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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词典论:必需信息的重要性及范围

时间:2024-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此条虽然提供了主要的信息,但缺漏一个必需的信息:这样的发球直接得分为什么叫做“爱司”?在释文中,必需的信息不可缺漏,否则将妨碍读者理解词目。就该词典而言,应该认为此条已经提供了必需的信息。由上述可见,不同类型和规模的词典,其必需的信息的范围可以大不相同。编纂者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某个条目提供哪些必需的信息。必需的信息以信息合乎质量要求为前提。

专科词典论:必需信息的重要性及范围

一、提供必需的信息

释文写些什么?一言以蔽之:为读者提供了解词目、消除疑惑所必需的信息。既不能缺漏必需的信息,也不必提供冗余的信息。

体育词典有一条“爱司”,全文如下:“网球运动术语。比赛中当接发球员未能触及发球员的发球时,发球员获得一次直接得分,通称‘爱司’。”此条虽然提供了主要的信息,但缺漏一个必需的信息:这样的发球直接得分为什么叫做“爱司”?这是读者很想知道的。原来,“爱司”是英文ace的音译,原意为“第一流的,极好的”,故以此来称呼发球后因对方未能触球而直接得分。加上这个必需的信息,那个条目才能站得住。

还有一个举重运动条目叫“体重战术”,释文说明:“运动员在不影响体能水平的前提下,可以在赛前适当控制或缩减体重以在同一级别的比赛中获得体重优势。此外,运动员还可以根据对手情况,通过控制体重和调整参赛级别来取得较好的名次。”这也已经提供了主要的信息,但是必需的信息仍有缺漏。为什么举重运动员在赛前要“适当控制或缩减体重”?“在同一级别的比赛中获得体重优势”是什么意思?原来,按照举重运动的比赛规则,如果同一级别的两名或多名运动员成绩相等,体重轻者获胜;体重精确度为百分之一公斤。加上这个必需的信息,读者看了才能真正理解“体重战术”。

在释文中,必需的信息不可缺漏,否则将妨碍读者理解词目。另一方面,非必需的信息则不可擅加,否则,对词典来说是浪费篇幅,降低质量,对读者来说是无谓的损失——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看了却得到了无用的内容。

有一条“张乐平”,释文中说:“先后获全国先进儿童工作者奖和中国福利会首届‘樟树奖’。晚年以‘三毛’为笔名台湾女作家陈平曾专程到上海‘寻父’,其‘父女’相聚的情景被传为海峡两岸文坛佳话。1991年以《我的‘女儿’三毛》一文,荣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两岸情’征文特等奖。”张乐平是以画家的身份被列为词目的,释文中的这些信息并非必需,可以从略。

词典的类型和规模不同,读者的要求也不同,因而对信息是否“必需”就不能一概而论,而要作具体分析。对这种词典来说是“必需”的,对那种词典来说就未必是“必需”的了,反之亦然。例如向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法律小词典》有一条“缓刑”,释为:“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而规定一个考验期限的制度。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但如另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犯新罪或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对累犯不适用缓刑。”就该词典而言,应该认为此条已经提供了必需的信息。而对以法学专业的学习者、工作者为对象的《法学大辞典》来说,虽也有上述内容,但尚嫌不足,还有必需的信息可以补充。如:“这种制度1870年首创于美国的波士顿,开始只适用于少年犯罪,后为马萨诸塞州采用,扩大适用于一般犯人。1889年布鲁塞尔国际刑法会议通过决议,将缓刑作为适用于一切犯罪的制度。各国先后仿效。”又如:“缓刑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目的刑主义。它使有罪者可以不被执行刑罚,与传统的报应刑理论相悖。现代刑法不论是否采报应刑主义,均主张缓刑制度,理由是:(1)可以弥补短期自由刑的弊端。认为短期自由刑不易促进犯罪人改过迁善,且容易使其在监狱中沾染其他恶习。(2)可以激励犯罪人改过自新。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人,多是犯罪情节轻微,不关押对社会危害不大,可以心理强制的方法促使犯罪人自新。”又如:“适用缓刑制的范围在现代刑法中已日趋扩大,有的国家只适用于被判处一年以下自由刑的犯罪人,如奥地利、匈牙利;有的已扩大适用于被判处三年以下自由刑的犯罪人,如日本。有的国家没有规定缓刑适用于何种刑期的犯罪,如俄罗斯联邦。”又如:“缓刑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行政制,缓刑权掌握在行政部门;另一种是司法制,缓刑权掌握在司法部门。采行政制的认为,司法机关应执行有罪必罚的原则,不便适用缓刑,只能由国家元首利用特赦权赦免;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新罪发生,元首得赦免其刑的执行。司法制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缓宣告,对有悔改希望的犯罪人暂时不宣告刑罚,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另一种是缓执行,犯罪人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缓执行制,我国也实行这种制度。”又如:“缓刑与死缓不同:前者只适用于判处短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且不收监;后者适用于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须监禁罪犯,并根据其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决定执行死刑或减刑。”由上述可见,不同类型和规模的词典,其必需的信息的范围可以大不相同。编纂者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某个条目提供哪些必需的信息。(www.xing528.com)

必需的信息以信息合乎质量要求为前提。对词典而言,任何信息,只有合乎质量要求,才能谈得上是否必需的问题,否则就无从谈起。那么,对于信息有哪些质量要求呢?主要有:

1.来自客观实际,且经查核属实,既非道听途说,亦非主观武断。

2.分清局部与整体、个别与一般,不以偏概全,不以个别为一般。

3.含义明确,便于理解,而非空泛模糊,晦涩难懂。

4.合乎逻辑,没有文不对题、混淆概念、自相矛盾错误

对于这个问题,下文将有具体说明,这里先提一提,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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