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三大宗教是儒教、佛教、道教。道教是最后形成的,公元2世纪,在中国的四川省产生了其原型。实际上,在中国佛教中,一开始就混入了非常多的道教因素,甚至公元1世纪中国北部存在的印度佛教祭祀,已经被认为是中国黄老之术的一种。
知识分子有意识地区分佛教和道教的讨论,是5世纪以后的事情。从用语上说,这之前,“佛教”和“道教”两词并没有截然分开来使用。
例如,可以看看《大宝积经》卷一一七宝髻菩萨会第四之一(大正藏一一,658上)中的用例:
宝髻菩萨进前向佛申言……“愿垂慈恩。为诸菩萨大士之众,班宣道教。”
这里的“道教”,字面上是“宣扬道的教义”的意思,具体是指佛教。此文的译者是竺法护。他是4世纪初西域的僧人,是“古译”佛典的代表人物。以《妙法莲花经》及其佛典译者而著名的罗什,是在这个竺法护之后从西域来到中国、并带来了“新译”(这是当时的说法,现在称为“旧译”)的人。
上述引文,应注意的是,此文之后,紧接着代替道教也使用了“佛教”一词。同样的例子实在很多。《梁高僧传》卷三(大正藏五〇,340中)《求那跋摩传》中,记载着元嘉元年(424)文帝寄送希望古纳巴马和爪哇的国王们传播“道教”的书信的事,这个道教并非中国的“道教”,而是佛教。就是说,5世纪以前,佛教作为“宣扬道的教义”也被称为“道教”,并非少见。
顺便说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教行信证》教卷一五中的“释迦出兴于世,光阐道教”,在日本也有“道教”一词指代佛教的用例。(www.xing528.com)
那么,作为三教之一的道教,是如何被称呼的呢?贯穿整个历史,一般都是称作“道家”。不过,在2世纪期间宗教化之初,也叫做“天师道(天师所传之道)”和“正一盟威之道”。这个“道家”,作为能够与佛教和儒教对抗的宗教势力抬头,是从5世纪中期开始的。在这一时期,它相对于佛、儒二教,即相对于其他宗教道教宣扬自己、议论自己的情况下,“道教”这一词语就逐渐被使用起来。
关于“道士”一词,也能看到同样的历史。将信奉道教的宗教者称为“道士”的习惯,与“道教”一样,是从5世纪后期在中国内部逐渐定型的。这之前,虽然使用同样的术语“道士”,意义内涵却是不同的。如3世纪后半期康僧会的《六度集经》卷一(大正藏三,5上)中的婆罗门,4世纪后半期释圣坚译《除恐灾患经》(大正藏一七,555下—556上)中佛教的缘觉(pratyekabuddha),5世纪后半期僧伽跋陀罗的《善见律毗婆沙》卷二(大正藏二四,684上)中的苦行者(tāpasa),就被译为“道士”。
反过来说,当然也有相互间意义混同的情况。4世纪末桓玄的《庐山慧远法师答桓玄劝罢道书》(《弘明集》一一,大正藏五二,75中)中,可以见到“不要将隐遁的道士和沙门混同”的回答。由此可知,道士和沙门之间曾有过混同。在桓玄等俗世的当政者看来,道教的修行者道士和佛教的修行者沙门也是相同的。
外国与中国的道士相似的一类人也常被称为“道士”。如6世纪时期《隋书》卷八二关于“真腊(柬埔寨的一个古名)”记录说:“父母的丧葬期间,儿女皆七日不食,剃发哭泣,僧尼和道士以及有亲戚关系者聚集起来,奏乐送葬”,这个“道士”,或许是指古代柬埔寨国一些“道”的实践者,但显然不是指中国传来的道教的道士。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相扑力士在中国大陆巡回表演,中国人认为是“从日本来了道士”。力士和道士都将头发绾成发髻,所以被混淆了。
仅仅这样去看一看道教、道士的用语,讨论就会歧见迭出,所以这里想确定它的意义。如果使用“道教”这一词语叙述佛教和道教的关系,那么,以中国最早称天师道系统为道教的5世纪以后时期为对象,在学术上是适当的。当然,5世纪以前也存在像天师道这样与后来道教教团相似的宗教,但如果把这些也包括在内来论述“道教”,就容易超出道教的范围。这就产生了讨论“道教”的方法上的问题。因此,这里想以5世纪之前为“道教前史”,而把5世纪以后的道教作为主要对象来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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