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二 康复医学的发展
一、康复与康复医学的起源与发展
康复与康复医学是相对年轻的学科,其形成与发展经历了漫长的时间。20世纪40年代,康复医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医学学科,经过60余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较为成熟、壮大。从世界范围看,康复医学的发展历程可分为萌芽期、形成期、成熟期和发展壮大期。
(一)萌芽期
1910年以前发展的时期为康复医学的萌芽期。公元前,人们已开始运用温泉、日光、磁石、运动等治疗风湿、慢性疼痛、劳损等疾患。在我国古代,就有利用按摩、针灸、热浴、气功、五禽戏等方法治疗肌肉萎缩、关节强直等功能障碍的记载。如《素问》在论述瘫痪、肌肉萎缩的治疗中,已重视应用针灸、导引、按摩等方法进行功能的恢复。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医学巨著《黄帝内经》谈到“其病我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跷”,是指对于痿证这种以肢体失用甚至瘫痪的患者,最宜采用导引、按跷等方法来帮助其功能恢复。这和现代康复医学的观点是一致的,也正是现代康复治疗技术的起源。古代西方也有康复医学萌芽的记载,如古希腊时代的Hippocrates已相当重视自然因子疗法,如利用日光、海水、矿泉等镇静、止痛、消炎,也有利用运动减肥、训练无力的肌肉、加速机体恢复的记载。欧美国家在古代也有应用体操、运动、按摩、水浴、文娱等疗法治疗功能障碍性疾病的记载。
17世纪,英国已出现了教授盲人音乐的学校。18世纪,教授对象逐渐由盲人、聋哑人拓展到行为不良、情绪异常和肢体残疾者,各类特殊学校开始出现,职业训练也开始出现。19世纪末,电、光、磁、热等物理因子逐步用于医疗,加上体疗和按摩,形成了物理疗法的雏形。古代甚至有应用假肢和支具的记载,这些都是现代康复的基础。
在20世纪初,现代康复治疗技术迅速发展。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电疗法和光疗法逐步形成。聋哑人及盲人的特殊教育、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精神障碍者的心理治疗、对残疾人的社会服务也已开始。
(二)形成期
1910—1946年为康复医学的形成期。自1910年开始,“康复”一词正式应用于残疾人,康复机构相继建立。1917年,美国陆军成立了身体功能重建部和康复部,这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康复机构。同年,美国成立了作业疗法协会,在纽约成立了“国际残疾人中心”。1920年又成立了美国物理治疗师协会,1922年建立了国际伤残人协会。这些机构为残疾人制定法律,以保障残疾人的福利和就业。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著名骨科专家Robert Jones开设了康复车间,对伤员进行职业训练,使他们能重返前线或能回到工厂工作。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遗留了大量的战伤、截肢、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的伤残者,以及20世纪20—30年代脊髓灰质炎的流行,使医学上各种功能障碍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这促进了康复医学的发展与完善。在康复评定方面,出现了手法肌力检查、电诊断、言语功能评定等方法;在康复治疗方面,出现了增强肌力的运动疗法,以及代偿和矫正肢体功能的假肢和矫形器、超声治疗、言语治疗、文娱治疗等方法。
1942年,在美国纽约召开的全美康复会议上给康复下了第一个著名的定义:康复就是使残疾人最大限度地恢复其身体的、精神的、社会的、职业的和经济的能力。1943年,英国发表公告公开承认康复的概念。1945年,美国物理医学会成立。
在此阶段,康复医学面对的主要病种有骨折、截肢、脊髓损伤、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周围神经损伤、脑卒中后偏瘫、小儿脑瘫等。康复医学的首批专业杂志也在此时期诞生,著名的有《作业治疗与康复》、《物理医学文献》,分别于1922年和1944年出版。这些都代表了康复医学学术体系逐步形成。
(三)成熟期
1947—1970年是康复医学的成熟期。在这一时期,多方面原因促使康复医学日趋成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较多的伤员,为使伤员尽快返回前线,被尊为美国康复医学之父的Rusk及其他人,在物理医学的基础上采用多学科综合应用康复治疗,如物理治疗、心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佩戴假肢、矫形支具装配等,大大提高了康复效果。1946年,他借鉴第二次世界大战试行康复治疗的经验,建立了许多康复中心和在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推行康复治疗,并贯彻全面康复的原则,也提出了康复医学的系统理论、原理和特有方法。1948年,世界物理治疗联合会成立。1949年,美国物理医学会改名为美国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1950年,国际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成立。1954年,世界作业治疗师联合会成立。1955年,Rusk在美国成立了世界康复基金会(WRF),1958年,他又主编出版了康复医学专业第一部权威性著作《康复医学》,其内容包括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康复评定方法、各种康复治疗技术,以及各种常见伤病的康复治疗。1960年,成立了国际伤残者康复协会,1969年,改称康复国际(RI)。同年,国际康复医学会(IRMA)成立。世界卫生组织对康复重新定义: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的、社会的、教育的、职业的措施,对患者进行训练和再训练,使其能力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此时,康复医学已成为医学领域中一门独立的医学学科,开始有了国际交流。这些都标志着康复医学的日臻成熟。
