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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词典论:专业意识对释文的影响及其不足

时间:2024-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专业意识对释文的内容也有直接的影响。此条表现出来的专业意识未免过于差劲。既然从法律上解释“复议”,那就应该有较强的法学专业意识,但是正因为在这方面有较大差距,所以条目中问题不少。关于诉讼的复议很多,但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行政机关受理的,其内容当然与诉讼无关。

专科词典论:专业意识对释文的影响及其不足

四、专业意识

如果说语文词典的内容是语文知识(仅就语文条目而言,不包括其中的专科条目),那么专科词典的内容就是专业知识。由于专科词典的类型不同,各种专科词典所处理的专业知识也不一样。

一部专科词典的编纂者,必须紧紧地抓住本词典针对的专业。一般说来,一部词典针对的专业不会是单一的,总是既有主体专业,又有相关专业。例如编纂《辞书学词典》,主体专业当然是辞书学,而语言学、计算机科学逻辑学、编辑学、出版学等都和辞书学有不同程度的关系,都是这部词典的相关专业。主体专业是核心,相关专业既要一一顾到,又不可喧宾夺主。至于无关的专业,那就不必越俎代庖了。

有些编纂者专业意识淡薄,该管的专业没管好,不该管的却乱管。在词目上表现为越界收词,就是越出本词典的书名、前言、凡例等所规定的范围收列词目。如有一本《简明卫生管理学辞典》收了一大批不属于卫生管理学的词目,包括认识论方面的“认识”、“认识论”、“概念”、“判断”、“推理”、“感觉”、“错觉”、“表象”、“理解”、“抽象”、“假设”等等,出版方面的“百科全书”、“年鉴”、“版权”、“校样”、“连续出版物”、“国际连续出版物号码”、“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国际标准书号”等等,婚姻法方面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姘居”、“离婚”等等,经济方面的“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工业体系”、“工业企业管理”、“车间作业计划”等等,诸如此类离题万里的词目,还有很多。离题的词目如此泛滥的词典当然是少数,但是程度较轻的离题现象则是相当普遍的。这说明编纂者的专业意识确有待于加强。

另一方面,在本专业的范围之内,该收的词目一定要收,不可顾此失彼,丢三落四,鸡零狗碎。如有一部政治经济学词典,收了“财政”而未收“金融”,收了“买方市场”而未收“卖方市场”,收了“商业经济”、“国际经济”而未收“工业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收了“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而未收“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这也是编纂者专业意识欠缺的表现。

专业意识对释文的内容也有直接的影响。某词典的“词典学”条全文如下:“应用词汇学的一个分支,研究词典编纂的原则和实践,即对词项进行搜集、比较、注释和分类,编纂成书。”把词典学归结为“应用词汇学的一个分支”,已经远远落后于词典学研究的实际了,拙作《辞书思索集》中《辞书学的独立性》一文对这个问题有专门论述,可以参看,此处不赘。“研究词典编纂的原则和实践”可以说是在讲词典学,但紧接着的“对词项进行搜集、比较、注释和分类,编纂成书”一句却分明是在讲词典编纂的实践本身(而不是对它的研究),和上文连接不起来,怎么能用一个“即”字硬把两回事混为一谈呢?此条表现出来的专业意识未免过于差劲。(www.xing528.com)

还有一条“复议”,全文如下:“在法律上,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或有关机关提出的申请或请求,对自己在诉讼中作出的决定重新考虑。我国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如:当事人要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回避,如被驳回,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有关机关要求复议的如: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

既然从法律上解释“复议”,那就应该有较强的法学专业意识,但是正因为在这方面有较大差距,所以条目中问题不少。

第一,复议的主体并不限于“司法机关”,可能更多的是行政机关。我国在1990年即已发布《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作了修订,1999年又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该法第三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第二,复议的内容也不限于“自己在诉讼中作出的决定”。其中有两个问题,一是“诉讼”,二是“自己”。关于诉讼的复议很多,但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行政机关受理的,其内容当然与诉讼无关。至于复议机关,既可以是作出决定的机关自己,也可以是它的上级机关。属于后一种情况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有一篇《专科词典中的语文词目》(载《辞书研究》1985年第2期),明显地背离专科词典编纂中应有的专业意识。该文主张“在编纂专科词典时,应该考虑收入一些语文词,并撰述语文词义的释文”,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词目,而且也包括义项。为什么专科词典要这么做?据说有两个理由。一是“从事一个专门学科研究的人也决不会在日常生活中摒弃语文词”,二是有些专科词由语文词演化而来,又有些专科词演变出语文词义。但从这两个理由根本推不出专科词典必须收语文词目和语文义项的结论。该文举例中有“烟幕弹”,这个军事术语确实演变出语文词义——比喻掩盖真相或本意的言语或行为。但是在一部军事词典中有必要把这个比喻义列为一个义项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专科词典的任务只是帮助读者解决专业上的疑问,至于语文词目和语文义项应该由语文词典去处理,专科词典不必越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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