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报酬变化趋势及增长率分解
(一)劳动要素价格的衡量与变化趋势
为反映我国劳动要素价格的变化趋势,首先需要找到恰当的要素价格衡量指标。工资虽然是反映劳动要素价格的直接狭义指标,但是从统计数据的可得性来看,目前能够获取的数据主要包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其他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职工工资。这些工资数据的使用范围均有特定限制。例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其他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并不包括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不作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各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其他就业人员”的工资,而职工工资无法反映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就业人员的要素价格。
鉴于以上原因,本章将从劳动报酬这一指标出发测度劳动要素价格。与工资数据相比,目前可以使用的劳动报酬数据不仅包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其他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还包括各地区GDP收入法核算各构成项目中的劳动报酬。显然,GDP收入法核算中的劳动报酬数据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劳动要素价格的基本情况。
在GDP收入法核算中,劳动要素收入为劳动报酬和部分生产税净额,资本要素收入则为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和部分生产税净额。根据叶裕民(2002)提出的计算方法,如果劳动要素收入占GDP的比重为β,则有:
而按就业人口平均的劳动要素收入将满足: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利用《中国统计年鉴》收入法GDP构成项目数据可以计算得到各年我国按就业人口平均的劳动收入及增长率。相应的数据如图3和图4所示。[1]
图3和图4表明,我国平均劳动实际收入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以1995年价格为基准,该年平均劳动收入约为5 134.08元,而2006年的平均劳动收入则增长至9 762.65元。就增长率的变化来看,1996—2004年间,平均劳动收入增长率大致呈现出递减趋势,但在2004年之后,其增长率又逐渐上升。1996—2006年间,平均劳动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大约为6%。
图3 我国按就业人口平均的实际劳动收入
图4 我国平均实际劳动收入增长率(www.xing528.com)
(二)劳动要素价格增长率的分解
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在1995—2006年间,我国平均实际劳动收入呈现出持续的递增趋势。为进一步分析影响这种要素价格变化趋势的各种原因,需要寻找一个分解劳动要素收入变化的基本框架。
由于在长期中,要素价格主要由要素需求和要素供给两个方面决定,因此对劳动实际收入变化趋势的分析也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展开。其中,劳动要素的需求及其变动将主要受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的影响,而劳动供给方面的主要因素则包括劳动供给的价格弹性和保留工资。具体而言,一方面,给定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曲线,单位新增劳动投入所引起的产出增量的增长将移动需求曲线的位置,进而对劳动要素价格的决定产生影响;另一方面,给定单位新增劳动产出增量(及其变化趋势),劳动供给弹性和保留工资水平将决定劳动投入边际产出变化的实际效果。这构成了下面分析我国劳动要素价格变化的基本出发点。
当然,仅从要素价格增长率的测算和分解角度来看,在任何一个劳动力市场的均衡状态上,无论劳动供给曲线的形态如何,根据均衡就业水平测算的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将始终等于相应的均衡要素价格。当劳动无限供给时,劳动供给曲线将呈现为水平状态。此时,如果保留工资固定不变,那么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增长将只会引起就业的上升,并且均衡时劳动投入的增加将使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回到原有水平,而工资增长率将为零;如果保留工资上升,那么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对就业的作用会受到限制,而均衡时劳动投入的增加将保证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等于新的保留工资水平。如果劳动供给曲线向上倾斜,则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上升将同时增加就业和实际工资。无论在以上何种情形中,均衡时劳动的边际产出将始终等于均衡的工资水平。
因此,对我国劳动要素价格增长率的分析可以直接从测算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变化展开。假定生产函数满足规模报酬不变的C D型函数的要求,那么根据技术进步的影响以及要素投入的变化,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增长率可以分解为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变动、产出对劳动要素投入的弹性变化、产出对资本要素投入的弹性变化以及资本和劳动要素投入数量的变化五个部分。[2]而在各项指标的计算过程中,产出对劳动要素投入的弹性实际上就是式(1)中所计算的劳动要素收入在总产出中的比重β,而产出对资本要素投入的弹性则为(1β),从而可以根据各年收入法核算GDP的构成进行计算;全要素生产率的计算则可以在估算出β数值的基础上根据各年GDP、资本存量和就业人数进行计算。在以上计算过程中,收入法GDP构成与就业人数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而资本存量的数据则采用了单豪杰(2008)的估算结果。相应的分析结果可以参见表1和表2。
表1 全国平均劳动收入增长率分解(%)
表2 1996—2007年各地区劳动收入年均增长率分解(%)
在以上的计算结果中,表1是根据全国各年数据依次计算所得,而表2则反映了1996—2007年间各地区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年均增长率的分解结果。其中,由于西藏的数据有部分缺失,故被排除在分析样本之外;重庆的数据则被并入四川省的数据之中。在表1和表2中,第一列数据均为根据收入法GDP构成项目所计算的劳动收入增长率,用于反映劳动要素价格的实际变化情况,其余五列数据则分别反映了TFP、产出对劳动和资本要素的弹性变化以及资本和劳动投入变化的影响,它们的总和即为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增长率。从表1和表2的计算结果不难发现:(1)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增长率与要素实际价格增长率大致相等;(2)产出对劳动投入的弹性变化及劳动要素投入的变化两项数据多为负数,从而表明它们对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增长起负面影响作用;(3)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增长主要依赖于TFP变化、产出对资本投入的弹性变化以及资本投入变化的带动作用,并且其中,资本投入的变化是主要原因。
以上三个基本结论,均有其内在的经济机制。首先,正如前面分析中所提到的,由于均衡时的就业人数与劳动要素价格组合一定位于劳动需求曲线之上,因此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将始终等于要素的均衡价格,而这进一步表明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增长率与劳动要素价格增长率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其次,受到边际产出递减规律的影响,劳动投入增长将会引起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下降,因此它对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变化的影响是负面的。再次,资本投入的增加会提高劳动要素投入的边际产出,从而有正向的促进作用。最后,在规模报酬不变时,产出对劳动投入的弹性和对资本投入的弹性将呈现出相反的变化方向,故当产出对资本投入弹性上升时,其对劳动投入的弹性将下降,因此这两个弹性变化对单位新增劳动的产出增量的影响方向也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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