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北大小兴安岭地区。鄂伦春系本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山岭上的人们”或“使用驯鹿的人们”。鄂伦春族没有文字,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一般通用汉语。鄂伦春人以狩猎为生。
3.4.1 鄂伦春族服饰民俗
游猎时期的鄂伦春族,服装基本是以狍、鹿等兽皮为原料。兽皮衣服多用兽筋线缝制,兽筋线是把晾干了的狍、鹿或犴筋用木槌砸成绵软的纤维,再搓成细细的线绳。这种线坚韧耐磨,用它缝制衣服不会出现开线的问题。鄂伦春族的传统服装以袍式为主,面料有季节区分。冬装的皮袍用冬季的绒毛狍皮缝制。狍头帽是鄂伦春族男子最具特色的帽子,鄂伦春语称“灭塔哈”。它是将一个完整的狍子头颅剔除骨肉,顶部的双耳双角要完整地保留下来,晾干熟化后在原来的眼眶处绣出乌黑明亮的眼珠,下部镶缝一圈皮毛,平时卷在上面做帽檐,冷时放下来护住耳朵,既形象逼真,又保暖实用。妇女冬天戴毡帽。鄂伦春猎人们还有戴马尾眼罩的习惯。这种眼罩是先用柳树条制成模架,再用马尾在模架上编织成网状眼罩,然后放在沸水中煮几分钟,晒干后抽出模架即成。这样处理过的眼罩硬挺且富有弹性。眼罩的两侧钉有皮条,戴时系于头上。鄂伦春人的皮靴,既轻便又保暖。
3.4.2 鄂伦春族饮食民俗
以狩猎为生的鄂伦春人,常以狍、鹿等各种兽肉和飞禽、鱼类为主食,他们特别喜欢吃“手扒肉”。“手扒肉”的吃法是用锅把带骨节的肉块煮得半熟捞出,蘸上盐水吃。鄂伦春人的另一种食俗是把煮过的狍子肉、肝、脑一齐剁碎和野猪油、野葱花拌匀而食。他们的饮料,主要是蒸馏自制的马奶酒。严冬出猎前,猎人为增加御寒能力,常常喝一碗含热量特别大的熊油。每逢喝酒、吃肉,鄂伦春人无论在“仙人柱”里或是在野外,都要先祭祀山神、火神,做一个让神先享酒食的动作,以示对诸神的崇敬。然后,由老人先举杯、动刀、动筷,大家才开始吃喝。定居后,随着当地粮食生产和蔬菜增多,捕获的野兽逐渐减少,人们开始以粮食为主食,改变了以食兽肉为主的习惯。鄂伦春族的饮料种类不多,夏天喝泉水,冬天化雪水喝。在茶叶传入前,有些人泡小黄芩叶当茶喝,后来砖茶传入进来,鄂伦春人主要是喝砖茶。白酒传入后,主要饮用白酒。鄂伦春人主要吸旱烟叶,男女均有吸烟者。纸烟是较后传入的,一直不普遍。过去鄂伦春人也大量采集野菜和野果。采集最多的野菜是柳蒿菜,采来晒干,以备冬季食用。
3.4.3 鄂伦春族居住民俗
定居前,鄂伦春人一直住在“仙人柱”里,只有少数人住过木房。“仙人柱”是一种圆锥形的棚子。搭“仙人柱”比较容易,只要砍伐二三十根四米多长的木杆,先把两根顶端带杈的杆子交错搭好,再将两根带杈的木杆搭在两侧,其余的杆子依次搭成圆锥形的架子。至于架子周围的覆盖物,根据季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材料。冬天是用狍皮做成围子(“额尔敦”)来覆盖,制作一块大的“额尔敦”需要25张狍皮,小的10张狍皮,一个“仙人柱”架上要围两大块一小块。夏天的围子有三种材料:芦苇、白布与蒸煮后的桦树皮。“仙人柱”内部,是席地铺床。对门正面铺位叫“玛路”,是客人和老年男人的席位。左右两侧的铺位叫“奥路”,是中年夫妇和青年夫妇的席位。床位下铺干草,上铺用狍腿皮制作的褥子。“仙人柱”门框上,夏天挂柳条穿的门帘,冬天挂狍或鹿皮门帘。“仙人柱”内部正中是火塘,用它取暖、做饭和保存火种。
3.4.4 鄂伦春族人生礼仪民俗
成年男子死后,亲人们用冰雪或河水为死者沐浴,装殓在用桦树皮缝制的特殊棺材里,选择一棵枝叶繁茂的大红松,将桦皮棺材吊在半空中厝存。第二年,放下棺材,用他生前的“三宝”——猎马、猎犬、猎刀殉葬。后来,改用弓箭、刀具殉葬。女性死者的殉葬物品,是她生前用过的熟皮工具和针线盒。对因恶病死亡的青年人和孕妇,实行火葬。鄂伦春人下山定居后,多数是土葬。土葬有两种,一是做木棺,掩埋地下;再一是挖坑用椽子把四周镶起来,把死者放在里边然后掩埋。出殡前,举行祭悼仪式,由萨满祷告。人死后,由家人给穿好衣服,尸体头朝北、脚朝南停放在原来居住的“仙人柱”中,尸体安放好后,要通知亲友。如死者是妇女,要通知好娘家。当天要给死者上供。上供时,亲属们要为死者磕头并痛哭。亲友到来后,死者的子孙要给客人磕头,长者不还礼,同辈者要还礼。前来吊丧的亲友,如果是死者的晚辈,要给死者磕头;如果是死者的长者,只给死者鞠躬。死者亲属要跪下陪着哭泣。吊丧来的亲友,一般要带来烧酒、兽肉和衣物等,以给死者上供。若是长者死去,全家要为其戴孝,如当时有白布可以当时带,如果没有白布,也可等周年祭时补带。
3.4.5 鄂伦春族社交礼仪民俗
