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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4-05-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审计委托人一般是财产的所有者。其次是审计人与审计委托人间的委托报告关系。审计人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后,负责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确定其经济责任的完成程度,并将审计结果的报告送交审计委托人。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监督是指以审计机关为主体,以审计标准为依据进行的经济监督。

审计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节 审计的概念

一、审计的概念

审计可以用最简练、扼要的语言表述为: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样定义只能反映出审计的本质,不能反映审计的特点,也不能分清审计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界限。因此,对审计科学的概念应表述为: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审计概念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的主体。审计的主体是审计人,是指从事审计的专职机构,包括国家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内部审计机构。

(2)审计的客体。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人,是指接受审查、监督与评价的被审计单位。

(3)审计的对象。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目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

(4)审计的依据。审计的依据是指从事审计活动的准绳和尺度,包括法律、法规等。

(5)审计的目标。审计的总目标是评价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目标是审查、确认审计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6)审计的目的。审计的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调控

(7)审计的职能。审计的职能是对审计对象的监督、评价和鉴证。

(8)审计的本质。审计的本质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二、审计关系人及其基本特征

1.审计的关系人

审计关系人是指构成一项审计活动的相互有责任关系的三方面当事人。一项审计活动必须包括三个关系人,即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和被审计人,否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

(1)审计委托人。审计委托人一般是财产的所有者。当财产的所有者把财产委托或提供给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或使用时,为了维护其利益,就要委托审计人对经营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加以审计监督。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叫审计授权人,民间审计叫审计委托人。

(2)审计人。审计人是直接从事审计活动的审计机构。审计人按照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接受审计委托人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人进行检查,并将审计结果向委托人报告,提出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

(3)被审计人。被审计人一般是指财产经营管理者对审计委托人负有受托经济责任,并接受审计人对其受托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只有由三方面关系人构成的关系,才是审计关系。他们之间形成经济责任关系、委托报告关系、审计检查关系三种关系。

首先是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关系。审计委托人是财产的所有者,把财产委托或提供给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或使用;被审计人是财产经营管理者,在接受委托经营管理或使用财产后,必须尽自己最大努力按财产所有者的意图和要求,经济、有效地经营管理或使用好这些财产,在委托任务完成后应如实将受托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执行情况向财产所有者提出报告。一方提供财产委托,另一方接受委托从事管理经营,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称为经济责任关系。这是审计产生的前提条件。

其次是审计人与审计委托人间的委托报告关系。审计人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后,负责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确定其经济责任的完成程度,并将审计结果的报告送交审计委托人。由于审计人是接受委托,并以独立的“第三者”地位进行的,因此审计人向审计委托人证实被审计人执行经济责任真实情况的活动,对于经营管理业绩的认定,以及对审计委托人决策的制定都会起到极为重要的影响。

再次,是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的审计检查关系。审计人是由审计委托人委托或授权检查被审计人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审计委托人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人是审计执行者,是构成审计关系的主体,在审计关系人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为了能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之间必须没有任何经济利害关系,完全处于独立的地位。

2.审计的基本特征

审计是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三个基本特征。

(1)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的独立性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两方面的独立性。

(2)审计的权威性。审计的权威性是指审计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其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审计的权威性主要反映在宪法授权实施监督,并通过法律保护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能。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国家执行审计职能,具有法定的处罚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民间审计的权威性主要反映在高超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上,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或建议被视为专家意见,他们的任职资格非常严格。(www.xing528.com)

(3)审计的公正性。审计的公正性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客观公正的行使审计监督权,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客观公正的提出审计报告或建议。

审计人员只有同时具有独立性、公正性,才能取信于审计委托人以及被审计人,才能真正树立审计权威的形象。

三、审计监督与经济监督的关系

1.审计与经济监督体系

审计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经济监督体系包括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专业监督、单位监督。

(1)经济司法监督。经济司法监督是指以司法机关为主体,以国家法律为依据进行的经济监督。这种监督以事后监督为主,以日常监督为基本形式。它的裁决具有极强的刚性,在经济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

