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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与归纳的对立:哲学新思维中的局限性

时间:2024-05-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演绎与归纳的对立理论有其局限性,尽管是一种被认为是科学理论,在彰显其作用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与困难,尤其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因为世界观的理论与自然科学的理论有一致性,但区别也许更明显。因此说到底哲学可分为两类,永远的演绎主义和永远的归纳主义。

演绎与归纳的对立:哲学新思维中的局限性

演绎与归纳的对立

理论有其局限性,尽管是一种被认为是科学理论,在彰显其作用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与困难,尤其是关于世界观的理论,因为世界观的理论与自然科学的理论有一致性,但区别也许更明显。大多自然科学的成果是具体科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这一科学的特征是具有一定的可实验性,所以人们容易接纳,主要的问题在于对自然科学的结果如何利用,这是分歧的开始,简单地说,自然科学所发现的这一切事物及其规律是真实的,认识这些事物和规律不仅可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且也就是认识真理的过程,而哲学自然主义认为事物和规律本身自身产生并自身运动,与自身之外无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两种哲学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现象,也正因为它们的存在和矛盾,才促使了各自哲学的发展,如果没有哲学精神,自然主义就不会存在,也没有发展。自然主义与真理哲学的斗争过程中,也逐渐由一种朴素的哲学发展成为了形而上学的哲学过程。然而,利用科学的发现来为自己哲学进行输血或充实的并不仅仅是自然哲学,所有的哲学都在利用自然科学的成果,以达到完善自身的目的。因此在哲学或思想领域内,那种以科学为武器来掳杀另一方的行为既是不可取的,又是愚蠢的行为。作为真正的哲学之间,永远不可以有超越,只是有不同的主张而已。同样,自然主义哲学永远不可以超越精神主义哲学,因为精神主义哲学就其认识基础而言,也是以承认自然科学所发现的结果为其基础的。不仅如此,精神主义的认识还远不止于此,物质的基础只是外在的表征,这一表征连同内在的规律和实质都是真理显示其德性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被创造的结果,而不是自有的结果。精神主义认为,认识真理与认识自然,真理与自然是不可分离的,也就是说认识创造者就必须认识被有的规律,这一过程本身就是科学的过程和科学发展的过程,认为只有从事物的存在中,证实创造的存在,也只有从科学的奇迹中才能证明创造者的伟大。当然这主要还是理论的和逻辑的认识,也正因为如此,精神主义哲学也并没有超越于自然主义哲学,从非哲学理性的思考方式来看,凡是存在的都是可以用实践证实的或直观的,也就是说相信感官才是真实的。因而当自然主义哲学提出直观精神实体或创造者这样一种思维方式时,对精神主义者而言,无论如何这都是困难的,只有通过理论的或逻辑的形式进行阐释,因为这一存在或创造者是不可能直观的。这些互相的斗争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之所以至今还在继续,本身就说明了哲学的非超越性。因此无论是自然主义或是精神主义在这一领域的斗争是没有止境的,人们也就对一方的胜利也不报任何的希望。正如著名物理学普朗克所认为的:真理与其说是靠使它的对手信服并使他们接受而获胜的,不如说是因为它的对手死绝了,而不熟悉这个真理的新一代又成长起来了。看来科学家普朗克在理论范围内用思维的逻辑方法,幻想通过争论而获得胜利不报什么希望。因此设想从根本上得出结论,对自己所批判的对手作出判决性的结论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一判决要么是从演绎到归纳,要么是从归纳到演绎。然而,无论是从归纳到演绎还是从演绎到归纳,都不可能得出能够证明自身哲学的结论,原因很简单,对个别的认识不可能形成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概念,而要相信哲学意义上的概念演化为个别,这却是信仰。因此说到底哲学可分为两类,永远的演绎主义和永远的归纳主义。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就是永远的信仰主义和永远的朴素自然主义哲学,没有第三种哲学存在。一些哲学会给这一观点扣上形而上学的帽子,但事实也只能是这样,不可能存在把归纳和演绎结合起来的第三种哲学,这第三种哲学的特点是“哲学调和主义”,也就是说,当它批判归纳主义时,用的是演绎主义的方法,而当批判演绎主义时,却使用归纳主义的方法,换句话说,当这一哲学在批判信仰主义时,使用朴素自然主义哲学观点,而当批判朴素自然主义哲学时,却使用信仰主义观点。因为有信仰主义哲学,它脱离了朴素自然主义,又因为有朴素自然主义哲学,它又脱离了信仰,这就是“第三种哲学”的特性。于是在这一认识领域,西方科学家和哲学家就分为两类,他们的分歧也非常明显,一种是贬低理性认识,主张感性认识的作用;而另一种却正好相反,对理性认识大加赞扬,而贬低感性认识的作用,认为科学只能存在于经验的范围,反对归纳的方法。纵观这些思想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发现后者居多,他们更多地反对从归纳上升为演绎的方法。除了古希腊哲学中的伟大哲学家如柏拉图、毕达哥拉斯及亚里士多德等之外,在此我们较系统地介绍一些西方著名的演绎主义的科学哲学家。

