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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60招之破除潜规则

时间:2024-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59招破除潜规则一段时间以来,潜规则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所以,有人称潜规则为权力意志规则。党内潜规则的价值理念与党章制度规定的价值理念大相径庭,结果是必然造成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混乱。实践证明,只要有了破除潜规则的胆识和智慧,潜规则往往不攻自破。一言激起千层浪,“潜规则”再次进入人们视野。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潜规则”对干部健康成长的影响问题。

预防腐败60招之破除潜规则

第59招 破除潜规则

一段时间以来,潜规则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潜规则的存在,销蚀法规制度,毒化人们灵魂,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贪腐行为,后果十分严重,已经成为一种公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改善党风政风,推动社会风气好转,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大家都来自觉抵制潜规则,努力破除潜规则。

什么是潜规则?《现代汉语词典》对“潜”的定义是:①隐在水下;②隐藏,不露在表面;③秘密地;④潜力。对“规则”一词的定义是:①成例;②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③规律、法则;④合乎一定的方式。综合起来看,潜规则的意思就是隐藏在背后的规律或法则。是与“显规则”相对的。也就是说,潜规则即大面上不好说,而暗地里却可行的“黑规则”;潜规则是黑社会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反社会规则”;潜规则是一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规则,是一种败坏社会风气的规则,是一种让社会上一部分人产生投机取巧心理的规则,是一种让人们对社会产生不信任的规则,是一种变相腐败的规则。

潜规则在中国社会存在了几千年。封建时代,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显规则,但是在当时的官僚等级制文化影响下,王子犯法真正与庶民同罪的却是少之又少,这就是当时的潜规则起作用的结果。潜规则之所以存在时间长并且现在依然盛行,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比如,权力异化,公权变成了私权,私利驱动所至;显规则不足时,往往会由潜规则来补充;信息不对称也是产生潜规则的一个重要因素。

喜欢玩潜规则的人,他们一般是手头上掌握了一定的公共资源,或者是盯上了被玩者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千方百计使这些公共资源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服务。所以,有人称潜规则为权力意志规则。因为,权力本身是一种公共资源,它是一种力量,谁手里掌握着权力,谁就可以凭借权力的强制性,去实施一定的利益意志,使他人的行为顺从自己的利益意志。

喜欢玩潜规则的人,他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场面上一套场面下一套,口头上说的是一套,实际做得又是另一套。前一套让人看起来是在为人,后一套让人完全感觉他纯粹是为己。这种人,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小人。他们在个人私利面前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甚至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置之度外。

拨开官场潜规则的重重迷雾,撕开潜规则者的丑恶嘴脸,人们不难发现,其实质就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是封建官僚思想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在作祟。本质上看,潜规则不是无规则,而是有规则,它以不敢公开为特征,以对抗、破坏显规则为手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很明显,潜规则的要害是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无视党纪国法的存在。党内潜规则的价值理念与党章制度规定的价值理念大相径庭,结果是必然造成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混乱。

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影响,潜规则一直以来大行其道,愈演愈烈,某些方面有代替显规则的趋势。尤其在一些部门,不懂潜规则就根本办不成事。在潜规则盛行的地方,“上梁不正下梁歪”,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乌烟瘴气,是非颠倒,“小人得志,好人受气”,平庸的人得到提拔,而“千里马”却只能老死于槽枥之间……

潜规则之所以能在官场长期存在而不溃败,根本原因是那里有它生存的土壤。在官场,有人喜之、爱之,有人护之、扬之,有人视其为培植个人势力的“根据地”、发财致富的“小金库”,有人视其为跑官要官的“便捷通道”、拉拢干部的“秘密武器”。可见,在全国上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今天,江西省率先提出并实践“限制潜规则的作用”,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官场潜规则的存在,是个不争的事实,群众早已心知肚明,但大家在公开场合还是讳莫如深,当事者就是露出点破绽也根本不认账,旁观者则因其敏感性怕“惹是生非”而闭口不谈。要破除官场潜规则,首先是不讳言潜规则,敢于承认潜规则存在的现实,这本身就需要胆识与智慧。实践证明,只要有了破除潜规则的胆识和智慧,潜规则往往不攻自破。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潜规则失灵,就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江西省委为了打破干部选任的潜规则,积极探索,大胆改革,稳步推进,在解决干部选任、能上能下和实绩考核等难点上实现了新突破。修订完善了《省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和《省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在充分发挥全委会议大事、把方向、用干部作用的同时,全委会民主推荐和票决人选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省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已开始实行不记名投票表决办法,让那些不好当面表达意见的委员有了表达的机会,从而实现“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同时,创新后备干部公开选拔机制。2008年,通过知识测试、民主推荐、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从全省5592名报名应考的县处级干部中公开选拔出1 000名左右的优秀后备干部。采取“双推双考”方式,在全省国有企业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后备领导人员。所有这些举措,必将构筑起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权,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的随意性和不正之风,从而消除干部使用上的“潜规则”,为人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平台。

