学的先驱。根据实证主义原则,孔德不仅不承认物质的客观性,同时也不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他认为科学的特点就是承认规律和探索规律。他说:“实证哲学的首要特征是认为所有的现象都服从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7]但他否认规律的客观性。他说:“实证哲学的基本性质就是把一切现象看成是服从一些不变的自然规律,精确地实现这些规律。……我们认为探索那些所谓始因或目的因,对于我们来说乃是绝对办不到的,也是毫无意义的。”[8]在孔德看来,认识论的根本问题并不是首先要确定自然和规律,也不是确定“始因或目的因”,因为“始因或目的因”是不可能认识到的。并且还认为也没有必要去认识。他的实证主义其实就是只“证实”和“探索”规律。至于规律背后的决定性因素是自然还是精神实体,不是他的哲学所要解决的,也是不必要解决的,也是解决不了的。与自然主义和精神主义所不同的是,他的哲学就到此为止,自然主义者通过对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自然界主义,精神主义通过对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产生规律始因,即哲学实体。所以孔德只看到或证实了规律的存在,而并未能够使哲学更进一步达到哲学的境界。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长期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从来不相信自然界的真正存在和自有,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争论的是“伪问题”,而科学哲学是不讨论这些“伪问题”的真正哲学。因此,它们都是没意义的“伪哲学”。认为自然界客观存在是“废话”,应该从哲学中将之排除。承认自然界的存在是一种“迷信”。他写道:“关于哲学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虚假的就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一类问题,我们只能确定它们的荒谬无稽,哲学家们的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不理解我们的语言和逻辑而来的。”[9]他说:传统哲学中的许多问题,就是这样一些应该从科学哲学中清除出去的形而上学的“废话”。他把“自然界客观存在”这样的自然主义命题当作“废话”而排除出科学之外。他认为:“不能从现在的那些事件上推论出将来的事件,相信因果联系就是迷信。”并认为“整个世界的基础是一种错觉,所谓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的一种解释。”他认为肯定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只是一种“迷信”,就像“古代人迷信巫术”一样。甚至认为古代人深信巫术比现代人迷信客观规律要合理一些,因为古代人迷信巫术表明了他们确认世界的不可知,承认人的认识有个“界限”或“终极”;而现代人迷信科学则错误地认为人能够认识一切。他接受并发展了罗素关于“哲学的本质是逻辑”这个新口号。他说:“事实的世界在逻辑空间中”,“逻辑充满着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逻辑的界限。”他认为,“自我”在“经验世界”之外,而“经验世界”却在“自我”之中。他说:“世界是我的世界”,“我死了世界就消灭了”。对于他的这句话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我死了,我的世界就结束了。他说,“上帝”与“自我”一样是清楚明白地存在于经验之外的。他最后说:“世界是神秘的。世界的神秘不在于世界是怎样的,而在于世界是这样的。”[10]我们从他的哲学里可以看到,他对哲学的理解与别人对哲学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他的哲学更深刻,更具哲学信仰主义意味。他的科学哲学逐渐在到了深层的信仰主义哲学层次。
汉斯·赖欣巴哈(Hans Reichenbach,1891—1953),德国著名哲学家,曾在斯图加特大学、柏林大学、哥丁根大学、慕尼黑大学等著名大学学习过工程、数学、物理学和哲学等,并在爱尔兰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在柏林大学随爱因斯坦研究过相对论。1938年赴美在洛杉矶教书,同时曾在哥伦比亚大学、巴黎大学讲学,著有《经验和预测》《量子力学的哲学基础》《科学哲学的兴起》等著作。他认为,归纳知识是一种“预言性的陈述”,是一个假定,“我们不知道它是否为真,而只知道它的评价。这个评价是由其概率来计算的。”[11]他说:“的确,频率解释论证了认定最可能情况的合理性。可是确实也不能保证在所考虑的个别情况中都取得成功。但是它却提供给我们一条原则,重复运用这条原则可以使我们取得成功的次数超过违背这个原则的成功的次数。”[12]并认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假设”。这些科学的定律、原理、理论之所以都是假设,是因为它们都是归纳真理,所以它们都是或然真理而不是必然真理。如牛顿的力学是对天上运动和地上运动的经验现象的归纳真理,所以它是或然真理,达尔文进化论是对生物演化的经验现象的归纳真理,它也是或然真理。它们在未来都不是绝对正确的,而仅是一种可能的假设。他说:“一切科学知识都是概率知识。只能在假定的意义上才能被确认。”“虽然所有的知识都只是或然的,但是我们却把它们当作是真的,并据此而行动,也就是说,我们把它们当作假设”,“科学知识就是这样一些预言的假设。”[13]他认为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假设,例如,几百年来,牛顿的力学被认为是真的,但是后来却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代替了;明天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可能被新的或另一种被概率度更高的新的理论所代替,从而相对论变成一种假设。因此,科学中没有永远的正确,绝对正确的永恒的真理是不存在的;也没有永远成功、绝对成功的科学家也是不存在的。
赖欣巴哈甚至认为,一个成功的科学家就好比是一个赌博老手一样,他们的优点在于善于利用或然性或机遇,所以有更多的机会成功。他说:“自然中的事件与其说像运动着的星体,不如说像滚动着的骰子;这些事件是为概率所控制,而不是为因果性所控制的。科学家与其说是先知,不如说更像赌棍,他只告诉你最好的假定,而绝对不能事先知道这些假定是真还是假。”[14]他认为科学家就是那些善于抓住机遇的人。他认为,一个现象被科学证明的说法永远也不是真的,或者说永远是不可靠的。因为,现代科学的发展往往是通过否定的形式,即一个刚被公认的理论常常迅速被新的实验所推翻,而为新的理论所取代。科学的发展不仅是通过量的积累,而且是通过新理论对旧理论的否定实现的。如相对论对牛顿理论的否定,宇宙不守恒定律对宇宙守恒定律的否定等等。因此,所谓被科学证明永远是不可靠的。不仅如此,有些是不能被科学证明的。其实,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哲学问题,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不能被科学所证明的。
加尔·古斯塔夫·亨普尔(Garl Gustaf Hampel,1905年生),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是柏林学派的重要人物,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纽约市立大学、纽约昆斯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图亚特大学等。他还是美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亨普尔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绝对地证实或证伪,而只能得到相对的验证。为此,他提出了两个问题:①理论是普遍性陈述。②不存在判决性实验。这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而所谓“普遍”就是指一种现象在任何事物和任何时间里出现的情况。对“任何事物”和“任何时间”里的情况进行“证实”或“证伪”是不可能的。从每一个实验的问题看,实验所解决的问题是一个个的个别现象,实践所证实的只是某一个领域的某一种现象。也就是说,从根本上来说,实践不能解决认识问题,尤其是实践不能解决认识的根本问题,正如科学哲学家杜恒所认为的:“不存在判决性实验。”
