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美国描写语言学的理论基础
布龙菲尔德从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瓦特生那里接受了刺激-反应学说。瓦特生在《行为:比较心理学导论》(Behavior,An Introduction to Comparative Psychology,1914)一书中指出:“在人的一切形式的动作中都普遍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在每一种顺应内都永远存在着一种反应或动作以及一种引起那一反应的刺激和情境。无须超越我们的事实太远,似乎就有可能来说,刺激永远是由体外的环境,或者是由人自己的肌肉运动和他的腺体分泌所提供的;最后,反应永远是相当及时地跟随着刺激的呈现或入射的。……心理学的研究目的是在于确定这样的资料和规律,当已知刺激之后,心理学能够预断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反应;或者,在另一方面,当已知反应之后,它能够指出有效刺激的性质。”(5)瓦特生又说:“我们能够将我们的一切心理学问题及其解决,都纳之于刺激和反应的规范之中。我们现在且以S来代替‘刺激’(或代替比较复杂的‘情境’),以R来代替‘反应’。于是我们便可以把我们的心理学问题化成下面的公式:
及至问题已经解决了,其公式又如下:
J.B.Watson,Behaviorism,P35-36,1930;有中译本,译者陈德荣。
布龙菲尔德把瓦特生的这一套“刺激-反应”学说全盘搬到语言学中来。他在《语言论》中,采用“刺激-反应”学说来分析言语行为,并详尽地说明了言语行为中的“刺激-反应”过程。
假设杰克和琪儿正沿着一条小路走着,琪儿饿了,她看到树上有个苹果。于是,她用她的喉咙、舌头和嘴唇发出一个声音。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爬上树,摘下苹果,把它带到琪儿那里,放在她手里。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
布龙菲尔德认为,这件事情包括三个部分:
A.言语行为以前的实际事项;
B.言语;
C.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
其中,A和C是实际事项,B是言语行为。
A项主要是关于说话人琪儿的一些事。她饿了,她的某些肌肉在收缩,胃液分泌了出来,或许她还渴,她的舌头和喉咙干了,光波从红色的苹果那里反射到她的眼睛里,她看到杰克在她旁边。假定琪儿和杰克的关系是兄妹关系或夫妻关系。布龙菲尔德把所有这些在琪儿说话以前已经存在并且和她有关的事项,叫做“说话人的刺激”。
C项是发生在琪儿说话以后的实际事项。主要包括听话人去摘苹果,并把苹果交给琪儿,这些在说话人以后发生的、和听话人有关的实际事项,布龙菲尔德叫做“听话人的反应”。“听话人的反应”也关涉到琪儿,琪儿把苹果拿到手里并且把它吃了。
如果琪儿是单独的一个人,她饿了,渴了,而且看到了同一个苹果,要是她有足够的气力和本领翻过篱笆爬上树,那么,她就可以拿到苹果并把它吃下去,否则,她就得挨饿。这时,琪儿与不会说话的动物几乎处于同样的地位。饥饿的状态和看或闻到食物是一种刺激,用S代表,朝食物方向移动是反应,用R代表。单个的琪儿与不会说话的动物的行为可以表示为:
S→R
但是,如果琪儿不自己去翻篱笆和爬树,她只要发出一点声音,杰克就为她作出反应,作出了超出琪儿气力的动作。这样,琪儿也得到了苹果。可见,由于有了语言事项B,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到刺激S时,让另一个人去作出反应R。
语言事项B也包括三个部分:
(B1)说话人琪儿活动声带、下颚、舌头等器官,让空气形成声波,她不去做实际的反应R而去做发音动作,即言语的反应,这个反应用小写字母r来表示。这时,说话人琪儿对刺激的反应可写为:
S→r
其中,r是语言的替代性反应。(www.xing528.com)
(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
(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的耳膜,使它颤动,这样就对杰克的神经发生了作用。杰克听到了言语。这时,听到的话对杰克来说也是一种刺激。于是,他去摘苹果,把苹果放在琪儿手里。这种语言的替代性刺激用小写的s表示。这样,可有
s→R
可见,人类回答刺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言语的反应,一种是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分别表示如下:
无言语的反应: S→R
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 S→r……s→R
在后一种情况下,说话人和听话人这两个互不相连的神经系统,用声波作为桥梁,这就是小写r与小写s之间的虚线部分。
布龙菲尔德说:“作为研究语言的人,我们所关心的恰恰正是言语的事项(s……r),它本身虽然没有价值,但却是达到某种巨大目的的手段。”(6)
根据这样的分析,布龙菲尔德把A、C等实际事项与言语行为B分开,并把A、C等实际事项看成意义。在布龙菲尔德看来,语言的意义就是“说话人说话时所处的情境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儿所引起的反应”。(7)亦即与说出或听进的声音符号相应的刺激-反应成分。对语言意义的科学的说明,是以说话人对世界的科学而精确的认识为前提的。布龙菲尔德说:“引起人们说话的情境包括人类世界中的每一件客观事物和发生的情况。为了给每个语言形式的意义下一个科学的准确的定义,我们对于说话人的世界里每一件事物都必得有科学的精确知识。人类的知识跟这种要求比较起来,实际的范围太大了。只有当某个言语形式的意义在我们所掌握的科学知识范围以内,我们才能准确地确定它的意义。比方,我们可以根据化学和矿物学来给矿物的名称下定义,正如我们说‘盐’这个词的一般的意义是‘氯化钠(NaCl)’,我们也可以用植物学或者动物学的术语来给植物或者动物的名称下定义,可是我们没有一种准确的方法来给像‘爱’或者‘恨’这样的一些词下定义,这样一些词涉及好些还没有准确地加以分类的环境——而这些难以确定意义的词在词汇里占了绝大多数。”(8)
