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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词典论:专科词典与其他词典的比较

时间:2024-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专科词典和语文词典的比较语文词典是收录普通词语并逐一提供相应信息的词典。其他十二条的收列,应该是专科词典的任务。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统计,专科词目在全部词目中约占百分之二十四,这个比重一般认为较大,其他语文词典中专科词目大抵还要少些。

专科词典论:专科词典与其他词典的比较

二、专科词典和其他词典的比较

现在我们再通过专科词典和其他词典的比较,对专科词典的特征作进一步的了解。

对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客观事物作比较,是一种科学的认识方法。有比较才能有鉴别。马克思曾高度评价比较方法,称它为“理解现象的钥匙”。

本书所说的词典都是汉语词典。现在用来比较的专科词典和语文词典、综合性词典,也都是汉语词典。

(一)专科词典和语文词典的比较

语文词典是收录普通词语并逐一提供相应信息的词典。因为有许多专科词语已经进入日常词汇,所以多数语文词典也兼收一部分已经进入日常词汇的专科词语。

1.词目的比较。

语文词典以普通词语为词目,这一点完全不同于仅收术语和专名的专科词典。只有根本不懂词典而又胡编乱造词典的王同亿,才会在他的《法汉科技词汇大全》中大收特收普通词语(因此书典型,故以此为例,虽然它是双语专科词典)。黄建华在《从〈法汉科技词汇大全〉谈劣质大词典》(载《辞书研究》1994年第1期)一文中说:“大型双语科技词典全面兼收日常生活词汇的,恕我孤陋寡闻,在当今世界辞书大国所出的词典中,我还未见到第二个相同的例子。这并不是‘创新’,只不过是把不该捏在一起的东西硬捏在一块儿罢了。”

语文词典兼收一部分已经进入日常词汇的专科词语,而专科词典也收此类词目,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则在于:

第一,语文词典所收的专科词语仅限于已经进入日常词汇的,专科词典所收的专科词语则不以此为限(此类词语在全书的词目中只占一小部分),而是把各个专科词典的书名和规模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应收的专科词语全都包罗在内。如作为语文词典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在“犯”字头下所收有关法学的条目仅“犯罪”、“犯罪嫌疑人”、“犯人”、“犯罪学”等四个,而在一部中型的《法学词典》中,“犯”字头的条目有三十九个,在另一部大型的《法学大辞典》中,“犯”字头的条目有七十六个。

第二,语文词典收录专科词语,通常选取层次较高者,不取层次较低者,因后者多为日常生活中所不常见,读者到语文词典里去查检这类词目的可能性不大。如《现代汉语词典》第一版收有“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5”、“维生素B11”、“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P”、“维生素PP”、“维他命”等十四条,到第三版减为“维生素”和“维他命”两条。这样做很对,符合语文词典的性质和要求。其他十二条的收列,应该是专科词典的任务。

第三,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语文词典所收专科词语在全部词目中所占的比重不很大。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统计,专科词目在全部词目中约占百分之二十四(《辞书研究》2006年第1期第45、52页),这个比重一般认为较大,其他语文词典中专科词目大抵还要少些。但即使是《现代汉语词典》,它所收的专科词语较之专科词典所收的专科词语也还是很少的。

第四,专科词典收词,注重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全面性、系统性。即使是小型的专科词典,其词目的全面性、系统性不那么强,也还是要适当顾及。有一部小型的《法律小词典》,“犯”字头的条目也有二十三个。而语文词典对所收专科词语则主要着眼于在日常生活中常见常用,全面性、系统性的问题只在可能范围内酌予考虑。

2.释文的比较。

语文词典的释文,通常包含以下内容:字形(在正体字后面括注繁体字、异体字),词形(对异形词区分推荐词形和非推荐词形),注音,标注词类,释义,例证(书证或自造例)。语文词典中的专科条目一般也包含上述内容,但释义和例证两项与语文条目有所不同。

就释义而言,专科条目比语文条目内容复杂,多用专科词,字数也较多。如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无”字头的“无敌”释为“没有对手”,“无垠”释为“没有边际”,都很简单,而专科词“无罪推定”则释为:“刑事被告人在没有经过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时应当被认定为无罪的原则(跟‘有罪推定’相对)。”较上两条复杂,但这在专科条目中还算是短的。