他还力图对“验证”这个概念提出一个精确的定义,并探索在经验科学中运用这个概念进行推理时所遵循的逻辑原则。为了表明现行的“验证”要领的不精确性,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乌鸦悖论”,也称“验证悖论”。这个悖论的内容是:“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肯定命题,在逻辑上等值于“一切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个普遍性否定命题。如果我们通过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这样一些个别的事实而“验证”了“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肯定命题,那么我们通过这张纸是白的,那朵花是红的(它们都是非黑的,也非乌鸦)这样一些个别事实,也就“验证”了“一切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个普遍性否定命题。因为上述普遍性肯定命题与普遍性否定命题在逻辑上是等值的,“验证”了后一个普遍性命题,也就“验证”了前一个普遍性命。因而,这张纸是白的,那朵花是红的这样一些个别事实也就“验证”了“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命题。显然这种验证是错误的。
显然亨普尔是深受逻辑实证主义影响的,因为逻辑实证主义就认为:科学的普遍性命题是不能被经验所证实的,而只能被经验验证的。通过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这样一些个别事实,并不能证实“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样一个普遍性命题,但是却能“验证”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命题,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通过这张纸是白的,那朵花是红的这样一些个别事实(它们都是非黑的,并且也不是乌鸦)也就能验证“一切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个普遍性命题。并同时验证了“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与上述普遍命题逻辑等值的另一个普遍命题。当然,他的这种所谓的“验证”是一种纯粹的逻辑关系,显然,这种“验证”是不能令人接受的,也就是说,一个最终的科学理论的命题既不是可以证明的,也不是可以“验证”的,这就是一个哲学问题。也就是说,它只有通过哲学的信念才能解决。那种试图用一种哲学证明另一种哲学的正误或用一种个别的归纳法试图证明另一种哲学的演绎并得出最终的命题性判断,事实上是不可取的。
然而,哲学自然主义者否定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的普遍性命题的证实虽然不是仅靠通过一些个别事实的列举——也就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所说的“验证”所能够做到的,但只有当我们找到并证实了存在于个别事物中的内在本质联系时,就证实了一般,也就是科学的普遍性命题。因而,哲学自然主义认为,单单通过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等等这样一些个别事实的列举既不能证实,也不能“验证”“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命题,但当人们找到了乌鸦的细胞内存在着它必然为黑的遗传基因时,才算真正证实了“所有乌鸦都是黑的”这一普遍性命题。虽然这一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比较有效地缓解归纳判决所带给的尴尬,但事实上仍然没有逃出这一命运,也就是说仍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哲学的问题。这个说法仍然像前一个问题一样,并不代表其真实性,原因有三,其一是,这一判决性实验仍然没有找到所有的乌鸦,也就是说并不是对所有乌鸦的分析,只是对个别乌鸦基因的分析;其二是黑的基因并不是乌鸦仅有的;其三基因的准确也并不是百分之百。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这仅是一般问题,并不包括那些特殊性。在这一意义上,所找到的只是一些个别。虽说解剖一个麻雀就知道所有的麻雀的内部结构,但在逻辑上仍然不能成立,就如知道某一个人的人体结构和生理特征,可以得出关于“人”的一般结构和生理的概括一样。但只能也是一个哲学推理和哲学问题,而并不是判决性实验。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问题还并不是与此完全相同,因为无论是“乌鸦”还是“人”或者是某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是一种可以通过直观可以证明的存在物,但哲学的一般是一种“存在”,是一种“有”,但不是可以用实践来回答的,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一般这个存在是不被直观的,和无限性一样,这也只能是一种哲学问题或哲学信仰,他是一个推知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实验的结果。从以往的知识中可以知道,没有能直观,但确信其存在就是信仰。在这一点上,哲学等同于数学,“无限”的命题是成立的,但“无限”却是一个不可实验的命题,因此解决一个普遍性命题的使命在于哲学的思考和数学的逻辑推理,而不在于实践。所以认识存在,并不能仅靠单纯的归纳法、演绎法或假设法所能达到的,更不可以借实践之口就能解决根本的认识问题,它必须通过包括实践在内的整个复杂的辩证认识过程,特别是在科学基础上的哲学思考过程。正是由于这一过程的深刻性和哲学性,也正是由于这一过程的不可直观性和感知性,所以哲学为所有的思想者提供了充分展示思想的领域,而从来不会在哲学领域受到限制,也从来不会出现一个判决性的结果,这就是哲学的魅力。
皮利·杜恒(Pierre Duhem,1861—1916),法国著名的物理学家、科学家,也曾在大学任教。杜恒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的范围,不能超越经验之外,科学不能讨论经验之外的物质及其与意识关系等传统的哲学问题,否则就是形而上学,认为形而上学对于解释经验现象时有重要意义,它应与科学得到同样的重视。他反对归纳主义,认为科学的定律和理论并非来自归纳法。我们永远无法确立“所有的A都是B”这样一类一般性的概括,因为只要一旦发现有一个B不是A,它就被否定了。