他又说:“语素的意义叫做义素(sememe),语言学家假设每一个义素是一个稳定的和明确的意义单位,每一义素同语言中所有其他的意义(包括所有其他的义素在内)都不同,语言学家的假设也就到此为止。”(9)这就是说,在语言科学的范围之内,应该只从语音组成方面对语素进行描写,而语言的意义,既“义素”,已经超出语言学的范围了。他指出:“在wolf (狼),fox(狐狸)和dog(狗)这样一些语素的结构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告诉我们,它们的意义之间有什么关系;这里属于动物学家的问题。我们是欢迎动物学家对这些意义所下的定义,作为我们的实际的帮助,可是从语言学的立场上说,这个定义既不能肯定什么也不能否定什么。”(10)因此,他接着说:“语言研究必须从语音形式开始,而不是从意义开始。语音形式——比方我们说,一个语言里的全部语素——可以根据音位以及音位的排列加以描写,而在这个基础上,可以用某种简便的方式分类或列表,例如按字母顺序的方法,意义——就我们的例子说,就是一个语言的义素——只有无所不知的通才才能分析或者加以系统地排列。”(11)这样,布龙菲龙德便把意义排斥在语言研究的范围之外,告诫人们要从语音形式着手来研究语言。
但是,应该指出,在《语言论》中,布龙菲尔德有时又把意义包括在语言研究的范围之内。他说:“人类的语言和动物作出的类似信号的活动不同,甚至和那些使用发音器官的动物也不同,因为人类语言的声音是很复杂的,譬如狗只能发出两种或者三种声音——吠声、咆哮声和嗥声:一只狗只可以用这几种不同的信号使另一只狗做某种行为。鹦鹉可以发出很多种不同的声音,但显然对不同的声音不能做不同的反应。人能发出很多种语音而且利用这些不同的语音。在一定类型的刺激下,他发出一定的语音,他的同伴听到了这些声音就作出相应的反应。简单地说,在人类的语言里,不同的声音具有不同的意义,研究一定的声音和一定的意义如何配合,就是研究语言。”(12)从这段话看来,布龙菲尔德还是要管意义的。另外,在研究具有语言法功能的语素的意义时,布龙菲尔德也认为这些意义可以是语言分析的对象,应该在语言学中加以确定。他指出,英语中构成阴性人物或者动物名称的后缀-ess,具有完全可以确定的语言意义,这不仅因为有一系列对应的词存在,如lion(雄狮)——lion ess(雌狮),count(伯爵)——count ess(伯爵夫人),而且还因为英语语法区别he(他)和she(她)。
所以,布龙菲尔德对意义的理解和态度是模棱两可的。在他的影响下,后来的描写语言学家对意义的理解和态度可以分为两派。
一派如海里斯、布洛克、特雷格等人。他们认为,语言研究可以完全不考虑意义,他们并且制定了完全排除意义的语言研究方法。布洛克和特雷格在《语言分析纲要》一书中说:“语言是一种人为的声音符号的系统,社会集体利用它作为合作的工具……这个系统中的符号是口里说出的声音——人们由我们所说的发音器官所产生的声音。”(13)可见他们把语言只看成发音器官所产生的声音,把意义完全排除在语言之外。描写语言学家沃格林(C.F.Voeglin)甚至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公然叫做《没有意义的语言学与没有词的文化》(Linguistics withoutmeaning and culture withoutwords)。在这篇文章中,他斩钉截铁地宣称:“语言学家在分出音素和语素的时候,不应求助于意义。”(14)
然而,在具体分析语言现象的时候,这些主张搞纯形式描写的人,也不得不求助于意义。例如,布洛克就做过这样的自白:“作为一条捷径,意义……在研究音素结构时显然十分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如此不可缺少,以至任何语言学家如果拒绝利用意义,只能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15)看来,他还没有胆量把意义一笔勾销。
另一派加弗里斯、格里森、奈达(E.Nida)等人,他们认为,要把分析的结果精确地表达出来,不考虑意义这一因素是不可思议的。弗里斯在《英语结构》(TheSructureofEnglish)一书中,把意义分为词汇意义和结构意义。所谓“词汇意义”,就是“词典里记下来的孤立的词的意义”。(16)而所谓“结构意义”,就是借助于形式手段标示的句法关系。“一种语言的语法是由表示结构意义的手段构成的。”(17)他说:“任何话语的整个意义都是由一个个词的词汇意义加上这种结构意义所组成的。不兼备词汇意义和结构意义的话语是不能理解的。”(18)
他进一步申说:“传统语法的分析方法和我们这里所用的方法之间的对比在于,传统分析法是从一句话的未加区分的总体意义开始,并提出‘用什么名目来称呼这个意义的各个部分’的问题;而我们的分析则是从描写所出现的形式手段以及使这些手段具有意义的模式开始,得到结构意义是分析的结果。为了实用的目的,我们也研究缺乏清楚的语法信号的那些话语,研究这些话语的结构意义在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会发生歧义。”(19)
这一派的描写语言学家们虽然意义纳入语言学的范围,但是,他们对语义的探索只限于表现在语言结构中的意义。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一定形式上的差别跟意义差别相呼应,意义上的差别就是不重要的。正如奈达所说的:“脱离开形式的意义是不存在的。”(20)由此,他们认为,既然没有形式就没有意义,形式就应该成为研究的出发点,意义的语言外壳就是研究意义的材料,因此,形式第一,意义第二。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主张纯形式描写的这一派,在实际研究中不得不求助于意义;而主张研究意义的这一派,实际上仍然以形式的研究为出发点。所以,这两派虽有分歧,但在注意形式描写这一点上,则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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