勒奈·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法国哲学家、科学家,西欧近代演绎主义始祖。出身于法国贵族家庭,因其思想具有反封建性,而遭教权派迫害。除了对哲学很有研究外,在物理学、天文学、生理学心理学等领域也有重大贡献。笛卡尔认为人有“三类观念”,即①天赋观念;②外来观念;③臆造观念。与这三种观念相对应,在科学认识方法方面存在下述三种方法:①演绎法。②归纳法。③臆想法。他认为这三种观念相对应,决定了人们在认识领域知识的可靠性的差异。天赋观念是人与生俱来的观念,与之相对应的演绎方法所获取的知识是一般的知识,也就是对具体知识具有指导性的知识,是所有获得的知识中最可靠的知识。也就是知识中最根本性的知识;而外来观念就是通过感官的感知所获得的知识,这一知识也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因为这是我们对事物的一种直观的反映。人们由于相信自己的直观,因而也就相信直观所获得的知识。但是他认为,直观毕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直观的结果容易左右人的思想,使人们看不到真正的知识,即真理,因而他认为外来观念指导下的归纳法本身还需要得到天赋观念指导下的演绎法的证明或帮助,否则,我们所获得的知识可能是不可靠的。

哥特弗利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tme Libniz,1646—1716),德国著名哲学家和数学家,微积分的创始人。他在其《人类理智新论》一书中贬低归纳的作用,坚决提倡演绎主义。他说:感觉经验只能感知个别、偶然的现象,建立在感性经验之上的归纳法,只能给人以偶然的知识。他还认为,经验主义者像畜牲一样,“单纯凭经验,只能靠例子来指导自己,永远达不到提出必然性命题的地步。”他把演绎真理称为“理性真理”(推理真理),归纳真理称为“事实真理”。他认为“事实真理”只能是对个别事物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但达不到绝对真理的认识,要达到对绝真理的认识,还需要有类似笛卡尔所认为的一些天赋观念。

伊曼奴尔·康德(Imanuel Kant,1724—180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创始人,早年在哥尼斯大学学习并在该校长期任教。其哲学思想被认为是具有调和主义色彩,但从其哲学的“先天综合判断”来看,仍是一位演绎主义哲学家。康德哲学是一种给人以豁然开朗的哲学,他曾经为寻求真理而奋斗和思考,直到他读到了休谟的哲学。他说:“我坦率地承认,就是休谟的提示,在多年以前,首先打破了我教条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然而,但并不完全同意休谟的因果性和必然性的理论。因为休谟断言:因果性和必然性是人们心理上的习惯或信念。他对此并不赞同。在数学和物理学中这种必然性知识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这些知识的这种必然性是从哪里来的呢?他提出了一套完全不同于前人的独特的哲学思想,这就是——人有着“先天综合判断”,即具有普遍的、必然的绝对真理性。他认为下列知识就是属于“先天综合判断”,即数学知识属于先天综合判断;纯自然科学即物理学的基本原理也都是先天综合判断等。那么,这种作为科学真理的先天综合判断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从哪里来的呢?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或综合吗?不,因为他认为经验事实中只有偶然性,没有必然性,从偶然的经验事实中是不能归纳或综合出必然性的知识来的。那么来自何处呢?他认为“不是来自后天的经验”,而是来自“先天的”或“天赋”的理性。这里就涉及到了康德的认识论了。我们在判断他的认识论的时候,可能对其哲学并没给予正确的理解,并没有认识到其哲学的精神。其实,在他的哲学中,所讲的“先天综合判断”,是指人有先天的认识能力。也就是说,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认为能力,任何人,随着其生长,他的认识力也随之增强,这是其他物种所不具备的、赋予人所特有的一种能力。虽然人只有生活在人类之中,才可以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但是,同样长久生活在人类之中的宠物却不会有与人相同的理念。这是因为它们并没有先天的认识因素。因而,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一种认识论,即人能认识是先天的,怎么认识是后天的。也就是说,人具有先天认识的能力,但生活中人到底如何去认识,这是个人的一种自由,因此,也就出现了每个人不同的认识结果和生活态度