至于例证,《现代汉语词典》中的专科条目没有例证,《汉语大词典》中的专科条目则有书证。“无罪推定”条《汉语大词典》未收,但如“犯罪”条就有书证。

专科词典的释文,较之语文词典(包括其中的专科条目)的释文,区别很大。读者要到专科词典里去查阅的,不是语文性的内容,而是专业性的内容,因此在专业知识上,要讲得深,讲得细,讲得全(当然,由于词典规模不同而有程度上的差别)。同时,有些语文性问题也要注意,如“魏徵”不作“魏征”,因为在现代汉语中,“征”既可以是“徵”的简化字,也可以是“长征”的“征”;“王濬(音jùn)”不作“王浚”,因为“浚”既可以是“濬”的异体字,也可以是另一个字(音xùn),历史上既有“王濬”,又有“王浚”。又如给难读或容易误读的字加上注音,如“铈(shì)”、“簋(ɡuǐ)”、“阏氏(yānzhī)”、“万俟卨(mòqíxiè)”等等。(www.xing528.com)

上文已经介绍过《现代汉语词典》中“无罪推定”等的释文(三十多个字),在法学专科词典中,这类条目的释文的篇幅少则为其十来倍,多则可达几十倍。首先要追根溯源,说明这个原则产生于18世纪中叶,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否定中世纪以被告人即有罪人为出发点的诉讼制度而形成的,最早表述这一思想的是意大利人贝卡利亚,他在1764年著的《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提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人”,“在没有被判决有罪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首先在法律上肯定了这一原则,规定:“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者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接着可指出,此后各国在立法中相继仿效,并进一步引申出其他的诉讼原则。如: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应由控诉方承担;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也不得强迫被告人证明自己有罪,被告人有沉默权;对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发生怀疑时,应当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在没有充分可靠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时,应当以无罪处理。最后可说明,在我国,1996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许多学者认为这就意味着我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有些学者则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人有沉默权,因此不能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就是无罪推定的原则,而只能认为是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内容。还有些学者对这两种意见都不认同。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词目和释文两方面,专科词典和语文词典都有质的区别。但是有人说:“语文词典的专科词目与专科词典的词目没有质的区别,它们的释文当然也不会有质的区别。”(《辞书研究》1992年第4期第33页)由词目没有质的区别推出释文没有质的区别,属于“不能推出”的逻辑错误;更成问题的是,其前提和结论都明显地违背事实。如此武断,当引以为戒。

(二)专科词典和综合性词典的比较

综合性词典是既收录普通词语又收录专科词语,并逐一提供相应信息的词典。和语文词典只收一部分已经进入日常词汇的专科词语(在全部词目中只占少数)的情况不同,综合性词典所收专科词语不限于日常词汇,而且在全部词目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多的可达百分之七十左右。我国现在有两部知名的综合性词典,一部是大型的《辞海》,一部是中型的《新华词典》。为了提高可比性,本书中所说的综合性词典以《辞海》为代表,专科词典则以学科词典中的大型单科词典为代表。

1.读者对象的比较。

《辞海》的读者对象是具有中等和更高文化水平的一般读者,范围极其广泛,也包括在学术上有很高造诣的专家。一个人,无论学识怎么渊博,也不可能对所有的专业都精通,遇到他本专业以外的词语,难免还要查《辞海》以解惑释疑。《辞海》中某个专业的条目,不是给专攻该专业的读者看的,而是给不搞该专业的读者看的。例如,《辞海》中的数学条目,就是给不以数学为专业的读者看的。苏步青在1989年写道:“我把《辞海》置于案头,每天都要翻阅。最近,我又书写了八个字:‘我学《辞海》,我爱《辞海》’,愿与大家共勉。”苏老是大数学家,这段话说明了他的谦虚好学。苏老到《辞海》里去查的,不会是数学条目,而是数学以外的其他条目。大型专科词典则主要是给本专业的读者看的,例如《逻辑学大辞典》,主要是给逻辑学工作者看的。不搞逻辑学的人,如果要查阅他所遇到的一般逻辑学词语,就会去查《辞海》,而且大致上可以解决问题。

