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伊斯兰教中三大教派及其影响

伊斯兰教中三大教派及其影响

时间:2024-04-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格底目派受汉族文化和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是伊斯兰教中一个比较宽容的教派。在马麒兄弟的支持下,马果园在青海大力推行伊赫瓦尼教派。苏派认为这种主张违犯了只承认大伊玛目的教义教律,是背信的分裂。

伊斯兰教中三大教派及其影响

一、三大教派

(一)格底目派

“格底目派”(遵古派,普遍称为“老教”),阿拉伯地区并无此一教派,中国穆斯林把传入中国最早的伊斯兰教称为格底目派。伊斯兰教历80年后,大伊玛目哈乃斐取得教律学权威,此时期(唐中期)大批伊斯兰教徒进入中国,所以中国的穆斯林特别是格底目派自称是哈乃斐的门徒。格底目教派不反对任何门宦的“功修”,也不攻击任何教派和门宦的遵守,比较温和包容。他们严守传统规矩,反对标新立异。格底目派受汉族文化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是伊斯兰教中一个比较宽容的教派。自明朝嘉靖年间苏非派传入中国后,格底目派信众中一部分参加了苏非派各个门宦,还有一部分参加了伊赫瓦尼派,但人数上仍然是多数派。在作风上,格底目派虔守正统,热爱和平,顾全大局,追求安定和谐。格底目派的教权组织形式是单一教坊制,教坊之间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各自独立,各行其是,其组织形式缺乏统一性,比较涣散。格底目派清真寺的组织形式,在唐宋时期设有主管教务的教长“筛海”和管理民事的宗教法官“嘎锥”,还有官方任命的“蕃长”。元以后逐步形成“三掌教制”,甘肃、宁夏、青海等地一般设为伊玛目(掌教)、海推布(教经)、穆安金(呼唤礼拜)三种。18世纪以来,一般改为开学阿訇、二阿訇、玛金(穆安金)和学董、乡老等。开学阿訇是寺内宗教首领,负责率领信众礼拜、讲经、主持宗教仪式等;二阿訇除可代行开学阿訇的职责,主要是讲经授课;玛金是呼唤礼拜者。学董、乡老不属教职人员,学董是清真寺事务方面的总负责人,一般由中上层穆斯林担任;乡老一般由热衷宗教事务的下层穆斯林担任,是学董的助手。在西北地区,大部分清真寺开学阿訇实行聘任制并兼伊玛目,学董和乡老实行选举制。格底目派在教义上属逊尼派,在教律上属哈乃斐派,其宗教主张是重视“舍若阿提”(法定干功),对“妥若格提”(道路)只看做是副功,其干功就是严格履行“五件天命”和“六大信仰”,主张只有在具备完美的干功下,才能做副功。格底目派在长期发展中,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较深,在宗教中有不少汉族习俗,如葬仪中穿白戴孝、过“头七”、“二七”等。

(二)伊赫瓦尼派

伊赫瓦尼教派创建于临夏。意为“兄弟”,又称“艾赫勒逊奈”(遵经),一般称为“新教”或“新兴教”。其创始人为东乡县果园村马万福(果园哈知)(1853—1934)。伊赫瓦尼派主张“凭经行教”、“遵经革俗”。并提出十大纲领,亦称“果园十条”:第一,不准修建和崇拜拱北;第二,“尔麦里”得自己去干,“讨白”得自己做,不承认门宦教主、老人家所给的“口唤”;第三,在宗教功修中,首先应履行“主命”功课,然后再做“余功”,否则,不履行“主命”功课就做“余功”是“毕达尔替”(异端),是本末倒置的行为;第四,办理丧事不准披麻戴孝,不准嚎啕大哭,不准过七天、百天、周年等,不准在这些特定的日子念“亥听”(《古兰经》选);第五,不过圣纪和“阿舒拉”节;第六,举行婚礼时不准唱宴席曲,不准摆针线等嫁妆;第七,办理丧事中,不用《古兰经》转“费底耶”(赎罪仪式),而用钱转“费底耶”;第八,穆斯林妇女必须遵主命戴盖头,禁止缠足;第九,不在坟地集体念《古兰经》,只能一人念,众人听;第十,穆斯林男子留胡须,以示遵循“逊奈”(圣行)。伊赫瓦尼派传播伊始,受到各个门宦的攻击和反对,但由于伊赫瓦尼派主张只“认圣、顺圣、遵经”,严格履行“五功”,必须按“主命、当然、圣行、副功”的次序行事,教义简明,信众日益增多。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马果园发动伊赫瓦尼教徒同华寺门宦等参加河湟反清起义,其间弃盟投降,后改名换姓,藏匿在县城关大寺当“满拉”,后又在静宁南乡寺开学。直到光绪二十三年事件平息后又返回临夏讲学。由于教派之争,马果园先后流落陕西安康、新疆哈密、青海西宁等地宣传伊赫瓦尼派的主张。在马麒兄弟的支持下,马果园在青海大力推行伊赫瓦尼教派。伊赫瓦尼派遍及青海全省及临夏等地。马果园归真后,伊赫瓦尼派得到了继续发展。不仅甘、青两省有众多教徒,全国各地也有不少信众。1949年,河州8坊16个较大的清真寺中,有12个属伊赫瓦尼派。据1952年统计,平凉、泾源等县有300座清真寺,其中伊赫瓦尼信众散布不少。伊赫瓦尼派创建于1888年之后,到1949年,全国有教徒百万之众。