康德把人的认识论分为三个阶段,即“感性”“智性”“理性”。他承认客观对象即物自体的存在,他坚持认识开始于感性直观,并认为它是作用于人的感官的产物。他说:“按时间的先后说,在经验之前,我们没有知识的。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4]因此他在科学方法论上肯定观察和实验的作用,认为只能通过不断的观察和实验扩大经验范围,才能不断增加新知识。但是他把感性现象分为质料(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认为现象的质料,如色香味声等来自物自体对感官的作用,它们是经验的、“后天”给予的;而其形式——时间和空间是先天存在于人的心中的观念。人们以这种先天的“纯粹直观形式”来“整理”和“安排”杂乱无章的色香味声等现象材料,使之具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关系和秩序,才使经验事物有条不紊地呈现于时间和空间之中。他说:“只有从人类的立场,我们才能谈到空间,谈到广延性的东西等等。”又说:“时间是我们(人类的)直观……的纯粹主观条件,离开了主体,它没有独立的存在。”[5]这就是说,时间和空间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人的主观所赋予经验的。

他以“先天直观形式”的学说来解释作为先天综合判断的数学知识为什么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他认为,几何学的对象是空间关系,算术的对象则是时间关系,它们的命题之所以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其原因在于时间和空间是人的先天直观形式,是一切经验对象和一切可能经验的对象成为可能的条件。因为数学的命题和定理等等只跟先验的时空形式有关,而与经验的内容无关。它们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并不是来自客观世界或经验内容,而是来自于先天的直观形式。

“智性”被认识是康德认识论的第二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的智性思维把感性认识所提供的孤立、分散,毫无联系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综合起来,使之成为具有“因果性”和“必然性”等有内在联系的科学知识。因果性和必然性等是人具有的一种先天性的“智性”范畴。他举例说:感性只告诉我们“太阳晒”和“石头热”这两种先后相继的现象,并没有告诉我们它们之间有任何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当人们运用先天的因果性、必然性去思考它们,才会做出“太阳晒热了石头”这一个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判断。同样,物理学知识的普遍性、必然性也不是经验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而是上述经验范畴所赋予它们的。因此,康德认为:“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6]

康德所谓“理智的法则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观点,成为了自然主义者轰击的对象。根据我们前面已经论述过的观点,自然界的法则,即自然的规律和自然物一样,都是一种“被有”之物,而非“自有”之物,既然是一种被有之物,包括其规律和规则也是一种“被有”的法则。理智就是哲学精神实体最直观的显示,因而,也就是他所说的“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更通俗地说,客体和主体都具有自己时空和运动的法则,当客体的法则与主体法则相一致的时候,我们把这种“相一致”的法则称之为正确的认识,即自然主义的真理。当客体与主体在认识论上不相一致的时候,我们称之为是一种“伪真理”或谬误。而被称之为“伪真理”或谬误的也是主体自身,客体本身并没有真理和谬误之说。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无论是因果关系、必然联系的真理性因素,还是认识上的不一致因素,都是来自于主体对事物作出的判断,也就是以主体的意志作出的结论,而非客体本身。这也就是他所认为的“理智的(先天)法则不是理智从自然界得来的,而是理智给自然界规定的”的含义。而自然主义认为理智给自然立法则,这是不能接受的,其实,这就是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自然主义僵死的教条,这一教条限制了哲学的发展,把一切固定在了没有生命的物质基础之上,让生命和思想服从物质的法则,而不是让物质的法则为理智服务。