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1902年生),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出身于奥地利维也纳。对弗洛伊德心理学、爱因斯坦相对论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很有研究。曾在思想上“左”倾,但奥地利革命遭挫折后,开始反对马克思主义。他是英国科学院和美国科学院的院士,其哲学体系庞大。他的哲学的特点是认为归纳是不可靠的。他认为过去的多次重复既不能证明未来的必然重复,也不能证明未来的可能重复。从数学的观点来看,无论过去重复数多大,它总只是一个有限数,而未来是无限的,一个有限数与一个无限数之比的概率只能是零。从哲学和数学的观点来看,他的思想对于科学哲学的发展最具指导意义。在生活中,我们不能从一个个的个别中抽象出一般的判决性的结论,虽然我们就是这样认识一般的,但这却是违反逻辑和哲学精神的问题。因此,他主张彻底否定归纳法,主张把归纳法逐出科学方法的领域,认为归纳不能得出演绎的判决性结果。根据波普尔的这一原理,如果人们从根本上承认演绎的可靠性,那就只有承认哲学的精神原则,即承认“绝对真理”的存在,因为演绎的基础是哲学的“一般”即“共性”,也就是哲学的绝对性,承认演绎的存在,事实上也就是承认了哲学精神的存在。这是一种逻辑属性。因为从个别中不能推出一般,就如“张三要吃饭、李四要吃饭、王五要吃饭……”中,不能得出“人要吃饭”的判决性结论一样。如果要得出来,这是违背逻辑定律的原则的。同样,我们也不能从“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中得出“乌鸦全是黑的”这样一个判决性结论来。根据这样一种逻辑认识,人们认为有必要从新定义科学,尤其是科学的理论。因为,科学其实是一种判决性的结论,而从上面论述中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判决性的结论都是从个别的认识中取得的,而每个领域的个别又是一种无限,因而由于没有对主体进行分析,这样得出判决性的结论也许就可能失真。其实,这一判决性的结论并不是一无是处,对于那些有限的对象可以完全能够作出判决性的结论的。如“人是要吃饭的”这一结论,因为“人”是一个有限的对象,尽管“人”是一个延续繁殖的物种。同样,也可以得出“天下乌鸦都是黑的”这一命题的判决性结论,因为“乌鸦”也是一个限定性的对象。尽管可能有“杂毛”或“白”乌鸦,但毕竟是属于有限性的对象之中。尽管如此,但这一逻辑关系却不适用于关于宇宙的定律中,因为物质的数量和种类是没有限定的,因此,如果判决性地得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结论违背了逻辑原则,因而也违背了科学的精神,而科学不能建立在违背逻辑的基础之上。
因此也就只有实践,而实践并不可能对一切都有效,也就是说人不可能对一切都能作出实践。实践所得到的结果仍然是归纳,而既然归纳是不能完全相信的,那么,实践对于普遍的问题也是不可能证实的。
他认为哲学是有意义的,他说:“把形而上学简单地说成没有意义的废话是浅薄的。”[15]他说:“事实上纯粹形而上学观念对于宇宙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了。从泰勒斯到爱因斯坦,从古代原子说到笛卡尔关于物质的思辨,从吉尔伯特、牛顿、莱布尼茨和波士科威克关于力的思辨到法拉第和爱因斯坦关于场的思辨,这充分显示了形而上学的重要性。”[16]他认为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对人生态度有积极意义。如果否认这一世界存在,人生就成为一场空梦,大家也都玩世不恭了。他说:“当我们周围正在遭到毁灭性灾难的时候,哲学家喋喋不休地争论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这是最大的哲学丑闻。”他认为不是“先有观察,后有理论”,恰恰相反,而是“先有理论,后有观察。”他说自己是一个“常识实在论者”,“常识实在论者”肯定客观世界的存在是正确的,但认识并不是客观实在的反映,把认识论作为客观实在的反映的观点是错误的。认为这是一种“古老的教条”和过时的“偶像”迷信。他认为,人的认识只局限于经验范围之内,不能认识或反映外部的客观世界。并且他还认为理论越具有普遍性,就越能够被证伪;理论的内容越精确,也越能够被证伪。
波普尔说:科学的任务在于寻求真理。他说:“一个理论可以是真的,即使没有人相信它;另一个理论可能是假的,尽管我们充分地想信它并接受它。”[17]他认为,只有承认客观真理,才能鼓励科学家探索客观世界的奥秘。但是他又认为真理是不可以认识的,他不同意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反映论是一种朴素的、幼稚的认识论。他说:“真理……我们也许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它,也许即使得到了它,也不知道。”因为:“它是在我们可及的范围之外的”,“它隐藏得很深,我们不能深入其深处。”[18]他又说:“科学虽然不能认识真理,却能探索真理。”“我的方法的观点是……把历史的发展当作对客观真理的一步一步的逼近的过程。”[19]这就是波普尔的真理的“逼真度”与“终极真理”的真理认识理论。他运用真理“逼真度”或“终极真理”的理论,一步步地接近了“绝对真理”即哲学精神主义真理,归根到底,他认为科学的发展过程就是理论的逼真度不断提高的过程。
波普尔认为,绝对主义真理论者虽然承认客观真理,但他们一般都是“本质主义者”,“本质主义者”认为在客观真实的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不变的本质”,人们一旦认识了这种不变的本质,就获得了客观的“终极真理”,这一“终极真理”就是“精神实体”。这一“精神实体”按波普尔的话说“它不是科学的一部分”,应该是科学所要达到的而永远也无法达到的目的,因为科学只是对真实事物的真实描述,是对真实事物的“计算和解释”,是对大量“感性认识”的“数学的假设。”根据波普尔的认识论,认识那种客观真实的现象背后隐藏着的“不变的本质”,就只能靠科学基础上的信仰了。
伊姆雷·拉卡托斯(Ime Lakatos,1922—1974),出身于匈牙利的犹太家庭,后定居英国,在剑桥大学开始其学术生涯,1960年后在英国伦敦经济学任教,成了波普尔的同学和同事。
拉卡托斯哲学的特点之一便是“独断主义”。他认为独断主义产生于希腊时期。到了中世纪,在欧洲宗教独断主义在整个意识形态领域占统治地位。在文艺复兴以后,刚产生的近代科学从神学知识中接受了独断主义的判断标准,认为科学知识必须是绝对正确,无可怀疑的永恒真理。从而使独断主义在科学领域得到了蔓延和发展,而伽利略与教会之争就是“科学独断主义”与“宗教独断主义”之争。
拉卡托斯认为,牛顿理论的成就进一步助长了科学独断主义的发展,抑杀了科学可错主义的荫芽,致使科学可错主义在自然科学领域独霸250年之久。然而,在哲学领域中情况就有些不完全相同。哲学的独断主义分为独断主义的唯理主义与独断主义的经验主义两大派,而长期争论不休。这种争论为哲学可错主义的复兴留下了可乘之隙。独断主义的唯理主义指责独断主义的经验主义的经验基础是可错的;独断主义的经验主义指责独断主义的唯理主义的先验真理是可错的。然而,科学和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却证明了这两派的理论都是可错的。非欧氏几何的产生说明了唯理主义的先验真理是可错的;归纳法无法找到逻辑根据则证明了经验主义经验基础的可错性。而20世纪相对论对牛顿理论的证伪则彻底否定了哲学独断主义。从此,把牛顿理论奉为无可怀疑的绝对真理的哲学独断主义的最后坚固堡垒被彻底摧毁了,它为哲学的可错主义的繁荣昌盛创造了条件;而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的哲学则是这种哲学可错主义的繁荣和发展的标志。
但是拉卡托斯认为,波普尔并没有把可错主义坚持到底。因为他只承认经验科学的可错主义,而不承认数学和逻辑的可错主义。这是由于他没有看到数学和逻辑的拟经验性(“拟经验”就是模仿经验。数学和逻辑是对经验的模仿。)
拉卡托斯的拟经验主义数学理论包括以下几点:
(1)数学作为一种拟经验的理论是不能证实的,其真理性至多只能被说明。因为数学是一种演绎系统,而演绎系统的特点是:其真理性只能由公理“下传”到定理,而不能由定理“上传”到公理。因而,其结论的“经验”正确性不能被看成是对数学理论的真理性的一般证明,而至多只能看成是一种具有可错性的说明。
(2)数学的拟经验理论的基本原则是寻找具有更大解释力量和启发力量的大胆的、富有想象力的假说,因而,其发展模型同样是:问题——大胆猜测——严格的检验与证伪——新的问题……;而其口号则是“增长与不断的革命”。
(3)数学理论的证伪者不是实在的证伪者,而是潜在的证伪者,因而它是拟经验的。