2008年6月2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约见网友,并通过网络与网友对话。在谈到选拔任用干部问题时,苏荣坦言:“虽然尽可能按照德才兼备和‘四化’标准,但也不可否认‘潜规则’的作用,不承认这一点,不是唯物主义者。”一言激起千层浪,“潜规则”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潜规则”犹如一个“社会黑洞”,身在其间的人们,任你有着再善良的愿望,都抵不住被其同化。“潜规则”不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腐蚀剂,而且是干部健康成长的隐形杀手,许多干部就是遭受“潜规则”的温柔一刀而葬送前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潜规则”对干部健康成长的影响问题。

考察干部的成长过程,不难发现“潜规则”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阻碍着干部的健康成长。从干部升迁来看,干部通过努力工作获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得以提拔,这是干部晋升的基本规律。

但是,在一些场合,这条显规则被“潜规则”异化。干部要想得到“认可”和升迁,常常被一些“潜规则”所左右:

一是亲缘准则。自古人们信奉“朝中有人好做官”。如果某一家族出了一个大官,自家子孙便多为官,相关亲属攀龙附凤,也官运亨通,遂形成一股地方势力。这也就是任人唯亲的根由。

二是关系准则。时下有人信奉“年龄是个宝,关系最重要”。在这种“潜规则”的诱导下,有些干部为了晋升千方百计找关系。认为,只要后台硬,不仅能当上官,也能保住官,更能升大官。

三是金钱准则。有流传的段子说“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就是这种“潜规则”在作怪。贪官马德有句名言:“谁给我送钱我记不清了,但谁没有送钱我全记着。”并且申明自己受贿也是为了往上送。如果这种“潜规则”发挥作用,买官卖官之风会大行其道!

从干部为人来看,干部成长的过程,不仅是职务的晋升,更是心灵的成长过程。做官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这是干部成长的基本规律。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潜规则”却使一些干部变得处事圆滑而大受裨益:

一是好人主义。时下“多栽花少栽刺,你好我好大家好”。不论在何种场合,“自我批评谈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在这种“潜规则”下,还有谁敢于说真话?(www.xing528.com)

二是韬光养晦。信奉“难得糊涂”的警句,并不认同“是金子终究会发光”的格言。在这种“潜规则”下,聪明人学会了藏巧守拙,抹去了棱角和锋芒,当他变成了一个世故圆滑的“玻璃球”时,竟被领导夸奖为成熟起来了!

三是维护领导。有人称这是所有“潜规则”中的元规则。在这种“潜规则”下,聪明人放弃了独立思考,整天研究领导在想什么,时刻注意与领导保持一致;有的为了迎合领导,不惜丧失人格尊严吹捧逢迎。

从干部做事来看,为党和人民作出满意的政绩,是干部成长的重要条件。但在现实社会中,并不是实干就能得到肯定,其中有许多“潜规则”在作祟:

一是弄虚作假。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常常是“总结工作用加法,落实责任用减法,汇报成绩用乘法,出现问题用除法”。

二是官官相护。干工作就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不明白有些人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旦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会想方设法进行报复。所以,聪明人干事前总是先考虑“安全系数”,遇到麻烦事能避就避,能拖就拖。

三是形式主义。时下不少人信奉“做工作是给上级领导看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热衷于开会传达文件,层层进行部署,也时常进行“打招呼”式的检查,但就是没有实际效果。群众将其戏称为“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

在潜规则的作用下,许多人遇事不找组织,不按正常程序行事,而是寻关系,找靠山。而找靠山,寻关系,需要“赵公元帅”开路。于是,官场上的行贿受贿之风飒然而起。春节元旦、端午、中秋以及官员生日、生病疗养等日子,以友情探望为幌子,成了蝇营狗苟的最佳契机。原福建省政和县委书记丁仰宁1997年上任后的第一个春节,就收受各种“年货”价值10万元,1998年收到的“年礼”更增至30多万元。原广东省翁源县委书记黄福印,在一个春节,面对连绵不断的送礼者,收礼收到大年三十晚7点多钟,才得以脱身驱车100多公里回家吃团圆饭。这些送礼者与书记大人无亲无故,所以以礼相“敬”,就是想通过书记的权力达到某个目的,或办成某件事,或遇事多关照。这当中,买官卖官的交易特别显眼。原湖北省天门市市委书记张二江卖官竟私下明码标价,什么官卖什么价,一个乡党委书记想当交通局长,按标价送上10万元,以为十拿九稳,想不到最后安排到一个“非要害部门”,原因是买官者众,行情变了,张二江搞起随行就市来了。堂堂正正的官帽,在潜规则中完全蜕变为一种商品在交易了。

潜规则虽然登不上台面,犹如一条地下河流,如若任其兴风作浪,它会销蚀原则,搞混作为地上河流的显规则,形成“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局面。某地一位县委书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到任后狠抓廉政建设,严查贪污不法行为,触犯了当地的潜规则,不久对其“假正经,出风头”“捞资本,往上爬”等议论鹊起,工作处处受到为难作梗,被廹易地为官。有篇名为《D城无雪》的小说,反映的也是受着潜规则的制约,“清官比贪官难当”。一位名叫高非峨的副县长,坚持清查一件受贿案,无数的说情电话、骚扰电话、威胁电话向他打来。他捅了马蜂窝,被马蜂包围了,但他不为所动。于是,那些潜规则的受益者维护者以“组织”的名义,运用“民主”的形式,把他赶下了台。《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游戏》一书作者吴思说:“潜规则是一个淘汰清官的机制。”要保护清官,维护官场的清廉,必须破除官场的潜规则。