奥古斯德·孔德(August Comte,1798—1857),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秘书,是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西方社会学的鼻祖,同时也是西方科学哲学的先驱者。他的实证主义哲学几乎成了西方科学哲学的先驱。根据实证主义原则,孔德不仅不承认物质的客观性,同时也不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他认为科学的特点就是承认规律和探索规律。他说:“实证哲学的首要特征是认为所有的现象都服从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7]但他否认规律的客观性。他说:“实证哲学的基本性质就是把一切现象看成是服从一些不变的自然规律,精确地实现这些规律。……我们认为探索那些所谓始因或目的因,对于我们来说乃是绝对办不到的,也是毫无意义的。”[8]在孔德看来,认识论的根本问题并不是首先要确定自然和规律,也不是确定“始因或目的因”,因为“始因或目的因”是不可能认识到的。并且还认为也没有必要去认识。他的实证主义其实就是只“证实”和“探索”规律。至于规律背后的决定性因素是自然还是精神实体,不是他的哲学所要解决的,也是不必要解决的,也是解决不了的。与自然主义和精神主义所不同的是,他的哲学就到此为止,自然主义者通过对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自然界主义,精神主义通过对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了产生规律始因,即哲学实体。所以孔德只看到或证实了规律的存在,而并未能够使哲学更进一步达到哲学的境界。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长期在英国剑桥大学任教,从来不相信自然界的真正存在和自有,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争论的是“伪问题”,而科学哲学是不讨论这些“伪问题”的真正哲学。因此,它们都是没意义的“伪哲学”。认为自然界客观存在是“废话”,应该从哲学中将之排除。承认自然界的存在是一种“迷信”。他写道:“关于哲学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虚假的就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一类问题,我们只能确定它们的荒谬无稽,哲学家们的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不理解我们的语言和逻辑而来的。”[9]他说:传统哲学中的许多问题,就是这样一些应该从科学哲学中清除出去的形而上学的“废话”。他把“自然界客观存在”这样的自然主义命题当作“废话”而排除出科学之外。他认为:“不能从现在的那些事件上推论出将来的事件,相信因果联系就是迷信。”并认为“整个世界的基础是一种错觉,所谓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的一种解释。”他认为肯定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只是一种“迷信”,就像“古代人迷信巫术”一样。甚至认为古代人深信巫术比现代人迷信客观规律要合理一些,因为古代人迷信巫术表明了他们确认世界的不可知,承认人的认识有个“界限”或“终极”;而现代人迷信科学则错误地认为人能够认识一切。他接受并发展了罗素关于“哲学的本质是逻辑”这个新口号。他说:“事实的世界在逻辑空间中”,“逻辑充满着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逻辑的界限。”他认为,“自我”在“经验世界”之外,而“经验世界”却在“自我”之中。他说:“世界是我的世界”,“我死了世界就消灭了”。对于他的这句话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我死了,我的世界就结束了。他说,“上帝”与“自我”一样是清楚明白地存在于经验之外的。他最后说:“世界是神秘的。世界的神秘不在于世界是怎样的,而在于世界是这样的。”[10]我们从他的哲学里可以看到,他对哲学的理解与别人对哲学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他的哲学更深刻,更具哲学信仰主义意味。他的科学哲学逐渐在到了深层的信仰主义哲学层次。

汉斯·赖欣巴哈(Hans Reichenbach,1891—1953),德国著名哲学家,曾在斯图加特大学、柏林大学、哥丁根大学、慕尼黑大学等著名大学学习过工程、数学、物理学和哲学等,并在爱尔兰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在柏林大学随爱因斯坦研究过相对论。1938年赴美在洛杉矶教书,同时曾在哥伦比亚大学巴黎大学讲学,著有《经验和预测》《量子力学的哲学基础》《科学哲学的兴起》等著作。他认为,归纳知识是一种“预言性的陈述”,是一个假定,“我们不知道它是否为真,而只知道它的评价。这个评价是由其概率来计算的。”[11]他说:“的确,频率解释论证了认定最可能情况的合理性。可是确实也不能保证在所考虑的个别情况中都取得成功。但是它却提供给我们一条原则,重复运用这条原则可以使我们取得成功的次数超过违背这个原则的成功的次数。”[12]并认为“一切科学理论都是假设”。这些科学的定律、原理、理论之所以都是假设,是因为它们都是归纳真理,所以它们都是或然真理而不是必然真理。如牛顿的力学是对天上运动和地上运动的经验现象的归纳真理,所以它是或然真理,达尔文进化论是对生物演化的经验现象的归纳真理,它也是或然真理。它们在未来都不是绝对正确的,而仅是一种可能的假设。他说:“一切科学知识都是概率知识。只能在假定的意义上才能被确认。”“虽然所有的知识都只是或然的,但是我们却把它们当作是真的,并据此而行动,也就是说,我们把它们当作假设”,“科学知识就是这样一些预言的假设。”[13]他认为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假设,例如,几百年来,牛顿的力学被认为是真的,但是后来却被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代替了;明天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可能被新的或另一种被概率度更高的新的理论所代替,从而相对论变成一种假设。因此,科学中没有永远的正确,绝对正确的永恒的真理是不存在的;也没有永远成功、绝对成功的科学家也是不存在的。

赖欣巴哈甚至认为,一个成功的科学家就好比是一个赌博老手一样,他们的优点在于善于利用或然性或机遇,所以有更多的机会成功。他说:“自然中的事件与其说像运动着的星体,不如说像滚动着的骰子;这些事件是为概率所控制,而不是为因果性所控制的。科学家与其说是先知,不如说更像赌棍,他只告诉你最好的假定,而绝对不能事先知道这些假定是真还是假。”[14]他认为科学家就是那些善于抓住机遇的人。他认为,一个现象被科学证明的说法永远也不是真的,或者说永远是不可靠的。因为,现代科学的发展往往是通过否定的形式,即一个刚被公认的理论常常迅速被新的实验所推翻,而为新的理论所取代。科学的发展不仅是通过量的积累,而且是通过新理论对旧理论的否定实现的。如相对论对牛顿理论的否定,宇宙不守恒定律对宇宙守恒定律的否定等等。因此,所谓被科学证明永远是不可靠的。不仅如此,有些是不能被科学证明的。其实,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哲学问题,所有的哲学问题都是不能被科学所证明的。