他认为经验不能证伪理论。其论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为经验中渗透理论。正如波普尔所说,没有中性的观察,观察必须以理论为指导,必然受理论的污染。既然理论是可错的,那么受理论指导与污染的经验也必是可错的,可错的经验有什么资格来证明同样可错的理论。正如卡伦说的:“世上流传的错误事实,比错误的理论多得多,因而事实上有许多深刻的理论,非但不能被经验证伪,反而能证伪经验。”拉卡托斯举例说,哥白尼的理论就证伪了“太阳东升西落”这样一个经验事实。他还说,伽利略用望远镜观察到月亮上的山和太阳上的黑子。他认为这一经验事实驳斥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天体是完美无瑕的晶体球”。但是,事实上伽利略的这种观察根本称不上观察。因为他的这种观察的可靠性是依赖于制造望远镜的光学理论的可靠性的。因此,这不是伽利略的观察与亚里士多德理论上的对立,而是伽利略的光学理论的观察与亚里士多德的太空理论的“观察”的对立。所以他说:“我称这种所谓观察(或实验)证伪理论的观点为教条。”[20]他认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是一个怪命题,它既不能轻而易举地被证实,又不能被证伪。因为它具有其他情况完全相同的条件性的。
拉卡托斯用下面的一个例子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理论(H):任何一条线上系上一个超过其抗张力的重物时,这条线就会断;
先行条件(I):这条线的抗张力为一磅,现在给它系上一块两磅重的铁球;
观察结果(O):一块两磅重的铁球系在线的中间位置,这条线却并没有断。
人们不能因此而轻率地认为观察结果(O)证伪了理论(H),因为可以作出各种调整以挽救理论(H)。例如:
(1)试验室的天花板上隐藏着一块迄今尚未发展的磁力在吸引铁球,致使线没有断;
(2)线受潮湿,它的抗张力随其湿度的增加而增加到两磅或两磅以上;
(3)天平坏了,铁块的重量不是两磅而是只有一磅;
(4)线确实断了,但未观察出来;
(5)这条线是“超线”,而“超线”是不会断的;等等。
以上各种辅助性假设连同先行条件构成了理论(H)的背景知识,只要对它们作出各种调整,就足以消除反常。因而他认为,从原则上说,只要科学家有足够的想象力,以作出各种调整,就能永远保护理论(H),使它不被反驳。(www.xing528.com)
下面是他的另一个经验不能证伪理论的著名的例子:
“试想象在爱因斯坦以前,如果有一个物理学家发现有一颗小行星P背离计算轨道运行,他能认为这就证伪了牛顿理论N吗?显然不能,他会猜想:一定有另一颗尚未发现的行星P'干扰了行星P的轨道,并请一位天文学家去观察。如果观测不到行星P',他就会猜测这是由于行星P'的质量太小了,现有天文望远镜的功率太小了观测不到它,于是他会向研究基金会申请建造更大功率的天文望远镜用于重新观测。如果还是观测不到,他会因此而放弃牛顿理论吗?不会,他还会猜想可能是一团宇宙尘埃遮住了行星P'。于是他又计算出这团假想的尘埃物质的位置和性质,并要求研究基金会发射一颗用于检验他的计算的人造地球卫星,……但是没有发现这团尘埃物质。……他还会继续猜测,可能人造卫星周围有一片磁场,是它干扰了卫星上的仪器;于是一颗新的探测磁场的卫星又上天了。但是,并没有发现磁场。他会因此认为牛顿的理论失效了吗?不会,他还可以继续想出种种其他类似的辅助性假设来……。”总之,他认为:“经验是不能证伪理论的。因为任何理论都可以通过适当地调整它的背景知识,使它从经验的反驳中永恒地挽救出来。”“因为每一次检验都是一次对我们全部知识的挑战。”[21]
根据以上种种理由,他得出结论:“实验是不可能简单地推翻理论的。”“科学理论不仅不能被经验所证实,同样,它也是不能被经验所证伪的。”
新旧归纳之怪圈
这是一个由美国科学哲学家内尔逊·古德曼提出来的新的归纳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新,早在100年以前,约翰·穆勒就已经提出来了。穆勒在考察归纳法时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化学家可以仅根据一个事例就达到存在一种新物质的普遍结论;而有史以来的大量观察却不能证明“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命题。穆勒问道:为什么在有些情况下一个例子就足以支持一个归纳,相反,在别的情况下千百个被了解或被假定为没有一个例外的一致发生的例子对建立一个普遍命题却收效甚微呢?这就是一个归纳之“谜”。而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谜”,本质上是这个归纳之“谜”的重复。他举例说:“通过一个铜片导电这个事例就能证实所有的铜都能导电这个假设;可是通过现在在这个房间里的某一个人是某人的第三个儿子这个事实,却不能证明所有在这个房子里的人都是某人的第三个儿子这一个假设。”这是什么原因呢?这是一个“新的归纳之谜”。由于古德曼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还举过“绿宝石”和“绿蓝宝石”的例子,因而有人称这个“新归纳之谜”为“蓝绿悖论”。
在演绎和归纳的哲学对立中,坚持归纳而贬斥演绎的哲学家也是有的,其中比较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有: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被称之为是一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马克思称他是“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恩格斯称之为“最博学的人物。”他既是一位伟大的哲学演绎主义者,同时也非常重视哲学归纳的作用。其哲学动摇于自然主义与精神主义之间,其哲学的特点在于承认世界的存在是真实的,不是像柏拉图说的“理念”世界是真实的而客观世界仅是从理念世界中“分有”出的不真实的世界。认为物质世界的存在是真实的“不可怀疑”和“自明”的,他坚信事物是可以认识的,而科学的认识就在于探求事物的必然的真理。
在认识论上亚里士多德是一位演绎主义哲学家,但他也强调观察的作用。他认为认识开始于外物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感觉,由此而上升为抽象的理性,因而观察对于科学的认识有重要的意义。他强调“依照所发生的情况来观察”是科学认识的开始。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8),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唯物主义者,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他是西欧第一个归纳主义者,他贬低演绎,强调归纳的作用,被人称为近代归纳主义的始祖,并在认识论上提出了科学实验八法。他使归纳成为较系统的科学认识方法。但是在实践中,他也并不是完全否定演绎的作用,认为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他说:“历来研究科学的人,不是单纯实验的人,就是只重教的人。单重实验的人就好像蚂蚁,他们只图采集来供实用;爱好推理的人就如蜘蛛,他们只凭着自己的材料织成网子。不过蜜蜂却采取着一种中间的道路。它不但从田园的花中采集来物质,还要以自己的力量来变化它们,消化它们。哲学的真正职能也是这样的,因为它既不专凭人心的能力,也不只能在自然历史和机械实验中收集起材料来,照样保存于记忆中;它是把材料置于理解力中,加以变化和消化的。因此,人们的实验能力和推论能力如果有了较密切、较纯粹的结合(自然是一向没有的),则我们的希望就会是无穷的。”[22]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出身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个小贵族家庭,著名哲学家。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解研究》等。认为人的认识能力只能局限在经验的范围内,在经验之外是否有精神或物质存在,以及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如何等传统哲学所讨论的问题,都是不可能知道的问题。他认为:“习惯是人类生活的伟大指导。正是这个原因使我们的经验对我们有用。……没习惯的影响,我们就会对直接出现在记忆和感觉之外的每一个事实完全无知。”[23]他认为,有些命题“并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事物为依据。”他认为即使是自然界中所没有的,也可以通过理性的证明也可以“使这一真理仍然保持着它的可靠性和自明性。”而相反,那些“事实,则不能用同样的方法来加以确定;它们的真理性不论有多大,在我们看来总不能与前一类的真理性同样明确。”[24]休谟指出:经验只能告诉我们过去,不能告诉我们未来。过去经验的重复,不能保证未来的经验的重复。