2.词目的比较。

大型专科词典所收的词目必须完备。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范围广泛,门类齐全,面面俱到。例如上世纪80年代编纂《哲学大辞典》时,在中国哲学中注意选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词目,在外国哲学中注意选收第三世界各国哲学词目以及当代新出现的哲学学说、学派和有关的术语、著作、人物词目,这些都是当时资料较缺、研究较少的薄弱环节以至空白,但为了保证词目的完备性,努力设法增收。其二是层层深入,由大条目一直收到细微的小条目。按照学科体系,词目有多级层次,大型专科词典不但要收第一级层次、第二级层次的词目,而且要收第三级层次、第四级层次以至更低层次的词目,因为那些细小的冷僻的词目也是涉猎较广、钻研较深的专业工作者需要查阅的。如规范逻辑是模态逻辑的一种,它在逻辑学中属于较低的层次,但在《逻辑学大辞典》中,除“规范逻辑”及其同义词“道义逻辑”、“义务逻辑”、“伦理逻辑”外,又收有低一级层次的“规范词”、“规范模态词”、“义务模态词”、“道义模态词”、“规范命题”、“道义命题”、“直言规范命题的推理”、“直言规范三段论”等,还收有更低一级层次的“必须命题”、“应当命题”、“允许命题”、“禁止命题”、“规范命题的对当关系”、“规范命题的逻辑方阵”、“简单规范命题的等值关系”、“联言规范命题”、“选言规范命题”、“假言规范命题”、“负规范命题”、“必须规范三段论”、“允许规范三段论”、“禁止规范三段论”、“关系规范三段论”等。

《辞海》的收词原则和大型专科词典的收词原则不同。《辞海》选收词目以基本的常见的词语为主,而不要求完备。为什么不要求完备?一是不需要,二是不可能。其所以不需要,是因为《辞海》中每个学科的条目都以不搞该专业的读者为对象,而他们要查阅的主要是基本的常见的词语。其所以不可能,是因为《辞海》的专科条目范围太大,一切学科无所不包,如果每个学科的词目都像大型专科词典那样收得广、细、全,《辞海》的篇幅就将膨胀到不可承受的程度。

回过头来看看《辞海》的词目,许多地方是做得好的,如关于规范逻辑只收了“规范逻辑”和“规范判断”两条,但亦有过专过细之处。例如,“机车”这一条当然要收,“热力机车”、“蒸汽机车”、“内燃机车”、“电力机车”、“燃气轮机车”等条也可以收。但还收有“本务机车”、“调车机车”、“客运机车”、“货运机车”,这些就值得考虑了。不仅如此,还收有“直流电力机车”、“交流电力机车”、“交直交流电力传动机车”、“交直流电力传动内燃机车”、“工频单项交流电力机车”、“直流电力传动内燃机车”、“交直流电力传动内燃机车”、“干线电力机车”、“工矿电力机车”等等,这些未免过专过细了。此外,在“机车”开头的词目中,还有“机车段修”、“机车厂修”、“机车车架”、“机车功率”、“机车汽缸”、“机车轴式”、“机车锅炉”、“机车日产量”、“机车运转制”、“机车牵引力”、“机车车辆限界”、“机车日车公里”、“机车定置试验”、“机车牵引交路”、“机车牵引定数”、“机车阀动装置”、“机车环形线试验”、“机车平均牵引总量”等,实在太专太细。如果是《铁路大词典》,那么这些词目都可以收,也应该收,收得再专再细也没有问题。但是《辞海》的性质和《铁路大词典》不同,不能把《铁路大词典》里很专很细的词目搬到《辞海》里来。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还有收得更细的哩。《诗经》三百零五篇的篇名,居然全部立目!对一部中国古典文学词典来说,也许可以这么做,但对《辞海》来说,这样做不合适。《辞海》的体例规定,单篇著作的选收从严。单篇著作实在太多了,按照《诗经》三百零五篇全收这种做法来收单篇著作,《辞海》怎么承受得了!对《辞海》有些学科收词过专过细的问题,已有审读者提过意见。编纂第五版时,物理学科的复审者写道:“有些条目,我作为物理编辑,三十五年来从未碰到过,似乎可在物理学专业词典中予以保留,《辞海》不必收了。”这个意见提得十分中肯。可以这样提意见的,岂止物理学科!上文所举过专过细的词目,有一部分已在历次修订过程中陆续删去。这是来之不易的进步,但步子似乎还可以更大一些,更快一些。

3.释文的比较。

大量词语具有多种含义,既有语文义,也有专科义,专科义往往又涉及几个学科。专科词典解释这类词语,只要说明它们在本知识领域中的含义就可以了(百科词典除外)。但是《辞海》不能这么做。凡是基本的、常见的含义,《辞海》都要说明,否则就是以偏概全。例如《辞海》第五版增收了一条“休克疗法”,原稿仅从经济学的角度着眼,释为:“指一种激进的经济改革。源出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Sacks)为帮助玻利维亚消除恶性通货膨胀而提出的主张。当时(引者按:惜未说明‘当时’为何时)他完全抛弃该国过去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实行严厉的紧缩财政和货币政策,一举获得成功。苏联、东欧剧变后,萨克斯应邀担任波兰、俄罗斯等国政府经济顾问,参与制定了在短时期内彻底改变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激进经济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放开价格,紧缩财政,全面私有化,对外贸易自由化,使本国货币成为可兑换货币等。实施后出现了生产下降、物价暴涨、失业增加、居民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等严重问题,改革步伐有所放慢。”审读者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说,这样写是不错的,但这只是“休克疗法”的转义,如果不说明“休克疗法”的本义,读者就无法理解这种激进的经济改革何以被称为“休克疗法”。“休克疗法”的本义,是一种治疗精神疾病的方法,即用电流或药物使病人产生短暂的休克状态以治疗严重的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经济学上的“休克疗法”,就是借用医学上的“休克疗法”这个名词而来的。而医学上的“休克疗法”在《辞海》中未收,是应该增补的。后改为先列医学名词义项,说明其本义,再列经济学名词义项,说明其转义。

