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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理论:遗传定律与哲学新思维

时间:2024-05-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生命理论的哲学认识19世纪,奥地利植物学家孟德尔和美国实验胚胎学家摩尔根分别用豌豆和果蝇进行杂交实验,发现了遗传三定律,即基因分离定律、基因自由组合定律、基因连锁和互换定律。生命的遗传物质和生命的精神实体是两回事,这也就是精神主义哲学和自然主义哲学对生命意义的不同理解。其实哲学是理解生命意义的科学,或者说哲学就是追求“至真、至善、至美”的学问。

生命理论:遗传定律与哲学新思维

对生命理论的哲学认识

19世纪,奥地利植物学家孟德尔和美国实验胚胎学家摩尔根分别用豌豆和果蝇进行杂交实验,发现了遗传三定律,即基因分离定律、基因自由组合定律、基因连锁和互换定律。这些定律指出,在生物细胞里存在着控制性状遗传的遗传单位——基因。遗传基因决定着遗传信息或密码。20世纪50年代,分子生物学和分子遗传学发展起来,人们对染色体、核蛋白、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等有了更清楚的认识。通过对细菌遗传转化因素的分析和病毒感染的研究证明,脱氧核糖核酸(DNA)是主要的遗传物质。但有些生物没有DNA,以后的研究证明在这些生物中,RNA就是它的遗传物质。1953年,美国科学华生英国科学家克里克在他们的《核酸的分子结构》一文中,确立了DNA的双螺旋结构模型,这无疑是一种伟大的科学成就。但对这一伟大的科学成就被有些人利用了。自然主义哲学认为,自从人们对DNA、染色体、蛋白质等与生命有关的物质有了较清楚的认识后,精神主义的哲学性质从此就没有了任何存在的理由,换句话说,自从人们知道了DNA、染色体、蛋白质等与生命有关的物质后,似乎有关绝对真理的哲学就完全失去了它存在的理由,那种“先定论”或“前定论”的“神秘面纱就被逐渐揭开”,因而这一“思想的欺骗性”也就已经彻底告破了等等。这样的结论人们听过的实在是太多了,对于这种口号式的、生硬的结论人们似乎也已经腻烦了。因为这样的结论在哲学领域的出现,对哲学思想本身而言是一种过于明显的政治宣言或狭隘的哲学偏见,也就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划界法”,缺乏哲学的学术氛围。其实,对于一种哲学而言,精神和物质是完全凝合为一体的,其中哲学精神的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主导的地位。就如人的躯体和灵魂是不可分割的一样,缺少了躯体生命无从着落,缺少了生命,就不可能是具有思想的人。而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的还不在于躯体,更在于一种灵魂,即在于一种与众不同的意识。哲学上过于犀利的战斗精神往往是一种行将破产之前的挣扎,或者说往往使人不能接受另一种思想而固步自封,这种状况的改变有时却需要一位像尼采所说的“超人”才能改变,正如一个简单的市场经济或计划经济问题,由于过去人们认识上的过于褊狭性、政治性和倾向性而没能在一些相同制度的国家中生根发芽,直至上世纪80年代,出现了一位能够扭转乾坤的领袖,才使一个伟大的国家出现了繁荣的景象。而那些极端有政治倾向的、过于自信或自以为是的国家,却对自己所倡导的所谓“真理”没能够进行到底,除了没能够坚持政治信仰,甚至也没能保持信仰的土壤。由此可见,哲学是一种思维的活动过程,而不是一种政治的角逐场,当我们用一种明确的倾向性去研究一种思想或一种事物,无论如何我们也得不出符合的结论,因为它本身违反了事物辩证法的原则。同样,无论是什么思维形式,重要的在于能够引领人达到一种境界,达到一种高尚的哲学境界,就如古之圣人贤哲,而不是在理性的人类中,倡导一种关于动物的哲学,当然科学的意义除外,然而,我们知道科学只证实了哲学的物质基础,却不能证实哲学本身,就如科学能够证实人的各种生理结构和生理能力,却不能证实“个人是否具有哲学的信仰”一样,科学应该引人高尚,达到哲学的境界,而不是把人引向一种动物式的弱肉强食的哲学,这很容易导致人与人之间相互攻击的动机,也很容易导致法西斯主义,也许正是这种动物式的学说和动物的哲学所倡导的关于弱肉强食的思想,才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更大的破坏性。