亨利·彭加莱(Henri Poincare,1854—1912),法国著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早年求学于巴黎高等工业学校和矿业学校,获博士学位。后在里昂大学、巴黎大学任教,并被认为是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先驱。他认为,科学认识应局限于经验的范围,超出经验的范围去讨论物质问题,就像设计、制造永动机一样是徒劳无益的。他断言,世界是经验构成的,科学的任务,正如马赫所主张的那样,在于描绘和整理经验,而描述和整理经验的原则是马赫的思维经济性原则和方便原则。
他坚持“科学知识的有错论”,反对“科学知识无错论”。过去的传统观点,不论是归纳主义的观点还是演绎主义的观点,都坚持“知识无错论”,即认为科学知识总是绝对正确而不可能有错的。他批判了这种观点,他认为,“知识无错论”的观点是肤浅的。因为科学知识的基础是经验,而使用归纳推理总得结合概率演算。讨论科学方法就不能不涉及概率演算的价值及其可信程度。
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1872—1970),现代西方著名的数学家和哲学家,出生于英国贵族,是数理逻辑的建造者之一,早期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后又是新实在论创始人,是逻辑实证主义思想的先驱。他提出“逻辑是哲学的本质”这个重要的口号,把哲学等同于逻辑,从而把科学哲学逻辑主义化。
罗素也承认实证主义原则,认为科学的认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的领域,经验之外是否有物质存在,以及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如何等传统的哲学问题,都是没有意义的形而上学问题。他写道:“一种真正的科学的哲学并不提出,也不企图提出关于人类或宇宙命运问题的回答。”那么科学或哲学的真正任务是什么呢?他回答了这一问题:“逻辑是哲学的本质”。
罗素认为,现代的科学哲学与传统的哲学根本不同,传统哲学认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而现代科学哲学认为,哲学的根本问题仅仅是逻辑问题。为此,他为他的新的科学哲学提出了四条纲领:①认识(科学知识)必须局限于经验的范围,否则就是非科学的独断论或形而上学;②科学哲学的任务在于逻辑分析,即对表述经验的科学陈述及其所构成的知识体系进行逻辑分析;③科学哲学的逻辑分析不能为科学建立任何新的真理;④科学哲学的逻辑分析的意义是使科学陈述逻辑清晰,不致引起思想混乱和理智迷惑。这其中第一条是逻辑实证的原则,其他三条则是“逻辑是哲学的本质”的具体说明。
石里克和卡尔纳普哲学。石里克,德国哲学家,“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维也纳学派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一个支派。卡尔纳普(1891—1970),美籍德裔数理逻辑学家,哲学家,长期在大学从事教学工作。石里克认为,只有能被经验证实或证伪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否则就毫无意义。他说:“一个命题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才能说明其意义:它通过一种试验可以鉴别或断定它是真的还是假的”,“否则它是空洞无意义的。”[25]他说:“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命题,或否定超越的外在世界的存在,或肯定超越的外在世界的存在,它们都是形而上学的命题。”“他们实际上是完全无意义的。”[26]他认为,超出经验之外的命题是毫无意义的“伪命题”,如经验之外是否有物质存在。
卡尔纳普也认为:“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它们所说的话实在没有说及任何东西,只是一串空洞的无意义的废话。”[27]他认为:感觉并非绝对可靠,可能有错觉和幻觉。认为直接经验实际上是人的感觉,而感觉是具有主观性或私人性的,因为每个人所能接受的感觉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另一个人的感觉他是无法感觉的。
真理的求索过程
认识论上以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进行具体检验时,由于检验验证的对象不同,具体检验和验证的规则和方法也不同。对已经过去的历史现象,如“宇宙起源”说、“人猿同祖”说等等,由于这些事件都无法通过实验再去重复,在进行检验时,主要是通过科学实践验证其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从这些证据出发所进行的推理是否符合逻辑,据此只能提出一些科学假说。科学假说和科学理论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的证据还不十分充足,在许多科学验证的过程中,尽管科学家和哲学家们进行了不懈地努力,使其每一个证据都努力符合逻辑,但每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或多或少都是建立在人们想象或大胆设想基础之上的。在这种情况下,以科学的名义进行理论的虚构是大量存在的,这我们从最近被提示的许多科学骗子的故事中可以得到确认,当然并不是说科学家都是骗子,骗子也是科学家中的个别现象,但当一种科学理论还不能被实践所直接验证时,科学家们在该领域内所提出的各种理论问题总是一种解说或总是一种探讨,这与科学理论应该区别对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发现由于没有了实践的验证,从而也就没有了权威,人们相信的程度也往往是以某一科学家一时解释的合理性而转移,当科学的发展人们认识到这一解释是局限的或可能是完全错误时,当然很自然地就抛弃了曾经的信念,转而开始了另一种感觉更为合理的所谓科学解释,在不能被科学所直观的领域内,这一转化的现象可能是一种永恒的过程。
情况往往是这样的,当我们设定了某种目标而后再去为此目标寻求证据时,大多情况下也能得出一些符合逻辑的证明来的,这就是为什么当人类把某种动物或宇宙起源等这样不具有实践意义或看起来纯粹不相干和不可能的事联系起来时,似乎也能解释得很是像模像样,因而当把这样的理念作为目标而后为此竭力去寻找某些符合逻辑的理论说明时,也能说得通,究其原因,首先是与精神主义哲学本身所表现出来的某些局限性有关,“绝对真理”并不是可以直观的,对于哲学的思维能力缺乏的人而言,怀疑它的存在也是正常的和可以理解的;其次是这一现象本身的特点所导致的,类似起源说之类的科学理论往往具有最大外延性的特征,也就是具有无限性的特征,对此任何时候都具有有限性的科学只能进行各种猜测和说明,而不能证实是出现各种矛盾和分歧的又一原因;再次是除了不能被科学证实因而人们无法提出有力的反驳理由之外,思想领域本身就难以统一也是造成这一领域内矛盾丛生的原因之一。不过好在无论是怎样的理论,即无论是哲学精神主义还是哲学自然主义,都对哲学的发展以不同的形式起着促进和推动作用,设想说服对方或消灭另一方的做法既不现实,也是毫无意义的,这种行为是违反辩证法的,这就好比是白天要否定黑夜的出现,男人否定女人一样,其结果也只能是否定白天和男人自身而已。以同样的原因,当人们把“哲学精神”或“精神实体”作为终极的目标去寻求时,似乎也同样能通过已有的科学理论和大量的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各种迹象寻找到这一实体存在的、符合逻辑的证据和原因,虽然由于实践对象不同,人们也是同样对这一认识对象不能以科学的实验来确定和检验的,如果试想以科学的实验来检验哲学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这一结论,那就应该先以科学的实验来检验宇宙无限性或宇宙起源之类的自然主义真理,事实上这都不可能,因为二者都有共性,那就是都是哲学的信念或都是一种信仰。