加尔·古斯塔夫·亨普尔(Garl Gustaf Hampel,1905年生),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是柏林学派的重要人物,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纽约市立大学、纽约昆斯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图亚特大学等。他还是美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通讯院士。亨普尔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绝对地证实或证伪,而只能得到相对的验证。为此,他提出了两个问题:①理论是普遍性陈述。②不存在判决性实验。这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而所谓“普遍”就是指一种现象在任何事物和任何时间里出现的情况。对“任何事物”和“任何时间”里的情况进行“证实”或“证伪”是不可能的。从每一个实验的问题看,实验所解决的问题是一个个的个别现象,实践所证实的只是某一个领域的某一种现象。也就是说,从根本上来说,实践不能解决认识问题,尤其是实践不能解决认识的根本问题,正如科学哲学家杜恒所认为的:“不存在判决性实验。”

他还力图对“验证”这个概念提出一个精确的定义,并探索在经验科学中运用这个概念进行推理时所遵循的逻辑原则。为了表明现行的“验证”要领的不精确性,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乌鸦悖论”,也称“验证悖论”。这个悖论的内容是:“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肯定命题,在逻辑上等值于“一切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个普遍性否定命题。如果我们通过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这样一些个别的事实而“验证”了“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肯定命题,那么我们通过这张纸是白的,那朵花是红的(它们都是非黑的,也非乌鸦)这样一些个别事实,也就“验证”了“一切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个普遍性否定命题。因为上述普遍性肯定命题与普遍性否定命题在逻辑上是等值的,“验证”了后一个普遍性命题,也就“验证”了前一个普遍性命。因而,这张纸是白的,那朵花是红的这样一些个别事实也就“验证”了“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命题。显然这种验证是错误的。

显然亨普尔是深受逻辑实证主义影响的,因为逻辑实证主义就认为:科学的普遍性命题是不能被经验所证实的,而只能被经验验证的。通过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这样一些个别事实,并不能证实“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样一个普遍性命题,但是却能“验证”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命题,如果这个观点成立,那么,通过这张纸是白的,那朵花是红的这样一些个别事实(它们都是非黑的,并且也不是乌鸦)也就能验证“一切非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这个普遍性命题。并同时验证了“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与上述普遍命题逻辑等值的另一个普遍命题。当然,他的这种所谓的“验证”是一种纯粹的逻辑关系,显然,这种“验证”是不能令人接受的,也就是说,一个最终的科学理论的命题既不是可以证明的,也不是可以“验证”的,这就是一个哲学问题。也就是说,它只有通过哲学的信念才能解决。那种试图用一种哲学证明另一种哲学的正误或用一种个别的归纳法试图证明另一种哲学的演绎并得出最终的命题性判断,事实上是不可取的。

然而,哲学自然主义者否定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的普遍性命题的证实虽然不是仅靠通过一些个别事实的列举——也就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所说的“验证”所能够做到的,但只有当我们找到并证实了存在于个别事物中的内在本质联系时,就证实了一般,也就是科学的普遍性命题。因而,哲学自然主义认为,单单通过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等等这样一些个别事实的列举既不能证实,也不能“验证”“一切乌鸦都是黑的”这个普遍性命题,但当人们找到了乌鸦的细胞内存在着它必然为黑的遗传基因时,才算真正证实了“所有乌鸦都是黑的”这一普遍性命题。虽然这一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比较有效地缓解归纳判决所带给的尴尬,但事实上仍然没有逃出这一命运,也就是说仍然没有能够有效地解决哲学的问题。这个说法仍然像前一个问题一样,并不代表其真实性,原因有三,其一是,这一判决性实验仍然没有找到所有的乌鸦,也就是说并不是对所有乌鸦的分析,只是对个别乌鸦基因的分析;其二是黑的基因并不是乌鸦仅有的;其三基因的准确也并不是百分之百。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这仅是一般问题,并不包括那些特殊性。在这一意义上,所找到的只是一些个别。虽说解剖一个麻雀就知道所有的麻雀的内部结构,但在逻辑上仍然不能成立,就如知道某一个人的人体结构和生理特征,可以得出关于“人”的一般结构和生理的概括一样。但只能也是一个哲学推理和哲学问题,而并不是判决性实验。在这里我们所讨论的问题还并不是与此完全相同,因为无论是“乌鸦”还是“人”或者是某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是一种可以通过直观可以证明的存在物,但哲学的一般是一种“存在”,是一种“有”,但不是可以用实践来回答的,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一般这个存在是不被直观的,和无限性一样,这也只能是一种哲学问题或哲学信仰,他是一个推知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实验的结果。从以往的知识中可以知道,没有能直观,但确信其存在就是信仰。在这一点上,哲学等同于数学,“无限”的命题是成立的,但“无限”却是一个不可实验的命题,因此解决一个普遍性命题的使命在于哲学的思考和数学的逻辑推理,而不在于实践。所以认识存在,并不能仅靠单纯的归纳法、演绎法或假设法所能达到的,更不可以借实践之口就能解决根本的认识问题,它必须通过包括实践在内的整个复杂的辩证认识过程,特别是在科学基础上的哲学思考过程。正是由于这一过程的深刻性和哲学性,也正是由于这一过程的不可直观性和感知性,所以哲学为所有的思想者提供了充分展示思想的领域,而从来不会在哲学领域受到限制,也从来不会出现一个判决性的结果,这就是哲学的魅力。