不可否认的是,精神主义哲学良莠不齐,上面说过,我们并具体指出过哪一种思想更科学的问题。但几千年来存在于人民中的许多经久不衰的光辉的思想,并不是魔术师的三两个动作或自然主义的三言两语就能够作出结论性的判断的。正如在生命现象的理论中存在的许多问题那样,如何理解生命现象,或者说如何理解一种物质的分子产生生命或精神,也并不是因为我们认识了“DNA”的物质构成就能够解释完结的[30],所解释的只是生命的物质基础,而不是生命本身。我们知道,无论如何,“DNA”、染色体等,都是一种物质的分子成分,尽管这个物质的分子数量很大(一般至少在100万以上),人类在高科技条件下所创造的“模拟思维”或“人工智能”也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其组成元件也已经有几千万甚至更多,但谁也不会相信“模拟的”或“人工的”就是生命的,也可能不会相信有一天人们会用无机的、纯物理的形式肯定会创造出具有生命的物种来。生命的遗传物质和生命的精神实体是两回事,这也就是精神主义哲学和自然主义哲学对生命意义的不同理解。精神哲学所研究的是一种物质载体(如生命躯体)中存在的精神现象,也就是说它所研究的是超物质躯壳的生命现象,而不是生命的构成要素。研究生命构成要素的是数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任务,而研究精神现象的却是哲学的任务,把物质的成分当作哲学的材料本身就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而是违反哲学原则的,因为哲学是借助于物质载体而又不局限于物质载体的。如果用佛教的思想来比喻,物质的世界与精神的世界相比只是一个“空”字。如果说佛家的哲学思想过于排挤世界的自然实体的话,那么我们至少可以说自然主义者不应该过多地涉及哲学领域,自然主义的任务更多地在视觉或被感知的领域中,从而为哲学的发展奠定更多的外在的基础。(www.xing528.com)

在理解意识现象时,我们的思想必须暂时脱离一种思维定势,即“生命不过就是DNA”的思维格式,否则我们永远也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其实哲学是理解生命意义的科学,或者说哲学就是追求“至真、至善、至美”的学问。而事实上,自然主义所谓哲学的理论,实际上还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它还没有达到哲学的程度,它至多只是一种物质结构的理论,即科学所能够揭示的理论。思维的科学,它所理解的生命与自然科学所理解的生命的意义有区别,生命是一种被设定好的程序,就好像是软件,附着于物质的光盘上;或者生命是一种被赋予事物的密码,就如是存在在于心中的一个记忆;或者生命是事物的规律,它是在创造事物的同时就已经与事物同在了;或者生命就是不可再造的存在物,就如每一个生命个体,也就只有一个生命个体,我们也不可能再有一个我们自身,我不存在时也不可能再有一个我;或者生命就是一棵脆弱的枝芽,不知什么时候随风而去,无影无踪;或者生命就是一颗宝石,随时会光芒四射,令人生时时抖动出妩媚和力量;或者生命就是一首歌,一首人生之歌,一首岁月之歌,唱出了生命的绚丽和多彩。总之,生命是一种意识,一种伟大的精神力量,而不是一粒悬浮于宇宙间的、死板的尘埃,一种枯燥无力的DNA。

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重新认识进化论所带来的社会作用。科学的意义在于对社会的效用上,当一种所谓的科学对社会的人文道德以及对文明是一种彻底的否定和破坏的时候,一个有理智的社会首先应该选择抛弃而不是选择褒扬和提倡,更不能是一种政治的规定,就好比是人类所恐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者更如克隆人一样,它们都是一种科学的产物,却要毁灭人类。比其更为严重的是关于生命演化的思想,因为如果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克隆还是一种科学的成果和现实的话,那么,生命演化理论还只是一种猜想,而百多年来,这种猜想的现实性却受到越来越多科学和理智的怀疑。今天,这种所谓的严肃的科学已经逐渐地演变成了一种茶余饭后的笑料,但它对社会的伦理学和对绝对真理的信仰所带来的恶劣的效果,却是一种挥之不去的阴影,这远远超过了社会的伦理学的和人性的意义。正是这种假想的理论,把人从近乎具有神性的实体中强拉硬拽出来,而变成了一种下贱的畜牲。从此,人便不再具有了高尚性,我们的社会也就变成了今天这样一种弱肉强食、寡廉鲜耻的社会,也许这只是因为我们“效仿了我们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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