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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制度与方法探讨

时间:2024-04-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议研究分析了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相关制度的制定安排。若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结果被取消,委托方须重新申请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制度与方法探讨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制度与方法探讨

袁宗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和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规范测评标识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决定在部分有工作基础的省市以及部分项目试行。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加快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于2009年1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工作会议。会议研究分析了推进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相关制度的制定安排。

一、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定义及对象

(一)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定义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主要包括:建筑能效标识和建筑能效测评。建筑能效标识是指将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建筑能效测评是指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并评定其所处水平。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两个阶段:

1. 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阶段

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在建筑物竣工验收之后进行,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有效期为1年。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后,应对建筑实际能效进行为期不少于1年的现场连续实测,根据实测结果对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进行修正,给出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结果,有效期为5年。

2. 建筑能效实测值标识阶段

将基础项(实测能耗值及能效值)写入标识证书,但不改变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等级;规定项必须满足要求,否则取消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结果;根据选择项结果对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等级进行调整。若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结果被取消,委托方须重新申请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对象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下列四类建筑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1. 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

2. 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3. 申请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4. 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的制度

为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推动全国普遍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各项制度正在完善之中,目前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主要制度的制定安排主要如下:

(一)按照住建部立法计划,2009年上半年完成《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规定》(初稿),由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修订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由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2009年3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民用建筑能效测评质量管理办法》。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2009年3月底前完成初稿。

(四)根据住建部的要求, 2008年6月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并决定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于2009年4月底前修改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

三、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方法(www.xing528.com)

民用建筑能效的测评标识内容:基础项、规定项与选择项。

(一)基础项: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和方法,计算或实测得到的建筑物单位面积采暖空调耗能量。

(二)规定项:除基础项外,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围护结构及采暖空调系统必须满足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夏热冬冷地区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如空调板、腰线等)均应采取保温措施,以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在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不低于露点温度。

2. 以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为空调机组冷热源时,应确保水资源不被破坏,不被污染,不被浪费。

3. 锅炉的设计效率不应低于规定值。

4.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规定值。

5. 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EER)不应低于规定值。

6.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值应符合相关要求。

7. 锅炉房和热力站的一次水总管和二次水总管上,必须设置计量总供热量的热量表;集中采暖系统中的建筑物应在热力入口处设置热量表,作为该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依据,并设置过滤器。

8. 集中采暖空调水系统采取有效的水力平衡措施。

(三)选择项:对高于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用能系统和工艺技术加分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可再生能源(测评方法:文件审查、软件评估、现场检查;分数:55分)。

2. 在住宅小区规划布局、建筑单体设计时,进行科学的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设计,以充分利用自然能源(文件审查、计算分析报告、现场检查;分数:20分)。

3. 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量回收系统(装置)。设置分散系统的住宅所选用的空调器达到国家空调节能级别(文件审查、现场检查;分数:15分)。

民用建筑能效理论值标识阶段,星级分类规定如下:

当基础项达到节能(50~65)%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一星;

当基础项达到节能(65~75)%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二星;

当基础项达到节能(75~85)%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三星

当基础项达到节能85%以上且规定项均满足要求时,标识为四星;

若选择项所加分数超过60分(满分100分)则再加一星。

各试点省市第一批申请能效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将在第五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颁发标识牌和证书。

由于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与方法均在逐步完善和规范化之中,各试点省市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尽快建立包括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服务、配套政策及管理制度等各方面比较完善的配套体系。同时各测评机构要加强能力建设,确保在能效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技术人员、检测资质认证等方面符合《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共同来完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体系,确保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稳定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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