虽然如此,但人们总是可以从当前的事物和现象表现出来的各种外在的迹象,通过理性的思考,对这一真理论还是完全可以确定或提出符合逻辑的解释的,甚至可以说,如果自然主义的许多科学理论是真的,那么完全有理由推断出,哲学真理的存在也是真的,这从以往我们详细的论述中可以得到说明,哲学精神的认识方法除了一些特殊的途径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通过大量的科学现象来为自己的主张不断地充实所需要的认识材料的,其中对事物所表现出来的各种迹象的认识是其认识方法之一,人们可以从古人的认知方法中也许能得到某些认识真理的启示。古人云:
“譬之至宝藏于皇宫秘室之中,必得人认识而此宝方贵,即认得此宝之贵,而不知此宝出于何处,不可谓认宝之人,即知此宝之出于何处,而不知此宝名为何宝,不可谓认宝之人,即知此宝之名为何宝,而不知此宝价值轻重,不可谓认宝之人,即知此宝之价值轻重,而不知此宝贵过一切金银,不可谓认宝之人,即知此宝之贵过一切金银,而不能将一切金银买换此宝,不可谓认宝之人,即将一切金银买换此宝,而不能珍重密藏为贼所盗,不可谓认宝之人。故曰,我是隐藏之宝,我喜人认我。认有二等,有形者以形认,无形者以理认。形认者如天地之覆载,日月之照临,四时之代射,万物之消长,耳得之可辨清浊高下,目得之可辨赤白青黄,鼻得之可辨馨香气味,舌得之可辨苦辣酸甜,手得之可辨温凉冷暧。是有万物不可无五官,有五官不可少万物,无五官则万物之理不著,无万物则五官之政何施,所谓有形者以形认也。理认者,如风本无形,吹则林木皆摇,息则林木皆定,见林木之偃仰,则知有风,春赤无形,发则万物争辉,收则诸绿寂寞,见万物之荣枯,则知有春,性命亦无形之萃者,有则通体皆活,无则通体皆死,恭身体之死活,则知为性命,然目不能见其形,耳不能听其声,鼻不能嗅其气,舌不能尝其味,手不能循其体,无左右上下前后表里不离于体,若离于体,其身即死。”[28]
又云:
“今夫见草木之偃仰,而知有风,睹绿翠之萌动,而知有春,视己身之灵明,而知有性,参天地之造化,而知有主。必然之理也。”并认为精神实体的本然“无形色可见,无方位可求,而人欲识之,似乎难也。然而无难也,盖凡天下之物,不出二端,有有形者,有无形者,有形者以形色见之,无形者踪跻推之,天下无不可识之物矣。譬如见,无形色者也,人不可得而见其本然也,但见草木之偃仰则知其为见矣;又如春,无方位者也,人不可得而见其本然也,但视绿翠之萌动,则知其为春矣,此二者,身外之物也,身内之物如灵性,无形色亦无方位者也,日与吾俱,吾不得而见其本然为何如也,但即吾之视听言动食息起居灵明活泼而遂知其为性矣。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皆有不可见之物皆不可欺之以无者,以其有踪跻可推耳。真宰之于天地间也,虽无形色可见,无方位可求,人固不可得而见其本然也,然若视无天地之造化,日月之运行,昼夜之舒卷,寒暑之代谢,以及种种安排,色色布置,历万古而常然,恒生生而不息,则知必有主宰者,默运其间,亦不可欺之以无者也。草木偃仰,见之踪跻也,绿翠萌动,春之踪跻也,人身之灵明活泼,性之踪跻也,天地之造化,循环主宰之踪跻也。见与春与性,皆主宰所造之物也,人尚不可得而见其本然,惟以踪跻识之,况造化之主宰能见其本然乎,亦即其造化之踪跻默而识之可也。”(刘介廉《天方典理·认识篇》)精神主义哲学认为精神存在的实体“隐于用,见于为,妙于理,形于象,妙用未显,其体不可见也,妙用即显,则万事万物,孰非其本体之征哉。”[29]
在更深层次的哲学理论上,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古人的认识方法,一味地认为古人是愚昧地或古人不懂得什么科学的观点,实是不可取的。今天的科学发展可能证实了古人认识的真理性。古人云:
“舜典曰:四类于上帝。传曰:帝者,天之主宰也。程伊川曰: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远是也,分而言之,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陈北溪曰:二气流行,万古生生不息。气必有主宰之者。朱紫阳曰:天下莫尊于理,故以帝名之。或问于主宰,谓之帝。孰为主宰,朱子曰:自为主宰,盖天是个至刚至阳之物,自然如此运转不息,所以如此,必有为之主宰者。
诗书之言上帝,亦犹吾清真之言主宰也。自孔孟而降,不云帝而旦云天,庸愚者,不远至理,至于有象之天,斯异端之所以乘隙而入也。宋程伊川传易,曰:帝者天之主宰也,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则其理晓然明畅矣。又曰:天之所以主宰万化者,理而已,天下莫尊于理。又说:世间所谓玉皇大帝亦不可,只是天理不得。先儒曰:道之不明,异端害之也。予曰:异端之害由正学之不明也,明正学,斯异端可息矣,清正之理可明矣!”[30]
正如古人所言,今正理不明,滋生了许多乌七八糟的异端邪说,也就没有了真理的标准。由于自然主义和哲学精神被认为是水火难容的哲学,历来互相质疑,产生这一思想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政治的需求。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对理论的歧见。因为人们对理论的功能仅限于“鬼火”“鬼剃头”“上帝之火”“特异功能”“气功”“超感知觉”及“耳朵认字”“牙齿认字”“遥视人体疾病”“喜鹊报喜”“猫头鹰或扫帚星报丧”,孕期妇女不能见邪色、听淫声、吃兔肉,外出前不能言得病、出海前不能说翻船及“扶乩”[31]请神等降神术活动。奥地利医生加尔提出“脑是心理活动的器官,人脑的脑型与头盖骨外型相当”的颅相学观点,并进一步把人头颅骨、大脑与心理之间联系起来,绘制了“加尔颅骨图”,认为一个人的前额突出,是“理智心能”发达的标志等等。一些有神论者就把这种“颅相学”观点与人体催眠现象结合起来,拼凑了一个所谓“催眠颅相学”,声称在人的前额上发现了“敬神器官”,只要用手摸一摸这个部位的颅骨,受到催眠状态的女孩就会自动跪下去,把双手合在一起,作出一个虔诚天使的样子。他们认为这一发现证明了“神的存在”,证明了“人的本性就是信仰神的”,“信仰是人一切生活的本质”等等。对有神论的这套胡说,费尔巴哈早就给予了批驳。他说,如果人有信仰上帝的宗教感,同样也应当有信仰魔鬼的宗教感,人们却没有这样的特殊器官可以引出这样的热情。恩格斯也指出,催眠现象不过是人从清醒状态向完全睡眠状态过渡的各个阶段的外部表现,完全可以进行科学的解释说明,根本无须做神秘主义的说明,更不存在什么“敬神颅骨”[32]。哲学信仰是一种精神,哲学信仰是一种隐藏于人的灵魂深处的一种向往,是人类生活的一种追求。人的器官哪一部分是信仰的或是在人的身体上寻找什么“敬神器官”,如果那不是物质主义者对精神主义者的讥笑或讽刺,那一定是异端邪说者的信口开河,就是无知者的热昏的胡话,或者也许是只知道信仰而不懂得科学为何物的哲学文盲。哲学是拒绝这一点的。对这一类的所谓哲学的东西总体来说既不是什么宗教,也算不上哲学唯心主义,只能说是一种人间盛传的迷信和邪说,不能上升到一种哲学的高度来谈论和讲解。对于诸如柏拉图的哲学思想、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及朱熹等人的哲学思想,虽然不能说就是唯心主义的最高境界,但对于物质主义者来说,理解起来就是非常困难的了。当然,认识哲学的精神,需要一种哲学的信仰,只有哲学的信仰者才能感悟到哲学存在的真实性,才能感悟哲学的存在。正如托马斯·阿奎那所说:由于理性认识的局限性,人必须信仰才能接受上帝启示的各种真理,一切真理,最后都要汇集到上帝启示的真理上。古人认为:宇宙是小世界,头脑是大世界,对于思想来说,宇宙太小了而不是太大了,思想所能思考到的远比宇宙大得多,也远比人类的眼睛能够观察到的遥远得多。物质实用主义者有宇宙这个小世界而没有思想这个大世界。他们只有物质的眼睛,却没有思想的眼睛,因此,物质实用主义不能对宇宙及其创造者有任何的见解,所具备的只是否定这一真理存在的理论偏见。
当然,任何一个人和民族要生存和发展,首要的是解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没有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的这种物质生产活动,人的其他一切活动,包括哲学思维活动都是不可能进行的。