(2)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指以审计机关为主体,以审计标准为依据进行的经济监督。这种监督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主,以日常定期监督为基本形式。在经济监督体系中处于较高层次。

(3)专业经济监督。专业经济监督是指由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管理、物价、海关等机关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经济监督。这种监督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主,以日常监督为基本形式。监督内容单一,监督范围较小,通常结合自身业务进行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处于中等层次。

(4)单位经济监督。单位经济监督是指各企业事业单位最高经济决策者以及所属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的监督。包括会计监督、统计监督、劳资监督、声喊监督、计划监督等。这种监督一般注重日常性事前监督以及事中控制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处于最低层次。

2.审计监督与专业经济监督的关系

审计监督与专业经济监督都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能相互替代。主要区别在于:

(1)审计监督的独立性程度高。审计机关与被监督者没有任何经济利害关系,在审计监督过程中,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作用。而专业经济监督通常结合自身业务进行监督,与被监督单位有一定的业务联系,监督的独立性较差。

(2)审计监督的范围广泛。专业经济监督的范围仅仅局限于自身的业务范围,从一个局部或一个方面进行监督,而审计监督对整个财政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甚至专业经济监督部门,也应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所以审计监督是对专业经济监督部门的再监督,起到各部门经济监督所起不到的作用。

(3)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大。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行使审计职权受宪法保护,审计结论和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审计的社会地位要高于专业经济监督单位。但是审计监督也不能取代各部门的经济监督。它们之间要密切配合,相辅相成,分工协作,相互促进,构成一个完整的经济监督体系。

3.审计监督与会计监督的关系

审计监督与会计监督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表现在:

首先,二者的起源密切相关。会计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管理活动,审计则是由于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为适应财产所有者检查、监督财产管理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而产生的监督活动。最初的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来审查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也就是验证会计质量的手段。没有会计,无法进行审计,不进行审计,会计质量就难以保证。随着会计的发展,审计的范围也就不断扩大,二者有着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关系。

其次,二者理论方法一致。审计与会计虽是两门独立的学科,但理论与方法上有着彼此渗透、融合的地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都与审计有着紧密的关系,都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的依据。

最后,二者目的一致。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都要关注反映经济活动的资金和资金运动,要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财经法纪,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会计提供财务信息,审计验证检查财务信息。

审计与会计的区别表现在:

(1)产生基础不同。会计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管理活动,是基于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由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为适应财产所有者检查监督财产经营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需要而产生的监督活动,是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

(2)本质不同。会计是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属于经济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单位会计人员所进行的日常业务监督,是第一层次监督性质的会计管理控制。而审计是一项经济监督活动,由具有独立地位的专职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和监督,它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活动。

(3)职能不同。会计的职能是核算与监督,监督职能只是结合会计业务通过审查稽核,对会计工作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对外不起“公证”作用。审计的职能是监督、鉴证和评价。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参与管理活动,也不直接处理经济业务,只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审计结论和决定具有权威性,为外界所尊重和信任,起到“公证”作用。

(4)执行机构不同。会计的执行机构是单位职能部门的组成部分之一的会计机构,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工作,同时结合本身业务进行财会监督。审计的执行机构是专职经济监督的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是处于完全独立地位的“第三者”。

(5)范围不同。会计工作的范围只对本单位的资金和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控制,一般偏重于经济活动的核算、记录等会计资料事后的检查和控制。审计工作的范围,除对会计资料的审查外,还要审查生产经营过程以及管理工作。审计的范围要比会计广泛得多。

(6)职责权限不同。会计应遵守国家财会制度,如果有违反财会制度、财经法纪的情况,可以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但有时无法劝阻或抵制而被迫执行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否则要负连带责任。审计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可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结论和决定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同时又具有法律和经济公证效力,因此,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7)方法不同。会计的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审计的方法包括:详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审阅法、盘点法、查询法等。

(8)工作程序不同。会计的工作程序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按照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的工作程序进行。审计工作不考虑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按照准备、实施、报告的工作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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