官场的潜规则,古已有之。《红楼梦》中的贾雨村,到应天府走马上任,就遇上薛蟠的殴伤人命案,本当依法判薛蟠的罪,但听了一个门子有关“护官符”的点拨,最后搪塞了事。这个“护官符”,就是官场的潜规则。贾雨村要保住自己的官位,对那些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变通执行,却不能稍稍触犯这张“护官符”。这就是潜规则凌驾于显规则以上的一个典型事例。按一般想象,随着封建社会的崩潰,这种封建官场的潜规则也当灰飞烟灭。事实并非这样简单。列宁说过,旧社会的灭亡,并不像一个人死的时候那样,只要把死尸抬出去就完事了,它会在我们中间腐烂并且毒害我们。马克思也说过:“陈旧的东西总是企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它说明,清除官场潜规则是个长期任务,需要不断批判封建腐朽思想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一切规则都在阳光下制定,在阳光下执行。倘若官场潜规则得不到有效的铲除,浸润蔓延成了一种社会心理,一种行为习惯,那么,党纪国法等显规则就会形同虚设,成为一种装饰,一种假面具,如此则祸莫大矣。做干部的,当官的,决不可“信奉潜规则”。

“潜规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品质”,是讲诚信、公平、秩序和法治。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从事商品经营活动或服务的个别市场主体,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走捷径”,通过金钱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方式,打通关节,从而使自己的利益通过非正常的渠道得到实现。这不仅践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公平、法治的“品质”,更为严重地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交易的秩序,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合理的竞争能较准确地反映出市场的基本情况,企业将根据市场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生产,并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但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不仅不能使市场准确地发出“信号”,而且经常“反映”出一些“假象”,使得企业无法根据市场的“晴雨表”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这势必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阻碍生产发展。可以这样讲,不从根本上破除“潜规则”,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难建立起来。

“潜规则”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潜规则”的一方如果是不法经营者,另一方往往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潜规则”的通常模式是:公权力与不法经营者相互勾结,公权力“寻租”,不法经营者“买租”,二者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利益均沾,但牺牲的往往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在我们查处的许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经济犯罪案件中,很多涉案人都与“潜规则”脱不了干系。原本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活动,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使得企业经营人员、采购人员、供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上的便利,“官商勾结”,假公济私,不惜一切手段,不计一切后果,唯利是图,暗箱操作,搞不正当交易,得实惠、捞好处,使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变为行贿受贿、人情世故和关系网的恶性较量。如此,势必滋生腐败歪风。

“潜规则”败坏了社会道德,毒化社会风气。“潜规则”为法律所不容,自然为道德所不允。在“潜规则”的作用下,在市场上博弈的不是质量、效率、技术和服务,而是看“规则”运用得如何。如此,导致的将是物价虚高,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损;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受害;少数人因此得利一夜暴富,贫富差距加大,人们仇富、仇官等。上述现象的存在,不仅败坏了社会道德,也将使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长此以往,人们必将对道德评判标准发生颠覆,对公平价值理念的认识发生错位,歪风邪气将盛行于社会。“潜规则”不除,不仅社会难得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恐怕也难以保障。

要破除潜规则,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强法治,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让“显规则”取代“潜规则”。

一是切实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潜规则既然是“暗”的,就须用“显规则”的“明”来治。公开是阳光,只有阳光普照大地,“阴暗”才无藏身之所。使欲行潜规则者不能行。

二是切实推行言论自由。言论也是阳光,能够彰显人性的“善”,及时指正或揭露人性的“恶”,使之弃恶从善。广开言路,有利于明是非、知荣耻、兴良风。要真正做到言者无罪,才能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要为欲言者创造适言的环境,要像对待见义勇为者一样,去奖励敢言者,重用和善待敢言者。同时,应设立言官制度,专事指正时政的弊端。潜规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社会弊端,就是少有人“唱红脸”。好人主义的大行其道,是潜规则的“助燃剂”。要兴言揭蔽,使欲行潜规则者不想行。

三是潜规则既已成社会顽疾,就须用重典方可根治。人大、纪委、检察等监督部门应派出若干个小分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潜规则践行者,不论是什么人,一律从严处理,毫不留情,提高违纪成本,使欲行者不敢行。

四是要切实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遵章守纪、为民服务的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要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政治氛围,向奥运志愿者学习,唤起公务人员的无私奉献精神,热心服务民众,自觉抵制潜规则。

五是要把遵守规章制度上升到纪律的高度,不遵章就是违纪。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但很多单位就是执行不好;法规制度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有些单位就是阳奉阴违。这就要追究这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纪律责任,而不是在会上提一提,侧面敲一敲了事。大家都按规章制度办事,就能达到从源头上治理潜规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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