但必须明白,这一活动与哲学精神并没有必然的冲突,相信哲学活动并没有要人们放弃物质生活去寻找纯粹的精神生活。追求哲学精神是人的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哲学精神,生活本身没有意义,人生命只是只有肉体而没有生命的躯壳,只有精神信仰活动和物质躯壳的结合,才是全部生活完整的形式。所以社会生活并不是全部信仰生活,而是哲学生活和物质生活的结合体。关于这一点两者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认识向真理的升华
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生产关系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实践是人的本质活动,人在实践活动中结成的各种关系集中体现着人的本质。人的全部社会关系非常复杂,有经济的、政治的,也有精神的和信仰的等各种关系。经济的关系无疑是人的基本问题,是解决人们生存的首要的问题,因为人们要生存,首先必须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我们说的衣食住行的基本问题。无论如何,没有人会反对这一点,即使是宗教主义哲学(如佛教),不可能从根本上抛弃物质世界的思想。对于宗教哲学或唯心主义哲学所讲的“空”或“虚无”之类,不是自然主义者所能理解的,这是因为自然主义哲学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超越感性之外的实体或存在,或者说,事实上它只能理解实践能够给予回答的方面,而对于通过思想才能达到的哲学的真实性它不能理解多少,或者说干脆就是一无所知,因为自然主义的思维方式远未达到能够理解自然之外实体存在的那种境界。因此,我们的知识或认识必须超越自然的感性形式,求得或达到真理的境界,这才是认识所要达到的最终的目的。这一原因对于我们大多数的人而言,也许只是一种憧憬,也许永远也无法达到,但为了达到一种真理,我们不应该只满足于自然界的感性活动中,而这是有利于提升思维者品位最有效的方式,或者说是拯救已经陷入物欲泥坑中并沾沾自喜的灵魂的一种有效的方式。
无论是哲学的“真实”或哲学的“虚无”,都是一种存在,“虚无”是相对于真实而言的。对于哲学所追求的终极的原因而言,即事物所仰赖的终极原因而言,自然的存在就是一种“虚无”,但自然并不是不存在,只是具体的自然物的存在都有一个所仰赖的原因,对这一原因不同的哲学主张和理解肯定不同,有主张是规律的,也有主张是理念的,也有主张是精神的,更有最直接、也最能理解的主张是造物主的,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统一的,即“真理”,也就是哲学的“真理”。正如史贺布·的尼·艾卜·哈费斯(1144—1234)在他的《知识礼品》中所说:“一切思想家都是一个大家庭中的成员,是一棵吉祥之树的分枝,尽管他们是不属于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地域。”他认为,印度的禁欲主义者,希腊的哲学家,伊拉克的贤人智士,中国的诸子百家,都是致力于追求一个共同目的,即“真理”是一切光明之上的光明,是“宇宙及其万有的源泉”。
在人们解决了最基本的“经济关系”或物质关系之后,人们的认识有必要升华,永久性地陷入自然主义不符合人类能够思维的原则,这只是遵循了一种永久性的动物的原则,即从一棵果实较少的酸涩的果树换到另一棵果实更多的香甜的果树而已。也许我们会说,这就够了,换到果子更好吃的果树就是我们的最终的目的,但这却没有摆脱我们还只是一只畜牲的悲惨的境地。
离开了实践的关系我们当然不能形成哲学的问题,但哲学的问题却是不能靠实践的问题解决的。例如,“宇宙无限性”的自然主义哲学命题,由于实践无法给出回答而最终只能陷入信仰主义。因此,信仰主义是思想升华的表现之一,有了对真理的信仰,或有了追求真理的信仰主义精神,那么我们才可以摆脱我们身上某些动物的特性。
毫无疑问,实践的关系是理性思维者进行真理信仰主义的基础,因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认识了自然,也认识了自己,认识自然是认识活动的物质关系,它事实上成为了人们发现的自然成果。实践的手段越是发达,人们对自然的认识能力也就越强,也越能够发现更多的自然规律的奥秘,也就能更加推知哲学精神或真理的无限性和神奇特性。人们信仰和追求自然的生活也是分享这种成果的结果。随着科学的发展和认识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宇宙规律或真理的认识也越来越充分,这也正在给哲学精神理念提供着越来越充分的思路和信仰的理由。
当然,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进行的精神生活,只是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且精神生活本身也是多样的或丰富多彩的,其中追求真理的哲学生活是人类提升自己的最主要的行为。这种行为体现在人的一切生活中,包括恋爱、婚姻、娱乐、情感交流、文化学习、文艺体育等各种生活,包括追求经济的生活之中,对这些生活的态度实际上决定于个人精神的追求程度和受控能力。当终极的精神生活指导我们的行为时,人的一切活动就向着善的方向发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精神的原则,这不仅能够使个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的需要,也使社会的差别和矛盾逐渐趋于和谐。相反,自然的利益可能使个体中共性的那种趋利的或使利益最大化的特点会极致地表现出来。且表现出利益最大化并不是不可取,但由于缺少精神价值的取向,从而使矛盾和非和谐的因素残酷地表现出来,造成由于缺少提升品位的价值取向而使个人和社会扭曲,这一定是只愿经济第一而忽视提升精神品位的思想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西方自文艺复兴起,尤其是18世纪自然主义极度膨胀之后,那种所表现出来的扩张主义和侵略思想,以及发展中国家经济决定论驱使下所导致的精神缺失现象、社会和人性中扭曲的病态心理,不能不说是自然主义力图摧毁哲学精神主义所导致的残酷的结果。人们发展科学的目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它已经不单纯是社会高尚行为的表现,而是直接地与毁灭相结合。因此,人类将向什么方向发展,或者说人类将走向自己制造的“炼狱”并不是危言耸听。
历史的真理体现
历史的直接物质制造者是生活于历史中的人民群众,他们是直接的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从历史原初的石器到高度发达的工具,无一不留下人类创造和人类智慧的痕迹。从一定意义上来看,历史的发展表现出了人的知识,是人类掌握了自然和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一切历史的现象我们都被认为是人的现象或人活动的现象。的确如此,如果没有人,就不会有人类的历史。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人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剧中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过程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历史的参与者,在历史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起着不同的作用。毫无疑问,推动历史前进的现实力量是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们。