(四)发展壮大期
1970年以后,康复医学在医疗、教育和科研方面都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在医疗方面,一些发达国家的康复病床、康复医生和康复治疗专业人员的数量都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不少康复中心和康复医学科也因成就显著而闻名于世。如由Rusk建立的美国纽约大学康复医学研究所(IRM);著名的世界物理医学之父Krusen和著名专家Kottke创建的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物理医学与康复科;加拿大渥太华皇家康复中心和Lynhurst脊髓损伤康复中心;全球闻名的英国著名治疗师Bobath领导的脑瘫中心(CPC)和世界著名的Stoke Mandeville脊髓损伤中心等。这些都是世界著名的康复医学中心和康复专业人才培训的基地。
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在此期间各国已有较成熟的毕业前和毕业后康复专业培训方案。世界主要国家已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体系。1973年,美国的《职业康复法》改为《康复法》,将康复对象扩大到不一定能恢复职业能力的重症患者和老年人,这是康复概念的进一步完善。1976年,国际康复医学会发表了《教育与培训》白皮书,其后三次进行修订。目前,美国已有81个康复医师培训点。在康复治疗技术人员培养方面,各相关治疗师学会均提出了相应的专业人员培训标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培训机构;一些国家和非政府性的国际专业学术组织大力推行康复医学的交流与合作,并加强康复技术研究和开发。这些都证明了康复医学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所显示的水平和影响,以及在学术上和技术上所取得的进步。
在这一时期,康复医学学科体系已较完整地确立起来,康复医学的分科已经形成,如神经科康复学、儿科康复学、骨科康复学等。以心脑血管病的治疗为例,世界各国正在建立一种以“急诊医院和康复专科医院(康复中心)中的机构康复结合社区康复”为特征的“康复网络”。基于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类对康复医学的需求不断增加,康复医学服务也已成为不少国家的基本医疗服务内容之一。随着计算机技术、工程技术和行为医学等多个相关学科的发展及不断向康复医学渗透与融合,这些都将促进康复医学的新技术、新领域,如康复工程学、信息康复学、心理-社会康复学等的不断兴起与发展。
二、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和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引入康复医学,虽起步较晚,但我国有独特的中西医结合基础,又由于受到我国政府、卫生部门重视,以及社会的支持,我国的康复医学发展迅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二十多年来,在中西医临床医学的基础上,广泛吸取国际现代康复的技术和系统理论,逐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康复医学体系。如我国已完成了康复立法,制定了有关的政策、法令,康复医学已成为独立的学科。全国建立了各级康复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管理体系,成立了康复学术组织。不仅开展了全面的康复医疗、专科康复医疗,社区康复也逐步开展,并形成了分级服务体系。同时,康复医学教育和康复医学研究工作也蓬勃发展,促进了学术交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康复医学的制度与政策建设
1982年初,卫生部提出选择若干综合医院和疗养院试办康复医疗机构,通过试点逐步推广的需要。1984年,卫生部再次强调各级卫生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康复医学工作。
1989年11月,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中规定:各级医院均要负责康复服务的任务,包括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两个方面,并且规定二、三级医院必须设立康复医学科,属一级临床科室,还具体规定了二、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的设置标准和康复人员的配备要求,一级综合医院应为社区提供康复服务,设立康复门诊、康复站或康复点。
1990年12月,我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该法对于设置康复医疗机构、培养康复专业人才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91年7月,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了“康复医学事业‘八五’规划要点”,提出了在“八五”期间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目标。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积极培养康复医学各类专业人员,初步形成一支经过较为系统训练的、与多学科相配套的康复医学队伍,充分发挥城乡医疗网的作用,整顿、充实、提高现有康复医疗机构。
1996年8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对于设置老年人康复设施等也作了规定。
1997年,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再次强调要“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重申了“发展康复医疗”的决策。