民国二十六年(1937)伊赫瓦尼分为两派,一派以尕苏个哈知为首,对马果园的教旨奉行不渝,被称为“苏派”。另一派以尕白庄(马得宝)阿訇为首,改革马果园的宗旨,自称“赛莱非耶”(前三辈),被称为“白派”。苏、白两派间的斗争非常激烈。苏、白两派的共同主张是:反对门宦制度;反对崇拜圣墓;主张吃了不念,念了不吃,反对吃念并行;主张念经、上坟时不点香;送葬时不穿白戴孝,也不许嚎哭;男子须留“利毫耶”(身须),女子必须顶盖头;他们均以“五件天命”为头等功课,必须遵行;反对宗教人员利用念经获取代价和报酬,不收“乜贴”;认为必须按照阿拉伯语语音读诵《古兰经》;重视聚礼和会礼,主张出荒郊礼“尔德”拜;主张在礼拜打坐念到作证时举右食指,表示真主独一,但反对念“讨白”时起指;反对在坟上集体念《古兰经》,主张一人念、众人听;反对为亡人宵夜,念“头七”、“二七”和四十日的“索勒”;对妇女限制很严,坚决主张内妇人不得见外男子等。两派的矛盾和分歧是:第一,白派认为“真主”在被造物之外,不在被造物之内。地球是“真主”造化的,因此“真主”一定在地球之外。苏派认为白派给“真主”定了位置,违犯了“真主”“无方所”、“无相似”的传统定义,是外道。第二,白派承认“前三辈”的教义教律,同时认为前三辈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释时,看谁的正确就遵从谁的,不盲目排斥任何一个。苏派认为这种主张违犯了只承认大伊玛目的教义教律,是背信的分裂。第三,白派只承认《古兰经》原文和正确的注解。《古兰经》中有些隐晦不明白的字义,不能妄加解释,解释了也不承认。苏派认为白派违犯了既遵《古兰经》正文,又遵早期“逊奈”的主张。第四,白派认为“圣训”是对《古兰经》的解释,应当遵行。苏派认为“圣训”应当遵行,但必须经过伊玛目的剖析才能遵行。第五,白派在礼拜期间,伊玛目高念法蒂哈时,主张跟随礼拜的人也要低念法蒂哈。苏派只许伊玛目高念,其余的人不再出声低念。第六,白派举“都哇”时,必须面向西面。苏派做“都哇”时,有时面向坟墓。第七,白派主张给亡人不能“费底耶”,苏派则主张给亡人用钱或物转“费底耶”。第八,白派主张礼拜时三抬手,即礼拜开始时两手贴胸前,抬手一次;继在鞠躬前抬手一次;鞠躬起来时第三次抬手。苏派只抬一次手。第九,白派主张男子留“满头”(大背头)。苏派认为这是白派模仿穆圣及圣门弟子时代的民族习惯,不是宗教教规。苏、白两派之争,表面上是教义分歧,但内在矛盾十分复杂,实际上是不同政治派别、经济利益的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在宗教政策的指导下,这些矛盾才得以逐步缓和解决。

(三)西道堂派(www.xing528.com)