皮利·杜恒(Pierre Duhem,1861—1916),法国著名的物理学家、科学家,也曾在大学任教。杜恒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的范围,不能超越经验之外,科学不能讨论经验之外的物质及其与意识关系等传统的哲学问题,否则就是形而上学,认为形而上学对于解释经验现象时有重要意义,它应与科学得到同样的重视。他反对归纳主义,认为科学的定律和理论并非来自归纳法。我们永远无法确立“所有的A都是B”这样一类一般性的概括,因为只要一旦发现有一个B不是A,它就被否定了。

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1902年生),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出身于奥地利维也纳。对弗洛伊德心理学、爱因斯坦相对论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很有研究。曾在思想上“左”倾,但奥地利革命遭挫折后,开始反对马克思主义。他是英国科学院和美国科学院的院士,其哲学体系庞大。他的哲学的特点是认为归纳是不可靠的。他认为过去的多次重复既不能证明未来的必然重复,也不能证明未来的可能重复。从数学的观点来看,无论过去重复数多大,它总只是一个有限数,而未来是无限的,一个有限数与一个无限数之比的概率只能是零。从哲学和数学的观点来看,他的思想对于科学哲学的发展最具指导意义。在生活中,我们不能从一个个的个别中抽象出一般的判决性的结论,虽然我们就是这样认识一般的,但这却是违反逻辑和哲学精神的问题。因此,他主张彻底否定归纳法,主张把归纳法逐出科学方法的领域,认为归纳不能得出演绎的判决性结果。根据波普尔的这一原理,如果人们从根本上承认演绎的可靠性,那就只有承认哲学的精神原则,即承认“绝对真理”的存在,因为演绎的基础是哲学的“一般”即“共性”,也就是哲学的绝对性,承认演绎的存在,事实上也就是承认了哲学精神的存在。这是一种逻辑属性。因为从个别中不能推出一般,就如“张三要吃饭、李四要吃饭、王五要吃饭……”中,不能得出“人要吃饭”的判决性结论一样。如果要得出来,这是违背逻辑定律的原则的。同样,我们也不能从“这只乌鸦是黑的,那只乌鸦是黑的……”中得出“乌鸦全是黑的”这样一个判决性结论来。根据这样一种逻辑认识,人们认为有必要从新定义科学,尤其是科学的理论。因为,科学其实是一种判决性的结论,而从上面论述中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判决性的结论都是从个别的认识中取得的,而每个领域的个别又是一种无限,因而由于没有对主体进行分析,这样得出判决性的结论也许就可能失真。其实,这一判决性的结论并不是一无是处,对于那些有限的对象可以完全能够作出判决性的结论的。如“人是要吃饭的”这一结论,因为“人”是一个有限的对象,尽管“人”是一个延续繁殖的物种。同样,也可以得出“天下乌鸦都是黑的”这一命题的判决性结论,因为“乌鸦”也是一个限定性的对象。尽管可能有“杂毛”或“白”乌鸦,但毕竟是属于有限性的对象之中。尽管如此,但这一逻辑关系却不适用于关于宇宙的定律中,因为物质的数量和种类是没有限定的,因此,如果判决性地得出“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的结论违背了逻辑原则,因而也违背了科学的精神,而科学不能建立在违背逻辑的基础之上。

因此也就只有实践,而实践并不可能对一切都有效,也就是说人不可能对一切都能作出实践。实践所得到的结果仍然是归纳,而既然归纳是不能完全相信的,那么,实践对于普遍的问题也是不可能证实的。