人物条目也有因专业的局限而产生的以偏概全的问题。《辞海》第四版有一条由书法学科发稿的“沈曾植”,全文如下:“中国书画家。字子培,号乙盦、寐臾,浙江吴兴(今湖州)人。清时官至布政使。执笔宗包世臣,师法北朝碑版,参以章草笔势,方入圆出,欹侧犯险,矫健凝重,自成一家。马宗霍评其书:‘和风吹木,偃草扇树,极缤纷离披之美。有清一代草书,允推后劲,不仅于安吴为出蓝也。’曾熙评为:‘工处在拙,妙处在生,胜人处在不稳。’又称:‘惟下笔时时有犯险之心,故不稳,愈不稳则愈妙。’著有《海日楼札丛》等。”

编纂第五版时,书法学科仍按原样发稿。直到通读校样时,才发现此条把沈曾植定性为书画家很不准确,以绝大部分篇幅评介其书法,片面性太大。于是请中国近代史学科的编辑改写。改写后,定性语改为“历史学家书法家”,增加了对他的复杂经历的介绍,在学术上则写了一句“学识渊博,尤深于史学掌故,后专治辽、金、元三史及西北舆地等”,并简化了对其书法的评介。这样一改,较原条大有进步,但又表现出历史学科的局限。沈曾植在学术上不是“历史学家”所能概括的。中华书局2001年出版《沈曾植集校注》,钱仲联所写的《前言》中说:“沈曾植为我国近代有国内外影响的著名学者,邃于旧学,经、史、音韵训诂、西北与南洋地理、佛、道、医、古代刑律、板本目录、书画、乐律,无不精通。”这一句话说得比较全面。据此,“历史学家”的定性语不如改为“学者”,对其“学识渊博”也要像钱氏那样说得具体一点。《辞海》的条目,都是分学科编写的,但是有一部分分得不恰当,如“沈曾植”条由书法学科写就不妥。更重要的是,这种涉及许多学科的人物,无论由哪一个学科写,都要作全面的介绍,不可局限于本学科的狭隘眼界。即使是《书法词典》,其“沈曾植”条也不能只写他的书法。当然可以把书法作为重点,但重点不是唯一。由于沈曾植的主要身份不是书法家而是学者,所以对他的学术成就的介绍要有相当的分量。而在《辞海》的“沈曾植”条中,更应该主要介绍其学术成就,书法只能占次要地位。

对同一个词目,专科词典和《辞海》的释文的详略深浅也是不同的。例如“财政”,《经济大辞典》中该条在给出定义、指明实质后又作溯源:“中国古代称财政为国计、度支,英文称作Publicfinance(简称finance,意为‘公共财务’),近代日本学者借用汉语中‘财’、‘政’两字,译为财政,清末传入中国。”接着叙述财政的起源及其发展,财政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职能,财政分配形式的变化,最后介绍我国学术界对财政范畴的不同见解。全条共一千七百余字。作为大型专科词典中的大条目,这样写是适当的。但是如果《辞海》也这样写,那就不适当了。《辞海》“财政”条写了四百二十字,虽然只有《经济大辞典》“财政”条的四分之一,但按《辞海》体例还是多了一点。现在《辞海》的专科条目有越写越长的趋势,主要的原因是编写者没有弄清楚《辞海》和专科词典的区别。在第五版的编纂中,精简过长的释文工作量很大,如将“诗经学”条由七百七十字精简为三百二十字,这类事例很多。

总结上文所述,似可将专科词典的特征概括为一个字:专。读者对象主要是相关知识领域的专业工作者,也包括对该专业懂得较多、兴趣较大的人;选题是从专业的角度定的;词目是从特定专业的范围内选的;释文主要是从特定专业的角度写的,目的是给读者提供丰富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程度因词典规模的不同而不同),作为解惑释疑、增长知识、查找线索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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