200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六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措施。《意见》要求到2005年在城市和中等以上发达地区的农村,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达到50%;到2010年,在城市和中等以上发达地区的农村,有需求的残疾人能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www.xing528.com)
国家的立法和政府有关部门政策的出台,使我国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有了制度保障,也激励了康复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从而使我国康复医学事业得到了更快的发展。
(二)康复医疗机构网的建设及工作成就
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各省、市和自治区陆续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康复中心、康复医院、康复门诊和荣军康复医院,向病、伤、残者提供康复服务。20世纪90年代初,为落实“八五”规划纲要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的实施,各二、三级综合医院都设立了康复医学科和康复门诊,并在近十年内逐步向一级医院扩展;许多疗养院改为康复医院;各地残疾人联合会也纷纷建立康复站、康复点,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同时,还成立了许多专科康复医院、康复中心、康复门诊等。
自1986年,我国开始在一些省、市和自治区进行社区康复试点。近几年来,社区康复机构也迅速发展起来,一些地区的街道、乡村卫生室或卫生所也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有些地区的残联组织直接在社区开设专门的康复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康复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基层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既便于开展康复预防工作,又便于群众就近就医和康复,同时又可减轻社会各方面的经济负担,所以受到普遍的欢迎。在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建设的同时,又积极将康复服务延伸到残疾患者的家庭,借助患者家庭成员协助患者进行康复活动。
1987年和2006年,我国开展了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全国残疾人人数、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进行了统计,为开展各项残疾人的事业提供了基本资料。1988—1995年,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等三项康复治疗,其结果是使107万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36万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经矫治手术改善了功能。另外,三项康复技术在推广过程中,在全国建立了相关的康复技术服务体系,包括白内障手术复明中心2 235个,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中心980个,耳聋儿童听力语言训练中心(部、点)1 430个。相继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内容又扩展到低视力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多个领域。目前,康复医疗工作已拓展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成人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麻风畸残康复、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老年病康复等新领域。社区康复真正成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阵地。中西医结合治疗脑血管意外、脊髓损伤、脑性瘫痪等的康复医学研究也取得了较大发展。近年来,该领域的研究已逐步向深层次基础研究发展,且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积极地开展中西医结合的康复医学研究,使中国康复医学在世界康复医学界占有特殊的地位。
目前,随着我国的三级预防医疗保健网的建立与形成,在康复中心、综合医院和疗养院中设立的康复医学科,以及社区康复站、社区康复点,共同组成了我国独有的康复医疗机构体系和网络,而且网络末梢的康复工作实现了“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2015年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宏伟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康复医学教育、研究工作的成就与不足
培养人才是学科发展的关键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现代康复医学以来,我国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取得了显著成效。
1982年,广东中山医学院率先成立了康复医学教研室,随后南京、上海、武汉、北京等地的医学院校也相继成立了康复医学教研室,各种短期培训班开始起步,学习时间从1个月至1年不等。
1983年11月,卫生部确定广州中山医学院、南京医学院为康复医学进修教育基地。最具代表性的是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香港康复合作中心合办的“世界卫生组织康复医师培训班”,委托同济医科大学承办。该班共办七届,学员来自全国各地,培训结束大多数学员回原单位后,积极开展康复医学工作,为国内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84年,卫生部要求本科医学院校开设康复医学课程,此后全国医学院校均成立了康复医学教研室,并开设了康复医学课程。
