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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外交通安全小百科

时间:2024-05-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并鉴定汽车驾驶员没有责任。事后,赵某被送往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得有追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二)安全带的使用安全带是防止和降低交通事故损害程度的一种切实有效的装置。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校园外交通安全小百科

第二节 校园外交通安全知识

学生离校、返校,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寻找工作等都要乘坐各种长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全国各地学生因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群体性伤亡,教训十分惨重。

一、行路注意事项

(一)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

(二)多人同行时应注意避免三人以上并行而妨碍别人通行。

(三)在没有设置人行道的路段,行人应在非机动车道右侧l米范围内行走。

(四)靠路边行走,是指行人从路边(左或右)算起的一人通行道路所需空间。徒手时为0.7米,手提物时为0.9米,行人在上述活动空间内行走时,车辆不应侵犯其安全通行空间。

(五)如果道路因施工、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而暂时封闭或阻塞,行人要看清交通标志所指示的方向,改行其他路线,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行人在道路上还应注意不要从事与交通无关的活动,如不能在道路上进行滑板、滑旱冰等游戏活动,更不能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典型案例

耳塞引起的车祸

案例描述:广东某高校学生李某,虽然是个近视眼,可他却最喜欢戴着耳塞边音乐边走路边看书,有时候车到了他跟前才发觉。同学提醒他要注意,他却当作耳边风。一天下午,他跟往常一样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着书回宿舍,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他左侧开过来,汽车鸣笛,他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结果汽车司机刹车不及将他撞倒,幸好车速不是太快,否则性命难保。

大学生骑车被抢,横穿马路追贼身亡

案例描述:21岁的北京某大学四年级女生任某某在上完考研辅导班后独自一人骑自行车返回学校。当她骑车路过白石新桥时,放在车筐中的书包被人抢走,于是她急忙下车追赶盗贼。由于任某某飞跑横穿马路追贼,不幸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本田轿车撞死在距对面人行道仅两步的地方。警方在任某某被撞不远处发现了她的书包,包内手机已被盗贼拿走,她的自行车停在桥上。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并鉴定汽车驾驶员没有责任。

马路溜冰丧身车轮

案例描述:2006年一学生赵某和几名同学在某酒店附近马路上溜冰,赵某不慎滑入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轿车底,小轿车从他身上驶过。事后,赵某被送往三亚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行人横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过往的车辆。同学们一定要注意①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看,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定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灯变了,要赶快过马路,千万不要惊慌。②不得在车行道内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③在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④遇人行横道较窄或者行人较多、行进有困难的情况,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机动车道右侧通行。

二、骑车注意事项

(一)骑车时,除超车外,最好单排行车。不准扶身搭肩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二)骑自行车不准攀扶其他车辆,也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www.xing528.com)

(三)自行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因为通常情况下,自行车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也有将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划在一起的路面情况。当自行车安装动力装置后速度大大增快,遇到行人、残疾人和其他正常行驶的自行车时,就可能因避让不及而发生碰撞事故。

典型案例

带“随身听”太危险,哼歌骑车出事故

案例描述:天津市某大学女生孙某某骑自行车外出购物游玩,由于带着“随身听”并哼着歌曲而注意力分散,结果在一交叉路口处与一辆“面的”出租车相撞,致使该女生上右臂骨折、左腿扭伤、面部流血。

案例分析:骑自行车一定要注意力集中。助动车的速度很快,更要注意安全行驶,甚至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骑助动车。

三、乘车注意事项

(一)选车及乘坐共同准则

要选好车,尽可能坐在有安全带的座位,并把安全带系上。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可随意触摸车上的控制器,如车门锁等;不要向车外抛物品。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能中途跳车。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绝不能携带酒精、汽油之类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乘坐汽车靠近窗边位置的,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或伸出车外,避免会车或车外物的碰刮;不得随意在车上向外抛洒东西,避免伤及他人;车未停稳,不能下车,避免摔倒造成事故。

典型案例

中巴超载落水库,卅名师生死水中

案例描述:1999年5月5日上午,浙江省某学校2名教师护送43名学生乘个体户的中巴车前往某处参观学习。由于严重超载,当中巴车行至金源乡井河村长厅岭龙田口路段时,该车翻入落差为50多米的长厅水库中,导致32人死亡。其中有29名学生和一名教师。

案例分析: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活动,要取得与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有准运资格、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酒后开车或疲劳驾驶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机动车不具备载客准运资格或有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坐该车;不乘坐超载车。

(二)安全带的使用

安全带是防止和降低交通事故损害程度的一种切实有效的装置。安全带把人和汽车结成—个整体,能够避免乘客撞上方向盘和玻璃,以及被抛出车外的危险。

典型案例

不该逝去的生命

案例描述:2004年7月5日,台山汶村镇刚毕业的17岁男中学生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个同学由汶村往海宴方向行驶。晚上8时多行至风村择美路口路段时,车辆失控侧翻,造成摩托车损坏,四人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驾驶人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分析:有些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心理不成熟,看到同伴骑摩托车上学很时尚,自己就跟风模仿,而家长对孩子缺乏有效的管教,甚至放任,促使其无证驾驶造成安全隐患。年龄不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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