鄂伦春族古老的礼仪和礼节很多。尊重老人和长辈,是鄂伦春的传统美德。在家尊敬父母,与父母分别三日以上就要请客。在外遇上长者,不管认识与否,都要行礼致敬。不论在任何场合,都要长幼有序,落座先让长者坐正席,喝酒先让长者举杯,吃肉先让长者动刀,同行要让长者走在前面。鄂伦春人非常好客,不论是本族人还是外族人,只要来到主人的“仙人柱”前,主人都会热情欢迎。把客人让到“仙人柱”中坐下,要把客人的烟袋接过来装烟,点燃后递给客人。(www.xing528.com)
3.4.6 鄂伦春族岁时节日民俗
鄂伦春人的节庆不多,主要有每年举行的氏族集会、每年春天的祭神仪、春节等。过去春节非常热闹。节前要备足丰富的食品,每人都要制作新的皮衣,愉快地迎接春节的到来。除夕之夜,要把“仙人柱”外的篝火和“仙人柱”内的火塘燃烧得旺旺的。要给诸神烧香。午夜要敬火神,祈求火神保佑全家幸福。最后全家人集中在“仙人柱”中给老人磕头。之后,开始在“仙人柱”前进行娱乐活动。有的自家单独活动,有的几家合起来活动。主要是唱歌跳舞,也进行捉迷藏游戏。若岳父家在同一“乌力楞”,要去给岳父家拜年。他们有守岁的习惯,认为这一夜不睡,一年都会精神饱满;这一夜吃饱,一年都会丰衣足食。初一、初二在“乌力楞”中互相拜年,初三到其他“乌力楞”给亲戚拜年。
3.4.7 鄂伦春族工艺美术民俗
独特的山林狩猎生活,培育了鄂伦春人富有民族特色的雕刻艺术。其雕刻主要分桦皮雕、木雕及骨雕三种,其中以桦皮雕刻更为独特。他们制作的桦皮制品,造型别致,雕刻上的花纹古朴大方,主要有云字纹、回纹和各种花朵图案。云雷纹作为中心图案,象征吉祥;回转达纹用于制品的边沿或花纹四框;组合花纹主要用于制品盖的中央。桦皮制品上的图案,有些是直接用骨针画在桦皮上的,有些是用薄的桦皮剪好图形贴在上面,然后进行雕刻压花。
3.4.8 鄂伦春族游艺民俗
鄂伦春族是非常热爱生活的民族,虽然游猎生活异常艰苦,环境恶劣,他们却能够千方百计地让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每当狩猎闲暇的时候,便会开展各项游艺活动,两三个人在一块平地上,拿出一根皮绳就可以进行跳绳比赛;在河边拣起石头就可以进行投掷比赛;跳到水里又可以进行游泳比赛。马匹是鄂伦春族的主要交通工具,打猎、驮运和搬迁都用马匹,同时还在节日、氏族集会或举行婚礼时开展赛马活动。赛马是鄂伦春人非常普及的一项重要体育活动,分长途赛马和短途赛马。射击、射箭是鄂伦春族儿童、青少年以及中老年人喜爱的一项竞技活动。
3.4.9 鄂伦春族宗教和世俗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以万物有灵观念为基础,以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为主要内容的原始萨满教。鄂伦春族相信万物有灵却并不崇拜一切,他们只崇拜自然中那些对他们有重大影响的物象。他们认为天有天神,而且相信人是由天神创造的,所以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要燃九炷香叩拜南天。太阳不仅能给人带来温暖,而且能驱走黑暗,他们把太阳奉为神,每年农历正月初一晨,要面向东方叩拜太阳神。婚礼次日晨,新郎新娘要对着初升的太阳叩拜。月亮在他们心目中则是值守夜班的神。
3.4.10 鄂伦春族禁忌
鄂伦春族烤肉、煮肉或食肉,均忌以刀叉肉。忌食狗肉、马肉,因为狗和马是猎人的好帮手,尤忌不敬山神便独自饮酒吃饭。晚辈可与长辈同桌进餐,但忌于同桌饮酒。吃饭时也由长辈先动刀、筷,忌晚辈抢先就餐,婚姻上有“关魏葛”、“吴孟”等异姓不通婚的禁忌习俗,亦忌异辈通婚。孕妇忌吃熊肉、獐肉,认为食用这些会使孕妇流产。忌产妇在家中分娩,要远离住处,另外搭一个只容一人的产房,产妇在此分娩,满月后方可回家。禁忌男人入产房,包括丈夫在内,家中若无女眷照顾产妇,丈夫做好饭,以木杆拴牢饭桶,挑进产房给妻子,亦不得入内。家中被褥要分叠,若叠一处,将褥放于下面,忌放被上。做客忌闯屋乱坐,主人允许后方可入座。男客忌坐儿媳、姑娘铺位上。忌妇女踩坐男衣帽,若已踩坐,要用烟熏一熏,或在火炭上抖一抖方可穿戴。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忌刷锅,否则,娘家财气会被刷跑。病人忌洗面,否则病情会加重而不痊愈。忌妇女到神位和“仙人柱”后面,以为妇女的月经、分娩不洁净,会触犯神灵。该族还有火神忌、狩猎禁忌、熊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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