1989年,我国开始相继出现中专、大学专科和本科的康复治疗专业教育。如中山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院校开设了五年制本科及三年制大专康复治疗专业,一些中专卫校开办了中专层次康复医士专业等。但这些专业教育尚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与国际规范尚存在较大差距。
自2000年,康复治疗专业开始纳入国家全日制高等教育计划,相继制订了不同层次康复治疗教育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相关部门和组织制订了康复治疗技术岗位的任务和职责要求,并对未来10年我国康复治疗技术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预测,提出了本科康复治疗专业教育设置的条件以及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才的准入标准等。
2004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举办两年制康复治疗师硕士班,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最新康复治疗技术及理念的高级康复治疗师。目前,我国开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本科、专科和中专院校有100余所,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院校有10余所。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开设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康复医学是新兴的医学学科,在我国康复医学事业起步较晚,经过20余年的快速发展,康复医学机构的发展速度又快于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速度,使康复医学专业人才在我国严重不足,因此加强康复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我国康复医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调查,我国现有康复技术人员不足2万人,康复治疗师5 000多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和6 000多万残疾人的大国,康复治疗师的拥有率只有平均0.4名/10万人,而国际上康复治疗师占总人数的比例平均为(1~3.8)名/10万人,世界发达国家这一数字达到60名/10万人左右,参照这一比例测算,我国康复治疗专业人员的需求量至少应为30~40万人。按照卫生部的标准,康复医师与康复治疗师人数的比例应为1∶2(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达到了1∶5~1∶10)。目前,我国的现状是康复医师多,康复治疗师少,比例失调。而且大部分康复机构现有的康复治疗师也未严格进行分科或细分专业。再者,由于我国康复专业人员少,许多康复医学科的医生均为其他专业的临床医生转科而来,临床经验虽然丰富,但康复专业知识不足,需要经过康复专业人员必备的专科训练才行。可见,康复治疗专业人才的匮乏及比例失调已严重影响了我国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也给我国当前的康复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康复学术组织的建立
1983年,卫生部批准成立了“中国康复医学会(CARM)”,这是我国第一个康复医学专业学术团体,该学会目前已有康复医学教育、康复治疗等21个二级专业委员会。26个省、市、自治区也建立了省级的康复医学会。
1984年,我国成立了“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
1985年,“中华理疗学会”更名为“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学会”。
1986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了“中国残疾人康复学会”,下设了14个康复专业委员会。
1988年,民政部成立了“全国民政系统康复医学研究会”。
多年来,这些康复医学专业学会不断在康复医学的领域深入与推广,如在组织康复医学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技术研究、培训专业人员、传播学科信息、康复医学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我国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五)康复专业著作、期刊的出版
国内各康复学术组织、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以及国内知名专家主持编写了一些专业著作和专业期刊。
1984年,出版的《康复医学》是我国第一部康复医学的专著;此后又出版了一批大型综合性康复医学专著,如《中国康复医学》、《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实用康复医学》、《中国医学百科全书·理疗学分卷》、《电疗与光疗》、《康复医学理论与实践》等,还有专科性康复医学专著,如《偏瘫的现代评价与治疗》、《康复评定》、《现代康复护理》等。
1986年,《中国康复医学杂志》创刊;随后又有《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中国临床康复》、《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中国康复》、《中国心血管康复医学》等专业期刊相继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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