西道堂派是中国伊斯兰教中一个特殊的教派。1901年创立于甘肃省临潭县,创始人马启西出生于伊斯兰教经师世家,青年时中过秀才。西道堂派因具有独特的教义、与众不同的集体生活方式、重视发展商业的入世思想等特点而倍受重视,被称为“新模式教派”、“穆斯林宗教公社”、“经济宗教社团”或者叫做“新社会的模式”、“合作社”,也有称之为“理学派”的。又因其以刘智等人汉文著译为传教依据,又称“汉学派”。教徒分两部分,一部分约千余人,聚居于道堂内,过着集体生活;另一部分约万余人,散居于甘、青、新等地区,过着一家一户的生活。临潭县在明代之前人口稀少,明将沐英率兵在洮州“平叛”结束后,所留屯田戍边兵卒多为回族,并修建了清真寺,并只有格底目一派。雍正十三年(1735)始,华寺太爷马来迟广泛传播虎非耶学理,临潭伊斯兰教徒开始改遵华寺门宦。到华寺门宦第三辈时,分出北庄门宦,其教徒马启西开始创建西道堂。马启西创建西道堂并传教时期,正值清同治、光绪朝廷腐败没落时期,农民起义遍及全国,临潭地区回族、汉族、藏族矛盾突出,回族据城起义,“时反时降”、“时和时对立”的局面持续较长,群众生活困苦。宣统元年(1909年),马启西将自己所传正式命名“西道堂”。辛亥革命后,西道堂倡导移风易俗,男子剪掉长辫,女子放开裹足;在宗教教义上只以“五件天命”为全功,重品德、讲信义、不收受“海的也”;主张男女上学念书,不强制儿童念经;重视营商农耕,强调教徒以道堂为家,过集体生活。这些主张符合穷人意愿,受到教徒欢迎,河湟、洮岷地区一部分回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族群众追随马启西的人数逐步增多。但民国三年(1914)河南白朗(白明心)组织农民起义并于4月28日进入洮岷地区,在与民团的战斗中白军主要将领战死,造成了残杀当地各族群众的局面,临潭回族、汉族群众死亡6000余人。这次事件后,清廷地方借机以马启西勾结白朗为名,将马启西及其主要骨干20余人枪决。为缓和矛盾,民国八年(1919)甘肃总督陈鸿涛、青海玉树司令马麒等出面调解未果,西道堂总结教训,重振旗鼓,又取得了发展,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前的1946年衰落。西道堂的发展,既是宗教社团的发展,又是商团的发展,这是它的一个特点。新中国成立初期,西道堂部分人员接受台湾指挥,组建独立支队,在甘、青、川、藏地区活动,被人民解放军残灭。1958年反宗教特权中西道堂被关闭,1976年后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中重新开放,其商业也逐步恢复。

西道堂的创教宗旨是:“根据伊斯兰教教义,综述伊斯兰教正统,以宣传金陵介廉氏学说,而以本国文化宣扬伊斯兰教学理,务使本国同胞了解伊斯兰教教义为宗旨。”西道堂在教权组织方面和其他门宦一样,实行教主统管制,但不能世袭。其简则规定:“本道堂掌教人,不能以教主子孙世袭或授受,由全体教民推选贤能者继续服务。”实际上西道堂到新中国成立前只传了马、丁、敏三姓四家。宗教活动方面,西道堂与其他教派大同小异,除“圣礼”活动,较大活动为5月19日马启西归真、2月7日马明仁殁日和2月2日丁全德殁日三个纪念日。干“尔麦里”除念诵《古兰经》外,还念《卯路德》《麦达伊哈》等。纪念活动都大行施舍,并欢迎非本教群众参加并行招待。其宗教活动与哲赫忍耶有些相似。

西道堂的生产生活组织形式非常特殊。除正常宗教活动外,西道堂十分重视以经商为主的经济活动。农业方面,止新中国成立前西道堂建立农庄13个,有农业人口700多人,耕地近800亩。各农庄作物收获后,除留足本农庄人口的供给,剩余全部归入道堂。农庄如有不足口粮者从道堂总收入中供给。各农庄的财务开支,均从总道堂处领取。商业方面,是西道堂的主要经济来源。新中国成立前共创办商号10个,旅站2处,铺面近百间,驮牛最多时达2000头,骆驼60峰,驮骡40多头。除经营珍贵皮张、药材、牲畜、丝绸等,还走私货物。西道堂的20多个商队一直深入到西藏拉萨、青海玉树、四川大小金川以及康定等地,常常把内地的枪支贩运进藏区,又把藏区种植的大烟贩运出等。西道堂的商业资本实力十分雄厚,总资金应在200至300万银洋。林业方面,共有大小林场17个。牧业方面,在夏河、碌曲、卓尼建有牧场3个,新中国成立前,拥有牛、马、羊等5000头、只左右。加工服务业方面,有水磨15盘,油房6座,砖瓦窑2处,粉房1处,醋房1处。

在生活组织方式上,西道堂除商队、农庄、牧场、林场各自在所在地集体生活外,其余在道堂内过集体生活的有400多户1000余人。其简则称:“堂内教民生活一律平等。”吃饭分男女两灶,患者、老人、小孩另有小灶。个人私财出现后,产生了差异。教徒衣着每年发单、棉衣各一套,商人有皮衣农夫有褐衣。教徒结婚发衣服一两套,家具陈设数件。道堂的生活管理,分灶房班、缝纫班、劈柴班、皮匠班、木匠班。

西道堂非常重视文化教育。马明仁任教主后兴办了学校,他主张学龄儿童均应上学念书,男进临潭旧城私立第四高小,女入启西女子小学,愿念经者送西大寺,小学毕业择优选送上中学。新中国成立前,西道堂就有大学生6人,高初中生60余人,小学毕业生100余人,道堂主要负责人都有文化,多数人都会讲藏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