他认为哲学是有意义的,他说:“把形而上学简单地说成没有意义的废话是浅薄的。”[15]他说:“事实上纯粹形而上学观念对于宇宙来说是最重要不过的了。从泰勒斯到爱因斯坦,从古代原子说到笛卡尔关于物质的思辨,从吉尔伯特、牛顿、莱布尼茨和波士科威克关于力的思辨到法拉第和爱因斯坦关于场的思辨,这充分显示了形而上学的重要性。”[16]他认为承认外部世界的存在,对人生态度有积极意义。如果否认这一世界存在,人生就成为一场空梦,大家也都玩世不恭了。他说:“当我们周围正在遭到毁灭性灾难的时候,哲学家喋喋不休地争论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这是最大的哲学丑闻。”他认为不是“先有观察,后有理论”,恰恰相反,而是“先有理论,后有观察。”他说自己是一个“常识实在论者”,“常识实在论者”肯定客观世界的存在是正确的,但认识并不是客观实在的反映,把认识论作为客观实在的反映的观点是错误的。认为这是一种“古老的教条”和过时的“偶像”迷信。他认为,人的认识只局限于经验范围之内,不能认识或反映外部的客观世界。并且他还认为理论越具有普遍性,就越能够被证伪;理论的内容越精确,也越能够被证伪。

波普尔说:科学的任务在于寻求真理。他说:“一个理论可以是真的,即使没有人相信它;另一个理论可能是假的,尽管我们充分地想信它并接受它。”[17]他认为,只有承认客观真理,才能鼓励科学家探索客观世界的奥秘。但是他又认为真理是不可以认识的,他不同意唯物主义反映论,认为反映论是一种朴素的、幼稚的认识论。他说:“真理……我们也许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它,也许即使得到了它,也不知道。”因为:“它是在我们可及的范围之外的”,“它隐藏得很深,我们不能深入其深处。”[18]他又说:“科学虽然不能认识真理,却能探索真理。”“我的方法的观点是……把历史的发展当作对客观真理的一步一步的逼近的过程。”[19]这就是波普尔的真理的“逼真度”与“终极真理”的真理认识理论。他运用真理“逼真度”或“终极真理”的理论,一步步地接近了“绝对真理”即哲学精神主义真理,归根到底,他认为科学的发展过程就是理论的逼真度不断提高的过程。

波普尔认为,绝对主义真理论者虽然承认客观真理,但他们一般都是“本质主义者”,“本质主义者”认为在客观真实的现象背后隐藏着一种“不变的本质”,人们一旦认识了这种不变的本质,就获得了客观的“终极真理”,这一“终极真理”就是“精神实体”。这一“精神实体”按波普尔的话说“它不是科学的一部分”,应该是科学所要达到的而永远也无法达到的目的,因为科学只是对真实事物的真实描述,是对真实事物的“计算和解释”,是对大量“感性认识”的“数学的假设。”根据波普尔的认识论,认识那种客观真实的现象背后隐藏着的“不变的本质”,就只能靠科学基础上的信仰了。

伊姆雷·拉卡托斯(Ime Lakatos,1922—1974),出身于匈牙利的犹太家庭,后定居英国,在剑桥大学开始其学术生涯,1960年后在英国伦敦经济学任教,成了波普尔的同学和同事。(www.xing528.com)

拉卡托斯哲学的特点之一便是“独断主义”。他认为独断主义产生于希腊时期。到了中世纪,在欧洲宗教独断主义在整个意识形态领域占统治地位。在文艺复兴以后,刚产生的近代科学从神学知识中接受了独断主义的判断标准,认为科学知识必须是绝对正确,无可怀疑的永恒真理。从而使独断主义在科学领域得到了蔓延和发展,而伽利略与教会之争就是“科学独断主义”与“宗教独断主义”之争。

拉卡托斯认为,牛顿理论的成就进一步助长了科学独断主义的发展,抑杀了科学可错主义的荫芽,致使科学可错主义在自然科学领域独霸250年之久。然而,在哲学领域中情况就有些不完全相同。哲学的独断主义分为独断主义的唯理主义与独断主义的经验主义两大派,而长期争论不休。这种争论为哲学可错主义的复兴留下了可乘之隙。独断主义的唯理主义指责独断主义的经验主义的经验基础是可错的;独断主义的经验主义指责独断主义的唯理主义的先验真理是可错的。然而,科学和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却证明了这两派的理论都是可错的。非欧氏几何的产生说明了唯理主义的先验真理是可错的;归纳法无法找到逻辑根据则证明了经验主义经验基础的可错性。而20世纪相对论对牛顿理论的证伪则彻底否定了哲学独断主义。从此,把牛顿理论奉为无可怀疑的绝对真理的哲学独断主义的最后坚固堡垒被彻底摧毁了,它为哲学的可错主义的繁荣昌盛创造了条件;而波普尔的证伪主义的哲学则是这种哲学可错主义的繁荣和发展的标志。

但是拉卡托斯认为,波普尔并没有把可错主义坚持到底。因为他只承认经验科学的可错主义,而不承认数学和逻辑的可错主义。这是由于他没有看到数学和逻辑的拟经验性(“拟经验”就是模仿经验。数学和逻辑是对经验的模仿。)