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并不在于人的动物性或人的生理特征,而在于人的意识性或者说是人具有的哲学性,因为一切的存在都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即只有人的存在才决定了一切存在的意义,而人存在的意义却并不在于生存,更重要的应该在于寻求宇宙的定律,即决定宇宙起源、运行和发展变化的最终的力量。这当然要借助于自然科学的力量,但仅有自然科学的力量是不够的,因为如前所述,无论如何自然科学所能揭示的是一种有限的空间,当自然科学宣布“无限”等思想时,它就已经背离了自然科学的精神,因为这只能是哲学才能够回答的问题,而哲学是靠理性存在的,它最终的目的就是发现宇宙的真理或宇宙的灵魂。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使人们不至于由于自然的物质利益而陷于不义的境地或违背自然精神的和违背天伦、人伦的行为。因为发现宇宙的精神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同时也是科学和理性发展的过程。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历史的形成其意义并不在于人,而在于哲学的精神,或者最直接地表示:是存在的真理使历史变成了现实。虽然我们看到历史的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直接创造者是生活于历史中的人,但无论是历史的物质现象或精神现象,其最终的意义在于寻求使其成为现实的真理,也许许多人由于陷入自然主义的思维方式而并不能理解真理存在的意义,却又使许多人由于发现了这一真理的存在而感到幸运和幸福,他们也使我们的精神得到了慰藉和升华。哲学精神主义认为历史就是真理,是真理的体现,或者借用神学家们的说法:历史上的一切奇迹都是上帝的作品。
一般而言,历史就是人的杰作,就直接现实性而言,这是符合人们认识规律的,但这一思想却是未经升华的认识,这是囿于自然主义的表现。因为人们对认识和发展历史的真正目的并不是明了的,而所明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这正如是动物一样,所看到的只是河边鲜美的嫩草或山麓上奔跑的羚羊,并不知道嫩草或羚羊的生命意义。事实上,人们创造历史,这使得历史向前或向积极的意义发展,但人们却不可能改变历史发展的方向,其原因就是历史发展的方向就如同宇宙运行的方向或生命运行的方向一样,是一种规律,也就是说是一种被赋予或被设定的方向,也就是一种前定的方向,无论是人们如何行为,都不可能改变这一运行的规律,包括人自己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为什么自然的一切不能改变?很简单,自然不是人们自己设定的,它是真理之光外化的结果。一切被造之物,不可能有自觉改变创造者的意识。就像钟表一样,它不可能违背人创造它的初始阶段一样进行运动着,或者像电脑设计的程序一样,它按照设计人员设计好的程序进行着运动,它们都从不曾出现过改变它的设计者的意识。同样地,历史的发展也是这样一种规律,它是按照设计好的规律和程序进行着,并不能够自己改变行进的方向。人们所要做的事情被理解为是一种条件,没有这种条件,历史是不能够发展的,正如时钟的指针一样,没有指针,人们也就不知道时间,即便是设计好了也罢,也要有一个指示的条件。也就是说,历史的发展方向就是历史规律自身的发展方向,而不是人们所需要的方向,人类不可能超越。正如艾什耳里所说:宇宙间自然的一切都是神预先设定好的。基督教神学家们说:历史上的一切奇迹都是上帝的作品。
正是由于真理之光,才使历史向着它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和运行,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历史的灵魂,这一灵魂来自于真理,来自于真理的行为。我们真正的使命不在于认识到历史是向前发展的或向后倒退的问题,就如同地球是运动的还是不动的问题一样,事实上,我们真正的使命却是认识推动这一规律的力量是从何而来的问题,回答只有一个:它来自真理的光辉。哲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到这一光辉,并使人类生命个体的光辉无限地接近于这一真理的光辉,以使人类自身得以完美。
【注释】
[1]根据掌握的材料,即使在信仰主义内,认为即使是幽冥的知识,也不是人人都能够有幸获得的,能够获得幽冥知识的人少之又少,认为对于那种只能通过启示才能得到知识只有像大圣摩西、钦圣耶酥、至圣穆罕默德及穆罕默德之后极个别完美的贤士才能获得,即使这样,他们的世俗知识仍然来自于他们的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环境,也就是来自于各自的实践需要。
[2]《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97页。
[3]《马、恩、列、斯论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8~109页。
[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页。
[5]《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哲学》,第53页。
[6]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93页。
[7]夏基松:《西方科学哲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50页。
[8]《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转引自夏基松:《西方科学哲学》,第52页。
[9]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114页。
[10]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剑桥大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147页。
[11]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1954年版,第241页。
[12]同上,第231页。
[13]同上,第247页。
[14]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1954年版,第152页。
[15]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年英文版,第29页。
[16]同上,第19页。
[17]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年英文版,第225页。
[18]波普尔:《猜测与反驳》,1963年英文版,第234页。
[19]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年英文版,第168页。
[20]拉卡托斯:《证伪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1978年英文版,第92页。
[21]拉卡托斯:《证伪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1978年英文版,第98,99页。
[22]培根:《新工具》,商务印书馆,第90~91页。
[23]大卫·休谟:《人类理解研究》,1927年英文版,第45页。
[24]大卫·休谟:《人类理解研究》,1927年英文版,第45页。
[25]石里克:《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268页。
[26]同上,第284页。
[27]卡尔纳普:《哲学与逻辑句法》,第14页。
[28]王岱舆:《御览清真指南·卷之四·认体》,第115页。
[29]王岱舆:《御览清真指南·卷之四·认体》,第116页。
[30]刘介廉:《天方性理》,第26页。
[31]一种占卜方法。通常由两人合作,各执两根小棒的一端中间吊一针状物,下面置一个沙盘,据迷信者说,神灵会在沙盘上写出字来给人看。
[32]《马恩选集》第二版,第四卷,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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