拉卡托斯的拟经验主义数学理论包括以下几点:

(1)数学作为一种拟经验的理论是不能证实的,其真理性至多只能被说明。因为数学是一种演绎系统,而演绎系统的特点是:其真理性只能由公理“下传”到定理,而不能由定理“上传”到公理。因而,其结论的“经验”正确性不能被看成是对数学理论的真理性的一般证明,而至多只能看成是一种具有可错性的说明。

(2)数学的拟经验理论的基本原则是寻找具有更大解释力量和启发力量的大胆的、富有想象力的假说,因而,其发展模型同样是:问题——大胆猜测——严格的检验与证伪——新的问题……;而其口号则是“增长与不断的革命”。

(3)数学理论的证伪者不是实在的证伪者,而是潜在的证伪者,因而它是拟经验的。

他认为经验不能证伪理论。其论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因为经验中渗透理论。正如波普尔所说,没有中性的观察,观察必须以理论为指导,必然受理论的污染。既然理论是可错的,那么受理论指导与污染的经验也必是可错的,可错的经验有什么资格来证明同样可错的理论。正如卡伦说的:“世上流传的错误事实,比错误的理论多得多,因而事实上有许多深刻的理论,非但不能被经验证伪,反而能证伪经验。”拉卡托斯举例说,哥白尼的理论就证伪了“太阳东升西落”这样一个经验事实。他还说,伽利略用望远镜观察到月亮上的山和太阳上的黑子。他认为这一经验事实驳斥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天体是完美无瑕的晶体球”。但是,事实上伽利略的这种观察根本称不上观察。因为他的这种观察的可靠性是依赖于制造望远镜的光学理论的可靠性的。因此,这不是伽利略的观察与亚里士多德理论上的对立,而是伽利略的光学理论的观察与亚里士多德的太空理论的“观察”的对立。所以他说:“我称这种所谓观察(或实验)证伪理论的观点为教条。”[20]他认为,“所有天鹅都是白的”是一个怪命题,它既不能轻而易举地被证实,又不能被证伪。因为它具有其他情况完全相同的条件性的。

拉卡托斯用下面的一个例子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理论(H):任何一条线上系上一个超过其抗张力的重物时,这条线就会断;

先行条件(I):这条线的抗张力为一磅,现在给它系上一块两磅重的铁球;

观察结果(O):一块两磅重的铁球系在线的中间位置,这条线却并没有断。

人们不能因此而轻率地认为观察结果(O)证伪了理论(H),因为可以作出各种调整以挽救理论(H)。例如:

(1)试验室的天花板上隐藏着一块迄今尚未发展的磁力在吸引铁球,致使线没有断;

(2)线受潮湿,它的抗张力随其湿度的增加而增加到两磅或两磅以上;

(3)天平坏了,铁块的重量不是两磅而是只有一磅;

(4)线确实断了,但未观察出来;

(5)这条线是“超线”,而“超线”是不会断的;等等。

以上各种辅助性假设连同先行条件构成了理论(H)的背景知识,只要对它们作出各种调整,就足以消除反常。因而他认为,从原则上说,只要科学家有足够的想象力,以作出各种调整,就能永远保护理论(H),使它不被反驳。

下面是他的另一个经验不能证伪理论的著名的例子:

“试想象在爱因斯坦以前,如果有一个物理学家发现有一颗小行星P背离计算轨道运行,他能认为这就证伪了牛顿理论N吗?显然不能,他会猜想:一定有另一颗尚未发现的行星P'干扰了行星P的轨道,并请一位天文学家去观察。如果观测不到行星P',他就会猜测这是由于行星P'的质量太小了,现有天文望远镜的功率太小了观测不到它,于是他会向研究基金会申请建造更大功率的天文望远镜用于重新观测。如果还是观测不到,他会因此而放弃牛顿理论吗?不会,他还会猜想可能是一团宇宙尘埃遮住了行星P'。于是他又计算出这团假想的尘埃物质的位置和性质,并要求研究基金会发射一颗用于检验他的计算的人造地球卫星,……但是没有发现这团尘埃物质。……他还会继续猜测,可能人造卫星周围有一片磁场,是它干扰了卫星上的仪器;于是一颗新的探测磁场的卫星又上天了。但是,并没有发现磁场。他会因此认为牛顿的理论失效了吗?不会,他还可以继续想出种种其他类似的辅助性假设来……。”总之,他认为:“经验是不能证伪理论的。因为任何理论都可以通过适当地调整它的背景知识,使它从经验的反驳中永恒地挽救出来。”“因为每一次检验都是一次对我们全部知识的挑战。”[21]

根据以上种种理由,他得出结论:“实验是不可能简单地推翻理论的。”“科学理论不仅不能被经验所证实,同样,它也是不能被经验所证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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